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招标公告(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2023)
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814001;
1.2项目名称: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1.3项目地址:广南县莲城镇;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价(万元):64万元(陆拾肆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1.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8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阐述);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凭证,若为免税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
3.4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响应承诺。
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
(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注:本次采购项目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
六、公告期限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降幅77%,收取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 8139 2000 0840 578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大道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0876-3066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华泓国际鞋服城二期20-8号
项目联系人:方芳
联系电话:0876-3029984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控制价(传).pdf
2023-11-17 14:20:46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竞争性磋商公告)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pdf
2023-11-17 14:18:21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pdf
2023-11-17 14:18:21
3
(竞争性磋商公告)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docx
2023-11-17 14:18:2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南县财政局 0876-3058915
F-3:招标控制价封面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单位盖章)2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招标控制价屏页F-4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639882.39(大写):陆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贰元叁角玖分法定代表人招标人:或其授权人:m(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造价咨询人:或其授权人:(单位资质专用章)(签字或盖章)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记英和国一级注唐仕身苏胜利A112编制人:复核人C9(造价工程师签字两专用乘)(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有效期至:2024年07月27日公司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口年月招标人:(单位盖章)或其授权人:m(签字或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记英和国一级注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苏胜利A112复核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唐仕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招标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表工程名称:广南县莲城镇端坞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口时间:2023年11月16日序号名称金额(元)金额(元)小写大写分部分项工程费546137.72伍拾肆万陆仟壹佰叁拾柒元柒角贰分措施项日费24096.36贰万肆仟零玖拾陆元叁角陆分2.1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的合计11935.58壹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捌分2.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没备基础费、脚手架工程费、模板工程费,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排水降水费的合计0.00零元整2.3其他措施项目费12160.78壹万贰仟壹佰陆拾元柒角捌分3其他项目费13413.84壹万叁仟肆佰壹拾叁元角肆分4其他规费506.17伍佰零陆元壹角柒分5税金55728.30伍万伍仟柒佰贰拾捌元叁角6其他0.00零元整7招标控制价总价639882.39陆拾叁万玖仟佰拾贰元角玖分编制单位:(公章)。招标人:(公章)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同意发布2042003.1.16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竞争性碳商公告项目概况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碳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内容1.1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814001;1.2项目名称: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3项目地址:广南县莲城镇;1.4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1.5预算价(万元):64万元(陆拾肆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1.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8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阐述);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凭证,若为免税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响应承诺。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一)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五)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五、开启(一)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注:本次采购项目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降幅77%,收取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0578联系人:李花联系电话:0876-5622115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7、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大道联系人:王鹏联系方式:0876-30667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华泓国际鞋服城二期20-8号项目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876-3029984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表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审核表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同主发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2023年11月16日代理机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苦(单位公章)2023年11月16日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814001采购人: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项目概况第五章采购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内容1.1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814001;1.2项目名称: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3项目地址:广南县莲城镇;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预算价(万元):64万元(陆拾肆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1.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8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阐述);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凭证,若为免税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相应承诺。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一)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五)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五、开启(一)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注:本次采购项目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降幅77%,收取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0578联系人:李花联系电话:0876-5622115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7、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大道联系人:王鹏联系方式:0876-30667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华泓国际鞋服城二期20-8号项目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876-3029984施工总平面图审查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且针对工程实际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但没有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存在重大问题的;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应的、不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第二个档次(4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报价评审评分(满分30分)本项目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的招标控制价)四定标说明定标说明1、经磋商小组经过评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1.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初步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标准前附表”。3.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评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招标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参与评审。例如:某小微企业投标报价为100万,如按5%给予价格扣除,该供应商的评标价格就应该是:100-100×5%=95万。评审专家应将此95万作为该供应商的评标价用于计算此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未尽事宜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4.评审程序4.1初步评审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4.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1.3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4.2磋商、比较与评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3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磋商申请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磋商申请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本次采购(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供应商需对项目做整体的响应。4.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投标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自身是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进行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5.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的精神。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产品。本次采购不属于节能产品,无需考虑该项条款。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第八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内容1.1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814001;1.2项目名称:广南县莲城镇端鸠村委会坝片小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3项目地址:广南县莲城镇;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预算价(万元):64万元(陆拾肆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1.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8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阐述);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凭证,若为免税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提供响应承诺。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一)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五)该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五、开启(一)时间:2023年11月29日15:00;(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注:本次采购项目须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保证金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128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降幅77%,收取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15: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0578联系人:李花联系电话:0876-5622115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7、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广南县莲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大道联系人:王鹏联系方式:0876-30667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云南锦洲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华泓国际鞋服城二期20-8号项目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876-30299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