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2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明珠城消防系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物业维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内;其中工程费用约700万元;工期:6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包括小区整体消防系统维修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须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登记,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网页复制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2日08:30至2023年11月22日14:30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购领标文,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领时携带资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安全生产许可证;2)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购领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2日14:30,地点为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商务楼三楼转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联系人:陈经理电话:1525773389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7-86511719 13676468527传真:0577-865117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