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招标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2023)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2.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400万元
4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5.2包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段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5.4要求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为5个月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工期为5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
方式: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2.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400万元
4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5.2包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段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5.4要求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为5个月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1月15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年11月21日 17 时 00 分。
3.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与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3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标段,平台服务费 400 元,售后不退。
3.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 word上并转成 PDF 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5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结束后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3.6 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7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 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证书的办理,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CA 申请帮助”-“CA 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 010-86397110 进行咨询。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4.2 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4.3 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4.4 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 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人:谭专条
联系电话:010-5893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5号楼6层609
联系人:应晴晴
联系方式:15981809166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方式:谭专条010-5893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5号楼6层609            
联系方式:应晴晴15981809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晴晴
电 话:  159818091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6: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应晴晴

项目联系电话
15981809166

采购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谭专条010-58933017

代理机构名称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5号楼6层6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应晴晴15981809166

附件:

附件1
DG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招标文件20231016送审稿(1).doc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总则8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标125.开标126.评标12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评标办法151.评标方法152.评审标准153.评标程序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服务需求29第一节项目介绍29第二节服务目标29第三节服务内容30第四节服务要求34第五节服务团队34第六节服务保障要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目录3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0三、授权委托书41四、联合体协议书42五、证明材料-43-六、商务部分-44-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46-七、技术部分-47-八、服务及优惠承诺-47-九、其他材料-47-第一章招标公告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招标公告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编号: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2.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400万元最高限价:400万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4000092661699929007810-2023111417 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400万元 4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简要说明: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5.2包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包段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5.4要求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为5个月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招标文件的领取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3.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3.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结束后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3.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3.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四、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4.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4.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5.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联系人:谭专条联系电话:010-589330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5号楼6层609联系人:应晴晴联系方式:15981809166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 系 人:谭专条联系电话:010-58933017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应晴晴联系电话:15981809166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5号楼6层609 1.1.4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符合第五章 服务需求1.3.2要求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为5个月1.3.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9踏勘现场及项目答疑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zpkd@126.com,(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3日内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实质性偏离1.13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00万元。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第2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的CA 印章(联合体成员除外)。(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 印章或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若有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中标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递交胶装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制作装订,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所属行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1.1.总则1.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标段划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组织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情况的。1.1.1.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1.1.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9.1.9现场踏勘不组织。1.1.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1.12.1.12偏离不允许实质性偏离。1.1.1.13.1.13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00万元。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1.2.2.招标文件1.1.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自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查看,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自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查看,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3.投标文件1.1.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证明材料六、商务部分七、技术部分八、服务及优惠承诺九、其他材料1.1.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要唯一。3.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3.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2.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工作范围大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参照计费额自主合理报价。1.1.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1.3.4.3.4投标保证金(不缴纳)1.1.3.5.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要求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继续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3.6.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1.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1.1.4.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1.1.4.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1.4.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1.5.5.开标1.1.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参加。1.1.5.2.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评标1.1.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1.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1.6.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7.7.合同授予1.1.7.1.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1.7.3.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1.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1.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1.8.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1.9.9.纪律和监督1.1.9.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9.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9.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9.5.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1.1.1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1.12.2.评审标准1.1.12.1.2.1初步评审标准(l)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文件格式与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只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且未超出采购人预算价;(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5)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6)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7)招标范围、要求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有一条不符合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备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超出小微企业标准,则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2.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一)评分标准评 分 因 素分值投标报价评分10商务部分评分20技术方案70合 计100(二)评分因素的具体分配表2.2.1评分标准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0分)价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最后计算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注: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10商务部分(20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近三年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运维相关项目的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月1日至今。6商务部分(20分)标准化管理水平每有一个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20分)项目团队项目经理(仅限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商务部分(20分)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每有一个获得“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1.5分,最高得6分。同一成员同时具备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商务部分(20分)项目团队人员组织结构清晰,岗位职责划分清晰,人员分工合理的得3分;人员组织结构比较清晰,岗位职责划分比较清晰,人员分工比较合理的得2分;人员组织结构比较清晰,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人员分工不合理的得1分;人员组织结构混乱,岗位职责划分混乱,人员分工无序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70分)项目服务方案对技术需求的理解准确、全面;服务方案充分体现总体架构的逻辑性。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等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得15分;对技术需求的理解准确、全面;服务方案体现总体架构的逻辑性。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对技术需求的理解,小部分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服务方案部分内容基本体现总体架构的逻辑性。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等部分内容基本合理的,得9分;对技术需求的理解,部分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服务方案部分内容稍微体现总体架构的逻辑性。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等部分内容基本合理的,得6分;对技术需求的理解,大部分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服务方案部分内容不能体现总体架构的逻辑性。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可行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等部分内容不合理的,得3分;对技术需求的理解错误;服务方案无逻辑性,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70分)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梳理清晰明确的,得15分;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梳理合理、但有小部分内容缺失的,得12分;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梳理比较合理、但有部分内容缺失的,得9分;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梳理基本合理、但有相当多部分内容缺失的,得6分;服务目标、体系基本合理,但内容梳理不合理,有相当多部分内容缺失的,得3分;服务目标、体系和内容梳理不合理、有大部分内容缺失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70分)服务保障方案服务保障方案详细完整,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合理可行的,得15分;服务保障方案完整,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合理可行的,得12分;服务保障方案比较完整,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比较合理可行的,得9分;服务保障方案相对完整,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相对合理可行的,得6分;服务保障方案不完整,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有缺失、不合理,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得3分;服务保障方案逻辑混乱、不合理,未提及服务机制、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安排,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70分)服务档案及服务承诺服务档案管理规范,服务承诺合理,服务及时性、规范性、安全性、可用性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服务档案管理规范,服务承诺合理,服务及时性、规范性、安全性、可用性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服务档案管理比较规范,服务承诺相对合理,服务及时性、规范性、安全性、可用性有一定保证的,得4分;服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服务承诺不合理,服务及时性、规范性、安全性、可用性不符合项目需求等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技术部分(70分)培训解决方案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有很强的针对性,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的,得8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的,得5分;提供的方案有欠缺,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合理、完全无法实施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技术部分(70分)进度计划组织方案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有很强的针对性,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7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得4分;提供的方案有欠缺,难以保障方案实施,得1分;提供的方案不合理、完全无法实施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7分合计100备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1.1.13.3.评标程序1.1.13.1.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初步评审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1.1.13.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2.2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2.3投标人得分的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价格得分。3.2.4最终得分为评委会专家成员的平均得分。1.1.13.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3.3.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1.13.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合同条款合同编号: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甲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乙方:住所地:丙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丙方委托乙方提供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服务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第五章服务需求”,以下简称《服务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条件1.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整),含税。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3.履约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出具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生效时限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限结束之日止。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违约行为,该保函所对应的金额可作为违约金由甲方优先扣除。如合同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将扣除部分在扣除后5日内补齐。第三条三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配合乙方实施项目研发与运维,提供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必要的研发环境以及驻场工作条件。(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检查和验收。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具备从事本合同业务的资质,合法合规提供本合同约定义务。(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和丙方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3)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丙方同意更换项目主要成员,乙方的驻场人员应同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管理。(4)乙方应对甲方和丙方提供的一切数据、资料进行保密。乙方应对本单位参与及知悉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5)乙方指派专员协调内部管理并与甲方和丙方进行联络,沟通功能模块的开发进度,提供故障申告和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影响模块开发、运维质量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功能研发、故障修复和投诉处理工作,并提交故障报告。(6)乙方应按照《服务需求》规定,按时提交系统功能模块研发记录,并配合项目绩效评价提供相关资料。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提供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的功能需求,确保需求清晰、准确,并对乙方服务是否满足需求进行确认。(2)丙方作为项目实施需求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实施需求变更,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实施需求变更。如丙方提出的实施需求变更构成重大变更,则由丙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第四条服务质量1.服务期内,在系统运行中发现任何技术或非技术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错误、缺陷、漏洞、运行不畅在内的故障,无法达到《服务需求》规定标准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丙方的书面或口头通知后立即对系统进行维护。2.质量保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提供驻场服务,免费的功能升级,问题故障解决,系统性能优化,系统功能优化,系统定期巡检,对系统使用人员定期举行技术培训等。第五条检查和验收1.甲方按照《服务需求》进行服务终验。2.乙方应在服务期满一个月内向甲方和丙方提交服务终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说明书、功能模块测评报告,用户说明书,运行维护服务总结报告,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资料等。第六条违约赔偿1.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丙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七条技术资料1.合同项下研发服务技术资料以下列方式交付:研发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将服务的所有资料进行归集整理,装订成册交甲方和丙方各一套。2.技术资料应包含《服务需求》中的所有资料,以及故障判定方法和判定过程记录文档,功能使用说明书,维护和维修操作手册等。第八条知识产权1.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应向甲方、丙方提供全部源代码和文档,丙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组织对软件进行修改,无限制使用该软件。甲方、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中涉及的资料(包括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乙方应保证甲方、丙方使用该软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上述指控,乙方应独自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甲方和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或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丙方相关知识产权,乙方承诺仅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使用,并应甲方、丙方要求及时予以返还或作相应处理。乙方应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只要丙方提出提交本项目的各种项目文档、源代码,乙方都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3.乙方违反本条款的,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分别支付甲方和丙方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丙方的实际损失。本条款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除非甲方和丙方丧失了对本条款所列举内容的知识产权。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丙方技术和商业秘密以及运行维护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各环节的业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乙方永久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本项目中信息不再是保密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和丙方各分别支付合同总额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丙方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第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二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二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三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4.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丙三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三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丙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甲方、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或甲方、丙方要求合理的期限内,按要求提供全部或部分研发服务的,或乙方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贿赂和欺诈行为的。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甲方、丙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研发服务,乙方除应退还未能提供研发服务部分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丙方购买类似服务所额外支出的费用。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第十三条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丙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四条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主体不能转让。2.未经甲方、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违法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丙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五条附则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3.未经甲乙丙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4.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 方单位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盖章)甲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甲 方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甲 方通讯地址 甲 方开户银行 甲 方开户账号甲 方税 号财务电话乙 方单位名称 (盖章)乙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乙 方联 系 人联系电话乙 方通讯地址乙 方开户银行、行号乙 方开户账号乙 方税 号财务电话丙方单位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盖章)丙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5.服务需求第一节项目介绍2023年以来,中央层面多次强调要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继2023年4月*****会议首次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后,7月21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7月28日国务院领导召开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2023年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为解决城市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不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又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城中村改造进度管理,及时掌握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建设信息和改造进度,确保信息到户、到人,推动城市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全国联网,建设全国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服务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计划开展《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初期建设。第二节服务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1、采集全国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度和安置人员信息,数据分析结果将服务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和配套支持政策体系的制定;2、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搭建支撑试点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功能,通过选择试点城市试运行,来研究分析保障性住房管理业务各环节的需求,从而为保障性住房业务的顺利推进做好信息化基础。具体实现以下主要目标:1.开发全国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进度,利用数据做好项目的“管”“控”,进一步提升城中村改造的信息化管理水平。2.开发全国城中村改造调度系统,对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可以对改造项目进行调度,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3.建设全国城中村改造GIS管理子系统,实现对各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地图上展示地理位置、空间分布情况和信息查询提供数据基础和服务保障。4.建设全国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摸清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真实需求,构建保障对象、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三大数据库,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后期轮候配售管理和配后运营管理。5.提供基础设施,满足数据存储和系统服务的要求,支持全国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的部署运行,实现互联网环境的安全访问。第三节服务内容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开发全国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国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发系统登录、填报、查看和下载权限。城中村改造信息应包含项目情况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信息等。信息采集应清晰全面,并且根据填报的提交情况及时更新可查看和下载。具体内容如下:1、开发用户权限管理功能。为部级账号开发查看和统计功能权限。为省级、市级等单位开发填报、审核和统计功能权限。2、开发项目填报及信息更新功能。支持试点城市及对应的省份填报及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重视及工作部署、完善政策体系、重点任务落实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进展情况;支持试点城市填报及更新项目名称、位置、改造方式、改造面积、计划投资等项目基本信息情况;支持试点城市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填报及更新筹划准备阶段、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完成工程建设许可、完成施工许可和完成竣工验收等时期的相关项目建设阶段情况;支持城市填报及更新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支持试点城市填报及更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人员安置情况;支持城市上传及更新项目改造进展照片等。3、开发审核功能。支持省级用户对城市填报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重视及工作部署、完善政策体系、重点任务落实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已审核通过的内容供上级领导部门查看,未审核通过的内容退回城市核实更新后再行提交重新审核。4、开发查询功能。支持部级用户对省和城市提交的工作进展及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详情查看,并支持通过省份、城市、项目名称、提交时间、审核状态(市级待提交、市级已提交、省级已退回、省级退回市级)等条件进行综合查询。5、统计分析功能。支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进度、人员信息等多项专题的统计分析,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汇总分析报告。二、开发全国城中村改造调度系统建设全国城中村改造调度系统,利用各类图、表、地图等形式对全国、各省、各城市的项目数据、人员数据、资金数据等相关数据进行可视化展示。支持查看单个项目的具体信息和建设进度情况,并可针对特定项目进行视频远程连线调度。1、开发全国、省、市城中村总览页面。可视化展示项目改造、人员安置和资金使用三个专题的数据情况;展示项目明细清单和各省市出台政策情况;展示典型项目改造前后状态情况。2、开发项目专题页面。可视化展示项目数量、改造面积、改造进度、改造方式、安置房和保障房建设套数及工作进展情况。3、开发人员专题页面。可视化展示改造涉及居民户数、人数,改造完成率,人员安置方式及安置人员信息等情况。4、开发资金专题页面。可视化展示城中村改造项目预计完成投资、已完成投资、资金来源及占比等情况。5、开发项目详情视图页面。可视化展示单个项目的详情,含该项目的基本信息、住房建设情况、资金情况和交付情况的各类分析数据。6、开发项目调度页面。选中某个项目,可视化展示该项目的改造方式、项目建设阶段、居民户数、人数、改造面积、预计完成投资、改造完成率、人员安置等情况,并可以直观展现项目改造前后效果对比及项目现场视频情况。支持通过发起视频连线功能,一键调度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7、开发项目快捷调度入口。通过该入口可集中展示全国/全省/全市的地图及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清单,可快速一览项目的改造状态、改造方式、人员情况、资金情况等项目基本信息,可对单个项目发起调度。8、开发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页面。可视化展示单个项目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重视及工作部署、完善政策体系、重点任务落实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进展情况。三、开发全国城中村改造GIS管理子系统为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入库、信息上图等目标,需建设城中村改造GIS管理子系统,基于统一的身份认证,通过项目图形挂接,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信息—项目图斑”相互关联、相互调用的一体化项目空间信息展示和管理模式,在天地图底图上利用图形管理工具将城中村改造项目划定项目空间范围并在地图上标定,形成城中村改造项目空间数据库,并结合地图引擎发布城中村项目图斑地图数据服务,为按不同权限实现对其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地图上展示地理位置、空间分布情况和信息查询提供数据基础和服务保障。1、基础地图浏览。系统提供基础地图浏览服务,支持基本的放大、缩小、漫游、全图显示等地图浏览基本操作功能;为方便用户根据项目名称或地名快速在地图定位和浏览信息,应支持对接天地图地名地址搜索服务,提供按地名进行检索查询服务,输入查询关键字后,以列表的形式显示查询结果,同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地图界面,点击列表进行精确定位。2、城中村项目信息对接和展示。应基于二维天地图底图提供城中村项目信息和空间信息地图展示,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接口,与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基于项目编码将项目信息和GIS空间信息进行绑定,并通过项目接口对接实现项目信息以地图的形式进行展示。3、城中村项目图斑入库。系统提供专业的图形编辑工具绘制城中村项目范围图斑,支持对图斑进行移动、修改、分割和删除,对图斑的空间数据信息进行合理性检查,校验成功的数据才能保存入库。支持对已上报的城中村项目范围图斑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空间数据库,实现项目—图形挂接,发布地图服务,并可以与基础地图叠加,为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上图、项目地图分布展示等提供数据基础。4、城中村项目空间数据服务。基于城中村空间数据库,系统应支持部署GIS引擎服务,提供城中村图斑WMS地图服务和WFS要素查询服务。不仅支持对单个城中村图斑地图服务展示、信息查询,也支持对省、市、县不同层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部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图斑展示,便于直观展现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的地理位置分布情况。5、城中村项目空间数据安全管理。应提供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空间数据访问和数据传输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数据动态加密传输机制,减少数据传输过程中的风险。2、提供空间数据库用户操作日志记录和管理,增强对数据库操作行为过程追溯。3、提供对空间数据库地图服务异常访问情况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防范恶意访问行为。四、建设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城市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真实居住需求,建立保障性住房需求库,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做好数据支撑。规范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从规划到交付全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针对符合配售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准入和配售交易全过程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后运营管理,为保障家庭提供良好的居住服务。1、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功能模块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功能模块,为更好的满足工薪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配售需求,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需求调查功能模块主要面向城市所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住房需求调查,在掌握家庭基本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就业、户籍、学历等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收集家庭对区域、户型、面积、购房方式、收入情况、周边配套情况的需求调查。单位职工可通过单位组织参与住房需求调查;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区组织参与住房需求调查。参与调查人员在线填报保障性住房需求和家庭成员情况。相关政务部门(如各区(市)住建部门)对需求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建立潜在保障对象以及保障性住房需求数据库,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轮候、交易配售等提供数据支撑。2、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功能模块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功能模块,系统根据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系统汇总反馈的拟购房人数、区域房屋需求套数等指导性需求信息,针对性匹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需求,拟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筹集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生成保障性住房储备项目库。针对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实现项目建设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应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实现规划、储备、建设过程的关键考核指标和建设进度的匹配对应、预警提醒,达成保障性住房全生命周期成果数据的采集汇聚和管理应用。3、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和配售功能模块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和配售功能模块,针对符合配售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格家庭的准入审批、房屋批次轮候配售(日常配售)和交易网签管理。4、保障性住房配后运营管理功能模块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严格封闭管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家庭住的舒适、安心,最大程度的提升保障性住房家庭居住幸福度,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配后运营管理功能模块。住建部门需选择具有资质的物业对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后的运营管理,建立日常巡检机制等保障业务的安全等合法权益,并建立投诉(建议)通道,及时收集业主日常居住过程的居住问题、物业问题、转租转借问题等,针对性的解决后期运营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难题。对于由于离职等各种原因需要退出保障的人群,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购买人提出退出申请,政务部门进行审核后执行政府回购。完成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在经过房源核验后回归配售房源库,进行二次轮候配售。五、提供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为满足数据存储和系统服务的要求,支持全国城中村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的部署运行,供应商应提供服务器、数据库、网络防护设施等,实现互联网环境的安全访问,满足2023年底前系统运行和推广的要求。第四节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建设信息管理应用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及时性a)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明确服务时间窗口、响应时间等指标;b)建立可确保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沟通联络机制,保持沟通渠道通畅,以实现对服务需求的及时响应;c)建立有效的服务资源调度机制,以提供及时的服务保障。(2)规范性供应商应建立适当的服务管理流程,以保证服务过程的规范运作。(3)安全性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手段或措施,保护项目服务中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第五节服务团队在正确理解本项目服务目标的基础上,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成立适当的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项目人员及相关资源投入的质量和数量。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根据工作业务性质,应分别配备有业务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项目经理应具有主持类似的住房保障领域相关项目的工作经历和经验。项目技术人员应同时包括房地产市场专家和数据专家。房地产市场专家应具有类似住房保障领域相关项目的研究经历,具备房地产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数据专家应具有类似住房保障领域相关项目的数据分析经历,具备统计学或数学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项目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与相关单位进行高效、友好的沟通。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有类似项目的运维经验和相应的专业技能,能与相关单位进行高效、友好的沟通。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对上述要求,供应商应列出详细的人员组织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姓名、项目经历和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第六节服务保障要求(1)服务时间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2)应急保障如因供应商业务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部分数据无法采集或数据口径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按采购人目的,提供替代数据指标。(3)分包要求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者拆分。(4)验收要求成果验收以采购人审查为准。(5)保密义务供应商有为采购方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对外透露项目内容和实施进度。对上述要求,供应商应提出完善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1.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证明材料六、商务部分七、技术部分八、服务及优惠承诺九、其他材料2.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2.0.1.(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2.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期服务。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6.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2.0.2.(二)投标函附表投标函附表投标单位投标范围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工期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4.2.5.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6.五、证明材料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联合体成员);(2)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含联合体成员)。(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含联合体成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含联合体成员)2.72.8.六、商务部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范围签订日期注:后附合同复印件。项目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后附注册证或上岗证、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社会保险复印件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投标文件条款、规格偏离说明注:1.若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需特别说明的请填写此表(正偏离、负偏离均需填写);2.其余未在本偏离表中列明的商务及技术条款均默认为投标人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后期执行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92.102.112.122.132.142.15.七、技术部分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写2.16.八、服务及优惠承诺2.17.九、其他材料2.17.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两个③,二选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选择本条)(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才能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扣减。(两个③,二选一,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选择本条)(5)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6)如果供应商不满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该声明。2、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监狱企业证明(如有)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管理应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