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3)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80000.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2月0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2月01日起十个日历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缴纳地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缴纳(微服务→网上缴费→标书费),如需面询,请前往办公楼102室。
2.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在报名时间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响应文件投递起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1日9:30;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开评标室(二教一楼,文印室旁)。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9:30。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 熊老师(招标咨询)
电话:023-5856-7776
联系人:杨老师(项目咨询)
电话:023-5831-7166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必须派本单位代表在指定时间到达磋商现场。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询价开始前足额缴纳1600.00元(大写金额:壹仟陆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基本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五桥支行,账号:0220016430000486,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9:00(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磋商保证金和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作为返还磋商保证金支撑材料)。
3.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磋商保证金时,需在凭证上明确备注“项目号及磋商保证金”。
3.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3各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
4.磋商保证金退还
4.1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原则上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
4.2磋商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3-58567776。
在磋商时间开始前缴纳了标书费及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
》(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编号:F202311002磋商项目名称: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六、其它有关规定-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服务需求-7-二、服务内容-7-三、服务响应-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质量保证-8-四、付款方式-8-五、履约保证金(缴至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指定账户)-9-六、知识产权-9-七、培训-10-八、其他-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竞争性磋商文件17二、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签订合同20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第六篇合同模板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服务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80000.0011.1.2.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2月0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2月01日起十个日历日。(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缴纳地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缴纳(微服务→网上缴费→标书费),如需面询,请前往办公楼102室。2.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在报名时间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四)响应文件投递起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1日9:30;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开评标室(二教一楼,文印室旁)。(五)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9:30。(六)联系办法:联系人:熊老师(招标咨询)电话:023-5856-7776联系人:杨老师(项目咨询)电话:023-5831-7166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必须派本单位代表在指定时间到达磋商现场。(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询价开始前足额缴纳1600.00元(大写金额:壹仟陆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基本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五桥支行,账号:0220016430000486,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9:00(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磋商保证金和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作为返还磋商保证金支撑材料)。3.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磋商保证金时,需在凭证上明确备注“项目号及磋商保证金”。3.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3各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4.磋商保证金退还4.1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原则上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4.2磋商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3-58567776。在磋商时间开始前缴纳了标书费及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1.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项目服务需求1.1.7.一、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服务期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1/项80000.00元(全年法律服务包干价格,除复杂、重大性案件视该事况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参照《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另收费用外,中途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1.8.二、服务内容1、为学校提供工作业务上的法律咨询,解决学校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法律疑问,对问题本身性质做出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作出解答;2、为学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3、为学院提供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4、参与谈判。在学校校企合作等需要律师出席谈判的,能掌握谈判的全过程,对于不利于学院的条款或因素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即将签订的合同中出现不利条款从而带来不必要的巨大损失。5、经学校委托向相关单位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6、结合学校的办学特点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协助学校做好普法工作,提供法律培训或讲座;7、协助学校起草法治工作报告;8、根据学校要求,列席有关会议,为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支持。9、增值服务。可以免费为学院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投标人需承诺至少每两周时间到校服务一次,且每次到校服务需在党政办进行签到。1.1.9.三、服务响应对学校任何法律服务事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不晚于24小时,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时间可提前;紧急事项需要律师出面解决的事项,1小时内到达学校或者万州城区内事务发生地;法律顾问中一般性事务48小时内办结。3.项目商务需求1.1.10.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交货地点: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项目服务期满后,由学校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项目是否按照约定时间在校内正常服务。2.服务指标是否达到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3.服务商应当严格遵守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完成法律服务事项。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开始服务、未达到服务指标要求,且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1.11.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专家咨询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代理服务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12.三、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实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做好项目各阶段服务情况总结、资料收集及整理。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服务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对学校任何法律服务事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不晚于24小时,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时间可提前,紧急情况下不晚于1小时;紧急事项需要律师出面解决的事项,1小时内到达学校或者万州城区内事务发生地;法律顾问中一般性事务48小时内办结。2.服务期外服务要求服务期过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期内项目各阶段实施情况总结、资料收集及整理。1.1.13.四、付款方式(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税务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30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提供壹年免费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壹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1.14.五、履约保证金(缴至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指定账户)1.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采购计划编号“投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户名: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五桥支行账号:022001643000048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577195826B4.履约保证金退还自项目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全额履约保证金。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1)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超过合同交货期限仍未送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要求的,超期1天,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3%作为违约惩罚,以此类推;(4)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交货期限延后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交货以及确定延迟交货期的书面情况说明,采购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人使用部门鲜章。(5)如供应商在投标或履约环节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采购人将报送重庆市财政局处以相关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1.15.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16.七、培训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1.1.17.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2.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其他说明1费用报价5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全年法律服务包干价格,除复杂、重大性案件视该事况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参照《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另收费用外,中途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服务部分15分1.服务方案(10 分): (1)提供的服务方案规范、全面、合理、可行性强,人员分工及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清楚明确的得7-10分;(2)提供的服务方案较为规范、全面、合理、可行性较强,人员分工及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较为清楚明确的得4-6分;(3)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规范、全面、合理、可行性尚可,人员分工及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基本清楚明确的得1-3分。(4)提供的服务方案不规范、不全面、不合理、不具可行性,人员分工及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不清楚不明确的不得分。根据服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提供相关方案,专家独立评审打分。2服务部分15分2.服务响应(5分):(1)及时响应,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不晚于12 小时,紧急情况下不晚于1小时的得5分;(2)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介于12-24小时,紧急情况下不晚于1小时的得2分;(3)其他情况不得分,紧急情况响应时间晚于 1小时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35分1.事务所资质(15分)1.律师事务所成立年限(5分):(1)成立5年(含5年)-8年,得1分;(2)成立8年(含8年)-10年,得2分;(3)成立10年(含10年)-15年,得3分;(4)成立15年及以上,得5分。2.优秀律所(5分):曾获得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得2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得5分。3.事务所规模(5分):专职律师30人(含30人)-50人,得1分;50人(含50人)-70人,得3分;70人(含70人)以上,得5分;提供荣誉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35分2.拟派律师资质(12分)1.律师团队中拥有A证律师执业证(2020年前取得的视为A证)的,每个1分,最高2分;2.律师团队中有律师为合伙人,得3分;3.律师团队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1分,最高2分;取得区级及以上优秀律师或十佳律师称号的,每项1分,最高2分;4.律师团队中拟派律师从业时间(此项目只看团队中的1名律师的资格): (1)10年得1分(2)11-15年得2分(3)15年以上得3分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荣誉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商务部分35分3.业绩(8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或国有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包括法律顾问)的,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2.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1.一、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2.二、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3.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4.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3.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1.3.6.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7.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4.第六篇合同模板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安庆路583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顾问律师的确定(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共同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间,非因顾问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乙方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其他律师临时处理甲方法律事务,甲方应予谅解并支持律师工作。(三)顾问律师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一)为学校提供工作业务上的法律咨询,解决学校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法律疑问,对问题本身性质做出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作出解答;(二)为学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三)为学院提供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四)参与谈判。在学校校企合作等需要律师出席谈判的,能掌握谈判的全过程,对于不利于学院的条款或因素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即将签订的合同中出现不利条款从而带来不必要的巨大损失;(五)经学校委托向相关单位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六)结合学校的办学特点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协助学校做好普法工作,提供法律培训或讲座;(七)协助学校起草法治工作报告;(八)根据学校要求,列席有关会议,为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支持;(九)增值服务。可以免费为学院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乙方需承诺律师顾问至少每两周时间到校服务一次,且每次到校服务需在党政办进行签到。三、法律服务收费(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费为元/年。全年法律服务包干价格,除复杂、重大性案件视该事况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参照《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另收费用外,中途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甲方以转账方式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其他代理费用(如果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支付时间。(三)乙方顾问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1.因甲方法律事务发生的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因甲方法律事务发生的万州区范围以外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按其实际发生额据实报销》四、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一)乙方指派的律师至少每两周时间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情况紧急,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但需留出必要的准备和路途时间。(二)甲方遇有法律事务需处理时,可直接与承办律师联系,由承办律师负责提供服务。特殊情况下,可由律所指派其他律师提供紧急服务。(三)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给甲方服务期间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与乙方签订有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五、法律顾问期限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六、服务质量(一)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勤勉尽责的精神提供服务。建立一般法律事务一名律师负责承办,重大法律事务由主办律师召集至少三名律师集体研宄。对于主办律师认为确有必要的,由主办律师提交其他专业部门或者召集跨部门律师集体研宄决策七、服务响应速度对学校任何法律服务事项,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不晚于24小时,特殊情况有特殊要求的时间可提前;紧急事项需要律师出面解决的事项,1小时内到达学校或者万州城区内事务发生地;法律顾问中一般性事务48小时内办结。八、保密(一)对于在工作中所知晓的甲方重要文件、档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复印;(二)对于在工作中所知晓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等除用于办理甲方法律事务外,不用作其他任何用途;(三)法律顾问在工作中所知晓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等,除经甲方同意或者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调取外,不会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九、服务质量考核根据乙方在合约期内对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情况,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起草、审核和修订,法律业务咨询,法律业务培训,列席会议等服务的具体情况,对其的综合考核评价后进行剩余服务费的支付。十、违约责任(一)乙方指派顾问律师严重不负责任,拒不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甲方严重损害乙方顾问律师人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三)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提供违法服务或利用律师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一、生效与文本(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1.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非小微企业不提供)(二)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5.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人):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1.5.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1.5.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自定)(二)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5.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1.5.4.1.(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资产负债,有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公司同时还声明,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尊重专家评审结果,切实维护招标采购的正常秩序,维护采购结果的严肃性及权威性;若中标,积极履行中标人的义务,认真执行采购合同。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可以将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5.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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