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生实验室建设 教学仪器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永安市教育局2023)



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永安市教育局委托,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81]YZZX[CS]2023013、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
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9,800.00元

采购包1(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359,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59,8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1(批)

智慧型顶装物理实验室2间。智慧型顶装生物实验室1间,智慧型顶装化学实验室1间及部分实验器材添置。
1,359,8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1-24 至 2023-12-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12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199号住建局附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2-12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199号住建局附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安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
联系方式:3653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
联系方式:17750687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晴辉
电话:1775068722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永安市教育局

行政区域
永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14: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135.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晴辉

项目联系电话
17750687227

采购单位
永安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65312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50687227

附件:

附件1

附件1: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单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磋商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合同包标的名称最终报价(元)相关补充说明一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采购最终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注:磋商报价人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单”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用于磋商报价人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制作报价单时应删去此段话)。最终分项报价单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1教师演示讲台1张2教师总控电源1套3多功能移动水槽台1个4废水储存自动排水系统1套5三联高低位龙头1套6实验室专用洗眼器1付7教师专用吊装系统1套8化学学生实验桌28张9实验凳56张10多功能移动水槽台14个11废水储存自动排水系统14套12台式单口紧急洗眼器14个13三联高低位龙头14套14智能系统控制柜1台15智能控制平台1套16学生端分组控制系统1套17远程控制系统1项18温湿度监视系统1项19室内通风系统1项20室外通风系统1项21通风风机1套22消音器1套23风机软连接1套24风机控制线1项25实验桌、通风管道安装调试1项26吊装主体框架7套27保险模块7套28顶装升降固定支架7套29主体保护罩14只30可伸铝合金缩万向吸风罩28个31智能摇臂升降系统14套32多功能吊塔电源14个33学生电源单元交换机14套34急停控制装置14个35供电线路模块14套36智能灯光照明系统14套37自动给水系统14套38自动排水系统14套39顶装系统安装调试1套40全室供电线路1项41全室给水管路1项42全室排水管路1项二生物智能吊装实验室1教师演示讲台1张2实验室专用水槽1只3三联高低位龙头1套4生物学生实验桌28张5实验凳56张6全新钢塑水槽柜14套7双联折叠龙头14套8智能系统控制柜1只9顶装智能控制平台1套10学生端分组控制系统1套11远程控制系统1项12温湿度监视系统1项13顶装主体框架8套14主体防尘保护罩8套15智能摇臂升降系统14个16上下水智能安装面板14个17多功能电源14个18急停装置14个19供电线路1项20智能照明14套21自动给排水系统14套22自动给排水接口14套23给水布管1项24排水布管1项25安装调试1套26系统安装辅件1项三物理吊装实验室1教师演示讲台1张2教师演示电源1套3物理学生实验桌28张4实验凳56张5顶部多模块电源供应装置14个6模块储藏装置14个7低压电源模块28个8高压电源模块28个9智能升降系统14个10综合布线1项11安装支架1间12安装辅件1间13系统调试1项14顶装安装1项四物理智能吊装实验室1移动式讲台1张2物理学生实验桌28张3实验凳56张4智能系统控制柜1台5多功能集中控制系统1个6顶部多模块电源供应装置14个7模块储藏装置14个8低压电源模块28个9高压电源模块28个10智能升降系统14个11综合布线1项12安装支架1间13安装辅件1间14系统调试1项15顶装安装1项五实验器材1生物显微镜25台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3-350481-00649[2023]00656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采购人:永安市教育局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1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永安市教育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3-350481-00649[2023]006563.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59,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59,8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理化生实验室设备1.001,359,800.00批工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永安市教育局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邮编:366000联系人:何祥钦联系电话:365312314、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第3页-邮编:366000联系人:叶晴辉联系电话:17750687227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4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第5页--第5页--第5页--第5页-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13.2.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13.2.1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2.1-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3)磋商保证金-第7页-(3)磋商保证金-第7页-(3)磋商保证金-第7页-(3)磋商保证金-第7页-(3)磋商保证金-第7页-※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成交人应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并将公开的政府采购合同彩色打印一份送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成交人方可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永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包成交金额(万元):【0-100万元】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1.1%计算。③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账号:182010100100444623。④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公章送一份送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2)其他:无※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第9页-1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第10页-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81页-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82页-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3页-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4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5页-附件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86页-附件7-1-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87页-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最后报价单价(现场)数量最后报价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若供应商可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则供应商应填写“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单个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88页-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9页--第90页-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3-350481-00649[2023]00656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采购人:永安市教育局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1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永安市教育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3-350481-00649[2023]006563.项目编号:[350481]YZZX[CS]2023013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59,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59,8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理化生实验室设备1.001,359,800.00批工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永安市教育局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56号邮编:366000联系人:何祥钦联系电话:365312314、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南山路2号7幢邮编:366000联系人:叶晴辉联系电话:17750687227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方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成交人应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并将公开的政府采购合同彩色打印一份送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成交人方可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1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1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永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包成交金额(万元):【0-100万元】按1.5%计算,【100-500万元】按1.1%计算。③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账号:182010100100444623。 ④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公章送一份送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2)其他:无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4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技术指标36.00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6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指标中“▲”要求(共计5条)每偏离一项扣3分;未标注符号的为一般性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检测情况12.00投标人提供的多功能移动水槽台获得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了冲击强度≥10kJ/m²、底脚平稳性≤2.0mm、塑料件外观、家具五金件外观、其他外观、磨损值≤80mg/100r、耐划痕、抗老化、耐龟裂性、耐水蒸气、耐干热、邻苯二甲酸酯(DBP)≤0.1%、多环芳烃(苯并[a]芘)≤1.0 mg/kg、多溴联苯(PBB)≤1000mg/kg、多溴二苯醚(PBDE)≤1000mg/kg等方面的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检测情况22.00投标人提供的可伸铝合金缩万向吸风罩获得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了外观要求、风门要求、调整关节、风罩要求、承载强度、耐腐蚀、耐高温、塑料件外观、电镀件、喷涂件、金属合金件、焊接件、底脚平稳性≤2.mm、冲击强度不小于10J/m²、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多溴联苯(PBB)≤1000mg/kg、多溴二苯醚(PBDE)≤1000mg/kg等方面的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检测报告32.00投标人所提供的全新钢塑水槽柜通过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了①外观要求:表面光洁、金属件电镀喷涂防腐处理、金属件完整无缺陷、塑料件色泽一致无缺陷;②焊接要求:焊点美观、无不良现象;③平整性:底座与台面定位可靠、无松动和缺陷,底座与台面的高低差小于3mm;④封闭门盖要求:安装、拆卸便利,卡扣定位可靠;检测符合以上所有要求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5、检测情况42.00投标人所提供的教师演示电源通过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了①产品标志:调节装置、输出插孔、提示文字和符号,显示直流电压输出;②内部导线连接:连接后无应力,接地端子为黄绿双色线,部件牢固无松动;③漏电保护;④接地措施:接地电阻≤0.1Ω、绝缘电阻≥7MΩ;⑤发热;⑥操作性;⑦电压设置性能指示性等方面的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6、检测情况52.00投标人提供的安装支架通过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了外观、涂层要求、切边口、焊接、装配、尺寸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7、检测情况62.00投标人提供的智能摇臂升降系统通过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了外观要求、主体金属材料硬度(HV1:≥180HV1)、防护涂层的要求(任意五点的平均厚度应≥100μm)、运行稳定性(不少于升降200次试验后,运行应无异常现象发生)等方面的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8、检测情况72.00投标人提供的物理学生实验桌通过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了①操作台台面理化性能:耐磨 mg/100r:磨损值≤80,表面情况:磨350r后未出现露底现象;耐划痕:1.5N,划一周,无整圈连续划痕;物理实验台面抗冲击 mm:冲击高度1m。冲击凹坑直径≤10mm;②操作台力学性能:水平静载荷试验、垂直静载荷试验、持续垂直静载荷、独立操作台水平冲击稳定性、独立操作台垂直加载稳定性、活动操作台跌落、垂直冲击试验等方面的合格检测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投标人业绩情况3.00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无业绩或未提供任何业绩证明资料的本项得0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2、故障响应3.00根据各投标人的故障响应时间进行评分,若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投标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分析、排除故障,6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的得3分;维修人员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分析、排除故障,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的得2分;维修人员在接到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现场分析、排除故障,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排除故障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3、技术培训2.0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设计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培训计划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培训方案完整且优秀得1.1-2分,培训方案较完整且良好得0-1分,未提供明确的任何承诺的视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不得分。4、安装调试2.0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设计的供货计划、项目安装、调试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善、方案全面、可行、科学、安排合理的得1.1-2分,方案较完整且良好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项目 分值 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20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供应商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值50%的视为无效报价;(2)未按照响应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供应商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未全部响应的;(2)未按照响应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一致讨论确定。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永安市第六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相应实验室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以及售后服务等。二、技术要求(一)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56座/间)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mm)技术参数(规格尺寸±3%)单位数量教师演示控制1教师演示讲台2400*700*900mm1.规格:2400×700×850mm;2.台面:采用新型、环保、基材整体≧25mm 厚(不得加边)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板芯为≧20mm 厚铝合金网状,正反两面经过高温高压腹≧3.5mm 厚理化板,要求重量轻,环保,永不变形;3.桌身:整体采用≧1.0mm 厚优质冷轧钢板,全部钢制件纳米陶瓷镀膜防锈处理;4.结构:演示台设有储物柜,中间为演示台,设置电源主控系统、水嘴、水槽、洗眼器、多媒体设备(主机、显示器、中控、功放交换机)的位置预;5.滑道:抽屉全部采用优质三节承重式滚珠滑道开合十万次不变形;6.铰链:采用优质铰链,开合十万次不变形; 7.电源:防酸碱、耐磨、防水阻燃面板,配220V电源);8.脚垫:采用柜体内置可调ABS脚垫,保证桌面平整,防水防潮,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张12教师总控电源标准1.教师演示台配备总漏电保护和分组保护,可分组控制学生的高低压电源,确保学生实验安全方便;2.教师电源总控采用采用数字化键盘轻触操作控制,采用高亮数码显示电源电压;3.教师交流电源通过智能控制按键直接选取0V~24V电压,最小调节单元可达1V,额定电流3A,具有过载保护智能检测功能,闪“E”提示,按钮手动复位,防止反复冲击负载;4.教师直流电源也是通过智能控制按键直接选取,调节范围为0~24V,分辨率可达0.1V,额定电流3A,亦具有过载保护智能检测功能,闪“E”提示,按钮手动复位,防止反复冲击负载;5.低压大电流值为40A,自动关断;6.220V交流输出为带安全门的新国标插座,带有过载保护和电源指示;7、直流高压240V、300V二挡输出电流100mA;8、钢制电箱,内置功率1000W变压器,分组控制学生端低压输出,带分组接线口。套13多功能移动水槽台450*600*1070mm1. 规格尺寸:左右450*前后620*高度1070㎜;2. 水槽内部尺寸:360mm*290mm*260mm;3. 水槽整体:采用PP工程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整体分为三段分别是滴水架、水槽上身、水槽下柜体,内部有安装固件结合,水槽面部下沉式构造,使废水无法沿着桌面侵蚀柜体,滴水架设安装水龙头,水槽台面设有紧急洗眼器与洗手液瓶的安装孔并配备了洗手液瓶,水槽前端设有凹形设计,方便操作者使用;4.滴水架上有6根试管棒,滴水架两侧可以安装高低压学生电源;5. 水槽具有防止溢水功能,水槽内部设有一个水满到一定位置的时候,把水排到PP下水器进行排出,防止废水外溢;6. 废水防臭器:构建组合成型的防臭防倒流装置,注塑模具一次性成型组合件,防止废气与废水倒灌;7. PP注塑成型自由转弯软管:采用PP材料注塑已形成形,吸塑PP软管节节可伸缩功能,规格1000任意伸缩长度,直径50mm;8.水槽整体:PP材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防锈、耐酸碱、防水、防潮;9. 滴水架检修门与下柜门:ABS材质,注塑一次性成型,滴水架检修门采用卡扣结构便于拆卸检修,下柜体门采用柜门挂锁结构。水槽台下面配有四个静音带刹车万向轮。个14废水储存自动排水系统370×260×220mm1.废水储水箱,规格≥370×260×220mm,采用材料PE聚乙烯,注塑模具一次成型,无臭无毒、耐强酸碱、抗老化。废水储存箱配有内置防臭芯,防止废气与废水倒灌;2.废水箱内装防腐水位控制器液位开关,传感器检测到放水水位是会自动开启排水功能;3.耐酸碱环保增压水泵,外壳材料:PPS+PA66,功率62W,工作电压24V,流量10L/MIN,最大静态扬程12M;噪音<40dB;无毒、无味、无重金属,符合饮用水标准,具有缺水保护、空转保护、堵转保护、卡死保护、防漏电、防腐蚀、防空转,自带止回阀等功能。套15三联高低位龙头三联1.鹅颈式实验室专用优质化验水嘴:要求防酸碱、防锈、防虹吸、防阻塞,表面环氧树脂喷涂;2.出水嘴为铜质瓷芯,高头,便于多用途使用,可拆卸清洗阻塞;3.出水嘴可拆卸,内有成型螺纹,方便连接循环等特殊用水水管。套16实验室专用洗眼器单眼1.台面安装方式,平时放置于台面,紧急使用时可随意抽起;2.洗眼喷头:具有过滤泡棉及防尘功能,上面防尘盖平常可防尘,使用时可随时被水冲开,并降低突然打开时短暂的高水压,避免冲伤眼睛;3.控水阀采用黄铜制作,经高亮度环氧树脂涂层处理,阀门可自动关闭,密封可靠;付17教师专用吊装系统1520*680*260mm1.整体外腔体,规格:≥1520×680×260mm,采用铝合金塑料材料,表面要求光滑,环保无毒、生产工业采取四面模块化组合,模块化安装、安装简单、便于维修更换;2.顶装固定支架护罩:规格≥1200×360×115mm采用厚度1mm;SPCC冷轧钢板经激光切割、数控冲压、数控折弯成型,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耐腐蚀;3.万向吸风罩分三段组成,集成于吊装箱体一侧,随摇臂一起升降,实验需要时可进行三节拉出,不使用时收起。吸风罩外管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挤出材质,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防酸防碱耐腐蚀。规格尺寸第一节外管直径100mm长520mm,第二节外管直径72mm长46mm,第三节采用PE材质定向风管外径58mm长度53mm,随意弯曲定位。吸风罩三节拉出最大长度1450mm,收回时600mm。风管摆臂自带自锁结构,使用时向左旋转90解锁滑出,使用完毕时向上推到底向右旋转90度锁住。伞形吸风罩喇叭口采用进口硅胶制作,要求无毒环保,耐火耐酸耐碱,不易老化,喇叭口直径160mm高度75mm;4.顶装摇臂动力装置:顶装摇臂动力装置系统控制接收信号为远程智能手动和触摸远程无线操作功能,动力选用了优良的超静音安全低压直流24V低压电机动力,摇臂连接座采用优质铝合金模具压铸经CNC加工成型,动力装置和主体结构模块化组合,安装维护便捷,运行无噪音。升降摇臂椭圆柱材质采用铝合金材料,管内水电隔离设计,表面和管内工艺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耐腐蚀,规格φ70*50mm;壁厚1.5mm;长度700mm。集成于吊装一体内,随摇臂面板一起升降,在实验需要时可和通风吸风罩模块进行一起降下,不使用时一起收于吊装内,教师授课时不遮挡学生视线;5.多功能电源模块:多功能电源模块外壳体采用阻燃级ABS塑料原料模具注塑一次性加工成型,规格:175mm×189mm×10mm,生产工艺采用模块化组合,模块内部采用双舱体设计,水电隔离设计,防水功能,相互不干扰,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性预留多个供应系统安装位置可适应不同教学实验要求。双界面操作,采用耐磨、耐腐蚀、耐高温,耐冲击的2.7mm厚PC板材极光切割触摸面板工艺制造,界面上有交直流电源切换键、复位键、电压控制键、信息显示模块、交直流输出接线插口,二组国标五孔220V市电插座,保险过载保护。电路板采用贴片元件生产技术,微电脑控制,交直流输出:直流稳压输出:0-16V,额定电流2A;16-30V,额定电流1A。最小调节单元0.1V。交流电压输出:0~18V,额定电流2A;18V-30V,额定电流1A。最小调节单元1V。交直流电源具有过载保护智能检测功能,设置“过载”图标提示;6.急停控制装置:1套,金属急停开关;规格:蘑菇按键头φ31mm,材料铝氧化红色,带“LANBOO急停”标志;7.供电线路模,1套:电源线采用2.5m²全铜多芯线,电线进行系统布线;模块化设计,每组模块间采用活接式连接,方便安装、检修。信号屏蔽线采用集数化设计,电线进行系统布线每组模块间采用活接式连接,方便安装、故障排除、检修;8.智能照明控制装置:智能照明灯光模块;每组内置2条功率24V标准LED灯带,外罩由铝合金挤压型材,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喷涂高温固化处理。灯板采用2.0mm厚PC光扩散板,扩大了发光面,使光线变的柔和,达到匀光而又透光,同时满足各种雾度值和透光率的需求。在保证高透光率,降低光衰的情况下,要有着良好的光源遮蔽性效果,符合视觉工效学原则及室内工作场所照明。模块化安装,维修便捷。所有灯光模组由独立控制软件系统控制;9.自动给水系统自动排水模块1组、水模拟量控制器1组、电源控制器1套、自动保护系统1组。所有排水由智能化控制系统集中控制,三联高低位龙头处设置排水接口,接口与水槽柜采用优质硅胶软管(具有防酸、防碱、耐腐蚀功能)连接,接口均采用自动锁紧插拔式连接方式(拔掉时没有污水流出),用时接上,不用时可收起。当水槽柜量达到一定值时系统自动排水、污水经过连接管排至顶部排水管总管后流出,当水槽柜污水排净后排水系统自动关闭。控制系统设置一键排空功能,可一键将管道内所有的污水排空。套1学生实验操作及学习区1化学学生实验桌1200*600*780mm1.结构:新型塑铝“Z”字结构,学生位镂空式,要求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美观大方;2.台面:一体化台面,采用20mm±1mm厚无甲醛新型环保陶瓷台面,台面表面为实验室专业耐腐蚀、耐刻刮、耐污染釉面。坯体为一体实芯黑色坯体,釉面和坯体经高温一体烧结而成。台面表面耐1350度高温;3.规格:1200mm*600mm*780mm;4.桌身:由桌腿、立柱、前横梁、中横梁、后横梁组成;5.桌腿:采用Z字型压铸铝一次成型,材料表面经高压静电喷涂环氧树脂防护层,耐酸碱,耐腐蚀处理;6.上腿规格:长580mm宽60mm高85mm,壁厚3.5mm;7.下腿规格:长550mm宽65mm高140mm,壁厚3.5mm,下脚配有专门的可更换型护脚盖,起到美观及提供产品的使用年限;8.立柱:采用570mm*50×mm100mm,壁厚1.4mm;9.前横梁采用1124mm*40mm×50mm,壁厚1.2mm;10.中横梁采用1103mm*25mm×25mm,壁厚1.2mm;11.后横梁:采用1124mm*40mm×120mm,壁厚1.2mm;12.加强横支撑件:采用1080mm*30mm×60mm椭圆管,壁厚1.2mm,材料表面经高压静电喷涂环氧树脂防护层,耐酸碱,耐腐蚀处理。材料均采用优质铝镁合金材料,材料表面经高压静电喷涂环氧树脂防护层,耐酸碱,耐腐蚀处理;13.书包斗:440mm*260mm*160mm,采用PP材料,大型模具一次性注塑成型,上面设计有可悬挂凳子的圆形孔;14.产品要求:零甲醛、零污染、易擦洗、耐老化、环保、回收率高;15.挡水线:铝合金一体挡水线,俩侧均有专门配套的塑料保护套; 16.铝合金斜衬条280mm*30mm*40mm。张282实验凳Φ310*450-500mm1.凳面:采用高密度PP材质的凳面,Ф≥310mm高450-500mm,凳面表层有颗粒凸起花纹,起到按摩抗疲劳作用。凳面下装有壁厚为≥1.8mm厚直径为≥160mm钢板托盘,使得凳子更加稳固;2.凳脚:4支凳脚采用:≥17×34×1.5mm无缝钢管一体折弯成型,全自动焊接机械手焊接,焊点准确且均匀,表面外喷环氧树脂涂层,耐腐蚀耐酸碱。四脚配耐磨脚垫,防滑消音,保护地板,质量稳定,坚固耐用,美观大方;3.安全防护:托盘与螺杆为焊接连接,避免托盘掉出而造成使用者受伤;4.螺杆下端进过加固处理,使螺杆在升降过程中,不会因升到最高点而脱落而造成使用者受伤。螺杆整体包裹在套件内,并进行封闭处理,使螺杆不外露。张563多功能移动水槽台450*600*1070mm1.规格尺寸:左右450*前后620*高度1070mm;2.水槽内部尺寸:360mm*290mm*260mm;3.水槽整体:采用PP工程塑料一次性注塑成型,整体分为三段分别是滴水架、水槽上身、水槽下柜体,内部有安装固件结合,水槽面部下沉式构造,使废水无法沿着桌面侵蚀柜体,滴水架设安装水龙头,水槽台面设有紧急洗眼器与洗手液瓶的安装孔并配备了洗手液瓶,水槽前端设有凹形设计,方便操作者使用;4.滴水架上有6根试管棒,滴水架两侧可以安装高低压学生电源;5.水槽具有防止溢水功能,水槽内部设有一个水满到一定位置的时候,把水排到PP下水器进行排出,防止废水外溢;6.废水防臭器:构建组合成型的防臭防倒流装置,注塑模具一次性成型组合件,防止废气与废水倒灌;7.PP注塑成型自由转弯软管:采用PP材料注塑已形成形,吸塑PP软管节节可伸缩功能,规格1000任意伸缩长度,直径50mm;8.水槽整体:PP材质,注塑模具一次成型,防锈、耐酸碱、防水、防潮;9.滴水架检修门与下柜门:ABS材质,注塑一次性成型,滴水架检修门采用卡扣结构便于拆卸检修,下柜体门采用柜门挂锁结构。水槽台下面配有四个静音带刹车万向轮。个144废水储存自动排水系统370×260×220mm1.废水储水箱,规格≥370×260×220mm,采用材料PE聚乙烯,注塑模具一次成型,无臭无毒、耐强酸碱、抗老化。废水储存箱配有内置防臭芯,防止废气与废水倒灌;2.废水箱内装防腐水位控制器液位开关,传感器检测到放水水位是会自动开启排水功能;3.耐酸碱环保增压水泵,外壳材料:PPS+PA66,功率62W,工作电压24V,流量10L/MIN,最大静态扬程12M;噪音<40dB;无毒、无味、无重金属,符合饮用水标准,具有缺水保护、空转保护、堵转保护、卡死保护、防漏电、防腐蚀、防空转,自带止回阀等功能。套145台式单口紧急洗眼器单号1.台面安装方式,平时放置于台面,紧急使用时可随意抽起,要求使用方便;2.洗眼喷头:具有过滤泡棉及防尘功能,上面防尘盖平常可防尘,使用时可随时被水冲开,并降低突然打开时短暂的高水压,避免冲伤眼睛;3.控水阀采用黄铜制作,经高亮度环氧树脂涂层处理,外观要求美观大方,阀门可自动关闭,密封可靠。个146三联高低位龙头三联1.鹅颈式实验室专用优质化验水嘴:要求防酸碱、防锈、防虹吸、防阻塞,表面环氧树脂喷涂;2.出水嘴为铜质瓷芯,高头,便于多用途使用,可拆卸清洗阻塞;3.出水嘴可拆卸,内有成型螺纹,可方便连接循环等特殊用水水管。套14控制系统1智能系统控制柜450*220*1000mm1.智能控制柜:内置总电源开关1个,漏电保护器一个,电源保护器1个,单片机控制器及功能扩展模块1套,单片机保护模块1个、急停控制系统1个,工作指示灯系统1套(每个学生桌一个指示灯,老师随时掌握学生漏电保护器通短),分组控制系统3套(电源控制系统、照明控制系统、给排水控制系统),风机控制系统1套;2.电源控制系统:可以对220V进行控制,可以单独进行控制,进行单选、全选、反选,分组进行控制;3.照明控制系统可以对照明进行控制,可以单独进行控制,进行单选、全选、反选,分组进行控制;4.给排水控制系统:给水系统:设有每个学生设有给水控制阀门,可以对给水进行控制,可以单独进行控制,进行单选、全选、反选,分组进行控制,教师可以方便对全室供水系统进行控制,学生功能板处设置给水接口,接口与学生水槽柜采用优质硅胶软管连接,接口均采用自动锁紧插拔式连接方式,用时接上,不用时可收起。自动排水系统:所有排水由智能化控制系统集中控制,学生功能板处设置排水接口,接口与学生水槽柜采用优质硅胶软管(具有防酸、防碱、耐腐蚀功能)连接,接口均采用自动锁紧插拔式连接方式(拔掉时没有污水流出),用时接上,不用时可收起;5.智能摇臂控制系统:可以对摇臂进行控制,可以单独进行控制,进行单选、全选、反选,分组进行控制;6.通风控制系统:采用风机矢量控制变频器:应用空间电压矢量控制原理,采用模块化设计、双CPU控制;主要参数指标为:1.频率指示、异常指示、转速指示、状态指示等均由LED显示;2.输入额定电压:三相380V,±15%;3.输入额定频率:50/60 HZ;4.控制方式:空间电压矢量控制;5.输出频率:1.00~400.0 HZ;6.过载能力:150% 额定电流;7.保护功能:输入缺相、输入欠压、直流过压、过载等。台12智能控制平台10寸1.规格:10寸触摸屏;2.集中控制系统,可执行各分项分页控制;3.通风控制:触摸数字无极变频控制,具有频率数字显示功能,可精确控制通风风量;4.供水控制:集中控制整室给排水;5.照明控制:分组控制整室照明;6.电源控制:控制学生AC220V电源;7.摇臂控制:可以实现单个控制,可以集中控制,可以任意组合控制。套13学生端分组控制系统定制可以对学生端模块的电源控制系统、照明控制系统、给排水控制系统、智能摇臂控制系统经行独立分组控制,实现全选、反选、单选功能套14远程控制系统定制1.APP登入有网络注册功能,注册后登入系统操作,使用者忘记密码方便找回,同时方便升级系统,带来新的体验;2.能使用APP能控制总电源关闭;3.APP能显示当前温度、相对湿度及当前时间;4.使用APP能控制学生低压电源的交流电压,且电压值为实测值。如APP给学生交流3V,学生电源电压实测电压为3V;5.使用APP同时控制水电风光源开启与关闭,同时可以扩展功能(监控布防、空调控制等等)。项15温湿度监视系统定制内置精密度传感装置,实时监测空气质里,具有CO2、甲醛、 TVOCPI2,PT10颗粒物、温度、湿度可对环境进行实时全面的检测,提示教室当前的环境是否处在安全的教学环境中。项1通风系统1室内通风系统定制1.主风管:采用具有耐酸碱性能PVCФ400㎜、支分管Ф160㎜,Ф110mm;2.管卡采用碳钢制作,表面经镀铬处理,具有耐腐蚀、防火、防潮等功能;3.风量分配器PVCΦ110mm;4.学生吸风罩噪声消音器PVCΦ110mm;5.PVC/400;160风管弯头、闸板管卡。项12室外通风系统600*250mm或400mm1.采用PVC风管,或PP焊接管具有耐酸碱性能;2.规格:主风管直径400mm;3.管卡采用碳钢制作,表面经镀铬处理,具有耐腐蚀、防火、防潮等功能。项13通风风机5.5KW1.风机型号:6#离心风机;2.材料:PP板材料;3.电机功率:三相5.5KW;4.技术要求:转速1450r/min,流量10602-21204M3/h,全压1150-748Pa,噪声符合国家标准;5、随机配件:橡胶减震器,配防雨帽。套14消音器φ400*1000mm1.规格:外径Ф600mm,内径Ф400mm、高度1000mm, 圆形;2.材料:PP材质,内置隔音棉等隔音装置;3.技术要求:消声频率30-60(Hz),耐温特性60(℃),防腐蚀、耐酸碱。套15风机软连接φ600-φ400mm1.进风口:采用PVC柔性材料制作,规格:Ф600-Ф400mm;2.出风口:材料PP,规格方转圆地方风机接口;3.技术要求:抗撞强度500(MPa)。套16风机控制线国标1.国标: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铝塑带绕包总屏蔽﹑低烟无卤聚烯烃内衬层﹑钢丝铠装﹑低烟无卤聚烯烃护套耐火计算机对绞控制电缆;2.电缆的额定电压300/500V,电缆长期工作温度-30~90℃,电缆敷设温度不低于0℃,WDZCN-DJYJP3YP3VR-33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12倍,低烟无卤成束阻燃型电缆燃烧时析出气体中HCL含量≤100mg/g。项17实验桌、通风管道安装调试标准教师台、学生实验桌及通风管道安装调试。项1顶部集成供给系统1吊装主体框架1550*408*236mm1.承重骨架规格:≥1550×408×236㎜,承重骨架采用优质工业级高强度铝型材经CNC精加工成型,要求质量轻、强度高、耐腐蚀、结构稳定;2.动力选用优良的超静音安全低压直流24V低压电机动力,摇臂采用规格为直径65MM,厚度1.5MM优质铝合金挤压成型,摇臂连接座采用优质铝合金模具压铸经CNC加工成型,动力装置和主体结构模块化组合,便于安装维护,运行无噪音。套72保险模块系统出现异常时,自动切断电源,确保实验操作时的安全性。套73顶装升降固定支架225×225×180mm1.安装盘规格:≥225mm×225mm×180mm,采用厚度4mmSPCC冷轧钢板经激光切割、数控冲压、数控折弯成型,采取模块组合,便于安装,外观流线形设计,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耐腐蚀;2.升降支架规格:宽度:230mm,长度:500~820mm伸缩结构,采用厚度3mm,SPCC冷轧钢板经激光切割、数控冲压、数控折弯成型,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耐腐蚀。套74主体保护罩1795*680*236mm1.整体外腔体,规格:≥1795×680×236mm;厚度≥4mm,采用铝合金和进口塑料结合,经高温模压工艺一次成型,表面光滑,环保无毒、生产工业采取四面模块化组合,模块化安装、便于安装、维修更换;2.产品要求:具有优良的电气绝缘性、耐腐蚀性、机械性能、优异的耐紫外线抗老化性能及阻燃性可达到FVO级,使用寿命长,永不变色,能有效保护主体内结构部件供应系统的安全。只145可伸铝合金缩万向吸风罩定制1.万向吸风罩分三段组成,集成于吊装箱体两侧,随摇臂一起升降,实验需要时可进行三节拉出,不使用时收起;2.吸风罩外管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挤出材质,表面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高温固化处理,防酸防碱耐腐蚀;3.规格尺寸第一节外管直径100mm长520mm,第二节外管直径72mm长46mm,第三节采用PE材质定向风管外径58mm长度53mm,随意弯曲定位;4.吸风罩三节拉出最大长度1450mm,收回时600mm;5.风管摆臂自带自锁结构,使用时向左旋转90解锁滑出,使用完毕时向上推到底向右旋转90度锁住;6.伞形吸风罩喇叭口采用进口硅胶制作,无毒环保,耐火耐酸耐碱,不易老化,喇叭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理化生实验室建设 教学仪器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