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招标公告(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



DFCG-2311-063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CG-2311-063
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
3.预算金额:435.2万元
4.最高限价:79.48元/吨(年处置总量约为 54750 吨,最终处置总量按实结算)
5.采购需求:处理大丰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约 150 吨,年处置总量约为 54750 吨
6.服务期:1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有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年处置能力不少于 50000 吨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函。
(3)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
(4)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政策名称
内容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5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不适用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不适用

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1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V2.1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0515-69083400、QQ群914046518;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810536814、326227125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218号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150616088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绍莉
电   话:15061187743

附件下载: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FCG-2311-063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11月14日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FCG-2311-063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3.预算金额:435.2万元4.最高限价:79.48元/吨(年处置总量约为54750吨,最终处置总量按实结算)5.采购需求:处理大丰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约150吨,年处置总量约为54750吨6.服务期:1年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有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年处置能力不少于50000吨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函。(3)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4)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5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适用注:“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参与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1日截止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V2.1版本,请下载更新,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售价:免费注意事项:(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0515-69083400、QQ群914046518;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1810536814、326227125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218号联系人:仇先生联系电话:1506160880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绍莉电话:150611877437.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行业,现对本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的招标。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40%计取,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书面提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投标材料:(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资信证明文件11.1.2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11.1.3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11.1.4投标函11.1.5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11.1.6投标报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1.1.7技术服务方案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标办法评分需要提供)11.1.8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1.9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3、报价表13.1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13.2投标配置和分项明细报价,不仅应包括所有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保、福利费、夏季高温费,还应包括:管理、劳务、培训、风险、税金、合理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3.3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13.4如出现不合理的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均可作废标处理。13.5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综合单价中),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总价(以最终实际数量为准)。项目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运输的最高限价为50.83元/吨(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运输另行招标),若投标人距离大丰区比较远,中标后的实际运输费用高于运输中标价,则后期运输费用的差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6对于超出招标文件的其他临时性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费用另计。13.7开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8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13.9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以下14-16条,如有则提供,如已在13条中提供,则不用重复提供。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4.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8.2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盐城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在线通过系统提交,详见《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户端和操作手册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盐城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开标和评审。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撤回2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组织。“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长为6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23.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所有分包解密完成后5分钟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资格审查24.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5.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5.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6.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6.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6.4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6.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27、投标的澄清2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7.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8.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8.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8.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9、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9.1无效投标条款29.1无效投标条款29.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9.1.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29.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9.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9.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9.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9.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9.1.8投标人串通投标;29.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9.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9.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9.2废标条款:29.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9.2.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9.2.6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30、确定中标单位30.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30.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0.3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30.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1、质疑处理31.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31.9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1.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1.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监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31.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1.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1.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1.4.4提起质疑的日期;31.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1.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1.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1.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31.9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1.1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提起投诉应当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32、中标通知书32.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3.签订合同33.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4、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5、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中标人如存在免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本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相应费用。其他36.1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书面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时,勾选“融资贷款”选项“是”,积极支持中标、成交供应商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成本。36.2本次招标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大丰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1、服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2、服务期限:壹年,自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如因甲方上级部门要求或相关政策要求甲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且甲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金额及付款:1、项目处置费元/吨(小写:元),年处置费约(小写:元)最终处置总量按实结算。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所需的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社保、公积金、劳保费用、保险费用、高温费、福利等)、设备车辆费用(包括折旧费、油费、电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路费等)、厂房费用(含水电费)、场地建设运营费用、环保措施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运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中标价的30%,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按季度支付,即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一季度应付处置服务费。每季度应结算的服务费=中标单价*实际数量-当季度考核扣款。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1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结算方式:转账。3.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计元(小写:元)2、交纳方式:按照甲方要求。3、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未完成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提取及挪用,待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函,如乙方无违反招标文件事项及本合同约定事项,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如有违反招标文件或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教育其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甲方有权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合格的垃圾处置服务。4、因乙方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垃圾处置服务。2、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对乙方运营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针对项目运营管理的日常监管,乙方需建立垃圾处置的日常台账,以便甲方核查。3、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的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置并承担一切后果与费用。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4、乙方应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定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服务标准。5、乙方应根据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工作人员,规范生产运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责任、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加强人员培训、安全教育,加强措施,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矛盾负全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与甲方无涉。7、乙方应具备应付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建立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垃圾能及时处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在企业出现处置能力下降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甲方建筑垃圾,不得影响甲方建筑垃圾的处置。8、遇省、市、区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9、乙方处置建筑垃圾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条例及规范,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环保的相关要求。五、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处置费用中扣除违约赔偿(按每迟一日,承担未提供服务价的5‰金额赔偿费计算)。但违约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第一,如造成安全事故,其他人员意外事故及第三方损害,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需及时的接收并处置甲方送至的建筑装修垃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2、如发生如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服务工作。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生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的赔偿。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冰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等自然灾害;(2)流行病、饥荒或瘟疫;(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电中断;(6)国家征用、征收;(7)导致本合同实际上不能履行的法律变更。2、不可抗力的影响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3、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七、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盐城市仲裁委员会。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八、其他事项1、乙方除应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并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3、服务人员需遵守有关保密规定。4、乙方人员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甲方对服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6、每季对服务管理进行检查,检查时邀请服务管理人员参加,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4)乙方工作无法取得实质进展,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5)因甲方出现重大变故导致项目执行出现严重困难。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期内,如发现乙方有转让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存。十一、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8.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考核表大丰区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考核表被考核单位: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情况1称重系统及进出台账数据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每次扣10分;2运营过程中未落实投标文件中垃圾处置方案的,每次扣10分。3运营过程中未落实投标文件中生产工艺的,每次扣10分。4运营过程中未落实投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方案及设施的,每次扣10分。5监控录像缺失15天以内的数据,每次扣10分;6消极接收招标人送达的建筑垃圾的,每次扣10分;7消极配合招标人开展各项检查的,每次扣10分;8对于各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扣10分;9消极配合接待、考察、参观等活动的,每次扣10分;10被主管部门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或被媒体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经群众举报(12345等)经核实属实的,每次扣10分; 年第 季度考核得分情况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员:备注:以上管理考核细则,甲方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考核说明:1、甲方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考核。2、考核分90以上的(含90分),不做奖惩。3、考核分80-90分的(含80分,不含90分。),由甲方出具处罚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在当季度应付处置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4、考核分低于80分的,由甲方出具处罚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在当季度应付处置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5、乙方连续两次考核分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有权终止结算所有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累计三次考核分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有权终止结算所有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采购需求:处理大丰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约150吨,年处置总量约为54750吨。二、投标人需具备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及相关服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2.投标申请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有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年处置能力不少于50000吨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函。4.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5.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6.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噪声、粉尘和固体废物污染。7.投标人应配备地磅等计量设备并进行定期校验(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地磅等计量设备的检测报告),根据招标人需求接收建筑垃圾过磅,进厂过磅记录资料齐全,建立建筑圾处置的日常台账,以便招标人核查。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1、价格分(50分)1.1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自觉执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③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实物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1.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说明:①经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②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2、垃圾处置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接收、分拣、堆放建筑垃圾的方案、拟投入的生产车间、场地、设备等进行打分。方案针对性强,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生产车间、场地、设备齐全的得8-12分;方案针对性较弱,方法科学合理性欠佳、可操作性较差的,或生产车间、场地、设备不齐全的得3-7分;投标人拟投入的生产车间、场地、设备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投标时需提供生产车间及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3、环境保护方案及设施(11分)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方案(包括厂区车间及堆放有抑尘措施、露天堆场有覆盖、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物流出入口有清洗装置并保持完好、次固废有明确去向、生产场地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分。方案针对性强,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11分;方案针对性较弱,方法科学合理性欠佳、可操作性较差的得3-6分。4、生产工艺(15分)据投标人提供得生产工艺进行打分:生产工艺中有分拣/分类生产模块得,得2分;生产工艺中有破碎筛分模块得,得2分;生产工艺中有资源化产品生产模块的,得3分;(资源化产品为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制品、再生沥青混合料、再生无机混合料)有专门质检部门的,得2分;有质量检测设备的,得2分;有工艺运行检测系统的,得2分;有运输车辆载重计量系统得,得2分。5、信息化建设方案及设施(11分)投标人建有企业智能化信息系统,对企业再生材料和资源化产品的产销存情况进行自动采集和统计汇总,对出入场物料进行自动称量和自动录入系统,对产品质量检测有记录和统计并纳入系统,对厂区视频检测自动采集和保存。方案针对性强,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11分;方案针对性较弱,方法科学合理性欠佳、可操作性较差的得3-6分。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上述评分因素的总和。说明:1.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对提供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且列入省级以上认定有效期内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给予适当的评审加分。2.详细评审2.1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报价亦不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的依据。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4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①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②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4.2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三.通用评标规则1、评标程序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2、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3、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设区间计分项的,其计分包括区间两端值。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4、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5、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6、其它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7、评标委员会参考的价格评审因素有:(1)企业最低成本核算:当前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人/月,社保最低标准企业部分1178.93元/人/月,公积金最低标准企业部分104元/人/月,法定节假日加班人数不得少于6人次/天;员工福利、夏季高温津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计算税金时,增值税税率统一按照6.72%计算(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请各单位综合考虑,如投标报价低于核算成本的视为无效标】,结算时按照中标企业实际应税金额予以调整。(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各阶段评审,未被认定为无效标。1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报价分析表七、技术服务方案八、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九、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文件2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文件3投标人需承诺具有年处置能力不少于50000吨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的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文件4投投标人需符合国家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利用产业政策,具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等相关环保手续;建设有固定式、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具有当地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文件5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的的投标人需出具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异地垃圾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6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9法人授权书文件10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格式1《企业申明函》格式2《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文件中请加入此格式,其他项目不需加入此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单位名称:授权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地址: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书的有效性《招标文件要求签盖处是否均已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和签投标单位公章)2服务期3投标报价是否唯一,是否超最高限价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四、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电话(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格式)项 目 编 号1.1项 目 名 称1.2投标单价(元/吨)1.3投标总价(元)是否提供《企业类型声明函》: 是/否 见( )页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2.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报价分析表中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特点自行制作。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报价分析表(格式)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制,包括参数、单价、数量、合价等内容。注:临时处理大丰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约150吨,年处置总量约为54750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服务方案八、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单位参加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招标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九、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处置费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