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招标公告(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
转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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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16:24:14
来源: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字号:大中小】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近期将开展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请工作。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胡芳,联系电话:87732062)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佛科通〔2023〕90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15〕147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委托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市情报所”)具体开展,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办理项目验收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申请受理要求本批次验收只受理2020年立项的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验收申请。验收申请项目需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网上受理。二、办理时间各申报单位网上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至2024年1月12日17:00(各申报单位必须在网上受理时间内提交项目),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和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7:00,系统平台关闭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注意,项目系统提交需按时审慎操作,系统平台一旦关闭,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不作退回)三、验收申请材料要求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一)由项目申报人发表;(二)在项目执行时间内发表;(三)由公开出版社发行的本专业及与本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是否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网站(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打印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详细要求请查阅验收申请指南(详见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验收申请指南要求,将纸质验收申请材料(项目验收书、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白色光面,一式三份),以及项目清单交所在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报送市情报所;市直部门单位直接报送市情报所。纸质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否则不予受理)。—2—四、联系方式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招伟志82135269,温丽红82240560;(地址:禅城区江湾三路12号东鹏综合楼七楼709室)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监督评价科,83380510、83355950;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82340445;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邓荫恒86315036;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谢尔娜22830349,沈俊雍22830326;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黄婉强88663030;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胡芳87732062;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3282211。五、监督与投诉投诉电话:83036012,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附件:验收申请指南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8日—3—附件验收申请指南一、验收申请条件(一)以论文发表为合同约定指标的,发表论文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中文核心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中文论文请将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标注题目)及论文正文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3.中文论文请提交期刊查询结果证明[请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网站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查询结果须与提交期刊一致。查询结果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4.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论文需提交学术会议所发证书;5.出版学术专著的除学术专著外还需提交书号查询结果证明;6.发表论文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提交中文版译文和外文论文检索证明。(二)上传项目完成执行情况报告二、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一)所提交的纸质验收申请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二)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项目验收书(盖章)、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单位盖章。(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17:00(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