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垃圾分类外业检查服务招标公告(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2023)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市南区垃圾分类外业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级采购
公告概要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编号
市南区垃圾分类外业检查服务项目
SNCG2023002493
采购人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萌
0532-85899955
网上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3 09:30:00
包号
采购内容
1_1
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其他服务
供应商请在 2023-12-13 09:3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需求.pdf
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要求2.1服务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章要求,结合《2023年市南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项目概况。2.2服务检查范围市南区11个街道50个社区。2.3服务检查内容在分类指导、分类投放、分类宣传、分类收运、开放式楼院卫生、海域保洁、公厕管理等方面开展现场测评。具体情况如下:2.3.1分类设施组(1)具体负责对全区配备分类指导员的站桶点位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每周检查3个街道,每月检查1遍。(2)检查全区垃圾分类容器配备情况,容器是否干净、完整,标识是否清楚,“三栏”信息公示内容是否全面、规范、更新是否及时等。每周检查1个街道,每月检查不少于总数的1/3,每季度覆盖1遍。(3)对辖区内开放式楼院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每月抽查55个楼院(每个街道5个)。2.3.2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组(1)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分类宣传、分类作业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频次:每季度覆盖1遍。(2)负责参加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区市互评任务。(3)对系统单位管理的109座、社会企业管理的38座公厕的进行检查,每月覆盖1遍。(4)对近海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固定点位不定时巡查。2.3.3垃圾收运组(1)对全区垃圾车辆的作业时间、作业路线、作业规范化程度等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混装混运、撒漏等问题。(2)对道路护栏的保洁情况进行检查。(3)城市道路保洁情况检查。2.3.4信息资料组(1)制定每月检查计划,收集、汇总、反馈相关信息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起草编制检查通报。(2)生活垃圾分类周工作进展、月考核台账、活动实效类证明材料等各类报表的汇总、填报,并及时对各管理区宣传活动次数、内容等进行汇总整理。2.3.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2.4服务检查方式外业检查每月1遍,采取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分别对辖区内封闭小区(开放式楼院)、公共单位、分类收运情况以及区市互评进行现场检查,所有考核点位应有现场拍照、数据记录、测评分等。2.5★服务人员配备2.5.1分类设施组配备检查人员2名。2.5.2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组配备检查人员2名。2.5.3垃圾收运组配备检查人员2名。2.5.4信息资料组配备工作人员1名。2.5.5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常驻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响应无效。2.6服务装备配置2.6.1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应根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配备相应装备、设备等。2.6.2制作工作证,用以证明检查人员的身份,以便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以及封闭小区能够积极有效的配合。2.6.3配备相应信息化系统,将现场检查照片实时传至后台,随时提供检查人员定位和签到、投放桶点汇总、检查点位记录、检查问题照片等信息,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客观。2.6.4配备相应设备,包括:照相机、摄像机、办公电脑、视频采编设备、网络传输设备、打印设备和通讯设备等。2.6.5配备检查工具包,包括:签字笔、笔记本、文件夹、服装、雨衣、手套、口罩、消毒液、酒精等。2.6.6★供应商应为检查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最大限度保障检查人员的安全。2.6.7配备保障车辆,垃圾分类点多、线长、面广,为保证所有点位检查全覆盖。2.7★◆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以下服务成果(纸质版按需)2.7.1每月检查计划、相关信息资料及起草编制的检查通报。2.7.2生活垃圾分类周工作进展、月考核台账、活动实效类证明材料等各类报表,及对各管理区宣传的活动次数、内容等进行汇总整理。2.8★未按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开展外业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除300元。3.商务条件3.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预付给成交供应商10%的服务费用,待成交供应商开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后10日内,采购人再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80%,余款待服务事项全部依约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如有特殊情况根据财政资金保障情况结算。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建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服务保障3.5.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3.5.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6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3.5.3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4.政策落实情况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已在磋商文件中落实。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外业检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