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新疆大学2023)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3101901(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500㎡,地上八层,提供本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及施工保修期满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9000㎡(含9000㎡)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99185025、0991-466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聂培伟、杨盛翔
电 话:18799185025、0991-4661782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docx173.3K
新世纪NEWCENTURY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sj2023101901(2))采 购 人:采购代理:新疆大学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竞争性谈判公告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1.总则82.竞争性谈判文件103.响应文件114.投标145.开标156.评审157.定标及合同授予158.纪律和监督16第二章评审办法18评审办法前附表18《资格审查标准》18《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191.评审方法192.评审标准193.评审程序1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招标需求49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目录53一、承诺书(一)54承诺书(二)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7四、供应商概况58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1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2七、信用记录63八、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64九、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65十、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66十一、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7十二、项目总监简历表68十三、现场监理人员表69十四、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70十五、监理大纲主要内容71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71第七章补充条款72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j2023101901(2)项目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700000最高限价(元):7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概算金额(元):7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500㎡,地上八层,提供本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中标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及施工保修期满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9000㎡(含9000㎡)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售价:¥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8:00(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18: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项目联系方式:0991-85880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项目联系人:周志伟、聂培伟、杨盛翔项目联系方式:18799185025、0991-46617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后文中相关格式要求表述与文件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除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甲方需求外。)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1项目编号xsj2023101901(2)1采购人新疆大学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1工程投资概算4830万元1预算金额70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1质量要求合格1工期中标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及施工保修期满止。2采购内容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环境监察检查监督、水保项目等;⑩变更增加的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整体上充分发挥其帮助学校监管工程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评审办法最低价法4投标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2、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4定标方法谈判小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9000㎡(含9000㎡)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6竞争性谈判文件费0元7谈判保证金14000元(详见第一章3.4.2条)8现场踏勘不组织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采购答疑提出询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编写)提出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周志伟;联系方式:0991-4661782。注:1、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供应商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视为对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无异议,开标后不得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11响应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响应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90日历日15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6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供应商经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施工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费用。(如在送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所认可的工程量中存在虚报问题,将扣除总酬金的20%)。18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第一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收取履约保证金比例如下:货物类服务类:中标价*2%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中标单位未按本文件规定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650000457601471G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联系电话:0991-85853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账号:30704301040002348行号:1038810704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01471G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19招标代理费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5%,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0其他说明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多次/反复质疑。”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工程投资概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服务费概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1.3.1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评审办法及定标方法1.4.1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定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1.5.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应被否决:(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6费用承担1.6.1竞争性谈判文件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采购代理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7谈判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现场踏勘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8.2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项目有关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款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1.10采购答疑会和采购澄清答疑要求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答疑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若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1.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对供应商的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1.11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响应文件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开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中小企业政策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招标代理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0其他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23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偏离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产生偏离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须知;(2)评审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招标需求(5)技术标准和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补充条款。根据本章第2.4款和第2.5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3.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4.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2.4.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4.4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2.4.5当采购人发放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6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呈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供应商应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成交供应商将必须接受由采购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包括下列内容:1、承诺书(一)、(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信用记录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0、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11、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2、项目总监简历表13、现场监理人员表14、供应商近3年类似业绩15、监理大纲16、其他相关资料(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①监理大纲是在投标阶段根据谈判文件编制的,应该具有总体性、规划性、指导性,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不应等同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②现场必要检测设备表是指满足该工程监理正常开展工作的必要检测设备。如本工程建设单位有特殊检测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检测费),成交供应商应在监理细则中提供相应的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及控制措施。3.2谈判价格3.2.1供应商应当按第四章“招标需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填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谈判报价。3.2.2本次谈判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与第二轮报价超出本项目服务费概算的视为无效谈判。3.2.3谈判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3.2.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3.3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3.4谈判保证金3.4.1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谈判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726988855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账号:300147010400005953.4.3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5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招标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5.3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5.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3.5.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5.6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3响应文件的递交4.3.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2采购人事先约定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3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对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2)未按本章第4.2.1款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4.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5响应文件格式4.5.1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4.5.2供应商应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面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5.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5.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本项目不予唱标。6.评审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方法7.1.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7.1.2采购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7.2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公示期满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通知其它供应商中标结果。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成交供应商损失。7.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标准》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详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4供应商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5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6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9000㎡(含9000㎡)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谈判保证金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备注: 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2承诺书(一)、(二)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供应商电子印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5项目总监简历必须提供。6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提供。7谈判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预算金额。8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招标需求。备注: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谈判小组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中各评审专家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2.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3.评审程序3.1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资格审查(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4)第二轮报价(5)澄清、说明或补正(6)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3.2评审准备3.2.1谈判小组成员签到谈判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谈判小组的分工3.2.2.1谈判小组首先推选一名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谈判小组组长与谈判小组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审权力。3.2.2.2谈判小组组长除履行自己作为谈判小组成员独立评审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谈判小组成员学习竞争性谈判文件;(2)汇总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3)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质询并对供应商的答复进行评审;(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5)组织收回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审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6)组织对评审结论进行复核确认;(7)组织编写评审报告。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谈判小组组长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招标需求、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谈判小组应当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3.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谈判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3)开标会记录;(4)评审表格;(5)其他信息和数据。3.3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采购人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采购人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3.4.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评审标准,谈判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是指对本采购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4.3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谈判小组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予以补正。3.5第二轮报价3.5.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且供应商不少于3个方可进入第二轮报价。3.5.2、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由每位供应商对本企业情况及本次响应情况进行简要介绍,谈判小组与其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中的漏项、错误等问题进行统一补充和修正并告知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轮谈判报价。3.5.3、供应商分别进行各自第二轮谈判报价,经签字确认后,作为最终谈判报价的依据。3.5.4谈判小组将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确定报价次数。3.6澄清3.6.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谈判价格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谈判价格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3.6.2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谈判小组针对需要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通知不得向供应商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响应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供应商接到谈判小组发出的书面澄清通知后,应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3.6.5算术错误修正:谈判价格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价格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6.6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谈判价格,使得其谈判价格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6.7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顺序。3.7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3.7.1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规定数量的的中标候选人。3.7.2当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后,供应商少于3个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7.3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8.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谈判小组继续评审。3.8.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审专家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谈判小组成员需要回避。3.8.2.2退出评审的谈判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更换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3.8.3在评审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的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质疑问题:谈判小组员(签字):日期:年月日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谈判小组:(采购项目名称)的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新疆大学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新疆大学3.工程规模:。4.工程中标价: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信息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联系电话:。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证或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3.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证或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4.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证或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5.总监代姓名:,注册证或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6.监理员姓名:,见证取样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7.监理员姓名:,上岗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本项目每天保证至少4名监理人员驻场。分别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监理员、监理资料员,安装专业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业施工阶段必须保证驻场。五、签约酬金合同签订并施工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费用。(如在送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所认可的工程量中存在虚报问题,将扣除总酬金的20%)。六、监理服务期限1、监理工作周期为:工程实际总工期(从接到甲方开工通知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资料备案止)。2、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责任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至责任保修期限结束。对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修复。3、保修期满并不意味着监理责任的终止,监理责任的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七、乙方承诺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2.订立地点:新疆大学3.本合同一式7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乙方执3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住 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住所:邮政编码:830046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农行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 开户银行:账 号:30704301040002348账 号:电 话: 0991-8585221 电 话:传 真: 0991-8581852 传 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委托人与监理人声明此部分的内容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完全一致。在本合同中,出于节俭的考虑,本条款部分的内容予以省略。如果就合同的相关事宜涉及到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双方同意完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解释1.1.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1.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含施工图纸)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咨询。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工程质量控制;2、工程进度控制;3、工程投资控制;4、合同管理;5、安全管理;6、文档资料管理;7、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8、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2.1.3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2.1.4监理服务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资料管理、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甲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以及还应遵守甲方工程管理体系中《工程标准管理手册》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和展开实测实量相关工作等。参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竞赛评比活动。2.1.5监理范围:包括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室内给排水、室内燃气、室内电气安装、消防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热力消防管网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智能化及弱电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装修工程等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所有内容,还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附属工程。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图集、技术科资料、监理规划、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委托人根据现场工程监理情况依法合规确定。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范围内所有的工程项目管理。在涉及工程延期或金额变更,监理人需请示委托人才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即可。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七日,监理月报在次月初五日内,专项报告在事件研究确定后七日内,监理日记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以上各项内容均向甲方提交一份。2.6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监理报酬中。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1.2监理单位的以下过错导致委托人实际经济损失的,由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1)监理单位超越委托权限,指令承包人施工而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由此引起委托人经济损失的;(2)监理单位超越委托权限,指令承包人施工而导致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由此引起施工发包人(监理委托人)的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检查、验收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时限,影响了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而引起工程发包人(监理委托人)的违约造成经济损失;(4)监理人对工程承包人提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合同外签证、合同价格调整等要求定夺不准、审查不严,直接造成发包人(委托人)经济损失的;(5)监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应当每天将工作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录在监理日志中,若因监理单位失职或过失,造成工程记录和监督不尽责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所有责任由监理人员承担;(6)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委托人有权在应付的监理酬金中予以扣除。4.1.3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4.1.4如乙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并且从甲方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三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0%。4.1.5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甲方有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1.6如果总监不能满足本合同专用条件有关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的,每违约1条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000元。4.1.7如果监理人员无故不在岗,赔偿甲方2000元/天·人。4.1.8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或媒体披露等),监理单位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0元/次。4.1.9乙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的工期完成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若因监理人员工作不力造成总工期拖延,则每拖延一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元/天。4.1.10若本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及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并免收监理费。4.1.11若在工程保修期内,因单体建筑使用功能上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在施工中发现和改正),每发生一次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2000元整。4.1.12如在监理过程中,因监理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本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期滞后或投资失控等情况,给本项目造成严重影响者,甲方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重罚并终止监理合同。4.1.13乙方应对发生的签证计量的准确性负责,如确实需要办理的签证,工程量审核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如不能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赔偿500元。4.1.14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监理工程师道德准则,保持廉正公正,决不出现“吃、拿、卡、要”等渎职行为,每发现一次,赔偿违约金5000元/次。4.1.15在质保期内,乙方监理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赶到现场,否则乙方将赔偿违约金500元/次。4.1.16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因监理验收不严、执行不力造成二次验收的,甲方有权扣除监理合同费用的1%作为处罚,造成三次验收的监理公司自动放弃监理合同费用,并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造成的工程有关质量问题的索赔。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但不得超过未付款总额的30%。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无,汇率为:无。5.2支付酬金合同签订并施工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费用。(如在送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所认可的工程量中存在虚报问题,将扣除总酬金的20%)。若因监理人无法提供相关发票,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或拒付款项的违约责任,监理人不得因委托人的逾期付款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6.2变更6.2.1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2.2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解除6.3.1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出现重大偏差;(2)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严重违法或出现错误;(3)监理人拒绝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或其他技术资料达到2次的;(4)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没有及时作出解决的;(5)监理人未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期限进驻施工现场或者擅自离场,超过2天;(6)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将本工程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的;(7)监理人不作为或存在过失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8)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争议解决7.1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8.其他8.1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保密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过后5年。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2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取得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出版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9.总监及监理员要求9.1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必须是乙方单位的在编注册人员。9.2开工后派往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均为投标时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若乙方未按要求派出指定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9.3项目组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各类工程监理需要,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名;其他人员:土建专业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水暖电气安装专业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且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格,须附每位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9.4本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需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9.5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提供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9.6监理员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9.7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现场不得少于2天,现场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与施工单位上班时间一致,并做到24小时现场有监理工程师值班和旁站,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同时,甲方将定期对各岗位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保留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调换的权利。乙方必须保证变动后的监理人员能够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未经甲方同意,任意更换监理人员,每换人一次赔偿违约金2000元。9.8监理人员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中约定配备则视为违约,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9.9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每拖延一天赔偿违约金2000元/天/人。监理人员安排一览表监理阶段监理人员要求项目形象进度在岗要求工日数备注施工准备及建设全过程总监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按 20个月考虑)总监人施工准备及建设全过程资料员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按 20个月考虑)监理资料员人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土建工程师人水电安装专业工程师人筏板基础、地下室及主体结构施工(按个月考虑)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按照实际情况考虑。地面及内外墙装饰施工阶段土建工程师人水电安装专业工程师人二次结构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成(按 10个月考虑)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按照实际情况考虑。整改至入伙阶段土建工程师人水电安装专业工程师各人整改至入伙移交完成(按 2 个月考虑)监理工程师人,监理员按照实际情况考虑。总工日数10.监理人其他要求:10.1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监理工程师道德准则,保持廉正公正,决不出现“吃、拿、卡、要”等渎职行为,每发现一次,赔偿违约金5000元/次。10.2乙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责任,乙方接触到的甲方任何资料(图纸、指令、制度、合同文本等)均属保密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出示给任何第三方(国家法律规定审阅的机构除外),除档案需保留外,所有资料在竣工时应归还甲方(含破损);施工现场也属保密范围,禁止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时以任何理由安排第三方参观现场。如发现,每次赔偿违约金5000元。10.3不允许监理人员接受本项目施工方组织的宴请及其它带任何福利性质的活动,每发生一次赔偿违约金5000元。10.4管理规定10.4.1作息时间要求:按甲方书面通知的要求执行,监理单位的考勤由甲方负责。10.4.2管理制度:①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乙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必须参加每次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监理工程师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由甲方组织例会签到考核制为确认依据。②组织每周工程例会,例会内容整理打印后报甲方审核后发至与会各单位。③每月2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内容包括:本月工程进展情况(含质量、进度、变更、签证、安全文明施工等)、存在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下月工作计划以及其它必要内容。10.4.3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各月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的安排,申报的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应符合甲方的要求。10.4.4如甲方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延长期在90天以内的不增加监理费用;延长期超过90天,双方协商确定。10.4.5监理结算费用为监理费合同价款、奖罚、因甲方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的增加监理费用之和。如因监理人员安排的总月人次不满足上表要求,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短缺数量扣除相应的费用(即:总建筑面积×单价÷专业监理实际月人次×短缺月人次)。11.甲方工作11.1甲方提供资料:11.1.1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地质勘探报告(复印件)一份;11.1.2开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础施工图一套;11.1.3开工前一周提供主体施工图纸一套(过程中及时提供一套各专业施工图纸);11.2甲方派驻工地总代表:,全权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11.3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可通过抽查等方式验证。甲方项目代表每月对乙方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考核。11.4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11.5对乙方提交的经济技术文件进行复审及确认。11.6对乙方与施工承包人、供货承包人之间的分歧进行协调和裁定。11.7甲方授权乙方对监理范围约定的内容进行过程监视、测量、评价与控制。1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和年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有权查阅受托方的监理工作日志和旁站监理记录。11.9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对合同发出变更、暂停或解除的指令,乙方接到甲方的指令后,应当立即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暂停或解除的指令,对乙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实际发生的直接的经济损失(不含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12.乙方工作12.1有关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级地方的各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规定、规范、标准、要求等。12.2按投标文件配置现场监理人员,具体配置计划见下表:序号姓名职务年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质进场时间1234567891012.3乙方按照甲方授权,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管理:1)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2)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甲方、总承包方、各分包方之间的工作协调4)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合理要求,除《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职责外,还要具体履行如下内容:①协助甲方与承包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甲方办理开工手续。②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③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甲方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审核施工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和质量;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体系。④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对现场签证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进行核查,并负责现场签证工程量的初次核算。⑤按甲方要求进行关键工序(包括规范规定的所有隐蔽验收项目、门窗、所有防水、堵漏工程、铁件除锈和铁漆、找平层施工前的清理、堵洞、闭水实验、室外管网等)的验收、竣工移交验收。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进行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并且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验收标准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⑦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帮助甲方整理相关资料;组织甲方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参加工程验收并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决算。⑧在保修阶段负责组织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工程质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⑨乙方在质量管理上,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日培训制度(技术交底)加强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与考核。要求施工单位的每个施工班组每日在早晨开工前,必须对上岗的所有工人进行当日工程施工工艺、关键控制点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进行交底培训。12.5乙方就以上现场各项工作的监理结果与成效向甲方负责汇报。12.6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管理规范及制度,开展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12.7严格执行监理条例,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免费提供各项技术咨询,为施工设计和现场施工提供合理化建议。12.8甲方要求监理人员进场时,应提前1天通知监理单位。12.9监理期间,各阶段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上述《监理人员安排一览表》。12.10所有监理人员须通过甲方面试方可进场。12.11监理人员必须专职,在本合同约定监理期间,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12.12监理公司项目部人员变动,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待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代之以同等或高于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前三日到岗,并完成工作书面交接,工作移交清单必须由总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签字。12.13若监理人员履行合同不力,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监理部相关人员,监理公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同等或高于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前三日到岗,并完成工作书面交接,工作移交清单必须由总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签字。12.14监理公司项目部在未得到甲方代表书面批准之前,不得擅自撤离项目现场。12.15对于项目监理部人员的配置、进场时间要求,若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12.16双休日须安排人员值班,在工程进度紧张时,双休日监理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值班,具体安排由甲方通知。国家法定节日值班须提前报值班表给甲方审批。12.17监理人员须积极完成甲方代表分派的任务,甲方代表对监理人员每月进行考核。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监理人员。12.18监理人员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本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承包人义务提出变更意见,如果由此影响到工程费用、质量、进度的,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12.19总监每周在本项目工地上班时间不少于2天,现场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与施工单位上班时间一致,并做到24小时现场有监理工程师值班,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12.20监理人员须积极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甲方代表汇报,且应按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各分项工程作100%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12.21监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及学校的检查,对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必须积极推进完成。12.22监理部的上墙资料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制作,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报送的资料须及时收集整理,并及时完善各项内业资料,做好各种原始施工记录,甲方将每月对监理公司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12.23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签证、结算等资料,监理部应认真审核,经过现场测量后签署具体意见,不得敷衍。甲方将对签证及结算资料中监理签署的意见进行审核,对连续3次审查出未经认真审核就签字的监理人员,甲方将强制要求更换该监理人员,并赔偿甲方1000元/次。12.24监理部须按工程进度计划积极推进施工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要求,对进度的推动能力将是监理每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12.25监理部须及时检查项目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监理部将会受到相应处罚。13.监理仪器设备列表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个月内现场备齐以下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序号名 称单位数 量1水准仪台113焊接检验尺把12激光标线仪台114标准贯入仪个13激光测距仪个115对讲机套14砼回弹仪个116办公桌椅、文件柜齐全5工程检测包套217数码相机台16靠尺根218传真机台175米钢尺把1019电脑台4850钢卷尺把120打印机台19接地电阻表只121复印机台110万用表只122其他办公设备齐全11游标卡尺把123测温仪支每人一支12刻度放大镜个1注:以上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必须保证在需要使用前到场,未按要求进场的,甲方将自行购买或租用并配备给现场监理人员,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实际发生费用(购买或租用设备的成本)+购买(或租用)成本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中扣除乙方报价单中所含的此部分费用。14工程质量要求14.1乙方应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不低于甲方要求的交楼标准。14.2除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外,乙方还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质保体系的质量控制①乙方须按照项目的要求特点在进场半月内编制完成监理规划,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完成,并严格按照甲方审核过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②项目开工前,乙方应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将审查结果向甲方汇报。2)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等的质量控制①乙方必须负责审查图纸中错、漏、碰、缺的问题,以及对图纸中的设计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条文提出建设性意见。甲方将根据图纸会审后施工过程中因图纸错、漏、碰、缺引起的返工浪费的数量来评价监理单位工作质量。②乙方必须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组织会议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进行评审。3)拟进场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地区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进行见证取样及抽样送检,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均是送检合格的正品,否则视为违约。取样送检过程必须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否则送检的结果无效。另,对进场材料必须实行现场抽检并封样留存。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①乙方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乙方必须安排人员进行旁站。检查及旁站过程中乙方需填写国家规定的表格,做好记录。需要隐蔽验收的工序必须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混凝土浇注前必须通知甲方。②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举行工程周例会、现场管理协调会或专题会,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要与会单位签字认可。其它专项会议由甲方组织,乙方负责通知相关人员、相关单位参加会议。③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甲乙双方项目人员开展施工前培训,并组织甲乙方及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及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乙方必须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组织的班组层面的技术交底会议。为了保证验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均需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15.工程进度要求15.1本工程的控制工期以甲方和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中规定的控制工期为准。15.2乙方须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进度计划以及分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并将审查意见上报甲方。15.3乙方需上报自身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甲方进行考核。乙方在进度控制过程中必须向甲方提出工程进度的保障措施及工程进度预警措施。甲方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对乙方的进度控制进行考核。15.4乙方应对影响工程进度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进场时间进行预警提醒。并定期统计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的投入数量并将结果向甲方进行汇报。甲方通过现场抽查,查看乙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5.5签发暂停令。16.成本控制要求16.1对于现场发生的工程签证,乙方只负责审核是否属于签证内容、签证内容是否发生及工程量的多少,最终由甲方确认后方生效。16.2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单,乙方必须在1日内审核完毕,确认签证是否成立、确认工程量并报送甲方(不得私自将签署意见的签证单返还给任何单位、个人)。若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签证给甲方(甲方同意延期除外),甲方将不予确认,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发生的签证的准确性负责,工程量审核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16.3对于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乙方应该跟踪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并向甲方及时汇报,甲方将核实乙方的汇报是否准确及时。16.4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乙方负责审核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并配合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金额。16.5在结算期间,施工单位让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资料需与甲方共同讨论确认后以会签形式进行,单独补签字不做结算资料认可。由于乙方原因(包括在未查实的情况下,为施工单位签署相关文件),导致甲方向施工单位多支付结算款费用或承担责任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7.安全文明控制要求17.1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全部由乙方进行控制,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成立安全文明管理小组,每周对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联合甲方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且乙方还应安排专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检查控制。17.2乙方每月应联合甲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若发现隐患,应要求乙方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和规则制度及地方性安全法律法规,对施工图纸中明确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对施工场地环境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并审查施工总平面图中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布置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乙方还需对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和旁站。17.3乙方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人员的配置情况,并检查项目经理、安全检查责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执证上岗情况。乙方对场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情况以周报的形式报送项目部;并且每月组织一次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18.信息资料管理要求18.1有关质量、进度、配合方面的要求和通知,由乙方以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18.2施工单位上报给乙方的所有工程资料,乙方签字后还需要甲方代表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缺,签字后的文件需要复印一份给甲方。18.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备案资料的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备案工作的顺利完成。否则如影响了备案资料的备案,则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18.4乙方负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并对竣工资料进行及时审核:确认或反馈意见时限为:自乙方收到之日起2日内,审核完毕,其他书面报告不能超过3日。18.5乙方资料员协助甲方现场项目部的资料整理。18.6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19.协调甲方、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关系19.1红线范围内的关系协调由乙方负责,红线范围外的关系协调由甲方负责。19.2乙方要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定期将总包与分包的配合关系情况向甲方汇报。19.3乙方有义务与施工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并提出调解方案。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处理该争议的意见。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乙方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19.4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20.联络方式与送达20.1本合同项下甲方的通知、函件或其它文书,甲方均应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送达乙方。乙方联络方式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20.2如乙方的上述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相关联络方式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的通知、函件或其它文书无法准确送达的,乙方同意甲方的任何文书只要按照上述联络方式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1)如果是信函(包括电子邮件),则为信函发出之日。(2)如果是传真,则为收到乙方确认回号之日。21.补充条款21.1项目包括: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配合学校做好工程的合同、安全、信息的管理工作,有效的协调学校和施工单位间的各类问题,整体上充分发挥其协助学校监管工程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21.2监理单位必须指派至少三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单位加班施工过程)保证全程现场监督;21.3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情况,每天做出相对应的监理记录资料,委托人学校对此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学校将视该类事项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其监理职责。由于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而产生的工程问题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扣除合同价款20%的监理费,同时将其列入工程监理黑名单,不再与该监理单位进行合作;21.4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须在一周内提交监理资料。21.5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在学校审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虚假资料时,将扣除监理合同总价20%的监理费用。21.6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因为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监理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此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引发委托人与他人产生诉讼、仲裁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等。21.7监理人未按照本协议中2.5中的约定提交报告的,每缺少一种报告,应当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21.8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除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等21.9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于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监理合同、或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致认为乙方不能胜任甲方项目的监理任务)必须对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时,需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方。21.10乙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21.11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战争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21.1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均属合同的补充文件。21.13乙方的食宿问题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1.14乙方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附件乙方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质证书(注: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签订以新疆大学提供合同为准)第四章招标需求1、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1500㎡,地上八层。工程预算4830万元。4、服务内容: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环境监察检查监督、水保项目等;⑩变更增加的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整体上充分发挥其帮助学校监管工程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5、报价方式:固定总价,该项目监理费限价70万元。此报价包含新疆大学红湖校区22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所有相关建设内容(包括变更增加的建设内容)。6、监理工作期限:为中标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及施工保修期满止。7、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单位加班施工过程)保证全程现场监督。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中标监理单位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学校可终止其监理工作同时进行经济处罚,并将其列入新疆大学工程管理黑名单,不再与该监理单位进行合作。8、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内容并每天做出相对应的监理记录资料,学校会对此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学校将视该类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其监理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须在一周内提交监理资料。9、本项目每天保证至少3名监理人员驻场。分别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监理员或监理资料员,安装专业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业施工阶段必须保证每天驻场。10、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在学校审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虚假资料时,将扣除监理合同总价20%的监理费用。11、监理费用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施工招标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剩余费用。(如在送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所认可的工程量中存在虚报问题,将扣除总酬金的20%)。12、监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组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各类工程监理需要,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名;其他人员:土建专业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水暖电气安装专业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且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格,须附每位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②拟派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需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提供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④监理员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12、技术规范: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示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1、承诺书(一)、(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信用记录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10、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11、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2、项目总监简历表13、现场监理人员表14、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15、监理大纲16、其他相关资料(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一、承诺书(一)采购人: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谈判文件,依据投标报价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投标报价为元(大写:),来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工期:中标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及施工保修期满止。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施工许可证后立即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咨询工作,并将按程序要求承包商完成自报的工期标准。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将按程序要求承包商完成自报质量标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5、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6、如我方中标,我方自愿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咨询费。7、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8、我单位承诺我方的投标资格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否则中标无效。9.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10.如我方中标,我方自愿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咨询费,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用于采购资料备案工作。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承诺书(二)采购人:若我公司中标后,项目总监为:姓名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身份证号码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时,我方将以不低于此项目总监信誉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我方愿以合同价的%作为赔偿金。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概况1、供应商名称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供应商地址5、经营范围6、营业场所7、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8、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注:本声明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七、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截图包含以下内容:(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3)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八、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说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九、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供应商可将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放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十、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的近半年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十一、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十二、项目总监简历表姓名性别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总监工作年限专业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在公司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近三年类似业绩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备注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类似业绩1、项目总监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资格证书。2、项目总监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十三、现场监理人员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称学历专业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近三年类似业绩备注1、现场监理人员应包括: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现场监理人员及项目总监认为需要配备的其他人员。2、上述人员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主要资历等基本信息。3、现场监理人员须附每位成员的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在注册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现场常驻监理人员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复印件。十四、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面积(m2)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款质量达到标准备注1、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9000㎡(含9000㎡)的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十五、监理大纲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监理工作的范围监理工作的目标投资控制的任务进度控制的任务质量控制的任务安全控制的任务合同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的任务档案管理的任务组织协调的任务环境保护的任务必要的检测设备注:上述内容是范例,供应商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可结合工程实际自行增减。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七章补充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