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2023)



  项目概况                                                    
    《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DW-20231244 
    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工作 ,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低效地整治提升方案,开展重点产业链图谱绘制,对标案例研究等,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月10号前完成《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初稿编制工作,于2024年1月20号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文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constructio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4特别提醒事项: 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收件人:宋世林,联系方式:0574-86830803、13777173513。2)采用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到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2.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业大道一号保税区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6699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6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世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30803 
    质疑联系人:石静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9093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    真:/ 
    联系人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326.5K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BDW-20231244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采购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代理机构: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4第三部分磋商采购资料表14第四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16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0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样本22第七部分附件271.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DW-20231244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数量:1预算金额:45万元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工作,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低效地整治提升方案,开展重点产业链图谱绘制,对标案例研究等,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月10号前完成《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初稿编制工作,于2024年1月20号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文稿。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在线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constructio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开标前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4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收件人:宋世林,联系方式:0574-86830803、13777173513。2)采用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到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2.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业大道一号保税区大厦10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马静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6699质疑联系人:马静怡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6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幢10楼10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宋世林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830803质疑联系人:石静娜质疑联系方式:0574-869093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的本项目相关的服务。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成果。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1.(六)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2.(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3.(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磋商无效。▲7.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8.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10.关于知识产权10.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0.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1.供应商的风险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允许参加磋商;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成交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投诉书范本》。6.供应商未按磋商公告要求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予接收其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任何质疑及投诉。二磋商采购文件(一)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本磋商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磋商采购资料表4.评定成交的标准5.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6.采购合同样本7.附件(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同级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见本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五日内,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行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文件。4.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当“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在线电子磋商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或发生下列其他情况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若有)进行。(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三个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审查文件1.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1.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6、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2.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3、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6、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7、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文字说明;2.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3.1、磋商响应书(格式见附件);3.2、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4、其它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部分材料;3.5、确定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同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资格审查文件以及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如因供应商编制原因提前泄露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版面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7.“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单独密封包装,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和递交。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和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磋商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9)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10)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5.如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或取消成交资格。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二)磋商程序: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符合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4.磋商小组依照顺序与进入磋商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3)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单。(4)磋商小组对各响应单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5)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6)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已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8)公布其得分情况。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9)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先抽中者排序在前,为成交候选人)。(10)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样本);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初次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3、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具体见《第四部分: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每标项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三部分磋商采购资料表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二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明1采购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联系人:马静怡联系电话:0574-8928669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世林电话:0574-86830803,137771735133供应商来源: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报价和其他费用▲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费用;3)磋商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招标公司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7000 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户名: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820188000227370 。▲6报价货币:人民币▲7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书的编制和递交8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9资格标准: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1磋商保证金形式:/。▲12磋商有效期:90天13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3份。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15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金额的60%的预付款;2、成交人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天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金额的40%尾款。16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课题撰写、调研所需的人工和设备等费用、组织专家评审会议、交通费、食宿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的费用。17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面,成交人对方案实施与效果评估过程遇到的疑问提供解答服务。18保密要求成交人中标后在合作期间应对采购人采购的内部资料、价格等应予以保密,无采购人授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竞争性磋商其它约定1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样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授予合同20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注意:本磋商文件中标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4.评定成交的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组织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磋商程序(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工作。(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对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评审,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3)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4)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已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6)公布其得分情况。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先抽中者排序在前,为成交候选人)。(8)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四.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商务技术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磋商小组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商务技术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报价分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4.如果在参加磋商时只有两家供应商或在评标过程中实际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以继续进行。如果只有一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成交候选人确定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报价、商务技术得分之和)从高至低排定顺序,推荐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先抽中者排序在前,为成交候选人);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6.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机构将成交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根据成交结果公告和决标结果,向成交人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7.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项目编号:NBDW-20231244评分项目评分内容技术商务分(90分)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1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商务分(90分)2、项目背景科学解读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背景的科学解读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3、项目前期研究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前期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4、发展基础分析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发展基础分析总结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5、面临形势分析(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所面临的形势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6、发展思路目标(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的发展思路目标设定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7、产业专题研究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的产业研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8、空间布局研究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空间布局研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9、重点任务设计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重点任务设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10、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 (6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最高6分。技术商务分(90分)11、工作计划安排 (5分)评委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本次项目工作计划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12、成果质量控制保证措施(6分)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提出成果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度、清晰、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6分。技术商务分(90分)13、后续服务工作承诺 (5分)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后续服务工作承诺是否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技术商务分(90分)14、项目团队人员实力(7分)评委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组织架构及其人员经验丰富程度、分工搭配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7分。注:项目实施团队技术实力强、搭配分工合理,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团队成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最高得7分;项目实施团队技术实力一般、搭配分工基本合理,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最高得5分;团队实力明显不足、工作经验较少的最高得3分。技术商务分(90分)15、企业综合实力 (5分)响应人在专业领域的实力介绍及参与相关领域重点科研课题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技术商务分(90分)16、项目业绩 (1分)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分(1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注:1、评审结果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各磋商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作为“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叠加区域,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功能和政策优势,加速推进产业重构、空间重塑,推动全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尤为迫切,在此背景下,现拟开展《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工作。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2.1服务内容:(1)前期研究梳理双方研究积累、搜集书面资料等,对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情况进行初步研判,制定现场调研方案和启动现场调研,摸清区域发展现状,明确重难点问题。(2)发展基础总结梳理总结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基础,主要包括综合实力、产业结构、制度创新、平台资源、服务配套等方面。(3)面临形势分析结合全球、国家、浙江、宁波、北仑等发展层面形势,就“双循环”发展格局、国际贸易结构、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总结新一轮发展要求。(4)发展思路目标围绕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规划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等。(5)典型案例研究选取国内优质保税区、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作为基准案例研究对象,总结其发展路径和发展特色,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经验借鉴。(6)产业专题研究聚焦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国际贸易、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基础,充分体现保税功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研究内容包括以下部分:1.“保税+”业态:围绕保税功能发挥,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保税加工、保税贸易、保税物流、“保税+”新业态等领域的发展方向。2.现代服务业: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以跨境电商、大宗商品贸易等为代表的国际贸易、现代物流、数字服务等领域的发展方向。3.先进制造业: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数字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发展方向。(7)空间布局研究对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全域范围内亩均效益低效用地、不符合主导产业领域的低效用地等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宁波保税区东区、宁波保税区西区、宁波保税区南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四大片区的功能定位,并分别提出四大片区需重点改造提升的地块、产业园区(楼宇)及下一步规划方向。(8)重点任务设计重点围绕区区融合、空间盘活、开放创新、产业生态、产业主体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举措,以保障规划目标落地实现。(9)规划方案编制结合上述工作成果,开展《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正文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思路目标、产业选择、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附件材料包括亩均效益低效企业清单、地块改造提升一览表、产业园区(楼宇)改造提升一览表、产业链图谱、典型案例研究等。2.2质量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对本项目服务的研究理念、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工作计划安排及重难点的剖析。2)咨询报告内容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发起的实施方案与评估方案可行性质询,提供快速响应,并提供精准论证结果。3)咨询报告应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摸底调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现状、低效用地地块、产业园区(楼宇),以及重点在谈项目情况,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产业方向、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4)咨询报告应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统一。近期的发展思路、路径、举措需要与长远发展愿景相符合,切实支撑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5)供应商需列明项目成果质量控制保证措施。2.3进度要求:2024年1月10号前完成《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初稿编制工作,于2024年1月20号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文稿。2.4咨询服务成果形式:提供上述咨询内容对应的全部报告(除电子版报告外,应需提供纸质文件10份)。2.5其他要求: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并对服务响应时间和响应能力进行说明;同时提供合理的应急保障方案以及项目人员组织架构。2)成立课题组,专职开展产业规划编写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少于5人。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格式,最终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委托方:(甲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一、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甬保经济发展中心(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2.1、服务内容:(1)前期研究梳理双方研究积累、搜集书面资料等,对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情况进行初步研判,制定现场调研方案和启动现场调研,摸清区域发展现状,明确重难点问题。(2)发展基础总结梳理总结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基础,主要包括综合实力、产业结构、制度创新、平台资源、服务配套等方面。(3)面临形势分析结合全球、国家、浙江、宁波、北仑等发展层面形势,就“双循环”发展格局、国际贸易结构、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总结新一轮发展要求。(4)发展思路目标围绕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提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规划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等。(5)典型案例研究选取国内优质保税区、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作为基准案例研究对象,总结其发展路径和发展特色,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经验借鉴。(6)产业专题研究聚焦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国际贸易、加工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基础,充分体现保税功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研究内容包括以下部分:1.“保税+”业态:围绕保税功能发挥,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保税加工、保税贸易、保税物流、“保税+”新业态等领域的发展方向。2.现代服务业: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以跨境电商、大宗商品贸易等为代表的国际贸易、现代物流、数字服务等领域的发展方向。3.先进制造业:重点明确未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在数字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发展方向。(7)空间布局研究对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全域范围内亩均效益低效用地、不符合主导产业领域的低效用地等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宁波保税区东区、宁波保税区西区、宁波保税区南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四大片区的功能定位,并分别提出四大片区需重点改造提升的地块、产业园区(楼宇)及下一步规划方向。(8)重点任务设计重点围绕区区融合、空间盘活、开放创新、产业生态、产业主体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举措,以保障规划目标落地实现。(9)规划方案编制结合上述工作成果,开展《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编制,正文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思路目标、产业选择、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附件材料包括亩均效益低效企业清单、地块改造提升一览表、产业园区(楼宇)改造提升一览表、产业链图谱、典型案例研究等。2、质量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对本项目服务的研究理念、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工作计划安排及重难点的剖析。(2)咨询报告内容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发起的实施方案与评估方案可行性质询,提供快速响应,并提供精准论证结果。(3)咨询报告应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摸底调查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现状、低效用地地块、产业园区(楼宇),以及重点在谈项目情况,明确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产业方向、空间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4)咨询报告应坚持长期与短期相统一。近期的发展思路、路径、举措需要与长远发展愿景相符合,切实支撑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5)供应商需列明项目成果质量控制保证措施。3、咨询服务成果形式:提供上述咨询内容对应的全部报告(除电子版报告外,应需提供纸质文件10份)。4、其他要求:(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并对服务响应时间和响应能力进行说明;同时提供合理的应急保障方案以及项目人员组织架构。(2)成立课题组,专职开展产业规划编写工作,课题组成员不少于5人。3.二、履行期限1.2024年1月10号前完成《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初稿编制工作,于2024年1月20号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文稿。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上述时间拖延,双方可友好协商适当推迟完成时间。4.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挪作他用。3.除了合同本身外,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无条件归还给甲方。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2.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金额的60%的预付款;(2)成交人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天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金额的40%尾款。甲方支付以上报酬前,乙方均应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5.五、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1)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报酬,除仍应支付相应报酬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1‰计取,从规定支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2)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3)乙方未按期提出研究报告或者提出的研究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的违约责任。(4)乙方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咨询研究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本合同约定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返还甲方的资料及已收取的报酬。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2.赔偿的限额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总额。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顺延合同的履行期。6.六、知识产权归属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七、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沟通协调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8.八、合同的解除除联系人员,在根据或失职只向责。务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双方确定,因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无。9.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应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0.十、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无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鉴于甲方为获得编制《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而进行公开招标,并选定由乙方以总金额元整(¥元)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投标。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采购文件;b.乙方的响应文件、乙方在竞争性磋商中提供的澄清文件;c.成交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为第一合同、第二附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七部分附件附件一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3.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7.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8.磋商声明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供应商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磋商无效!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磋商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关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我方不是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我方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磋商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3、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4、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磋商条款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磋商无效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供应商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价格部分除外)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供应商单位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来磋商的,此表不用)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后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七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交付期、质保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序号磋商要求供应商响应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序号磋商要求供应商响应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2、无偏离应在本表“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技术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的需求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123456...1、技术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需求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技术及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磋商响应书致: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方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进行磋商。为此: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响应方承诺承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3、磋商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同意磋商响应须知的各项要求。4、若成交,磋商响应方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6、磋商响应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7、我方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电话: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初次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1投标报价(大写)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作无效处理。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明细报价(元)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注:1、本表为样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2、本表中投标总价须与“初次报价表”中投标总价一致。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风险提示: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四确定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函致: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郑重承诺:若我司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有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规定,在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司承担。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1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