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赁服务招标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2023)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
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54,2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47,6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18,247,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6,5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房屋租赁服务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3,706,5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10.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2.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3.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33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313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话:0757-83136061
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委托协议.pdf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pdf
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docx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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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二1日第1页共8页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委托人(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受托人(社会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委托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一、项目基本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三)采购项目内容: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一项(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_21954240.00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含追加或调整预算)21954240.00元,以前年度结转0元,其他资金0元。(五)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止。二、委托范围受托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一)提供采购前期咨询;(二)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三、采购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2.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3.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代表采购人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需书面知会受托人。第2页共8页指定负责人员姓名: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53352234.采购人向受托人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或资料,包括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5.审定受托人拟定的采购文件和更正或澄清通知。6.参加受托人组织的项目答疑、论证,负责与受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受托人直接答复的内容除外。7.确定以下列A_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如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文)。A公开招标;B竞争性谈判;C询价;D单一来源;E竞争性碳商8.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9.如对预中标(成交)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原件核对的,由采购人在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二)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受托人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及负责采购项目全流程工作的实施。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需书面知会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罗丽娜联系电话:0757-83136061Email:2248155955@qq.com3.确定项目评审技术专家类型为_服务类、技术类,由受托人从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单独抽取评审专家)抽取专家。四、受托人的工作要求(一)必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遵守交易中心现行工作规范和流程,全程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实施。(二)第一次接受项目委托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须与交易中心签订进场交易协议,在电子采购系统中办理注册,并接受相关操作培训。(三)接收采购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结合电子采购系统,按照法律第3页共8页法规参照使用交易中心采购业务模板格式,制作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表格和公告等。(四)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更正、答疑、中标结果公告等。(五)向采购人呈送采购文件、所有公示及公告的文字稿,并协助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如进口产品、单一来源等的专家论证、公示。(六)组织召集主持答疑会。(七)按采购人确定的项目评审专家类型从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原则上每个项目单独抽取评审专家);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八)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或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应组织专家和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标标准及办法、合同范本等内容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应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九)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十)采购项目相关资料需按要求及时扫描后上传至电子采购系统。(十一)协助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十二)及时解答招标过程中的问题。经征询采购人意见后,直接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关于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程序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十三)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人。(十四)签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壹式贰份,采购人、受托人各执壹份。五、保密约定(一)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二)招标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三)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便工作协调;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六、收费第4页共8页(一)采购文件费:不向投标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费用。(二)代理服务费: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向中标/成交人收取。详见下表: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100以下1.5%0100~5001.1%0.4500~10000.8%1.91000~50000.5%4.92.受托人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代理任务的,不收取任何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代理机构。(三)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收退。七、其他(一)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三)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佛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四)本委托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五)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本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采购人、受托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采购文件原则上不设定替补候选供应商,如确需设定的,采购人须在确定采购文件前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专责小组审批。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第5页共8页采购人(公章):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购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7-85335223月28日签订日期:2023年T受托人(公章):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盈国际绿岛国际中心A3座联系人:罗丽娜电话:0757-83136061签订日期:2023年9月28第6页共8页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采购人名称(盖章):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填表时间:2023年月日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请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本次采购活动进行满意度评价,并交佛山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440604-2023-0393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您认为本项目的客户经理对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掌握处于那种阶段?口全面而深刻口较好口一般,公司应加强培训口较差2、与项目有关的文件(例如招标文件、采购人评委监督员登记表等)是否能及时准确提交给您?口及时且准确口及时但出现过一次文字错误口至少出现两次以上拖查或文字错误3、在编制招标文件前,我们对本项目的《用户需求》进行了分析和理解,您对我们这个环节的工作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4、在采购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期间,我们是否主动并及时告知了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口是的口有时需要我打电话询问进展情况口都是我主动打电话询问进展情况5、项目进行过程中,客户经理的问题解决能力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6、项目进行过程中,客户经理的沟通能力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7、开评标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8、开评标会议过程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专业素养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9、项目进行过程中,您认为我们的工作流程和作风是否规范、严谨?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如果让您给本项目的整体运作质量作出评价,您认为是:口非常优秀(90-100分)口较好(80-90分)口良好(70-80分)口一般(60-70分)口比较差(60分以下)第7页共8页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6、项目进行过程中,客户经理的沟通能力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7、开评标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8、开评标会议过程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专业素养您是否满意?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9、项目进行过程中,您认为我们的工作流程和作风是否规范、严谨?口非常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一般口有些不满意口非常不满意10、您认为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最需要改善的情况及对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其他建议:附件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佛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2.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或者评审具有明显倾向性等情况时,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3.在代理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中,不向采购人索赔、行赔,不发生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4.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公章):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罗丽娜代理机构负责人:2023年9月8日第8页共8页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954,24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8,247,68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3.00(年)详见第二章18,247,68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706,56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3.00(年)详见第二章3,706,56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第2页-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第3页-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slhztb.com/)(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联系方式:0757-853352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联系方式:0757-83136061-第4页-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电话:0757-8313606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5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加快解决佛山市禅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禅城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采购人计划承租相关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以妥善解决禅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居住问题。2.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加快禅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佛禅府办〔2011〕91号)文件精神,解决各类人才以及困难家庭的阶段性居住问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采购人计划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承租相关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租金每6个月为一期,每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往后6个月的租金。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以及7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书及政府财政支付相关规定的所需材料,中标人逾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2.每月租金=(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注:租用面积按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测绘报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3.承租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燃气(如有)、通讯等费用由中标人向承租租户承担。4.若承租期间,禅城区发布了最新的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的,自发布参考价生效日期(若文件无生效日期的,则以发布日期为准)的下一期租金价格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价分别调整计算支付,禅城区发布的最新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无相应区域或房型参考价的,则按南庄紫南相应区域和房型的租金单价。若未发布最新的参考价的按原租金价格执行。即:发布最新租金参考价的,则下一期的租金单价=禅城区最新发布的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进行结算:1)合同;2)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3)中标通知书;4)签证单(需双方盖章);5)付款申请单;6.对于满足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的要求。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服务;(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8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80~90%)】,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折扣率不因房屋的户型品种、楼层、面积、坐向等原因变动。投标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例如:88.88%,95.00%。2.所属区域房屋类型的每月结算租金单价=对应区域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每月租金单价限价表序号区域房屋类型租金单价限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含税)1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19.80元2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17.00元3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16.40元4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13.60元注:1)若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未在上述区域的,其租金单价限价按南庄紫南区域相应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执行。2)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楼梯房是指:配备空调、床、电视机、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柜、衣柜的电梯房/楼梯房。3.折扣率:折扣率中不得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4.本项目实行固定折扣率包干,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质量责任、人员工资、福利、维修成本、劳动保障等作业成本、适当的管理费用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以上费用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二、其他要求,1.本采购包计划筹集不高于670套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套数为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转租他人。3.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年3.006,082,560.0018,247,680.00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第7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禅城区南庄镇内物业,权属明晰。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自有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转租的,须提供①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中标人与物业所有者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有双方盖章的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的租赁合约)。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阻碍采购人使用合同项下房屋。2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须不少于(含本数)100套公共租赁住房。2.单套面积标准: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3.中标人聘请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出租范围及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出具相关测绘报告作为明确承租范围和面积的依据。3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主体结构安全性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标准,住房内部必须经过简单装修遵循环保、节能、经济、实用的原则,具体应配备地面瓷砖、墙身刮塑、厨房配备普通灶台、卫生间配备简单的洁具、全屋安装门窗、水电。设计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等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的住房。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为现楼且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即可向采购人交付使用;须完成办理验收手续并提供验收证明文件。3.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备基本配套设施(指室内装修、通电、通水、通信等);每套房须安装独立的水、电、燃气(如有)等计量表,能独立核算相关费用。4.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临近工业园区及满足生活配套要求、临近马路,附近具有公交线路或轨道交通、医院、肉菜市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停车场等。45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产权清晰,手续齐全,不涉及任何债务,采购前期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如有)、通讯设备、有线电视、垃圾等相关费用已全部缴清。房屋坐落土地及房屋无设置抵押、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报建手续及规划许可证,不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1.中标人作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管理者,负责统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由合法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含治安费、卫生费)由采购人转租的部分由承租租户承担,空置的部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与承租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承租租户若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承租租户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2.物业管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应保障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时30分钟内停止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2)提供7×24小时安保服务,全面负责住房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消防管理等,维持住房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提供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服务,每天一次定期清洁并清除居住区域中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整体干净的居住环境。做到箱桶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不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无蝇、无臭、无残留或堆积垃圾。3.公共租赁住房在租赁期间主体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主体问题影响房屋正常使用问题的,中标人应当派遣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其他非主体问题的房屋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4.中标人需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设施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用水、电梯、消防、楼梯、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产生的费用以采购人支出凭证为准,且直接从应支付的租金之中扣除。6在租赁期间,采购人有权将公共租赁住房对外转租,中标人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自行出租。若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租赁房源,应当保障采购人享有对外转租权,若无法保障采购人的转租权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无法转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81.中标人交付带家具的房屋时,需在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由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家具电器数量、品牌、型号、是否可用等内容,家具电器数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出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视为该房屋为不带家具电器的房屋。2.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同意按房屋现状进行退回,采购人应在1个月内腾空公共租赁住房,并通知中标人共同验房,中标人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7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中标人未按期交付全部物业、或者全部物业无法按照约定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不包含当日)时,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在租赁期满前,在采购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中标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收回出租物业或出现其他情形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使用全部物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3)中标人不履行租赁合同其他义务、保证、承诺,经采购人催促,中标人仍不履行或者虽经整改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采购人的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满前,在中标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和退回出租物业(由于政府政策变动原因除外)。采购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采购人应在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标人损失的,采购人应按全额赔偿中标人的实际损失。(2)采购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中标人支付物业租金,如采购人逾期支付租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若采购人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和违约金的时间超过2个月,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的物业。91.中标人严重违反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2.中标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75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76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7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78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9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80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81页-___年___月___日-第82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83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84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3-039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954,24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8,247,68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3.00(年)详见第二章18,247,68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706,56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3.00(年)详见第二章3,706,56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需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slhztb.com/)(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联系方式:0757-853352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联系方式:0757-831360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电话:0757-8313606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加快解决佛山市禅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禅城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采购人计划承租相关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以妥善解决禅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居住问题。2.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加快禅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佛禅府办〔2011〕91号)文件精神,解决各类人才以及困难家庭的阶段性居住问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采购人计划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承租相关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包1(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租金每6个月为一期,每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往后6个月的租金。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以及7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书及政府财政支付相关规定的所需材料,中标人逾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2.每月租金= (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 ×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 注:租用面积按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测绘报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 3.承租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燃气(如有)、通讯等费用由中标人向承租租户承担。 4.若承租期间,禅城区发布了最新的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的,自发布参考价生效日期(若文件无生效日期的,则以发布日期为准)的下一期租金价格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价分别调整计算支付,禅城区发布的最新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无相应区域或房型参考价的,则按南庄紫南相应区域和房型的租金单价。若未发布最新的参考价的按原租金价格执行。 即:发布最新租金参考价的,则下一期的租金单价=禅城区最新发布的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进行结算: 1)合同; 2)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中标通知书; 4)签证单(需双方盖章); 5)付款申请单; 6.对于满足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的要求。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服务; (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8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80~90%)】,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折扣率不因房屋的户型品种、楼层、面积、坐向等原因变动。投标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例如:88.88%,95.00%。 2.所属区域房屋类型的每月结算租金单价=对应区域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 每月租金单价限价表 序号区域房屋类型租金单价限价 (按建筑面积计算,含税) 1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 19.80 元 2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 17.00 元 3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 16.40 元 4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 13.60 元 注:1)若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未在上述区域的,其租金单价限价按南庄紫南区域相应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执行。 2)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楼梯房是指:配备空调、床、电视机、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柜、衣柜的电梯房/楼梯房。 3.折扣率:折扣率中不得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4.本项目实行固定折扣率包干,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质量责任、人员工资、福利、维修成本、劳动保障等作业成本、适当的管理费用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以上费用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二、其他要求,1.本采购包计划筹集不高于670套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套数为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转租他人。 3.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年3.006,082,560.0018,247,680.00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禅城区南庄镇内物业,权属明晰。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自有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转租的,须提供①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中标人与物业所有者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有双方盖章的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的租赁合约)。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阻碍采购人使用合同项下房屋。2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须不少于 (含本数) 100套公共租赁住房。2.单套面积标准: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3.中标人聘请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出租范围及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出具相关测绘报告作为明确承租范围和面积的依据。3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主体结构安全性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标准,住房内部必须经过简单装修遵循环保、节能、经济、实用的原则,具体应配备地面瓷砖、墙身刮塑、厨房配备普通灶台、卫生间配备简单的洁具、全屋安装门窗、水电。设计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等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的住房。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为现楼且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即可向采购人交付使用;须完成办理验收手续并提供验收证明文件。 3.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备基本配套设施 (指室内装修、通电、通水、通信等);每套房须安装独立的水、电、燃气(如有)等计量表,能独立核算相关费用。4.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临近工业园区及满足生活配套要求、临近马路,附近具有公交线路或轨道交通、医院、肉菜市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停车场等。4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产权清晰,手续齐全,不涉及任何债务,采购前期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如有)、通讯设备、有线电视、垃圾等相关费用已全部缴清。房屋坐落土地及房屋无设置抵押、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报建手续及规划许可证,不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51.中标人作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管理者,负责统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由合法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含治安费、卫生费)由采购人转租的部分由承租租户承担,空置的部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与承租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承租租户若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承租租户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2.物业管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应保障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时30分钟内停止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2)提供7×24小时安保服务,全面负责住房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消防管理等,维持住房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提供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服务,每天一次定期清洁并清除居住区域中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整体干净的居住环境。做到箱桶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不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无蝇、无臭、无残留或堆积垃圾。3.公共租赁住房在租赁期间主体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主体问题影响房屋正常使用问题的,中标人应当派遣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其他非主体问题的房屋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4.中标人需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设施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用水、电梯、消防、楼梯、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 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产生的费用以采购人支出凭证为准,且直接从应支付的租金之中扣除。6在租赁期间,采购人有权将公共租赁住房对外转租,中标人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自行出租。若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租赁房源,应当保障采购人享有对外转租权,若无法保障采购人的转租权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无法转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1.中标人交付带家具的房屋时,需在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由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家具电器数量、品牌、型号、是否可用等内容,家具电器数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出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视为该房屋为不带家具电器的房屋。2.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同意按房屋现状进行退回,采购人应在1个月内腾空公共租赁住房,并通知中标人共同验房,中标人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7 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8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 中标人未按期交付全部物业、或者全部物业无法按照约定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 (不包含当日) 时,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 在租赁期满前,在采购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中标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收回出租物业或出现其他情形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使用全部物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3) 中标人不履行租赁合同其他义务、保证、承诺,经采购人催促,中标人仍不履行或者虽经整改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采购人的违约责任(1) 在租赁期满前,在中标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和退回出租物业 (由于政府政策变动原因除外) 。采购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采购人应在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标人损失的,采购人应按全额赔偿中标人的实际损失。(2) 采购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中标人支付物业租金,如采购人逾期支付租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若采购人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和违约金的时间超过2个月,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的物业。91.中标人严重违反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2.中标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因政策性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租金每6个月为一期,每6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往后6个月的租金。中标人应于每年1月1日前以及7月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书及政府财政支付相关规定的所需材料,中标人逾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2.每月租金= (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用面积×所属区域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 ×中标折扣率)+(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面积×所属区域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 注:租用面积按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测绘报告中的建筑面积计算。 3.承租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燃气(如有)、通讯等费用由中标人向承租租户承担。 4.若承租期间,禅城区发布了最新的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的,自发布参考价生效日期(若文件无生效日期的,则以发布日期为准)的下一期租金价格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价分别调整计算支付,禅城区发布的最新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参考价无相应区域或房型参考价的,则按南庄紫南相应区域和房型的租金单价。若未发布最新的参考价的按原租金价格执行。 即:发布最新租金参考价的,则下一期的租金单价=禅城区最新发布的租金单价×中标折扣率。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进行结算: 1)合同; 2)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中标通知书; 4)签证单(需双方盖章); 5)付款申请单; 6.对于满足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的要求。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服务; (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8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80~90%)】,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折扣率不因房屋的户型品种、楼层、面积、坐向等原因变动。投标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例如:88.88%,95.00%。 2.所属区域房屋类型的每月结算租金单价=对应区域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 每月租金单价限价表 序号区域房屋类型租金单价限价 (按建筑面积计算,含税) 1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 19.80 元 2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每平方米 17.00 元 3南庄紫南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 16.40 元 4南庄紫南不带家具电器的楼梯房每平方米 13.60 元 注:1)若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未在上述区域的,其租金单价限价按南庄紫南区域相应房屋类型的租金单价限价执行。 2)带家具电器的电梯房/楼梯房是指:配备空调、床、电视机、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柜、衣柜的电梯房/楼梯房。 3.折扣率:折扣率中不得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4.本项目实行固定折扣率包干,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质量责任、人员工资、福利、维修成本、劳动保障等作业成本、适当的管理费用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以上费用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二、其他要求,1.本采购包计划筹集不高于2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套数为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转租他人。 3.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房屋租赁服务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年3.001,235,520.003,706,560.00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南庄镇公共租赁住房采购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禅城区南庄镇内物业,权属明晰。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自有的,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转租的,须提供①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中标人与物业所有者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有双方盖章的能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的租赁合约)。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阻碍采购人使用合同项下房屋。2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须不少于 (含本数) 100套公共租赁住房。2.单套面积标准: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3.中标人聘请具备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出租范围及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并出具相关测绘报告作为明确承租范围和面积的依据。31.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主体结构安全性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标准,住房内部 必须经过简单装修遵循环保、节能、经济、实用的原则,具体应配备地面瓷砖、墙身刮塑、厨房配备普通灶台、卫生间配备简单的洁具、全屋安装门窗、水电。设计单间、一居室和两居室等不同户型和面积标准的住房。2.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为现楼且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即可向采购人交付使用;须完成办理验收手续并提供验收证明文件。 3.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备基本配套设施 (指室内装修、通电、通水、通信等);每套房须安装独立的水、电、燃气(如有)等计量表,能独立核算相关费用。4.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临近工业园区及满足生活配套要求、临近马路,附近具有公交线路或轨道交通、医院、肉菜市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停车场等。 4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产权清晰,手续齐全,不涉及任何债务,采购前期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如有)、通讯设备、有线电视、垃圾等相关费用已全部缴清。房屋坐落土地及房屋无设置抵押、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报建手续及规划许可证,不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51.中标人作为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管理者,负责统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须由合法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含治安费、卫生费)由采购人转租的部分由承租租户承担,空置的部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与承租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租赁房的安全负责,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承租租户若违反相关规定发生事故和重特大事故,承租租户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2.物业管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应保障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时30分钟内停止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2)提供7×24小时安保服务,全面负责住房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消防管理等,维持住房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提供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服务,每天一次定期清洁并清除居住区域中的垃圾和杂物,保持整体干净的居住环境。做到箱桶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不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无蝇、无臭、无残留或堆积垃圾。3.公共租赁住房在租赁期间主体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主体问题影响房屋正常使用问题的,中标人应当派遣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其他非主体问题的房屋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4.中标人需对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应设施须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用水、电梯、消防、楼梯、下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需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 需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完成修缮,逾期未进行修缮,采购人有权自行修缮,产生的费用以采购人支出凭证为准,且直接从应支付的租金之中扣除。6在租赁期间,采购人有权将公共租赁住房对外转租,中标人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自行出租。若中标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租赁房源,应当保障采购人享有对外转租权,若无法保障采购人的转租权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无法转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1.中标人交付带家具的房屋时,需在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由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家具电器数量、品牌、型号、是否可用等内容,家具电器数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出共同清点家具电器的申请,视为该房屋为不带家具电器的房屋。2.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同意按房屋现状进行退回,采购人应在1个月内腾空公共租赁住房,并通知中标人共同验房,中标人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7 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81.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 中标人未按期交付全部物业、或者全部物业无法按照约定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 (不包含当日) 时,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 在租赁期满前,在采购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中标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收回出租物业或出现其他情形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使用全部物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3) 中标人不履行租赁合同其他义务、保证、承诺,经采购人催促,中标人仍不履行或者虽经整改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继续赔偿。2.采购人的违约责任(1) 在租赁期满前,在中标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和退回出租物业 (由于政府政策变动原因除外) 。采购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采购人应在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标人损失的,采购人应按全额赔偿中标人的实际损失。(2) 采购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中标人支付物业租金,如采购人逾期支付租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若采购人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和违约金的时间超过2个月,中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的物业。91.中标人严重违反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2.中标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百分之采购包2:百分之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采购包2:0% - 100%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本项目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详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 100以下1.5%0 100~5001.1%0.4 500~10000.8%1.9 1000~5000 0.5%4.9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组中标人支付,应在投标人项目报价中充分考虑该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3.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6.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7.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解密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8.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9.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11.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2.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slhztb.com/)(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w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slhztb.com/)(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7-83136061传真:-邮箱:2248155955@qq.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邮编:528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电话:0757-83281109邮编:528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租赁住房 房屋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