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2023)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312040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3000
最高限价(元):13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3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1-5269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3201239203、0991-466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201239203、0991-466178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docx199.1K

CD新世纪NEWCENTURY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采购人(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刘艳萍电话:0991-5269102——————————————————————————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0991-4661782、1320123920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01.总则102.竞争性磋商文件123.响应文件134.投标165.开标176.评审177.定标及合同授予188.纪律和监督19第二章评审办法20评审办法前附表201.评审方法232.评审标准233.评审程序23第三章合同格式30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7一、投标函39二、磋商价格明细表41三、中小微企业磋商价格统计表42四、商务条款偏离表43五、技术条款偏离表44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5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7九、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8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89.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99.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19.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9.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3十、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表56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7十二、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58十三、售后服务承诺书59十四、技术方案60十五、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61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61第六章补充条款6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j2023120400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33000最高限价(元):133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33000单位:台简要规格描述: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联系方式:0991-526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联系方式:13201239203、0991-46617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13201239203、0991-46617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sj20231120001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3.3万元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质保期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采购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变更等),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磋商小组推荐三名中标(成交)候选人5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竞争性磋商文件费0元7磋商保证金1300元(详见第一章3.4.2条)8现场踏勘不组织9采购答疑提出询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编写)提出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0991-4661782。注:1、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供应商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视为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文本等所有内容无异议,开标后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10响应文件份数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响应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90日历日14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15履约保证金/16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供应商经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1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以成交价格为基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由成交供应商向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19说明本表内容如与后文内容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1.3.1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评审办法及定标方法1.4.1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定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1.5.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款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1.5.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应被否决:(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6费用承担1.6.1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采购代理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7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踏勘现场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有关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招标答疑会和招标澄清答疑要求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答疑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若有疑问,应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对供应商的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1.10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响应文件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开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9偏离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产生偏离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须知;(2)评审办法;(3)合同格式;(4)技术标准和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6)补充条款。根据本章第2.3款和第2.4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并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3.1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4.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2.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4.4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2.4.5当采购人发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6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呈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供应商应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成交后发现并提出,成交供应商将必须接受由采购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磋商价格明细表(3)中小微企业磋商价格统计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0)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表(1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2)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13)售后服务承诺书(14)技术方案(15)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1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3.2磋商价格3.2.1供应商应当按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行报价,并填写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价格明细表。3.2.2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时长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现场情况设定,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超时无效;若供应商未进行第二轮报价,视为以第一轮报价为准。3.2.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与第二轮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磋商。3.2.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3.2.5供应商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磋商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资料、交通、保险、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磋商价格中。3.3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3.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磋商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726988855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账号:300147010400005953.4.3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5.3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5.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3.5.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5.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4.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3响应文件的递交4.3.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2采购人事先约定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3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对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2)未按本章第4.2.1款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4.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5响应文件格式4.5.1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五章。4.5.2供应商应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面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5.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采购人或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检查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对于上述内容不予唱标。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方法7.1.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7.1.2采购人从中标(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成交供应商损失。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及权重(总分100分)1.详细评审部分70分2.磋商报价30分2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标准》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详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4详细评审详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磋商报价的确定磋商报价是指经评审的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磋商价格2.磋商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5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备注: 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审查要求1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服务周期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4磋商价格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采购预算金额。5磋商价格明细表必须完整填写。6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备注: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中有一项不满足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详细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供应商类似业绩10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计5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2产品性能技术指标22供应商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科学合理,技术要求无偏离,产品合格证齐全;全部满足以上要求最高得22分,参数缺一项或不满足的项扣2分;扣完为止。3实施方案16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供货计划、②安装调试措施、③应急预案、④故障维修处理方案等4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6分,每缺一个要素扣4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4质量保证方案8质量保证方案包含:①质量检测措施、②质量管理制度等2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个要素扣4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5培训方案6培训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等2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6售后服务方案8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②备品备件、③服务支持能力、④增值服务等4部分要素。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70说明:本评审内容中“内容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节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中各评审专家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资格审查标准》。2.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2.3详细评审:2.3.1详细评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及本节第3.6款。2.3.2磋商报价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及权重: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磋商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资格审查(3)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4)第二轮报价(5)详细评审(6)澄清、说明或补正(7)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3.2评审准备3.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当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磋商小组的分工3.2.2.1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组长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审权力。3.2.2.2磋商小组组长除履行自己作为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组织磋商小组成员学习竞争性磋商文件;(2)汇总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3)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质询并对供应商的答复进行评审;(4)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5)组织收回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和评审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并查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6)组织对评审结论进行复核确认;(7)组织编写评审报告。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磋商小组组长应当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当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3.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2)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3)开标会记录;(4)评审表格;(5)其他信息和数据。3.3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采购人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审查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采购人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3.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未通过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4.2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是指对本采购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重大偏差,而且纠正此类偏差将会对响应本次招标的其他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4.3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磋商小组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予以补正。3.5第二轮报价3.5.1、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由每位供应商对本企业情况及本次响应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磋商小组与其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漏项、错误等问题进行统一补充和修正并告知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第二轮磋商报价。3.5.2、供应商分别进行各自第二轮磋商报价,作为最终磋商报价的依据。3.6、详细评审3.6.1.只有通过了第二轮报价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6.2澄清、说明和补正3.6.2.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范围理解的偏差、技术响应偏离、磋商价格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磋商价格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3.6.2.2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3磋商小组针对需要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通知不得向供应商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问题,或向其明确响应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书面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6.3评审专家评分:评审专家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评分,供应商详细评审得分等于全部评审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6.4算术错误修正:磋商价格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价格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6.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6磋商报价评分:对磋商报价进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计算方法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6.7汇总评分结果,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8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供应商总得分排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3.6.8.1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3.6.8.2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靠前;3.7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3.7.1磋商小组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总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总得分排序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供应商不作为中标(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规定数量的的中标(成交)候选人。3.7.2当通过了资格审查、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后,供应商少于3个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本项目如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8.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3.8.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审专家3.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3.8.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更换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3.8.3在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质疑问题: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日期:年月日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采购项目名称)的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合同格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购买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乙方(卖方):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招标代理机构:XXX进行招标,项目编号为:xxx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同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以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品牌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12小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2.设备的交付期乙方提供的国产产品在合同生效的X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逾期将按照第7.2条规定执行。3.设备运输、安装、验收和培训3.1乙方负责选择适合设备性质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的现场,设备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验收费、装卸费、税费、第三方检测、使用培训、质保维保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确定与合同规定相符后,乙方工程师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由甲方设备使用科室与设备科签发相关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并在包装及外观完好的情况下收货,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货物外观破损等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3乙方所售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的合格产品,乙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设备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验收。进口设备需由乙方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3.4乙方应在甲方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经甲方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后,符合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3.5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用以担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XX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账号:3002029309026401065开户银行:工行新疆乌鲁木齐分行三宫支行行号:1028810029364.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下的任何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4乙方如约履行完本合同约定所有义务的,甲方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5.1甲方签订合同且收到乙方汇入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总货款的40%(¥元,大写:元整),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元,大写:元整)。5.2当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之后或同时,乙方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原件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不开具合格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原厂正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为最新版本设备,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6.2乙方对所售设备提供质保期X个月。质保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非人为损伤)。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质保期外,免费维修,若涉及更换配件的,只收取成本费。6.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或规格如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乙方提供设备为全新设备,如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现是经过翻新或改造等非全新的设备,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拥有不限时限的追索权。6.4当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于本合同规格不符等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超过48小时未能解决,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如乙方未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有权利在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损失费。6.5报修响应时间0.5小时,到场时间24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乙方24小时不能维修到位,则自24小时届满,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目中的机械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7违约条款7.1如经相关监督管理机构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7.1.1甲方有权选择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因解除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1.2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损失。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延期一日扣除延期交付部分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超过30日仍未能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7.3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保费用后,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7.4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等服务时,应当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其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系统、软件、设备无法运营或发生断电、断网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重做、更换、重新调试的相关费用,财产和权益的直接减少,财产权益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的部分,数据丢失重新补录的时间和人力损失,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7.5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7.6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7.7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8.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生效9.1本合同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谈判会议上的答疑记录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进行审核签订,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3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10.其他10.1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盖章)(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刘艳萍联系人:联系电话:0991-5269101联系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喀什西路159号地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备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采购人与供货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背景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在处理过程中会挥发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臭气成分主要由硫化氢、氨气、甲硫醇和烃类化合物等气体组成,较为复杂;如直接排放,将影响周边居民及现场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二.污水臭气的危害恶臭物质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对人体呼吸、消化、心血管、内分泌及神经系统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其中芳香族化合物如苯、甲苯、苯乙烯等还能使人体产生畸变、癌变。三.污水臭气的性质1.恶臭气体成分主要由硫化氢、氨气、甲硫醇和烃类化合物等气体组成,浓度比较高,刺激性强,无粉尘颗粒物,气温为常温。2.气体为废弃物,成分复杂,危害大,不能再次回收利用;3.该气体属于难生化降解的物质,故宜采用等离子氧化法工艺处理。四.处理依据和原则处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7)《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8)《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9)《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10)《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6;11)《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处理原则:1.选择能确保治理效果的技术路线;2.选用节省投资、合理,因地制宜,操作简单,运行可靠,效果好的设备;3.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无须定期清洗,防火,除臭;4.恶臭气体经本净化系统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5.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处理目标:出风口各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无组织排放要求。五、设备参数: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进口均风板12初效过滤棉13uv灯管404镇流器405等离子电场4组6电源模块47蜂窝活性炭模块2811kw风机1其他要求:功率:7.2kw进出口尺寸直径:400 mm整体设备尺寸:3700*1000*1390mm服务要求:1、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变更等)2、质保期:1年质保,含紫外线灯管和模块质保3、使用期间免费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示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磋商价格明细表三、中小微企业磋商价格统计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五、技术条款偏离表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九、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十、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表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二、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十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十四、技术方案十五、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充分研究贵方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投标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内。2.如果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成交)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3.质保期:本项目货物质保期为年,自甲方及相关部门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我方责任致使不能验收,此质保期相应顺延。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招标内容,并确保我方提供服务、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本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我方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全部内容且完全理解,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8.我方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成交)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9.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作为我方代表,负责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署与投标有关的相关文件等。11.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采购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他事宜。12.如我方中标(成交),我方自愿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咨询费,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一份用于采购资料备案工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价格明细表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制造商单价合价备注12345…合计(人民币元)备注:1、供应商填报磋商价格合计应与投标函载明价格一致,若不一致,应按照第二章评审办法修正原则进行修正。2、供应商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磋商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资料、交通、保险、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磋商价格中。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微企业磋商价格统计表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制造商企业规模合价备注12345…1制造商(大型企业)磋商价格小计制造商(中小微企业)磋商价格占总磋商价格 %(②+③+④/(①+②+③+④))2制造商(中型企业)磋商价格小计3制造商(小型企业)磋商价格小计制造商(小微企业)磋商价格占总磋商价格 %(③+④/(①+②+③+④))4制造商(微型企业)磋商价格小计合计(①+②+③+④)备注:1、制造商企业规模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货物名称必须与磋商价格明细表中一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商务条款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请在此偏离表“偏离”中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技术条款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请在此偏离表“偏离”中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位(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就(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申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职工概况经营范围九、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二、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四、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五、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9.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财务状况报告(满足下述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包括“四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担保函。要求3、成立不足一个月(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期限)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满足下述一条要求即可):2.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2.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注:3.1、如因有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部分证明材料有所增减,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3.2、如供应商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反馈的证明材料与本文中要求不一致时,以当地要求为准,但须供应商提供文字说明。9.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履行(项目名称)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9.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期限)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备注: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自成立以来的时间计取。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9.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时)。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此声明。附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人联系方式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备注备注:1、本表后须附业绩的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2、具体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职业年限在公司担任职务联系方式近三年类似业绩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内容合同价格签约日期注:提供上述人员简历表、身份证,响应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伪负责。十二、拟派本项目技术团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称学历专业从事工作年限备注注:提供承担本项目工作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名单、身份证、相关证件等,响应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伪负责。十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的格式和内容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拟定。十四、技术方案供应商须提交拟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的格式和内容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拟定。十五、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可将本项目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6.1、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里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6.2、未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未提供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补充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活性炭除臭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