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小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2023)
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
项目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69000
最高限价(元):306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6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巴州公安局
联系方式:0996-206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方式:1869962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娟
电 话:18699621186
附件信息:
文件(1).doc429.8K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采购单位代表确认(签字):1.1.1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1.1.2.第三部分招标说明第四部分投标说明第一章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四章评标委员会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定标说明第一章开标第二章评标第三章定标第四章授予合同第六部分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一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1.3.第七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二章合同特殊条款第三章付款币种及方式第四章售后服务承诺第八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一、投标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二、投标报价文件顺序及格式范本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1.1.4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的委托,对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三、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六、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详见清单;预算:306.9万元。七、供货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八、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4、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7、按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8、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工作日10:00-14:00,16:00-19:30)十、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3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十二、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若逾期,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十四、开标地点:库尔勒市。十五、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库尔勒市联系人:安普亮联系电话:15609964123(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地址:库尔勒市项目联系人:张玉娟联系电话:18699621186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联系人:安普亮联系电话:1560996412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地址:库尔勒市 项目联系人:张玉娟联系电话:186996211863项目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3项目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详见清单;4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306.9万元(同最高限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日)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如不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无效)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各个县市局基层单位)。5质保期及保用期从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3年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50%6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经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7、按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8、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前准备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8投标有效期90天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缴纳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电汇、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推荐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基本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账户名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 账号:65050170883700000750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金额、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3年 12月 4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上应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2招标文件发放(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工作日10:00-14:00,16:00-19:30)(2)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3采购文件售价0元14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1)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优先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分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5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16招标文件解密时间(1)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12月4日上午10:30-11: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2)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2月4日上午11: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投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在5天内将投标文件(一正二副)递交至库尔勒市 ;联系人:张玉娟、 联系电话:186996211861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中价协[2013]35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招标代理与业主签订的代理合同。1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3、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21质疑须知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收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备注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投标须知1、招标文件编号:XJZGJHZFCG2023-110号2、采购项目名称: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3、采购单位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库尔勒市,邮编:841000;6、投标保证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7、投标文件递交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工作日10:00-14:00,16:00-19:3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2023年12月4日10: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2、开标(投标)日期:2023年12月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3、开标地点:库尔勒市。1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日)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如不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无效)。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各个县市局基层单位)。16、招标代理联系人:张玉娟联系电话:1869962118621.22.第三部分招标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在巴州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本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包括生产商或销售商)。2.投标资格2.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能够满足投标资格必备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2.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招标方”系指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投标方”、“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供应商(生产商或销售商)及投标表现人。3.3.“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的一切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方自行承担。4.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招标说明、投标说明、开标、评标及定标说明、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说明、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询标(答疑)记录等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要求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拟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7.1.在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7.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8.廉洁自律承诺要求:8.1按照《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规定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同时,招标方要求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单位专家、评标专家要填写和提交《廉洁自律承诺书》。22.0.1.9.设备、材料性能要求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认证机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投标无效22.0.2.10.招标会场纪律及要求10.1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招标采取全封闭网上开评标程序进行。10.2凡没有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准时进入网上开标系统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没有在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场的评审专家、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即监标人、采购人代表、特邀代表、工作人员等),一律不允许进入评标现场。10.3评标活动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严禁与外界及投标供应商有任何形式的联系,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或其他方面的,必须由监标人提交招标方后,方可离开评标现场,外出时须有监标人员陪同。22.0.3.10.4非特殊原因(如需要供应商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等)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方的所有投标资料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等均不接受二次提供,否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10.5参加本次评标的专家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如果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现场申请其回避。如不申请其回避的,则视同无利害关系。10.6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开标、报价、评标、询标(答疑)、澄清、定标等工作,采取网上方式逐一进行;评标期间各投标供应商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和不延误工作。若发生通讯工具不通或备案通讯工具号码有误,无法实现联络的,或无理拒绝或不执行招标方工作安排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本次投标权利。22.0.4.10.7凡是须要经过会议通过的事宜事项,投标供应商在招标阶段无异议,在招标事后对已通过事宜事项的质疑或投诉,招标方将不予采信。10.7招标评标须在监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方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采购人代表、投标人、特邀代表、工作人员等与会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监标人有权予以纠正或制止。1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23.第四部分投标说明23.1.第一章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投标时资质审查的必要条件(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是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是否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4)是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6)是否未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备注:以上提供的审查资料为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3投标时的评审审查项目。投标人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的,则相应本项目不得分,且本项目将做为是否中标的重要因素。(1)配置与技术指标、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2)企业业绩、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3)有利于投标方的其它证明材料;23.1.1.1.4网上开标对投标方投标资质中的所有投标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等,严格遵循“第四部分”中1.2、1.3条款之规定。1.5投标方保证和承诺所投产品报价不存在恶意或有意压价、恶意或有意虚报报价,也不存在恶意或有意抬高报价等行为。1.6投标方保证和承诺不存在与其它投标人有串标、陪标等行为。23.2.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2.要求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按时上传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将被拒绝。2.2.允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包投标,也可根据本企业生产或本企业销售产品的情况对部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投标人对某一包中的一项或部分项进行投标。招标方可选择一家投标供应商为所有包的成交人,也可选择若干个分别中标。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3.1.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5)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6)配置与技术指标(7)技术及商务偏离表;(8)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9)企业业绩;(10)履约能力;(11)售后服务;(12)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具体编制顺序严格按附件中投标文件编制顺序进行编制。5.投标文件格式5.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等,并按表格要求注明投标货物的名称、货物规格及型号、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6.投标报价6.1投标方须在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和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投标方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应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6.2.投标时应注意下列几点:6.2.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6.2.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6.2.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制造、运输、包装、保险、安装调试、后期服务、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7.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7.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8.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8.1.投标方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9.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才有效。10.2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页逐一签署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方为有效。10.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11.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支票、电汇、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推荐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基本户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整)帐户名称: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市区支行账号:65050170883700000750备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须提交的资料: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账户信息;2、转账凭证。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尽快提交以上资料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11.4招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1.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应当拒绝接受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1.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11.6.1投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1.6.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及招标方签订合同的。11.6.3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标记12.1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投标为网上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将一律被拒绝。13.2如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变更中重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12月4日上午10:30-11: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2月4日上午11: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3.3.第四章评标委员会23.3.1.15、评标委员会组成15.1由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招标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方推荐拟中标人或者根据招标方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适用于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本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要求,同时适用于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依法组成的评审小组及其成员。15.2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于开标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工作需要时,将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评标委员会的人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5.3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评标委员会专家的条件和回避规定16.1评标委员会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16.1.1熟悉有关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16.1.2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16.1.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16.1.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6.2.1与投标方或者投标方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关系的或有利害关系的;16.2.2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有近亲关系的或有利害关系的;16.2.3与投标方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标的;16.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3.3.2.17.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8.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熟悉并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8.1招标目的。18.2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18.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18.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19.招标方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0.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20.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0.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0.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0.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0.6配合招标方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3.3.2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注意事项:21.1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须响应前款“第三部分”中相关条款之规定要求。21.2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独立评标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以招标文件为评标的唯一依据,不做标书以外无关问题讨论和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标和比较。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书面原始署名记录。21.3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评标时,严禁存在个人印象、个人关系或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行为发生。否则,经核实后,招标方将有权予以制止此类行为的发生,责成其修正不果的,将做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并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向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意见。21.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本次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5除法律需要外,自开标直至宣布中标及签订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定及关于评标的建议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评标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需要投标方进行解释的,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进行询标(答疑)。22.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自开标之日期起至定标日止,在此期间任何监标人、采购人代表、特邀代表、工作人员及供应商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正常及其它评标工作,否则,招标方将有权取消其权利资格。23.423.523.623.723.8.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定标说明23.9.第一章开标23.9.1.23.开标23.1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网上开标、定标会。23.2为了体现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在开评标现场以举手示意的方式向招标方申请其回避。如现场不提请招标方申请其回避的,则视同无利害关系。23.3各投标供应商如对本次招标过程存有异议,应及时在网上招标阶段及时提出以便进行答疑回复;如待评标结果产生后发生的恶意质疑或投诉事项,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采信。23.9.2.23.4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3.4.1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接受二次提供。23.4.2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资格等证照和投保保证金缴纳情况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前款“第四部分”中1.2条款之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直接拒绝。23.4.4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到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审查阶段。23.4.3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可以比照“第五部分”中23.6条款中的23.6.2条款和23.6.3条款之规定执行。23.9.3.23.5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23.10.23.5.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响应程度初步审查23.11.阶段(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阶段;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具体评审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表》、《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记录明细表》。23.5.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23.5.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5.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11.1.23.6投标登记确认的审查23.6.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直接被拒绝;对符合要求准时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通报。23.6.2通报后,在招标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且是第一次开标,招标方应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如果是第二次开标,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采购人可以书面提出转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方同意且提交批准后,按批准后的采购方式继续开标。反之,则应直接作废标处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3.6.3通报后,如果合格供应商只有一家时,且是第一次开标,招标方应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如果是第二次开标,采购人和投标商既没有过不良行为记录,也不存在明显或恶意的投标倾向性行为,采购人可以书面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批准后,按批准后的采购方式依法按程序组织采购。反之,则应直接作废标处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3.11.2.23.7评标前的意见征求23.7.1严格在招标文件的规定范围内,由招标方现场以书面的方式,征求采购单位代表对本次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注意的事项及意见建议,并签字确认。23.7.2由招标方本次项目承办责任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范围,核实并提出是否采信的意见并签字确认。23.7.3由招标方将可采信的上述意见建议,现场向评标委员会及成员提出可以予以采纳的决定。反之,则不予采纳。23.12.第二章评标23.12.1.24.开标报价24.1评标依据24.1.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要依据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标。24.1.2招标文件中的主要产品或金额大的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4.1.3当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时,将认定为有串标嫌疑而对其予以废标: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分项报价不合理,且没有合理解释的;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款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的;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的;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分项乱调的;几个投标人的技术标都雷同的。24.1.4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23.12.2.24.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2.1所有与本次招标及评标有关的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招标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24.2.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报价、询标(答疑)、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4.2.3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报价、询标(答疑)、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投标项目的评标。24.2.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3.12.3.24.3评标有关规定要求24.3.1参加本次评标的专家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前款“第三部分”中10.4条款之规定进行评标。24.3.2评标、报价、询标(答疑)、澄清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进行。2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本次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应遵循前款“第四部分”“第四章”中21条款和22.条款之规定。24.3.4评标现场凡供应商提供所涉及的投标资料,严格按照前款“第三部分”中10.4条款执行。24.3.5招标方要对当事双方的评标、报价、询标(答疑)、澄清等,做好书面记录,经评标委员会、投标供应商确认的记录与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也是供应商一旦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和发生质疑或投诉事项时的重要法律依据。24.3.6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阅读和熟悉招标文件,当要提出招标文件疑问事项时,应由招标方本次招标项目的责任人作为主体解答者,解答不清的,由会议主持进行补充解答。23.12.4.24.4报价24.4.1投标报价的审查和原则要求24.4.1.1招标方应须对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进行审核,检查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24.4.1.2修正错误的原则。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24.4.1.3开标时进行公开唱标并由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确认;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不接受二次提供,否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24.4.1.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应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24.4.1.5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严格遵守前款“第三部分”中10.6条款之规定。23.12.5.24.4.2唱标、记标24.4.2.1招标方对投标报价登记确认、资格资质审查合格,及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报价,要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并对报价采取公开的方式,按照供应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采取书面记录方式,在网上开标现场当场进行唱标公布。该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供应商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4.4.2.2报价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24.4.2.3唱标和记标的顺序,按照投标供应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依次进行。23.12.6.24.4.3最终报价是否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审查确认24.4.3.1报价唱标结束后,招标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最终报价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原则,对最终报价是否均超过采购预算进行审查确认,并在网上开标现场公布结果。24.4.3.2唱标结束后,如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时,招标方现场应宣布本次招标废标。出现此种情况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拒绝所有的投标文件。24.4.3.3唱标结束后,如果没有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只有二家时,且是第一次开标,招标方应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如果是第二次开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采购人、招标方可以书面提出转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经批准后,按批准后的采购方式继续开标。24.4.3.4唱标结束后,如果没有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时,且是第一次开标,招标方应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如果是第二次开标,采购人和投标商既没有过不良行为记录,也不存在明显或恶意的投标倾向性行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确认后,采购人可以书面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批准同意后,按批准后的采购方式依法按程序组织采购。反之,则应直接作废标处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3.12.7.24.5评标程序24.5.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循独立评标的原则,按照独立初审、单独(或集中)询标(答疑)、独立综合评审、独立推荐拟中标人、集体定标、出具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进行。24.5.2评标委员会应单独(或集中)与资格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与比较。24.5.3按照招标方规定程序,评标当事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诚信”的原则,以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为评标的唯一依据,不允许做招标文件以外无关问题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采取单独(或集中)的方式与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评标、询标(答疑)、澄清。23.12.8.24.5.5询标(答疑)、澄清24.5.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各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方的规定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和分别单独(或集中)进行询标(答疑)。24.5.5.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将对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询标(答疑)、澄清等时,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进行询标(答疑)和澄清。询标(答疑)和澄清时,投标方代表应作记录,并对重要内容做出答复。24.5.5.3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单独(或集体)讨论、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后,可决定是否与各投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询标(答疑)。24.5.5.4招标方要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网上递交形式,由招标方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方公章,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5.5.5投标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不能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评标的资格。24.5.5.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对评标(审)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23.12.9.24.5.6符合性审查24.5.6.1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评标程序。24.5.6.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个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综合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3)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力和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主要表现有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和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等其它情形。(4)发现有重大偏差时,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可以取消其投标的权利。24.5.6.3进行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实质上响应的,视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应不得进入综合评审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响应程度初步审查表》中的“符合性审查表”24.5.7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作出废标处理,并由招标方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5.8.综合评审24.5.8.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遵循独立评审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应当以书面方式发表各自(或集体)的具体综合评审意见。24.5.8.2.评估和综合比较与评价,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方设计格式要求,做好书面原始署名记录,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方。24.5.8.3.“综合评分法”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项目、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业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标结果。24.5.8.4.综合评审记录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核心)、真实准确、简明扼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否则,经核实后,将按前款“第四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3.12.10.24.5.8.5比较与评价综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一个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配置及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技术及商务偏离、企业业绩、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标函质量、政策功能等因素进行比较与及具体评估。24.5.9.综合评分法的原则、方法和标准24.5.9.5.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4.5.9.6.综合评分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独立综合评审原则,根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具体评标情况,独立对具体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指标进行评估和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或集体)发表综合评审(议)意见,对每一个投标供应商做出打分决定;经招标方核对和汇总后,按得高分原则,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署的打分结果,得出评标结论。24.5.9.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招标方核对汇总出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5.9.8.综合评分,应严格遵守前款“24.5.8综合评审”条款之规定。否则,经核实后,将按前款“第四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4.5.9.9.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按照招标方规定格式,将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审意见、打分结果、推荐理由等进行署名原始记录。24.5.9.10.综合评分主要包括技术、商务、报价等指标1、技术部分主要包括:配置及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技术及商务偏离表等指标。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企业业绩、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标函质量、政策功能等指标。3、报价: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4、综合评分具体指标和标准,见《评标(分)记录明细表》。24.5.9.11.综合评分原则(1)评标委员会对所报产品价格、配置及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技术及商务偏离、企业业绩、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标函质量、政策功能等因素进行比较与及具体评估等因素进行比较与评价,并进行打分和汇总。详见《评标(分)记录明细表》。(2)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评标、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3)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不予评分。(4)评标打分应当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的顺序进行,打分可保留两位小数。(5)技术、商务部分应按各小项分档打分,投标文件中各小项指标相近的,打分应属同一档次。在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允许评标委员会小组各成员根据招标书文件部分要求的技术、功能和《评标(分)记录明细表》表格部分的性能指标要求,可以按各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在档次打分范围内调整分值。(6)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技术商务部分占总分的70%,报价部分占总分的30%;(7)招标方核对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时,将计算出每一个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所得分数的合计数后,再计算出其合计数的算术平均数,加上该投标方报价部分的得分后,即为该投标方的最后综合得分。(8)由招标方核对录入和汇总计算出每一个投标供应商的所得分数值,并由高到底排序后,须有评标委员会小组各成员署名确认。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应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其报价相等的,则按核心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价格、技术指标的高低或优劣由评标委员各成员确认评定。(8)若发现打分有误或者有差错的,或发现存在个人印象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时,招标方将按前款“第四部分”中“第四章”的21.3条款之规定执行。24.5.9.12.《评标(分)记录明细表》1、明细表包括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评审分标准、具体评审意见、综合评审意见、分数标准、得分、其它等组成。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有涂改、划擦等,如有应按合规方式修正。不允许在招标方核对汇总且确认之后,在未经许可时,不能再要回重新记录。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表1.资格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评审内容123…1是否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得承诺书;2是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是否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4是否在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成立未满三年者从成立时间起承诺);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成立未满三年者从成立时间起承诺)7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结论:是否通过评审2.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企业名称评审内容123…1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等进行编制;2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3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供应商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效力的;5是否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交货地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质保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8投标人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的付款方式;9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备注: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企业,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23.12.1123.13.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记录明细表考核项目分数标准评分标准一技术部分0-40分具体按下列标准要求进行评审1配置与技术指标0-30分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2、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在30分的基础上逐项减分,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各产品参数有具体要求的,以各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部分满足均不得分。2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0-1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1.实施方案(6分)中需包含:①项目实施的步骤及规划;②项目进度计划;③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标准、遵循的依据、产品的质量检查措施、针对产品质量的跟踪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详细、合理可行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2.配送安装方案(4分)需包含:①配送人员、车辆安排(提供清单);②货物包装、装卸货措施;③路途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教育培训、运途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签收流程(签收表格等);④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团队组建、调试方式、现场管理等);以上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详细、合理可行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二商务部分0-30分具体按下列标准要求进行评审1企业业绩0-5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注: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必须体现采购内容、金额、签定时间及甲乙双方印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清晰的业绩无效; 2履约能力0-15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获一个得1分,此项满分5分; 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每个得1分,此项满分3分; 提供专业的售后维保人员每人1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此项满分4分;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过的的财务报告每年1分,此项满分3分3售后服务0-10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8分),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1)售后服务机构及跟踪服务方案;(2)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3)培训方案;(4)产品保修时间;每项2分,有则得分,没有不得分,虽有项但内容缺乏完整性的该项得1分,虽有项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响应时间评比(2分):(1)质保期内0-1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24小时内免费完成维修服务,对于非人为损坏的产品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得2分。(2)质保期内0-2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48小时内免费完成维修服务,对于非人为损坏的产品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得1分。(3)质保期内超过24小时没有响应;48小时内未到达设备使用现场或没有提供服务响应内容的均不得分。注:提供相关材料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否则无效,不得分。23.13.1.评审专家(签字):价格评标(分)记录明细表序号考核项目分数标准评分标准(须作出评估具体依据和理由)得分具体评估(价)的依据及理由四报价30具体按下列标准要求进行评审得分报价1最终报价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30%评估具体依据和理由用其报价金额表述。¥:元评审专家(签字):核对人:录入人:25.推荐拟中标候选人25.1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按照经署名确认的汇总得分排序顺序,推荐拟中标候选人。25.2推荐拟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序第一位的为推荐的第一拟成交供应商。25.3投标方最低投标报价不是唯一中标条件。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文件完整无缺、最大限度的满足谈判文件需求的投标方,中标机会均等。25.4如汇总得分排序后出现推荐拟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只对取得得分前三位供应商,按照其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其报价相等的,则按核心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价格、技术指标的高低或优劣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进行综合确认评定。排序在前三位之后的,按原排序不变,允许排序并列。25.5由招标方对未推荐拟成交候选人、确认废标的,进行核对汇总后,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署确认。23.13.2.26.编写评标报告26.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评标(评审)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现场提交给招标方。编写的评标报告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3.13.3.27.评标结束27.1招标方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各有效投标供应商开始进入网上定标议程,宣布本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拟成交供应商名单。27.2谈判评审小组各成员名单不公开。27.3由招标方宣读有关招标信息公告、中标确认原则及质疑(投诉)事项等说明。27.4在宣布会议结束后,招标方均有义务告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27.5评标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标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14.第三章定标23.14.1.28.定标标准28.1招标方应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发出《中标供应商确认函》,采购人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应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的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28.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8.3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4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供应商。28.5如果采购人确定该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应由招标方将对下一个可能成交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23.14.2.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23.14.3.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方应当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方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0.1.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招标方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30.1.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确认函》5个工作日内,如不按规定确认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回函提出异议,经过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招标方直接向中标首选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如逾期既不确认也不回函提出异议的,招标方则视同采购人认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首选结果,由招标方直接向拟中标首选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1.3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项目(如有)。30.1.3.1合同履约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同等额。待合同执行期满、货物验收合格及办理货款结算时,由招标方无息退还。30.1.3.2合同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成交供应商须将履约保证金交到招标方指定帐户。指定账户与投标报价保证金同账户。30.1.3.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其有效期限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30.2在发布中标公告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中标通知书》要作为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的由招标方监章的合同的依据。23.15.第四章授予合同23.15.1.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方招标文件的约定和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3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1.4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招标方审查后,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须有招标方监章,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1.4.1招标方在授予采购人、中标人合同时,经审查采购人的书面申请后,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或减少,并要在合同中增加条款进行说明。31.5如中标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方将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31.6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询标(答疑)文件等,均做为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31.7在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中标人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而且,采购人和招标方也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31.7.1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向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1.7.2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或中标供应商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时,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31.7.2.1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采购人、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方招标文件的约定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6.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五小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参数采购数量(台/个)1食堂立式冰柜(4门双机双温柜) 开门方式:法式四门 电压/频率:220V/50Hz 温度范围:-12~-6/0~10℃制冷方式:直冷 控温方式:机械控温 输入功率:≥352W 冷冻能力:≥20千克 冷冻星级 三星级 制冷循环:单循环,制冷剂R134a 冷藏室容积:≥399升 冷冻室容积:≥379升 注: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841食堂蒸饭车(12盘)产品参数:定时控温大12盘/380V/防干烧;适合人数≥120人;插头类型60A空气开关; 蒸盘尺寸40*60mm;电压380v;功率12kw; 蒸盘配置有孔/无孔可选;1101食堂电饼铛电压/功率220V/2500W锅体直径≥40CM锅深≥1.8/2.8/4.8cm箱体:不锈钢锅体:合金锅款式:双控电饼铛1101食堂和面机机体材质:201不锈钢 额定电压:≥ 220V/50HZ;额定功率:≥2200W;和面量(水+面粉)≥25KG;1081食堂压面机生产能力≥60KG/1小时 功率≥1500w;转速≥68r/min;压面厚度1-8mm;压面宽度≥30CM;表面材质430不铁钢;1082洗衣房洗衣机(10KG滚筒)显示类型:LED显示开门方式:前开式电机种类:直驱变频电机自动化程度:全自动产品尺寸:≤深530mm;宽595mm;高850mm内筒材质:不锈钢脱水转速:1400转/分钟洗净比:1.1比值洗涤容量:10kg水温调节范围常温:30℃;40℃;60℃;90℃支持Wi-Fi连接支持自动断电支持智能断电记忆支持中途添衣支持排水阀漏水保护注: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862洗衣房晾衣架产品类别:落地式晾衣架材质:铝 晒衣架类型:翼型 尺寸:展开长度:≥150CM 离地高度:≥130CM 最大角度:≥120度1413沐浴室(含理发)理发剪刀/梳子套装产品材质:不锈钢+ABS主要用途:理发/美发产品规格:≥215mm*85mm*30mm产品重量:≥159g内含配件:平剪X1,牙剪X1,擦剪布X1,发夹X2,双面梳X11313沐浴室(含理发)电动推子(充电)充电方式:充插两用续航时间:≥180分钟清洗方式:全身水洗刀头类型:镀钛陶瓷刀头额定电压:100-240V额定频率:50Hz/60Hz机身功率:≥8W额定电流:1.2A1313沐浴室(含理发)吹风机产品功率1800W 风嘴形式传统安装 集风嘴护发类型负离子,恒温护发 冷风功能 电源线长度≥1.7m 外形设计;直筒型 1313沐浴室(含理发)淋浴器(花洒)商品毛重:≥1.4kg 类别:普通淋浴花洒出水方式:手持花洒,龙头表面处理:电镀附加功能:增压水效主体材质:铜 不锈钢明/暗装:暗装花洒1163沐浴室(含理发)热水器(60L)款式 :横式容积(L) :60L能效等级: 一级 加热功率(W) :≥2200W加热方式 :恒温式 最高温度(℃): 75控制方式:机械金刚三层内胆防水等级:≥IP*4安全预警技术 :支持防干烧保护:支持超温保护:支持 绝缘保护:支持360°全方位保温:支持注: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1355健身房跑步机1、持续马力 DC 1.25HP,马达峰值≧ 2.5HP2、速度范围 ≧0.5-≦16km/h▲3、跑台尺寸 ≧500*1350mm,扬升范围≧ 12%,跑台可折叠,跑带 T1.6mm ,跑板 T18 中纤维板,滚筒 前∮46mm 后∮42mm4、屏幕3窗白光LED,仪表显示 7种数据:速度、坡度、时间、里程、卡路里、心跳、步数,预置程序 8种程式+3种模式,配蓝牙音响5、心率测试 无线心率监测可配置无线心率带,跑步机可链接app实现数据统计6、减震系统 6位硅胶减震7、最大承重 126kg净重 86kg8、产品尺寸 ≧1700*860*1300mm,折叠尺寸 ≦ 11100*870*1500mm9、执行标准 GB17498.1-2008检验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845健身房哑铃1、产品尺寸:1430x582x863mm(长x宽x高)2、符合商用俱乐部要求,重新设计,最大放12支哑铃执行标准 GB17498.1-2008 GB检验及保险 产品经过NSCC认证及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已投保产品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和产品质量险。2.5\5\7.5\10\12.5\15KG各一对总重105KG985健身房力量综合训练1、产品尺寸:≧1800mmx900mmx2080mm(长x宽x高)2、主支架:平椭50x100xT2.0;平椭40x80xT2.03、导杆:高硬度、高精密度直线导杆4、调校:采用弹簧插销调整5、保护罩:配重块前后设有钢板安全保护罩6、最大承重:≧135KG;最大训练负荷≧66KG7、配件:脚套、拉把手8、执行标准 GB17498.1-2008检验及保险 产品经过NSCC认证及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已投保产品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和产品质量险,提供原厂证明▲器材产品表面涂层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根据GBT23987-2009里的耐老化实验方法进行了耐老化实验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按照检测结果评定该健身器材的综合等级为“0”级,并出具体育器材表面涂层检测评定报告。96第七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纪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义务。1.5.“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单位及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参数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原产地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技术规格和标准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5.专利权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包装6.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7.运输标记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1.收货人2.合同号3.收货人代号(4)目的地(5)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6)毛重/净重(公斤)(7)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8.卖方的交货价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等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8.2.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3.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8.4.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9.装运通知9.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10.保险10.1.在合同价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1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1.1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12.技术资料12.1.除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12.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3.价格13.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14.质量保证1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14.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12个月。15.履约保证金15.1.合同签订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5.2.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货物验收合格的报告后,买方在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6.检验16.1.卖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6.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7.索赔17.1.卖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相一致负完全责任。在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还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价。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7.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8.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8.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19.不可抗力19.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仲裁2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20.2.仲裁应由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20.3.仲裁裁决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0.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0.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21.2.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变更指示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22.1.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3.合同修改23.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4.转让与分包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6.通知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27.3.除合同本身以外,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8.合同生效及其他28.1.本合同应在买方(采购单位)和卖方签字后,招标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加盖鉴证章后生效。28.2.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28.3.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8.4.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23.1623.17.第二章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时,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培训:1.1.卖方的安装调试人员有义务对买方的设备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2.检验2.1.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际及国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和合同证书;2.2.对于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买方可按货物的一定比例委托自治区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验收会格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经检验不合格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3.具体的国际或国内检验标准按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并经买方确认的规定执行。3.安装调试3.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买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用户;3.2.卖方免费负责设备在买方的安装、调试,买方协助开展工作;3.3.卖方安装调试专家人员应及时到达买方现场,直至安装调试结束、通过验收;3.4.卖方负责安装调试期间(包括错发或运输中)可能损坏的元器件、测试材料的准备,如因时间关系,买方可以考虑使用随机的易损件进行更换,但卖方应及时给买方补齐(中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卖方承担);3.5.上述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按相应的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3.6.卖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应赔偿由此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3.7.最终的测试验收报告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4.质量保证4.1.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时使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所购买货物(设备)时,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4.2.卖方对合同项下设备提供为期3年的保修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在保修期内卖方需提供免费的维修零配件;在保用期内卖方提供免费售后服务。5.售后服务5.1.提供给买方详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的使用、维修、故障查询手册等;5.2.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并附在投标文件中。6.其他投标报价:即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制造、运输、包装、保险、安装调试、后期服务、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6.1.投标货币:人民币。6.2.付款币种及方式(见第三章)6.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日)到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标准(如不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无效)。23.18.第三章付款币种及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合同价款的50%,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2)验收付款时供应商应必须提交:①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②采购人认可的签字盖章的验收回执一份。23.19.第四章售后服务承诺在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买方使用时,卖方应给予补偿的承诺,在投标书中均应明确说明。24.25.第八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25.0.2.一、投标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顺序,必须按下列顺序排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接受,或作为废标处理。编制排列和装订顺序严格如下:(1)投标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承诺书;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③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⑤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后);⑥未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声明。其它:(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后)(2)其它需要补充的资料(5)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6)配置与技术指标(7)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8)实施方案及配送安装方案(9)企业业绩(格式附后);(10)履约能力;(11)售后服务;(12)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①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提供)②其它资料二、投标文件顺序及格式范本25.0.3.(一)投标文件顺序及要求1、凡须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人员签字,公章必须是单位法人印章。2、凡有备注说明的,必须符合说明的要求。3、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能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5.0.4.(二)投标文件格式范本投标函(采购方):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据此函,我公司承诺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等,我方投标报价为¥元(大写:人民币),我方对以下内容承诺如下:交货期为;交货地点为;质量要求为;质保期为;质保金:;付款方式为。3.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供货合同;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5.我公司同意提供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公司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所有规定。7.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8.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单位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我公司同意提供按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9.我单位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10、其他承诺事宜:。25.1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及电话:通讯地址:日期:年月日25.1.525.1.625.1.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要求供货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要求供货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25.1.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新疆中工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包号及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名称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授权人姓名、职务签字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地址:投标人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声明日期:年月日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标明单位)产地及品牌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其它费用等均含在单项报价中。投标总报价:¥元(大写:)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及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说明12…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列出并在偏差内容“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类似项目的业绩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地区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备 注注:业绩须附有合同原件电子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5.1.925.1.1025.1.1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指南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编号::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即不得少于90天)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5.1.1225.1.1325.1.1425.1.1525.1.1625.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五小工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