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招标公告(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32411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三、技术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玉兰路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8530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1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巧飞、吕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83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BNB-20232411G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定稿.doc566.0K

CBNB-20232411G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定稿.doc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CBNB-20232411G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7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2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32411G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510000.00最高限价(元):51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5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三、技术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玉兰路5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8530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85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1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巧飞、吕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383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高新区财政局地址:/传真:/联系人: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核心产品为:智能弹药柜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标的1:智能手枪柜标的2:智能长枪柜标的3:智能弹药柜标的4:智能枪弹一体柜标的5:智能枪弹库门标的6:全国枪支管理系统4.0模块标的7: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系统属于工业;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_____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设备、主材、辅材、运输、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若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递交: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收件人:方巧飞,联系方式:0574-87425383。②采用直接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开标室)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供应商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9750元,由中标人支付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4)支付流程: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719126619@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1.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11.1.5联合协议(如果有);11.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6采购要求偏离表;11.2.7商务要求偏离表;11.2.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件外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规定的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地点:业主指定地点。质保期1、质量保证期(或质保期):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部分;2、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不少于12个月;3、中标人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内。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空运。付款条件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第二次付款: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合法票据)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材料;投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售后服务要求1、产品出现故障时,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质保期内上门回访、免费维护维修;2、质保期满后提供长期有偿维修,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不得高于同类同质产品的市场价)。履约保证金不适用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其他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采购要求(一)、采购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W*D*H)单位(台/套)存放量1智能手枪柜1000*500*1800mm1内存放50支手枪2智能长枪柜1000*500*1800mm2内存放18支长枪3智能弹药柜1000*500*1800mm1内存放10个子弹弹屉4智能枪弹一体柜1000*500*1800mm325支手枪3个抽屉5智能枪弹库门1000*240*2000mm1/6全国枪支管理系统4.0模块/7详见(三)、技术参数及规格7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系统/1详见(三)、技术参数及规格(二)、总的说明和要求1、货物执行的标准1.1、货物标准:按标准制造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或许可规范;非标准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制造商的企业标准制造;1.2、货物的环境、节能和安全:应满足国家有关的环保、节能和安全标准或规范;1.3、货物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材料应用标准或应用规范;1.4、货物的零部件:均应按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制造、由具有制造资格的企业提供,并由货物的最终供应商负质量责任;1.5、货物包装:包装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包装规范,标识明晰,适合货物的保护和安全,防腐防潮,和运输要求;1.6、货物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及合同约定;1.7、本部分提出的技术指标或标准若与供应商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8、货物使用地的电源:电源电压:三相交流380V±10%,单相交流220V±10%,电源频率:50Hz±1%。2、交货前的买方查验2.1、如果有需要,买方有权在货物组装期间到卖方的工厂查验货物及其部件,有权察看图纸和试验结果,买方也可指派其雇员或代理履行这种工厂查验,但这并不免除卖方应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责任。买方查验人员的费用除合同有约定外由买方自负。3、对买方人员提供培训以及货物安装与验收的要求3.1、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3.2、卖方应在买方现场对买方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能够独立操作和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卖方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3、货物的买方验收:3.3.1、买方验收的目的:a.确认货物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验收程序应根据合同确定的“调试验收标准守则”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b.确认安装成功;3.3.2、买方对运达的货物除合同有约定的外,不进行过程验收。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达后须由卖方的安装人员自行查验,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卖方应立即无条件调换、补发;3.3.3、安装后的检验:在进行终交验收之前,对于国家实行特种设备管理的货物,卖方应该负责联系技术检验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或许可证。3.3.4、终交验收: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货物进行验收。卖方应事先准备好验收文件并获买方的确认,按照合同内容向买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外观、功能、性能、能力、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完成终交验收手续,正式交付使用。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卖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再次调试,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买方可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三)、技术参数及规格序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1智能手枪柜/智能长枪柜1.柜体要求:柜体采用低碳钢材制作,光洁无毛刺。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碳素钢材厚度≥8mm、内侧碳素钢门板厚度≥2mm;抗拉强度须大于345MPA;左右双开门、每门5个门栓、共10门栓、内门铰、镀铬圆形拉手、高强度钢轮;2.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3.柜门开启采用双人双锁方式;柜门配置电控锁和机械2种开柜方式;当停电或电控锁具故障时,可用备用钥匙开启机械应急锁开柜。正常通电情况下采用双机械钥匙开锁系统会自动报警。4.柜门上显示屏与柜内具有物理隔离防护板保护,材料强度应达到与柜体同等防护级别,防止相关电路故障短路发热等影响枪支弹药安全。5.柜体规格: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包含轮脚);6.表面处理: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7.柜体容量:定制。8.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9.≥12寸工业触控屏、分辨率1024×786、具备人机操作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本柜管理软件应具备枪柜内部系统管理、支持本柜运行信息记录、网络监测、电源检测、系统维护、紧急取枪等功能,并支持断网单柜独立工作。10.▲触摸屏功能检验:触摸屏采用电容屏、支持多点触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1.▲节能功能检验:控制终端可在长时间无操作情况下自动黑屏,并在点击触摸屏或检测到人员接近 时自动点亮触摸屏,以便节约能源消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备温度检测功能、湿度检测功能,并显示相关信息。13.抓拍功能:领用枪支或有报警产生后,智能柜内置摄像头应能自动进行抓拍,查看日志记录时可显示相应的抓拍图片,抓拍图片分辨率(像素数)为1920×1080;14.动态二维码:智能柜与服务器断开网络连接线后操作人员可通过柜体的摄像头扫描有效期内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开柜,有效期过后二维码失效。15.故障诊断界面:智能柜设有故障诊断界面,可通过该界面对系统摄像头,指纹仪,枪锁等进行检验,具有权限的人员才能进入故障诊断界面。16.柜体自带酒精探测模块,当智能柜内置酒精检测模块检测到的酒精浓度超过20mg/100ml时,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上软件界面应由枪支领取界面自动返回至主界面。17.▲酒精检测方式功能检验;采用吹气式方式,吹气要求持续吹气 3 秒以上;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传感器。使用次数不低于2000 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8.电容式指纹:用活体指纹识别技术,容量≥500枚,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0.01%;通讯协议标准UART串口、接口电平TTL、通讯波特率57600bps/115200bps;每人可保存10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19.枪支领用时间设置检验:当通过平台软件进行枪支领用时,领用时间可选择默认时长,也可进行手动调整。20.每人可保存多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21.电子枪锁:配置电子感应枪位架及枪位锁,枪位自动感知枪支在位状态,提示正确的取还枪位置;正常情况枪支在位时,枪位锁锁定枪支,枪支不在位时,枪锁保持开启状态;枪位锁配备应急钥匙开启功能。22.枪支领用功能检验:智能柜领用枪支时,用枪员只能申请自己权限的枪支,其他人员的枪支不能查看。23.枪弹领用表单功能检验:可通过平台软件设置并导出枪弹领用表单,内容包括:领用人、审批人、领用任务、实际领取时间、枪支信息、子弹信息,以及领用人和枪管员的签字位置。24.紧急任务下,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一次性全部打开枪锁弹锁。25.延时还枪:通过平台软件还枪时可申请延时还枪,延时1次为24h,且需授权人员进行审批,同一还枪任务最多延时2次。26.▲密码干扰功能: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在输入密码开锁时,可以在正确密码前或后加上若干位干扰数字,密码正确就能开启密码锁,密码总位数应不能超过12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7.▲报警灵敏度自动切换功能:夜间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高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高灵敏度设置,如遇到触碰、移动等低强度操作可触发高灵敏度报警;白天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低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设置低灵敏度设置,如遇到摔、砸、砍等高强度破坏可触发低灵敏度报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28.须同时具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电子密码、机械等开启方式。29.柜门紧急处理机械开启方式:双机械钥匙锁应急开锁。30.语音播报:当管理员、枪管员或用枪员身份验证通过后,可自动播报该操作人员的身份和姓名。31.脱机日志记录,保存不少于20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能自动覆盖循环。断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能丢失,保存在控制板中的FLASH存储器。32.电机锁锁具须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3.电机锁锁闭功能应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34.电机锁的主锁舌在承受大于5000N的侧向静压力后,电机锁应能正常工作。35.报警功能:采用声光报警器,非正常开启柜门报警、断网报警,机械锁开锁报警,智能柜断电报警;关门超时报警,柜门未关好报警。以上报警均要求启动现场声音报警,系统记录报警信息并上传到服务器。36.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枪弹柜应具有自动校时功能;离线状态下,如有未完成的操作业务可顺利完成操作业务,如没有未完成操作业务,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应急开锁,该项操作要求记录日志并待联网后自动上传后台。37.柜内配置备用电源和市电监测模块,在市电断电时,可即时自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并通过网络报警提示。应能支持系统在市电断开情况下工作8小时。38.▲智能柜功效检验:待机≤10w(黑屏、非充电);正常≤ 20w。【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9.电源线应采用保护装置,柜体漏电自动断电。外部接口:一路标准网络接口(TCP/IP通信,每台柜分配一个独立IP地址),一路电源220V接口(三插口),一路485通讯控制接口。)2智能弹药柜1.柜体要求:柜体采用低碳钢材制作,光洁无毛刺。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碳素钢材厚度≥8mm、内侧碳素钢门板厚度≥2mm;抗拉强度须大于345MPA;左右双开门、每门5个门栓、共10门栓、内门铰、镀铬圆形拉手、高强度钢轮;2.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3.柜门开启采用双人双锁方式;柜门配置电控锁和机械2种开柜方式;当停电或电控锁具故障时,可用备用钥匙开启机械应急锁开柜。正常通电情况下采用双机械钥匙开锁系统会自动报警。4.柜门上显示屏与柜内具有物理隔离防护板保护,材料强度应达到与柜体同等防护级别,防止相关电路故障短路发热等影响枪支弹药安全。5.柜体规格:根据客户需求定制;6.表面处理: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7.柜体容量:存放10位计数弹抽屉。8.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9.≥12寸工业触控屏、分辨率1024×786、具备人机操作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本柜管理软件应具备枪柜内部系统管理、支持本柜运行信息记录、网络监测、电源检测、系统维护、紧急取枪等功能,并支持断网单柜独立工作。10.触摸屏功能检验:摸屏采用电容屏、支持多点触控。11.节能功能检验:控制终端可在长时间无操作情况下自动黑屏,并在点击触摸屏或检测到人员接近 时自动点亮触摸屏,以便节约能源消耗;12.具备温度检测功能、湿度检测功能,并显示相关信息。13.抓拍功能:领用枪支或有报警产生后,智能柜内置摄像头应能自动进行抓拍,查看日志记录时可显示相应的抓拍图片,抓拍图片分辨率(像素数)为1920×1080;14.动态二维码:智能柜与服务器断开网络连接线后操作人员可通过柜体的摄像头扫描有效期内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开柜,有效期过后二维码失效。15.故障诊断界面:智能柜设有故障诊断界面,可通过该界面对系统摄像头,指纹仪,枪锁,子弹抽屉等进行检验,具有权限的人员才能进入故障诊断界面。16.柜体自带酒精探测模块,当智能柜内置酒精检测模块检测到的酒精浓度超过20mg/100ml时,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上软件界面应由枪支领取界面自动返回至主界面。17.酒精检测方式功能检验;采用吹气式方式,吹气要求持续吹气 3 秒以上;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传感器。使用次数不低于2000 次。18.电容式指纹:用活体指纹识别技术,容量≥500枚,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0.01%;通讯协议标准UART串口、接口电平TTL、通讯波特率57600bps/115200bps;每人可保存10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19.弹药领用时间设置检验:当通过平台软件进行弹药领用时,领用时间可选择默认时长,也可进行手动调整。20.每人可保存多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21.智能计数子弹抽屉:可以适应枪支型号的需求,根据实际使用的子弹种类、数量、保存方式设置数量及功能,正常取、还弹药时指定子弹抽屉自动弹开;当取还指定子弹抽屉时,其他子弹抽屉应处于闭锁状态,违规操作将启动报警功能;紧急情况或特殊状态下,一键开启或可用钥匙机械开启子弹抽屉。22.弹药领用表单功能检验:可通过平台软件设置并导出弹药领用表单,内容包括:领用人、审批人、领用任务、实际领取时间、枪支信息、子弹信息,以及领用人和枪管员的签字位置。23.紧急任务下,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一次性全部打开枪锁弹锁。24.▲子弹过期提醒设置检验:可通过主控器触摸显示屏设置子弹到期时间,并可查看智能柜内存放子弹的到期时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5.密码干扰功能: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在输入密码开锁时,可以在正确密码前或后加上若干位干扰数字,密码正确就能开启密码锁,密码总位数应不能超过12位;26.报警灵敏度自动切换功能:夜间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高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高灵敏度设置,如遇到触碰、移动等低强度操作可触发高灵敏度报警;白天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低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设置低灵敏度设置,如遇到摔、砸、砍等高强度破坏可触发低灵敏度报警;27.须同时具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电子密码、机械等开启方式。28.柜门紧急处理机械开启方式:双机械钥匙锁应急开锁。29.语音播报:当管理员、枪管员或用枪员身份验证通过后,可自动播报该操作人员的身份和姓名。30.脱机日志记录,保存不少于20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能自动覆盖循环。断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能丢失,保存在控制板中的FLASH存储器。31.电机锁锁具须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2.电机锁锁闭功能应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33.电机锁的主锁舌在承受大于5000N的侧向静压力后,电机锁应能正常工作。34.报警功能:采用声光报警器,非正常开启柜门报警、断网报警,机械锁开锁报警,智能柜断电报警;关门超时报警,柜门未关好报警。以上报警均要求启动现场声音报警,系统记录报警信息并上传到服务器。35.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枪弹柜应具有自动校时功能;离线状态下,如有未完成的操作业务可顺利完成操作业务,如没有未完成操作业务,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应急开锁,该项操作要求记录日志并待联网后自动上传后台。36.柜内配置备用电源和市电监测模块,在市电断电时,可即时自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并通过网络报警提示。应能支持系统在市电断开情况下工作8小时。37.智能柜功效检验:待机≤10w(黑屏、非充电);正常≤ 20w;38.电源线应采用保护装置,柜体漏电自动断电。39.外部接口:一路标准网络接口(TCP/IP通信,每台柜分配一个独立IP地址),一路电源220V接口(三插口),一路485通讯控制接口。)3智能枪弹一体柜1.柜体要求:柜体采用低碳钢材制作,光洁无毛刺。柜体钢板厚度≥6mm,柜门碳素钢材厚度≥8mm、内侧碳素钢门板厚度≥2mm;抗拉强度须大于345MPA;左右双开门、每门5个门栓、共10门栓、内门铰、镀铬圆形拉手、高强度钢轮;2.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小于4mm。外结构采用无缝对接,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3.柜门开启采用双人双锁方式;柜门配置电控锁和机械2种开柜方式;当停电或电控锁具故障时,可用备用钥匙开启机械应急锁开柜。正常通电情况下采用双机械钥匙开锁系统会自动报警。4.柜门上显示屏与柜内具有物理隔离防护板保护,材料强度应达到与柜体同等防护级别,防止相关电路故障短路发热等影响枪支弹药安全。5.柜体规格: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包含轮脚);6.表面处理: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7.柜体容量:定制。8.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9.≥12寸工业触控屏、分辨率1024×786、具备人机操作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柜内配置嵌入式主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柜内嵌入式系统中安装嵌入式枪弹柜管理软件,并配置本柜数据库。本柜管理软件应具备枪柜内部系统管理、支持本柜运行信息记录、网络监测、电源检测、系统维护、紧急取枪等功能,并支持断网单柜独立工作。10.触摸屏功能检验:触摸屏采用电容屏、支持多点触控。11.节能功能检验:控制终端可在长时间无操作情况下自动黑屏,并在点击触摸屏或检测到人员接近 时自动点亮触摸屏,以便节约能源消耗;12.具备温度检测功能、湿度检测功能,并显示相关信息。13.抓拍功能:领用枪支或有报警产生后,智能柜内置摄像头应能自动进行抓拍,查看日志记录时可显示相应的抓拍图片,抓拍图片分辨率(像素数)为1920×1080;14.动态二维码:智能柜与服务器断开网络连接线后操作人员可通过柜体的摄像头扫描有效期内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开柜,有效期过后二维码失效。15.故障诊断界面:智能柜设有故障诊断界面,可通过该界面对系统摄像头,指纹仪,枪锁等进行检验,具有权限的人员才能进入故障诊断界面。16.柜体自带酒精探测模块,当智能柜内置酒精检测模块检测到的酒精浓度超过20mg/100ml时,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上软件界面应由枪支领取界面自动返回至主界面。17.酒精检测方式功能检验;采用吹气式方式,吹气要求持续吹气 3 秒以上;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传感器。使用次数不低于2000 次。18.电容式指纹:用活体指纹识别技术,容量≥500枚,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0.01%;通讯协议标准UART串口、接口电平TTL、通讯波特率57600bps/115200bps;每人可保存10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19.枪支领用时间设置检验:当通过平台软件进行枪支领用时,领用时间可选择默认时长,也可进行手动调整。20.每人可保存多枚指纹,每次开柜双人以上指纹验证。21.电子枪锁:配置电子感应枪位架及枪位锁,枪位自动感知枪支在位状态,提示正确的取还枪位置;正常情况枪支在位时,枪位锁锁定枪支,枪支不在位时,枪锁保持开启状态;枪位锁配备应急钥匙开启功能。22.枪支领用功能检验:智能柜领用枪支时,用枪员只能申请自己权限的枪支,其他人员的枪支不能查看。23.枪弹领用表单功能检验:可通过平台软件设置并导出枪弹领用表单,内容包括:领用人、审批人、领用任务、实际领取时间、枪支信息、子弹信息,以及领用人和枪管员的签字位置。24.紧急任务下,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一次性全部打开枪锁弹锁。25.延时还枪:通过平台软件还枪时可申请延时还枪,延时1次为24h,且需授权人员进行审批,同一还枪任务最多延时2次。26.密码干扰功能:智能枪弹柜控制器在输入密码开锁时,可以在正确密码前或后加上若干位干扰数字,密码正确就能开启密码锁,密码总位数应不能超过12位;27.智能计数子弹抽屉:可以适应枪支型号的需求,根据实际使用的子弹种类、数量、保存方式设置数量及功能,正常取、还弹药时指定子弹抽屉自动弹开;当取还指定子弹抽屉时,其他子弹抽屉应处于闭锁状态,违规操作将启动报警功能;紧急情况或特殊状态下,一键开启或可用钥匙机械开启子弹抽屉。28.弹药领用表单功能检验:可通过平台软件设置并导出弹药领用表单,内容包括:领用人、审批人、领用任务、实际领取时间、枪支信息、子弹信息,以及领用人和枪管员的签字位置。29.子弹过期提醒设置检验:可通过主控器触摸显示屏设置子弹到期时间,并可查看智能柜内存放子弹的到期时间。30.报警灵敏度自动切换功能:夜间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高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高灵敏度设置,如遇到触碰、移动等低强度操作可触发高灵敏度报警;白天时段时,柜体自动切换为低灵敏度报警模式,支持设置低灵敏度设置,如遇到摔、砸、砍等高强度破坏可触发低灵敏度报警;31.须同时具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电子密码、机械等开启方式。32.柜门紧急处理机械开启方式:双机械钥匙锁应急开锁。33.语音播报:当管理员、枪管员或用枪员身份验证通过后,可自动播报该操作人员的身份和姓名。34.脱机日志记录,保存不少于20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能自动覆盖循环。断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能丢失,保存在控制板中的FLASH存储器。35.电机锁锁具须使用电机驱动,在额定电压下,锁具启闭瞬间冲击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A;锁具持续通电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00mA;电控枪锁连续通电7s不应损坏;电控锁外壳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5℃。36.电机锁锁闭功能应在断电时应保持锁闭状态。37.电机锁的主锁舌在承受大于5000N的侧向静压力后,电机锁应能正常工作。38.报警功能:采用声光报警器,非正常开启柜门报警、断网报警,机械锁开锁报警,智能柜断电报警;关门超时报警,柜门未关好报警。以上报警均要求启动现场声音报警,系统记录报警信息并上传到服务器。39.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枪弹柜应具有自动校时功能;离线状态下,如有未完成的操作业务可顺利完成操作业务,如没有未完成操作业务,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应急开锁,该项操作要求记录日志并待联网后自动上传后台。40.柜内配置备用电源和市电监测模块,在市电断电时,可即时自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并通过网络报警提示。应能支持系统在市电断开情况下工作8小时。41.智能柜功效检验:待机≤10w(黑屏、非充电);正常≤ 20w;42.电源线应采用保护装置,柜体漏电自动断电。43.外部接口:一路标准网络接口(TCP/IP通信,每台柜分配一个独立IP地址),一路电源220V接口(三插口),一路485通讯控制口。)4智能枪(弹)库门1、门框尺寸:2000mm×1000mm×240mm(可订作尺寸)2、材质:门主体采用≥5mm碳化钢板制作;门体内部焊接 3mm 厚 高折弯成 型框体;门铰链采用 45#钢材质,配高碳结构铰链轴芯,使门体达到开关灵活,结构牢固,防切割防破坏能力极强的特点。3、库门框体部分采用≥5mm 碳化钢板;框体与门体通过铰链装配好后,用暗藏 时膨胀螺栓与墙体固定。四个方向加装防盗钢柱门栓。4、控制器触摸屏为≥7 寸屏。5、人机显示界面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电源状态、网络连接、自检状态、 数据下载状态等。6、备用电源支持正常工作 8 个小时7、具有生物特征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技术,电控锁具有机械钥匙应急开门方式。8、指纹采集器、摄像头集成在终端控制器中,安装在枪弹柜门表面,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库房内安全、隐蔽、便于维修的位置。9、控制器可直接联网,能够与控制器同步用户数据。10、控制器可记录开门日志,本地能保存 20000 条,日志可同步到平台。11、非法开门可报警,能够联动报警系统。11、未关门、开门时间过长有告警提示。12、可设置单人验证模式或双人验证模式,开启双人验证模式后,须两个人完成验证方可开启库门。13、报警信息及开门信息同时图像抓拍。5全国枪支管理系统4.0模块可连接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平台6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智能枪柜管理系统须具有完整的网络管理模式,实现与公安网、枪弹管理系统对接和集成。符合***《GA1051-2013》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标准。1.智能管理软件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Web应用服务层,二是前台监控中心,三是数据库服务。登录要求认证,数据传输要求加密。系统要建立在公安网的载体上,可分为前台管理系统、数据维护管理系统和监控后台管理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服务器。警员与枪弹资料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枪械使用审批管理等智能化管理的二级管控平台.管理系统包括的基本功能模块有:警员基本信息管理、警员持枪管理、在线领枪申请、在线领枪审批、超时还枪信息管理、枪弹基本信息管理、枪弹使用信息查询、枪弹维护保养管理、枪弹库存信息统计、枪弹使用信息统计、枪弹维护保养统计、枪弹信息管理、系统日志管理、部门信息管理。可根据需求定制。2.可以在柜子终端或者联网的电脑WEB申请、审批和查看。3.人员权限可以自定义分配。上一级部门的管理员可以查看和修改下一级的部门,下一级部门的人员不可以逆向访问上一级。4.具有枪柜异常声光电报警。报警可以分三级权限,按等级依次报警。报警需要有权限的人才能解除。5.软件具有登录和拿枪、取枪时抓拍功能,抓拍的图像可以导出来查询。6.人员的操作日记也可以导出来备份和查询。7.保养提醒设置检验:当智能柜中的枪支超过三个月无领用记录时,可通过平台软件向特定人员推送保养提醒信息。8.▲平台背景设置检验:可通过平台软件设置登录界面的背景颜色,并可切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9.报警信息统计功能检验:可通过客服端软件对报警信息进行统计,并以柱状图、饼状图形式显示统计结果。10.智能枪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一、商务技术分(70分)1技术指标响应性(3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采购要求”“(三)、技术参数及规格”中全部技术要求的得30分,标注“▲”的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未标注“▲”的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本条扣分值大于30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0客观分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运输、供货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装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存在较多的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工作任务安排、时间计划安排进行评审:工作任务安排明确、合理,时间计划安排合理、细项工作明确的得5分;工作任务安排较明确、较合理,时间计划安排较合理、细项工作较明确的得3分;工作任务安排模糊、笼统,时间计划安排笼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3项目实施团队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拟派本项目实施团队,包括人员数量、岗位安排、工作经验进行评审:人员数量充足、岗位安排合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得4分;人员数量较充足、岗位安排较合理、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得2分;人员数量少、岗位安排不合理、工作经验少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分3项目实施团队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提供的投标文件,对人员管理方案、人员保障方案进行评审:管理方案详细、保障方案具体可实施的得4分;管理方案较详细、保障方案具体但是可实施性较差的得2分;人员管理方案及保障方案笼统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分4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售后服务机构便捷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售后服务机构较便捷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笼统、售后服务机构不便捷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4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发生故障时到达现场的时间、承诺故障修复时间进行评审:响应速度快、承诺故障修复时间短的得4分;响应速度较快、承诺故障修复时间较短得2分;响应速度慢、承诺故障修复时间长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5投标人具有20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今同类智能枪弹柜项目的合同,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客观分6政策加分【节能环保产品(1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客观分(二)、报价分(30分)7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30客观分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排名第1至2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技术参数二、付款方式: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质保期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六、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材料进场前须提交合格证、质保单和检验报告(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及相应的通关证明),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任何一方必须制止使用,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时没有发现问题并不免除乙方仍应对设备材料今后出面的问题负有的质量责任。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乙方实际采购使用的材料,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以该种材料投标时的信息(市场)价相近于投标报价为原则,如实际采购使用的材料低于投标报价10%以上的,结算时对应材料款项应按实调减,高于投标报价的不作调增。九、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由乙方负责现场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5.从验收合格次日起三个月内,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调换。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调试结束,交付甲方使用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品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其他1.设备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如乙方在施工时采用的材料、设备经监理人或甲方发现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更换材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CBNB-20232411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投标函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CBNB-20232411G的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货物名称)进行投标,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7.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监管机构相应的处理。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招标编号:CBNB-2023241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1.11.2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各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编制说明』:1.投标人需按“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包含采购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一一对应,在本表中如实填写具体响应(有技术参数的提供响应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实施团队;(3)售后服务方案;(4)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一、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报价(元)1小写:1.1.大写: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投 标 总 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三、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生产厂单 价总 价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生产厂到工地价到工地价2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盖章):日期:附件2: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3: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手枪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智能长枪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智能弹药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智能枪弹一体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智能枪弹库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全国枪支管理系统4.0模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政府采购现场活动确认书《政府采购现场活动确认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及获知其他投标人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450478956@qq.com。(2)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投标人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投标人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声明书中所列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3)此声明书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智能化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