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差示扫描量热仪招标公告(浙江理工大学2023)
项目概况
差示扫描量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
项目名称:差示扫描量热仪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差示扫描量热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度范围:-80℃-450℃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进口设备自外贸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理工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43588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4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元俊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
质疑联系人:胡沁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2.1PM QSZB-Z(H)-H23363(GK) 浙江理工大学 差示扫描量热仪[定稿].docx140.8K
12.1PMQSZB-Z(H)-H23363(GK)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定稿].docx
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采购人:浙江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3]83704、83705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差示扫描量热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项目名称:差示扫描量热仪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差示扫描量热仪1台温度范围:-80℃-450℃是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进口设备自外贸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01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理工大学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43588质疑联系人:王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8439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元俊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质疑联系人:胡沁梦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发展不适用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及条件1.国产设备1.1 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货物自中标人交付采购人,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2 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中标人已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自中标人交付采购人,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2.进口设备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指定的进口代理机构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作为预付款;货物自中标人交付采购人,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采购人在收到指定的进口代理机构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指定的进口代理机构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1.比例:合同金额的1%;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国产设备在合同生效后/进口设备在90%预付款支付前;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不计息)。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进口设备自外贸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1年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质量保证:国产设备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设备是全新的原装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许可证的最新出厂合格产品,所有的软硬件都为最新版本,所供设备经过出厂检验,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具相关的出厂检验报告;2.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2.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 如中标人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中标人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2.4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5 中标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2.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3.培训3.1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含2名人员在原厂国内技术中心的提高应用培训);3.2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3.3 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4.售后服务4.1 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90天,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2 质保期外: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成本费(按一定折扣的优惠价格),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4.3 响应时间1)维修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并在7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2)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3)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解决方案(如提供备机等)。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3.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4.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2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 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中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 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4.2 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 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 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 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制造国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产品制造国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用于各种材料的热变化研究,可获得材料的玻璃化温度、结晶温度与结晶度、固化、纯度、比热、相变与转变热、熔融过程等方面的信息,加装紫外附件可研究光热、光固化动力学等;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1差示扫描量热仪(允许进口)1台1.温度1.1 范围:-80℃-450℃;★1.2 精度:±0.02℃或优于;1.3 准确度:±0.1℃或优于;1.4 灵敏度:0.02µW或优于。2.量热★2.1 精度:±0.1%或优于;2.2 准确度:±0.2%或优于。3.气体流速:1-200mL/min;4.流量计精度:±0.1mL/min或优于;5.升降温速率:0.1-100℃/min,室温情况无制冷附件降温速率为5min内可由450℃降至100℃;6.动态量程:150mW或优于;7.紫外附件★7.1 含光源系统及适配器,紫外灯高压200W短弧汞蒸气,寿命≥2000h;7.2 波长范围:320-500nm、250-450nm等;7.3 快速快门激活时间:在PLC模式下最大触发快门激活延迟50ms;7.4 灯具1)可调照射时间:0.2-999.9s;2)光圈设置:0-100%;3)辐照度水平:0.2-40W/cm²。8.分析软件的操作和分析可同时进行,具有调制DSC、纯度计算模块、比热计算模块、动力学模块等功能。配置:主机1台[含数据分析处理软件1套、气体分流器1套、气体干燥器1套、机械制冷机1台、通用型压机(含10、30、50μL皿用压头)1台、固体铝皿压头1套、标准固体样品铝皿(皿+盖,常压-180℃-600℃)400套]、UV光源系统及适配器1套、数据处理工作站1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一、4投标费用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3 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4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贰仟元按贰仟元收取)4.5 投标保证金:无一、5投标委托▲5.1 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5.2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5.3 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一、6联合体投标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2 联合体投标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对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一、7转包与分包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 可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运输。/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若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五、(三)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2.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八部收,电话:0571-8767934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5投标报价5.1 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5.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须将设备(软件)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免费维护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采购范围更改,如还有其它费用内容组成,投标人可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出,如不列明详细报价,则视为已含入报价里,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3 设备费:用户指定位置价(1)国产设备:设备费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2)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下述条款:设备费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及进口环节所需发生的其他费用、国内运杂费、国内运输保险费、汇率风险、核酸检测费(如有)、利润、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注:①国家政策允许免税的进口设备的价格采用免税的人民币报价,但对于不能免税的部分应报含税价,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示,交易方式为CIP浙江理工大学。不能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或加征关税的,其税金均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委托相关进口代理机构(进口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指定)办理免税事宜,采购人予以协助,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②采购人指定的进口代理机构(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标准:开标时中国银行美元现钞卖出价增加部分:0.1。备注:1)进口业务代理服务费包含:进口代理机构的服务费、银行手续费用、报关费(制单费、录入费、卫生检疫费、保险费、法定商检费、滞报金、换单费等)、海关监管费、仓储费、运输费及进口所需发生的其他必须或可能发生的费用。2)进口业务代理服务费不包含超低温冰箱的能效标识检测费用,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检测费用等,需由中标人按实际承担。3)如产品为海运进口,换单费超出空运换单费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承担。▲5.4 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三、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七、1.3中标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七、2.1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理工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4.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4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贰仟元按贰仟元收取)4.5投标保证金:无5.投标委托▲5.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5.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证明;▲5.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2联合体投标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对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可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运输。8.质疑和投诉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投标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1.2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2.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八部收,电话:0571-8767934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3.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3.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5.投标报价5.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5.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须将设备(软件)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验收费(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用户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培训费、投标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免费维护期内保修服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不再作调整,除采购范围更改,如还有其它费用内容组成,投标人可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出,如不列明详细报价,则视为已含入报价里,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3设备费:用户指定位置价(1)国产设备:设备费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2)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下述条款:设备费须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及进口环节所需发生的其他费用、国内运杂费、国内运输保险费、汇率风险、核酸检测费(如有)、利润、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注:①国家政策允许免税的进口设备的价格采用免税的人民币报价,但对于不能免税的部分应报含税价,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示,交易方式为CIP浙江理工大学。不能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或加征关税的,其税金均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委托相关进口代理机构(进口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指定)办理免税事宜,采购人予以协助,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②采购人指定的进口代理机构(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标准:开标时中国银行美元现钞卖出价增加部分:0.1。备注:1)进口业务代理服务费包含:进口代理机构的服务费、银行手续费用、报关费(制单费、录入费、卫生检疫费、保险费、法定商检费、滞报金、换单费等)、海关监管费、仓储费、运输费及进口所需发生的其他必须或可能发生的费用。2)进口业务代理服务费不包含超低温冰箱的能效标识检测费用,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检测费用等,需由中标人按实际承担。3)如产品为海运进口,换单费超出空运换单费部分由中标人另行承担。▲5.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与招标文件中标“▲”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产品响应得分0分的(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报价具有选择性的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但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8@qszb.net)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第一名时由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或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抽签)确认中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1.中标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合同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分投标报价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商务分质保期1[客观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0.5分(最高1分),延长时间不足1年不计入得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业绩3[客观分]投标人(含其境外公司)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采购标的同品类产品业绩(最高3分):1分/份(以提供的合同及对应验收报告扫描件为准,境外公司提供与投标人关系说明)技术分产品响应32[客观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配置除外)得32分,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扣5分/项(32分起扣)、非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扣2分/项(32分起扣),两项合计扣完投标无效。说明:与技术方案中相关材料不一致(低于技术要求)以相关材料为准并可视为负偏离技术方案4[主观分]投标产品结构(内部、外部)[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应用案例等评审]:专业、成熟、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科研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4[主观分]投标产品技术路线(原理、核心)[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应用案例等评审]:专业、成熟、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科研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4[主观分]投标产品功能(通用、扩展升级)[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等评审]:专业、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科研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4[主观分]投标产品软件功能(根据软件功能界面截图等评审):专业、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科研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4,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投标产品配置(根据货物配置清单、原厂出厂配置表评审):专业、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科研配套程度高(评分范围: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专业、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3,2,1,0)技术方案3[主观分]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专业、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3,2,1,0)技术培训3[主观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日程等):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3,2,1,0)售后服务3[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人员配备、应急服务等):全面、针对采购需求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采购标的实现及合同履约(评分范围:3,2,1,0)售后服务3[主观分]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准备和保障措施、购买折扣:措施充分、折扣力度大且合理(评分范围:3,2,1,0)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的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理工大学采购合同(国产设备)(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浙财采确[2023]83704、83705号甲方(需方):浙江理工大学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理工大学特委托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评审,确定为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的中标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采购商品名称及合同价格商品名称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合计总计商品总价(大写):备注:详见技术协议或配置清单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设备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第二条: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免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提供相关资料。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护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和现场技术服务(含免费更换设备配件);免费维护期后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按优惠价格)。4.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决故障的方案。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将所供商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2.乙方在商品交付使用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第四条:验收乙方将所提供的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根据已确认的测试方案共同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测试未通过,或者测试过程中发现未达到本项目采购结果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合同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退货。第五条:付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支付(1)产品制造商为大型企业:货物自乙方交付甲方,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货物自乙方交付甲方,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2.履约保证金2.1比例:合同金额的1%;2.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3提交时间:合同生效后;2.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不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交货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于海关、灾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延迟交货的,不在此范围内。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假期等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支付货款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乙方在合同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乙方将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不足赔偿的损失部分,甲方仍有权要求赔偿该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如双方不能就争议解决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八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产品配置清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浙江理工大学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地址:邮编:310018邮编:电话:0571-86843939电话:传真:0571-86843156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枫华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9001401040051897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邮编:310027电话:0571-87666111传真:0571-87666116开户银行:工行浙大分理处帐号:1202024609900033043浙江理工大学采购合同(进口设备)(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四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浙财采确[2023]83704、83705号甲方(需方):浙江理工大学乙方(供方):丙方(进口代理机构):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理工大学特委托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过评审,确定为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的中标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由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进口本合同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采购商品名称及合同价格商品名称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合计总计商品总价(大写):交付方式:CIP浙江理工大学备注:详见技术协议或配置清单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设备(包括主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及进口环节所需发生的其他费用、国内运杂费、国内运输保险费、汇率风险、核酸检测费(如有)、利润、税金等。2.进口代理服务费为开标时中国银行美元现钞卖出价增加部分:0.1。第二条: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甲方负责确认进口货物的配置和合同价格,提供与合同相关的技术材料,以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以及合同货物到达时的顺利清关。2.乙方应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原装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许可证的最新出厂合格产品,所有的软硬件都为最新版本;同时,乙方应确保所供设备经过出厂检验,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具相关的出厂检验报告。3.质保期限:自设备正式验收之日起,乙方须提供年的设备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和现场技术服务(含免费更换设备配件);质保期后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按优惠价格)。4.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故障的方案。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收到丙方开立的以乙方为受益人的90%信用证后的日内发货(该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丙方负责将合同商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验收乙方将所提供的商品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应根据确认的测试方案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测试未通过,或者测试过程中发现未达到本项目招标结果要求或合同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第五条: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付款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作为预付款;货物自乙方交付甲方,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5个工作日,甲方在收到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的专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履约保证金2.1比例:合同金额的1%;2.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3提交时间:90%预付款支付前;2.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不计息)。第六条:其他条款约定1.丙方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协助商谈运输方式、到货地点等事宜。2.丙方负责代办《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3.丙方负责办理法定商检、对外承付货款、办理进口报关、到货后通知乙方安装调试并送货上门。4.甲方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其它进口必需的批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交货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于海关、灾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延迟交货的,不在此范围内。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假期等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支付货款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乙方在合同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乙方将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该违约金不足赔偿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该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如双方不能就争议解决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执壹份,鉴证方执壹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产品配置清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浙江理工大学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地址:邮编:310018邮编:电话:0571-86843939电话:传真:0571-86843156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枫华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9001401040051897帐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丙方(公章):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税号:91330000142931038M邮编:310027电话:0571-87978055电话:0571-876661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传真:0571-87666116开户银行:工行保俶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浙大分理处帐号:1202022709006500176帐号:1202024609900033043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4)分包意向协议(若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3)采购需求偏离表4)投标人类似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5)货物配置清单、原厂出厂配置表6)技术方案7)培训计划8)售后服务方案9)配件、专用耗材和售后服务优惠表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1)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致: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联合协议(若联合体投标)说明:格式见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若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说明:格式见附件3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函致: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致: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理工大学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023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投标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说明: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理工大学项目名称: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合同条款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类似合同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及对应验收报告扫描件;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货物配置清单、原厂出厂配置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配置(可另附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原厂出厂配置表技术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应用案例等2.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3.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培训计划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日程等。售后服务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和编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仅限于:1.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人员配备、应急服务等2.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准备和保障措施配件、专用耗材和售后服务优惠表(价格保持三年以上)序号配件和售后服务内容适用货物市场单价(元)购买折扣数(%)说明:1.折扣数90%即9折2.列出易损件清单(包括名称、安装部位、更换周期和价格)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理工大学项目名称: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理工大学的差示扫描量热仪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差示扫描量热仪,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如实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价格优惠;4.非联合体投标、非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可删除“()”中相应内容;5.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本项目仅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说明: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理工大学的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差示扫描量热仪项目[项目编号:QSZB-Z(H)-H23363(GK)]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差示扫描量热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