特种改装车招标公告(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2023)



    项目概况
     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
    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1辆,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任务履约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login.zcygov.cn)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开标室(一)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viYjVX4kwhoFrwoGr67hQ%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55a448d07f8211ee8e183bb3c354b52d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江县岩头镇人民路8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正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913600
    质疑联系人:王玉立
    质疑联系方式:15258952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雅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79
    质疑联系人:方晓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 系 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21上午9:30开标。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64.5K

情况说明.pdf798.7K

11-21上午9:30开标。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情况说明.pdf

情况说明.pdf

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采云电子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采购单位: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5.评审办法6.采购合同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文件制作:方晓琳代理公司内部审核:金雅珍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二)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元):550000(五)最高限价(元):550000(六)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数量:1辆预算金额(元):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1辆,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七)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任务履约结束为止。(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三)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http://login.zcygov.cn)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磋商过程在政采云发起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代表无需到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最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地址:浦江县岩头镇人民路86号联系人:范正凡联系电话:13857913600质疑联系人:王玉立质疑联系方式:152589522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雅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79质疑联系人:方晓琳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传真:0579-84107222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十一、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拟投产品(设备)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支撑材料(如:网站技术参数截图、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技术参数材料等)。采购项目要求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必须满足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其他为一般性指标,一般指标有5项及以上负偏离的视为实质性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谢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响应。一、采购项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核心产品】规格要求单位1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排量≤5.0L1辆二、详细技术规范和功能要求(一)整车描述1、整车主要参数表外廓尺寸 ≤7500×2300×3400mm;满载质量 ≥9500kg;(提供车辆公告截图)发动机型式直列四缸、水冷、增压中冷、高压共轨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 ≥138kW;▲轴距≥3815mm;驱动形式4×2;▲最高车速 ≥80km/h;排放依据标准 国Ⅵ接近角≥20°;离去角≥10°;轮胎钢丝胎;2、驾乘室结 构平头、四门、双排座,全钢框架焊接结构; 座位设置3+3人,后排座位后加装3具空气呼吸器架;驾驶员位置左置;设 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后排空呼器靠背,100W警报器、长排警灯、标志灯、示廓灯、取力器开关等。仪 表车辆车速表、燃油表,转速表等。(二)上装1.总体布置总体布置分体式框架车厢,两侧对称。车厢前部为器材箱,车厢中部为外露式独立载液罐,车厢后部为泵房。总体布置车厢两侧和泵房后部均设铝合金卷帘门;车身右后侧设爬梯。工艺要求所用焊接板材及骨架钢材均经过严格的防锈、防腐、磷化酸洗处理。所用标准件均采用镀锌、电镀或达克罗等表面处理工艺。罐体焊接完成后去除清理夹渣、虚焊等缺陷,并对罐体做24小时静水压试验,确保不渗漏。2.车厢材质车厢外骨架及外蒙皮不低于Q235A钢材,内骨架为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底板采用经阳极氧化处理的铝合金板。 箱门两侧卷帘门采用铝合金带锁式结构,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尘功能。 3.水罐结构全金属焊接结构,内设防荡板,格间留有人孔,符合国家标准。前后封板、防荡板均设有可增加强度的梯形折筋,整体防腐蚀处理。罐体采用整体副梁与车架连接。材质水罐材质碳钢或304、316不锈钢或高分子复合材料PP-C,经久耐用,底板、侧板厚度4mm,防荡板、顶板3mm。▲容量水罐载水量≥3000kg。型式内藏式;设置设1个≥DN470mm人孔。设置设1个溢流阀装置。设置设 1个排污口,配球阀。(三)消防控制系统1.消防水泵▲额定流量≥30L/s;出口压力1.0 MPa(常压);最大吸水深≥7m;最大真空度≥85kpa;引水装置采用真空泵引水;引水时间≤60s。2.消防炮型号手动消防炮;额定流量≥30L/S; 额定压力≤0.7MPa;仰角≥70°;俯角≤-30°;射程纯水≥45m;水平回转角度≥360°。3.管路系统吸水管路泵房尾部设置1个螺纹式DN100吸水口。注水管路两侧各设置1个DN65外注水口,泵房内设置1个DN65后注水管路(水泵向水罐注水)。出水管路泵房两侧各设置1个DN80常压出水口和1个DN65中压出水口,带球阀控制。炮管路泵房中部设置1个DN80炮管路。冷却水管路配有冷却管路及控制阀,冷却取力器。4.消防控制系统仪表板显示和控制所有操作按键均设有中文标识;设有管路布置图及操作、维护说明。仪表板装有转速表、真空表、水压表、液位计仪表。(四)电气设备附加电气独立电路,设置电源总开关,上装部分安装气路总阀。辅助照明泵房及器材箱均设有卷帘门灯带,卷帘门开关控制,操纵仪表板上设有照明开关、指示灯等,便于观察操作。侧爆闪灯 车身两侧安装爆闪灯。两侧安装斜向下LED照明灯。驾驶室警示装置红色长排警灯1个,安装在驾驶室顶部; 电子警报器1个,安装在驾驶室内,其控制盒在驾驶员附近。火场照明车顶后上24V、35W全方位可遥控旋转火场照明灯1只。(五)表面处理:1、面漆: R03消防红烤漆。2.颜色:驾驶室和车体消防红色,器材室内部为浅灰色,底盘架为黑色,轮辋为银色,前保险杠为白色。3.反光贴:车尾及车身两侧均粘贴3M反光贴。(六)车载器材1.器材布置箱体内部使用高强度铝型材连接,阳极氧化铝板粘接。整车主体骨架、蒙皮不低于质Q235A钢材,内阁板、底板为高强主铝合金板。器材箱内骨架可按需要采用铝合金型材内藏式搭接技术,提高空间利用率和可变性。按照消防实战需要,根据消防操作程序,使用防锈蚀、防振动、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所有随车器材,器材布置合理、紧凑、装夹牢固、标示醒目,两个动作内可取用任何器材,实现就近取放、多人操作,互不干涉。 2.随车消防器材明细表(最低配置):序号名 称规 格单位数量1吸水管DN100×2m根42滤水器FLF100只13二集水器JⅡ100/65×2-1.6只14吸水管扳手FS100把25地上消火栓扳手FB-400把16地下消火栓扳手FBA-860把17消防水带20-65-20盘68消防水带16-80-20盘69注水水带13-65-5盘210消防接口65内扣/80内扣个211消防接口80雄/65雌个212消防接口100内丝/100内扣个113直流水枪QZ3.5/7.5支114直流开关水枪QZG3.5/7.5支215三分水器FⅢ80/65×3-1.6只116车轮止滑楔件217灭火器2kg具118水带护桥木制副119水带挂钩只420水带包布只421备胎个122底盘随车工具套123手抬泵JBQ5.0/19-ZE1000A台1(七)随车技术文件(单套,全部中文)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注1底盘使用说明书本12底盘维修手册本13底盘合格证本14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拓印件份15消防车使用维护说明书本16消防车配备消防器材清单份17消防车整车合格证份18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本19消防车交接清单份210随车器材清单份1三、制造监制、包装及运输1、在生产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尤其是在主要部件进厂开箱、整机总装、出厂检验等,制造商须邀请采购人到制造厂进行查验。在查验结束后,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采购人,但采购人的工人监制查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2、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整车交付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整车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单、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套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3、供应商应负责设备的途中运输,对途中运输的安全负责。四、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按总价进行报价,所报的价格应包括货物价款(含必备的附件备件)、改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测试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维修保养费、合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到现场并验收合格的价格。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总价不做调整。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2.车辆在交付时要求带车牌交付,报价须含车辆第一年交强险、商业保险(不低于100万元)及车辆上牌费用,车辆所有上牌手续由供应商完成,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已上牌)。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售后服务▲1.质保期:提供货物至少一年的质保期(国家和行业对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底盘、发动机在三包期内提供生产产家原厂保修服务。3.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收到采购人电话报修后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一般辅件故障4小时内维修完成,主要部件故障8小时内维修完成。4.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进行日常操作应用的免费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5.技术培训(1)供应商提供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3)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进行技术培训,包括对采购人进行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系列专业培训,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设备的说明书。(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见采购需求3资金来源及采购计划书号财政性资金浦江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3]1827号)4政策扶持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550000元(2)项目属性:①货物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7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9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10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组成由“资格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分别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版块(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13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1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5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成交供应商在评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政采云系统上传文件一致的完整(“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三套(需装订好),供采购人项目存档用。纸质响应文件邮寄或递交至代理机构现场。收件信息如下: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288号3楼),潘艳萍(联系方式:13285899972)。16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7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30止(北京时间)19磋商开始时间、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无需要人员到现场。]2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供应商信用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时点: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22合同备案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备案,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4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响应文件提前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及答复。25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采购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解释。26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7其他其他: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市场监督经营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8相关费用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000元,由成交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0188990019001294;户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各岗位人员安排计划表及岗位职责,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细化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调换名单中相关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方能调换;实际工作过程中,采购人认为某个区域内有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调换人员。7.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而引起的纠纷投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责任,各供应商须在报价中考虑风险。8.本次采购所涉及的人员食、宿、交通、工作服装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9.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响应(或无效成交)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本项目采用在线电子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2.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留在开标现场参加磋商,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二)采购文件约束力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四)采购文件的修改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参加磋商,否则责任自负。三、响应文件的制作(一)说明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响应文件在基本满足采购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4.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活动。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A.资格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依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3.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时,提供联合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时,无需提供。B.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磋商函;3.供应商情况介绍(如企业简介,技术力量,企业优势,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格式自拟);4.2020年1月至今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5.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1)产品设计-产品外观、结构、功能、整体布置设计方案(2)改装方案(3)选型配置方案(主要部件)(4)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a.产品说明(如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指标、功能说明、性能指标);b.产品选型说明[按采购清单逐一说明];c.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彩页、官网技术参数截图等(如有);d.产品具有的检测报告等情况[如有,按采购清单逐一提供];e.备品备件供应优惠价格;(5)进度安排(6)测试、验收方案(7)培训方案(8)售后服务方案(9)质保期承诺6.技术/商务响应表(必须针对“采购需求”所列的技术参数条目,逐一说明是符合、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审需要内容提供]。C.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磋商报价1.本次磋商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2.磋商报价以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改装、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如有缺漏项,该缺漏项也将被视为优惠已包含在最终总价中,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合同价格。3.最后一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在线电子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3.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响应文件的签章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七)响应文件的形式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技术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磋商(一)评审组织1.评审工作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总人数的1/3)。磋商小组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二)磋商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磋商电子响应文件并登记。3.磋商截止时间到,政采云系统自动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无需到评审现场,只需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4.磋商现场:主持人宣布磋商采购会议开始,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等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6.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对技术方案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采用询标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澄清,供应商在磋商时可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调整,在磋商结束前,供应商应对其澄清、补充、调整的相关内容以书面方式进行最终确认,形成最终承诺书。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最多不超过3轮。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变更相关要求,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责任。磋商中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用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对报价进行磋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或在规定时间之后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被视为退出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购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根据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均相同时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提交评审报告。9.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10.公布磋商结果,磋商采购会议结束。11.特别说明: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开/评标细则按政采云电子评标流程进行。(2)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澄清问题的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询标形式,并加盖公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5.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磋商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五)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1.磋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电子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材料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6.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8.磋商电子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电子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电子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电子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六、磋商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期限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三)履约保证金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四)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五)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6.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符合前述条款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五章评审办法本评审办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总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落标人,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二、评审细则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从最终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信誉、业绩、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四舍五入后可保留2位小数)。(一)商务技术分(70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分)1标准化管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开标当天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3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供应商自2020年至今具有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为依据,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是否有效业绩由评标委员会共同判定。)33技术响应根据拟投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明确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有实质性意义正偏离指标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一般指标项负偏离或无明确响应的每项扣1分;一般指标有5项及以上负偏离的视为实质性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理。324项目实施方案(1)产品设计:产品外观、结构、功能、整体布置设计方案,提供各位部设计细节图和详细说明,满足实用性设计、人性化设计、安全性设计的得5分;提供内容有缺失、描述不到位、实用性、人性化、安全性设计存在不足或欠缺,每项(处)扣0.5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54项目实施方案(2)改装方案:车辆改装技术工艺具自动化、改装流程具标准化、且有明确的质控标准和保障措施的得4分;各项内容未提供、描述内容前后矛盾、未体现自动化、标准化或有效性的,每项(处)扣1分,扣完此项分值 为止。44项目实施方案(3)选型配置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主要部件的选型:底盘选型配置以及功能性能情况0-1.5分;发动机选型配置以及功能性能情况0-1.5分;消防控制系统选型配置以及功能性能情况0-1.5分、电气设备选型配置以及功能性能情况0-1.5分(提供各部件选型配置说明、技术优势、性能优势方面的依据材料,如产品技术截图或厂家盖章的参数文件、与产品功能性能稳定可靠方面相关的评价、报告等)。64项目实施方案(4)进度安排:有明确的交货时间,且有生产、供货、上牌过程的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的得4分,存在欠缺或未明确的每项(处)扣1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44项目实施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出车辆改装后的功能测试、验收方案:方案完整、具有操作性的得3分;存在欠缺或未明确的每项(处)扣1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34项目实施方案(6)根据供应商提出培训计划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时间地点、③培训对象,④培训师资力量等内容,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2分。存在欠缺或未明确的每项(处)扣0.5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24项目实施方案(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售后服务网点、定期加访巡检、服务响应时间的快速性、应急处理方案、备品备件价格优惠供应等情况,描述内容完整详细且具可操作性的得3分;描述内容较完整、较具操作性的得2分;描述内容一般的得1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34项目实施方案(8)质保期在采购文件基础上每增加1年且承诺每年提供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的得2分,最多得4分。45政策分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1分。1小计70该评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小数点后可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技术分为磋商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可保留2位小数)。(二)报价分(30分)报价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磋商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他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分(四舍五入后可保留2位小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统一不再给予价格优惠扣除。六、成交办法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第六章采购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采购方):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方):根据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货物:(1)乙方应严格按照文件和成交结果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货物: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2)以上所有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3)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双方约定的数额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该款无息退还。二、供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及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按合同约定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交货地点位置为甲方指定地点。三、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厂家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备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合格证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使用单位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费用承担按三包规定执行或双方的专门约定执行。每台设备上均应订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四、服务支持体系:1.设备或物(产)品在使用阶段如发现质量问题或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收到甲方使用部门的函、电后,应在小时内到达处理。2.特殊设备的有关人员培训由乙方免费负责培训。五、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配件等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及承诺见合同附件)。2.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3.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使用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设计缺陷或使用了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扣款,金额双方协商解决。六、异议期:货物验收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设备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七、付款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付款方式,甲方按照该付款方式按时支付。若选择第(2)种付款方式,甲方在支付预付款时(需要/不需要)乙方出具预付款保函。(1)完成所有合同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元。(2)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元;完成所有合同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即元。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应及时告知甲方,说明其原因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明确后续供货日期,否则,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甲方有权作如下选择:A.乙方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按单台设备价值每日0.4%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B.终止合同履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如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有特殊情况时应告知乙方其原因,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3.由于甲方的使用单位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确定具体的供货日期。4.出现质量问题可参照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以及有关解决质量纠纷的法律法规执行。九、合同相关文件:1.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设备清单、技术参数、答疑函、承诺函及售后服务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2.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鉴证壹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 乙 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日期: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响应文件(资格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各方营业执照】(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我方参加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其他相关承诺:1.我方与采购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四)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单位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投标时,需要各方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依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的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填写要求: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类别”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中小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4.联合体形式参加时,提供联合协议;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时,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主投标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五、(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六、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磋商函;3.供应商情况介绍(如企业简介,技术力量,企业优势,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格式自拟);4.2020年1月至今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5.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1)产品设计-产品外观、结构、功能、整体布置设计方案(2)改装方案(3)选型配置方案(主要部件)(4)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a.产品说明(如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指标、功能说明、性能指标);b.产品选型说明[按采购清单逐一说明];c.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彩页、官网技术参数截图等(如有);d.产品具有的检测报告等情况[如有,按采购清单逐一提供];e.备品备件供应优惠价格;(5)进度安排(6)测试、验收方案(7)培训方案(8)售后服务方案(9)质保期承诺6.技术/商务响应表(必须针对“采购需求”所列的技术参数条目,逐一说明是符合、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审需要内容提供]。【无固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提供。响应文件内容需清晰,条理有序,与评分点关联。否则可能引起评标委员会的不利判定。】自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自评分值对应页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无须提供授权,但须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二、磋商函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本单位自愿参加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的磋商活动,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磋商报价及相关文件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同意此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保持有效。本单位如被确定为成交单位,保证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采购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中标/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八、(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三、供应商情况介绍(如企业简介,技术力量,企业优势,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四、2020年1月至今供应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备注123456……注:提供合同复印件附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五、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一)产品设计-产品外观、结构、功能、整体布置设计方案(二)改装方案(三)选型配置方案(主要部件)(四)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a.产品说明(如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指标、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序号产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34……b.产品选型说明[按采购清单逐一说明];c.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彩页、官网技术参数截图等(如有);d.产品具有的检测报告等情况[如有,按采购清单逐一提供];e.备品备件供应优惠价格;(五)进度安排(六)测试、验收方案(七)培训方案(八)售后服务方案(九)质保期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六、技术/商务响应表(以下内容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条款逐条填写。针对“采购需求”所列的技术参数条目,逐一说明是符合、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对于技术参数中要求“不小于”“不大于”多少数值的指标,在响应情况中必须明确答复出能达到的数值)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响应情况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七、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分细则提供]。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Q2023509-ZFCG121序号项目名称磋商首次报价(人民币元)(一)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首次报价金额与报价明细表(首次报价)合计金额需一致。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二、报价明细表(首次报价)(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或品牌生产厂家/产地数量最高限价(元)单价小计备注1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1辆550000首次磋商报价合计金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报价金额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代理服务费、税费等不需要单列。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情况说明我单位特种改装车(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意向公开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由于本项目前期审批花费了多数时间,计划确定及资金落实时间较晚,造成采购时间紧急。若待意向公开满30日后再组织采购,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因此本项目需在意向公开未满30日的情况下申请计划书,提前开展采购活动、发布采购公告。浦江县镇人民政府中(盖章)2023年11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改装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