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邀请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项目简介
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09办公室现场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经办人员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09办公室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0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09:00(北京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楼视频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10501

附件:

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谈判文件.docx

项目编号: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四川(广元)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编制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21-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5-第八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6-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38-第一章谈判邀请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3.采购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二、采购项目简介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三、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09办公室现场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经办人员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09办公室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09:0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09:00(北京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谈判地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7楼视频会议室。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9-3310501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进行公示。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否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6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折扣。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9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带“★”标注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产品获证情况的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10谈判情况公告谈判结果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予以公告。1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交纳谈判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1050114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10501 15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元市生态环境局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1050116投标须知(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单独提交手持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则无须此要求,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主体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广元市生态环境局。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XXX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需交纳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评审委员会谈判。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3.2其他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其他响应文件:13.2.1技术部分(1)项目实施方案;(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若有)13.2.2商务部分(1)报价函;(2)承诺函;(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配备表;(4)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证明投标人荣誉和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若有)(6)商务应答表;(根据谈判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商务要求据实填写)(7)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若有)(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若有)(9)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18.3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为用U盘存储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实质性要求)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实质性要求)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18.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9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实质性要求)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包装。19.2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若有)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谈判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其他35.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均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3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与投标则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资格、资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①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与投标则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2.投标人按上述分别提供相应的承诺及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5.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平台运维技术支撑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简介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新媒体运营工作要求,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平台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一)项目内容及要求1、采购范围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运营技术支撑;网络舆情监控。2、采购目标配合策划的新闻题材在广元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外部形成一定影响力,对广元环保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正面引导氛围,全年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800篇、总阅读量不少于4万,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2000篇,总阅读量不少于40万。3、采购项目内容3.1工作日每天发布信息,遇紧急情况(节假日、非工作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完成编辑、审核、发稿。微信公众号保证单次原创不少于一篇,副文不少于两篇。微博需发布与广元环保相关话题文章,每月发布话题文章不少于10篇。3.2自主采集,依据环保要闻、各地动态等方面,同时结合每个时段需要进行的临时工作等,从广元地区环保工作各个方面进行对外展示。3.3广元环保账号粉丝增加和维护工作,保持粉丝持续增长。3.4在服务周期内制作新媒体产品(H5、海报、短视频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产品)不低于8个,具体形式和内容根据实际工作确定。3.5网络舆情信息服务,包括新媒体上舆情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正向引导以及舆情信息的反馈,每季度至少向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一份舆情分析报告。3.6驻点人员:指派一名技术人员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驻点提供一年技术支撑服务,主要负责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日常新媒体推广的沟通衔接,若指定人员未能完成新媒体制作,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安排备用人员进行新媒体策划与制作。4、采购项目要求4.1质量要求:配合策划的新闻题材在广元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外部形成一定影响力,对广元环保品牌形象树立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正面引导氛围,全年微信发布信息不少于800篇、总阅读量不少于4万,微博发布信息不少于2000篇,总阅读量不少于40万。4.2文章中不能出现影响广元环保品牌形象的重大失误。4.3驻点人员要求:熟悉摄影、视频编缉技术,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宣传策划能力。4.4考核要求:如生态环境部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新媒体进行考核排名,则在考核排名中广元环保微信、微博排前5。(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3、付款方式: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完税发票,且驻点人员到岗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3.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全额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验收标准及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1由于一方不履行相关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项目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所收取的守约方支付的全部费用。4.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4.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4.4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指令或通知后,应立即完成,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的指令及通知的内容,经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仍然不履行的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但要返还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4.5乙方推送的文章、发布的信息不得违法或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6.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7.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XXX(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授权代表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二、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三、承诺函XXX(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四、报价函XXX(采购人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五、报价表(第二轮)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万元)备注1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各分项报价按比例同比下浮。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2、此报价表不做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后在报价环节现场填写并递交。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六、商务应答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配备表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日期:XXX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XXXX(单位名称)的XXXX(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提供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XXXX(标的名称),属于XXXX行业;承接企业为XXXX(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X人,营业收入为X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X万元¹,属于XXXX(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承接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XXXX日期:XXXX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以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规定行业为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8.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本章第2.2条款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二)评标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谈判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做出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谈判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达1个及以上企业信誉a.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b.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要求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得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投标有效期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权利义务符合合同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条款号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本项目不进行价格调整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的投标人优先;(2)类似项目业绩多的投标人优先;(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投标人未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注: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9.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项目基本情况2.合同期限3.货物、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2.XXXX……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货物、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5.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同级财政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1.成交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细致的商业合同,所签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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