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损标线施划服务招标公告(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



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3-J3-220210-GXJN
项目名称: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725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1项,具体内容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服务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chuan.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18号        
联系方式:陈祖全0775-7275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办职工住宅7栋5号            
联系方式:廖小帆15078028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帆
电 话:  150780289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容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行政区域
陆川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5.7253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小帆

项目联系电话
15078028988

采购单位
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采购单位地址
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祖全0775-7275522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办职工住宅7栋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小帆15078028988

附件:

附件1
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 - 上传.doc

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3-J3-220210-GXJN采购人: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六章合同文本50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LZC2023-J3-220210-GXJN项目名称: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257253.40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1项,具体内容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chuan.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4.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竞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峨眉街18号项目联系人:陈祖全联系方式:0775-72755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联系方式:0775-2288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小帆电话:150780289884.监督部门名称:陆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75-723552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þ随机抽取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标注有“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2. 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 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 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6.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标注有“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2. 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4.1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2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2项。26最后报价相同时,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也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28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5-2288899,通讯地址:玉林市名山旺瑶村玉林市地委职工住宅7栋5号。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成交金额的1.5%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玉东支行银行帐号:2040510104000834133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33.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 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供应商在办理CA时已申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采用电子签字。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 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2.1.1.1.1.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1.1.1.2.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2.1.1.1.3.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2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文本;(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竞标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17.2竞标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竞标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和标注页码,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最后生成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后缀名.jmbs)”。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评审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时,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谈判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23年陆川县城区磨损标线施划服务技术需求序号路段名称长度(m)宽度(m)数量(㎡)1(一)陆兴路(三峰路口~温泉大道路口) 中黄虚线350条4.00 0.15 210.00 2(一)陆兴路(三峰路口~温泉大道路口) 停车分隔线8条30.00 0.15 36.00 3(二)陆兴路(万丈路口~三峰路口) 中黄实线1条200.00 0.15 30.00 4(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边线实线(叠加长度)1条30.00 0.15 4.50 5(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中黄虚线70条2.00 0.15 21.00 6(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斑马线70条5.00 0.40 140.00 7(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停车分隔线8条30.00 0.15 36.00 8(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停车线8条4.00 0.40 12.80 9(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人行道预告标识16个1.25 1.00 20.00 10(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直行箭头8个3.00 0.45 10.80 11(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左(右)转箭头10个3.00 0.90 27.00 12(三)西滨中路(通政路口~温汤路口)直行+左转+右转箭头6个3.00 1.35 24.30 13(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中黄虚线50条4.00 0.15 30.00 14(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停车分隔线4条30.00 0.15 18.00 15(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停车线2条8.00 0.40 6.40 16(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行人横道预告标识 8个1.25 1.00 10.00 17(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直行箭头4个3.00 0.45 5.40 18(四)三峰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直行+左转+右转箭头8个3.00 1.35 32.40 19(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边线实线(叠加长度)1条280.00 0.15 42.00 20(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中黄虚线虚线83条2.00 0.15 24.90 21(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斑马线(5组)55条6.00 0.40 132.00 22(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停车分隔线7条30.00 0.15 31.50 23(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停车线7条6.00 0.40 16.80 24(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直行箭头0个6.00 0.90 0.00 25(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左(右)转箭头0个6.00 1.50 0.00 26(五)通政路(陆兴路口~温泉大道路口)直行、转弯箭)12个3.00 0.90 32.40 27(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边线实线2条60.00 0.15 18.00 28(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双黄中实线2条60.00 0.15 72.00 29(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双黄中虚线14条2.00 0.15 16.80 30(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车道分隔虚线70条4.00 0.15 168.00 31(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斑马线(3组)60条6.00 0.40 144.00 32(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停车分隔线6条30.00 0.15 27.00 33(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停车线(12)3条8.00 0.40 115.20 34(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直行箭头25个6.00 0.90 135.00 35(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左(右)转箭头23个6.00 1.50 207.00 36(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直行、转弯箭)28个6.00 1.80 302.40 37(六)温泉大道路(千宜酒 店段) 直行+掉头箭头9个6.00 1.80 97.20 38(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边线实线(叠加长度)1条70.00 0.15 10.50 39(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车道分隔虚线100条4.00 0.15 60.00 40(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斑马线80条6.00 0.40 192.00 41(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停车分隔线10条30.00 0.15 45.00 42(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停车线6条8.00 0.40 19.20 43(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直行箭头18个6.00 0.90 97.20 44(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左(右)转箭头18个6.00 1.50 162.00 45(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直行、转弯箭)20个6.00 1.80 216.00 46(七)温泉大道路(城北段) 直行+掉头箭头2个6.00 1.80 21.60 47(八)峨眉路(新兴路口~陆川县人民医院)中黄虚线50条4.00 0.15 30.00 48(八)峨眉路(新兴路口~陆川县人民医院)斑马线(2组)38条4.00 0.40 60.80 49(八)峨眉路(新兴路口~陆川县人民医院)停车分隔线4条30.00 0.15 18.00 50(八)峨眉路(新兴路口~陆川县人民医院)停车线3条3.50 0.40 4.20 51(九)温泉中心幼儿园黄线段1条270.154.05 52(九)温泉中心幼儿园斑马线(2组)14条3.0 0.416.80 53(九)温泉中心幼儿园网格1个12672.00 54(九)温泉中心幼儿园减速带(3层)30条6.0 0.1581.00 55(十)垌心村委会停车位9个商务条款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2.服务地点:广西陆川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付款方式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完成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70 %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3.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程序1.确认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解密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回复电子澄清函,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电子澄清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字)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注:①如电子澄清函已在线下签字并盖公章,上传时可不签章,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即可提交电子澄清函;②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澄清函,视为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③线下回复询标函:如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线下回复询标函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澄清文件(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代供应商上传澄清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11)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3)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6)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谈判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8除本章3.7条规定的情形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4.7除本章第3.7条外,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改变,必须按采购文件“最后报价表格式”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以附件形式提交,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除本章第3.7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上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6谈判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3%)。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二、评定成交的标准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4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行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①单价②竞标报价③=①×②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服务期限: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4.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目谈判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方式服务质量要求…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需求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标号:序号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4.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78.第六章合同文本甲方:________合同编号:乙方:________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⑴合同基本条款⑵服务需求书⑶供应商提交的竞标函、竞标报价明细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竞标文件⑷澄清文件⑸成交通知书⑹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书》及《合同基本条款》。4、合同金额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按合同基本条款8.1款方式执行。6、服务时间本合同的服务时间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即年月日前提供服务。 7、验收办法本合同验收办法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8、服务地点及内容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9、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广西建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一份。需方需方(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供方供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注: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条款一说明1.1合同条款是指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1.2制订《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货物条款2.1甲、乙双方应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小组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在交货时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四专利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包装要求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随配附件和工具。六质量保证6.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6.2所采购的货物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竞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强制性标准。6.3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服务需求书要求)。在保证期内货物本身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给予处理,谈判文件没有规定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乙方须在20天内更换,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6.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即时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6.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6.5在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有偿优质服务,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及时进行保养。七验收7.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验收文件清单应随货物交甲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先进行数量验收。7.2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7.3对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竞入正常使用的产品,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工作。7.4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7.5验收费用: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八货物发运及运输8.1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另收任何费用。8.2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8.3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48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九交货期及交货方式9.1交货期:按《服务需求书》规定时间。9.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9.3交货地点:按《服务需求书》规定地点。十付款10.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0.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再商定。十一违约责任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议定。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机关证明以后,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合同纠纷解决13.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14.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磨损标线施划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