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招标公告(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2023)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M-ZFCG-[2023]-0014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4,526.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4,526.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54,526.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物业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54,526.18
1,754,526.1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业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
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神舟二路369号
联系方式:029-8583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
联系方式:029-88275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龙
电话:029-88275952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
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服务采购-磋商公告.doc
1.1.1.一、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标准项目管理部编员共24人项目管理人员1名:实施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学校物业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规范管理。负责校园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保障校园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行政内勤1名保洁员8人(含领班1名):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保安员12名(含领班1名):负责治安、保卫防范、车辆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治安秩序。负责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设备、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及事件处置。24小时交替值班;工程维修1人:负责学校的日常普通维护修缮、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绿化工1名:负责学校绿化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物业人员不少于24人,所有人员薪资均含社保及其他福利,人员服装按每人2套标准配置,自备办公设备、保洁绿化工具、安保设备及器材、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具。1.1.2.二、管理服务内容1、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校区大门门岗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出入校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2、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园区内室外公共区域、通道、外围地面、墙体、绿化带,办公室/功能室室内等的清洁卫生。(不包括房屋的外墙清洗,木地板、大理石地板、地毯等的定期维护保养、白蚁的专业防治及垃圾外运清运费用。)3、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及部分木工维修(专业维保除外,如高压维保、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等。)4、绿化服务:园区内所有树木、花木、绿化地等日常维护(修剪、除草、施肥等)工作。5、客服服务:学生伤病应急处理;员工心理咨询;其他客服行政工作。6、其它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1.1.3.三、物业服务要求1.1.3.1.1.(一)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服务队伍,制度完善,责任落实。2、负责学校的门卫值班管理,做好校园及校门口的安全防范工作。严肃履行进出校门来访登记制度,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值日行政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3、实行大门门岗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门岗的服务人员根据要求对出入校园的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4、正确使用校园物防和闭路监控等技防系统,重点监控学校财务、仓库和功能室、厨房等重要场所。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设备故障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拟定相应的措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6、公共秩序维护员熟悉校园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严把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招聘关,确保服务人员政治条件和身体符合工作要求,身高1.72米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言行举止文明。7、日常公共秩序管理具体要求:1.校园内实行大门岗(值班室)24小时值班,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防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任何时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2.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校园日常秩序井然有序,闲杂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不能进入校园,指挥校内机动车辆安全有序出入、有序停放。3.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准时开启、关锁好校门,准时启动其他安全防范设备、设施。4.严把大门,在任何时段都要严防学生独自离开校园。在放学接送时段,积极维护接送秩序。5.协助公安机关、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6.公共秩序维护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可疑人、物、事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给予制止,遇重大犯罪活动应主动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提供线索、配合行动。7.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设备,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设施的作用,做好师生安全防范措施。8.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解决。9.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校领导,不得擅作主张、隐瞒不报或和师生、家长发生冲突。10.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做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学校处理和完善,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所有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同时也是义务消防员,并接受定期消防培训。11.在岗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安全工作。在不妨碍安全防范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12.公共秩序维护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服务质量,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随时接受采购人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1.1.3.1.2.(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2、负责做好校园门前及红线范围以内所有的地面、绿化带、建筑物的1.5米以下墙面及附属物、门窗、室内办公区域,所有公共设施及用具的卫生保洁。3、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垃圾的收集;负责垃圾车的清洁,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垃圾车在垃圾清走后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4、负责承担学校公共卫生间的洗手液、纸巾(此类物品由学校购置)的放置与管理。5、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公共卫生间等难点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一切公共场所整洁干净、无垃圾、无乱贴乱画。6、保持垃圾桶干净无味,负责垃圾的收集,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防止二次污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7、每学期开学前、后做好校园的整体全面清洁工作。8、负责校园区内公共区域、绿化带、下水道等地方的“四害”消杀工作,消杀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在教学活动时间内进行,每月消杀4次,消杀用药必须符合环卫相关要求及标准。9、学校重大活动(如大型会议、参观活动等时间段)的清洁服务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环境清洁工作。10、清洁卫生中所需的工具、物品费以及清洁用品如消毒水、清洁药剂、垃圾袋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垃圾桶由校方配置)。11、户外场地保洁员:每天在教学使用户外场地前要完成场地基本的清洁卫生工作,进行场地卫生时以不影响学生的户外活动和安全为前提。每天仔细巡查户外场地,及时清扫垃圾,按照学校的卫生工作安排表定时清洁各区域的体育器械,保证清洁房的卫生,每天清运垃圾,不存放私人废旧物品。12、每日在早上8:00(或学校师生入校)前将所有区域(如外围、功能室、楼梯、走廊、洗手间等)的卫生清洁完毕,并全天随时保洁。行政办公区域清洁必须在8:00前清洁完毕,保证不影响正常教学及办公。13、保洁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服务质量,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随时接受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14、绿环人员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及各类管理制度,科学养护,针对学校特点制定管理方案,尤其是各类化学药品的使用、存放管理方案。完成日常绿化修剪养护及园区全部树木、绿植管理,针对各类果树特性按季节完成施肥、病虫害防治,做到降低病虫害的同时提高果树产量及果实品质。15、做好其它与环境管理及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1.1.3.1.3.(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要求1、房屋建筑的检查及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确保其完好,如发现故障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楼内设施、设备的检查及管理,包括: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空调、电梯、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等,确保其能够正常运作,如发现故障需及时上报相关。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检查及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管理、沟渠、池、井、停车场等。确保其完好,如发现故障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4、负责关注校园内大门、球场、活动室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状况,发现设施损坏需修复的立即报告。5、负责部分木工维修及协助完成部分环境创设工作。6、管理与本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1.1.3.1.4.(四)消防管理服务要求1.消防管理1.1消防管理鉴于学校教学办公设备数量多、品种繁多、安装位置分散、容量大且运行时间长的特点,在充分做好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消防宣传工作,堵塞消防漏洞,增加防患意识,撒下全民消防网,使人人成为消防工作的参与者与受益者;管理处内部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区域防火责任人制度,每个楼层都确立消防管理责任人,对大楼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登记,对大楼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有效运行;消防监控值班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时刻掌握消防系统运行状况;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火灾应急处理方案。1.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1.2.l消防中心消防员实行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防排烟风机、阀、消防水泵、消防应急广播等设施、设备进行监控。1.2.2项目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监督、统筹工作。1.2.3专业消防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设施、设备的运作管理工作。1.2.4进行外观巡视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查看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1.2.5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中心主管,及时进行查修。1.2.6消防专业人员应根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和设备维修保养规程,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9%。1.2.7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监控中心内,巡查、抢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消防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1.2.8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每周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运行记录,并送到档案室归档保存。(五)绿化管理要求1、负责校园辖内(楼道、大厅等部分)公用花卉、植物的管理和养护。2、按照花卉、植物的种类,每天保证植物、花卉水分充足,湿度适当并3、适时整形修剪,保持花卉表面清洁无尘,叶片茂盛。4、树木及草坪的修剪,对绿植册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以及妨碍建筑5、物的枝杈进行修剪。6、负责草坪的修剪与维护。7、定期施肥和防虫。8、做好防风防雪防寒工作。9、因雨雪等自然天气原因导致绿植倒歪情况的检查和处理。10、及时清理绿地内的野草,防止草荒。11、对易受损坏的绿植要加强保护,必要时可以采取捆裹树干的方法加强保护。12、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地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保证校园内四季有花,全年完成名贵木本花草。13、养护期间如发生树木、苗木死亡的,由承包方按照原树种、规格进行补栽,造成大树名贵树木死亡的,将追究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由于学生有意人为破坏而造成植株死亡的,由学校补栽。14、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有绿化养护必须配置常用的园林工具、器械及所需更换的花盆、防病虫害药品及肥料。1.1.4.四、管理服务标准1、总体标准1.1无因管理服务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1.2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1.3有效投诉处理率100%。1.4有效投诉率低于1%。1.5环境卫生达标率95%。2、建筑物及构筑物养护、维修服务2.1服务事项2.1.1服务范围对公共建筑物除主体结构以外的装饰装修部分,包括房屋的吊顶、门窗、室内外地面、内墙、附属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单价500元以内物业公司承担,超出范围及时报修)。2.1.2基本要求2.1.2.1排水设施养护。做好地基基础的日常巡查,配合招标人检查不合理荷载的产生;加强对区域的检查、养护,及时报告损坏情况,提出维修建议,确保各类排水沟畅通。2.1.2.2楼面地面养护。维持楼地面、地面及粘贴的磁砖(地板砖)完好。2.1.2.3墙台面和吊顶养护。保持墙台面清洁,无污渍,无脚印,有破损及时修复,超出范围及时报修。2.1.2.4门窗养护。加强门窗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门窗正常使用。2.1.2.5防雷设施养护。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巡查,超出范围的及时提出维修、养护建议。2.1.2.6设置限制性进入区域。根据物业管理行规和学校管理要求,严禁超负荷物品进入。2.2服务标准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房屋装饰装修部分完好。加强对房屋本体的管理,保持建筑物及周围环境达到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序号项目巡查周期运行标准1地面养护及时禁入标识及路障完好,无不合理荷载进入限制区域2排水管道每周 1 次大、暴雨预报及时巡查对屋面排水管道疏通,确保屋面排水畅通。3散水每周 1 次无积水和污渍4窨口、雨水口每周 1 次及时对窨口、雨水口清理,确保屋面排水畅通5屋脊、淌水沟每月 1 次及时对屋脊、淌水沟巡检,确保屋面排水畅通6楼地面、粘贴的磁砖(地板砖)每周 1 次完好无损,室内地面受潮,破损的磁砖(地板砖)及时报修7墙台面每周 1 次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报修8吊顶每周 1 次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报修9门窗、玻璃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每月 1 次集中查检门窗损坏 24 小时内修复,超出范围及时报修;10屋顶每月 1 次及时对屋顶(不含玻璃屋顶)清扫,确保屋面排水畅通11门厅顶每周 1 次及时对门厅顶清扫,确保干净整洁12防雷设施雷雨季节每季 1 次设施完好,防雷功能良好3、保洁服务3.1服务范围3.1.1楼宇及其散水以内公共区域(不含办公室)所有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消杀、垃圾收集、清运至校内指定的垃圾地点(不含建筑垃圾)。3.1.2室外散水区域清洁。3.2基本要求3.2.1负责责任区域的地面清扫、墙面及玻璃门清洁(不含外墙面3米以上区域)、各种设施设备保洁。3.2.2保洁服务包括对保洁范围内进行清扫、保洁、乱张乱贴清理、物品整齐摆放、垃圾收集及消杀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的内容。3.2.3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不同区域的服务标准,制订并公示服务承诺,以便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监督。3.2.4按工作程序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保洁,做到按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3.2.5按政府要求、招标人部署和行业规范,每学期对服务区内开展消杀工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按照地**府及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和频次开展消杀工作,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3.2.6有效防范并每天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各类非法广告物。3.2.7垃圾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严格执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全响应采购方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四色垃圾桶,设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分拣员和相关组员,并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3.2.8积极配合执行招标人的特约保洁任务。3.3服务标准3.3.1室外散水区域保洁3.3.1.1保洁标准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油迹;门岗无明显尘迹、污溃、无垃圾杂物;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渍及不良张贴物;灯饰、栏杆、指示牌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外墙、玻璃幕墙(3米以下)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垃圾桶无明显灰尘污渍,不过满;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校园内宣传报栏、橱窗内外的清洁清理;清理校园责任区内未经批准及张贴期限外的各类张贴物;楼宇附属停车场无明显灰尘、无垃圾杂物、无积水。3.3.1.2保洁频次(雨季或特殊天气应适当增加频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GM-ZFCG-[2023]-0014项目名称: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54526.18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包预算金额:1754526.18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754526.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物业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754526.18元1754526.18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航天城第三小学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神舟二路369号联系人:折老师电话:029-858398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联系方式:029-882759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龙电话:029-88275952传真:029-882759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