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2023)


工农河河道公园(任港河至任港路段)配套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工农河河道公园(任港河至任港路段)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农河河道公园(任港河至任港路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农河河道公园(任港河至任港路段)配套工程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466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66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质量要求:合格 。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如下:工农河河道公园(任港河至任港路段)配套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4日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地址: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庄卫韦
电 话:0513-59001129 电 话:187529320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072027277@qq.com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①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均注册在投标单位) ②有效身份证。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诚信承诺书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有效的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次的商务标评审办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企业信用得分*5%(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市政类信用得分为准。

来源平台: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