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空调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勤务大队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勤务大队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20231110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勤务大队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3757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375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央空调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到货安装部署和调试,具备测试运行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3.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方式:按照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中要求,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531577649@qq.com,逾期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被接受,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晁先生 ,18997789779、15276675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马芮、单海帆, 联系电话:13659974217、0991-4655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芮、单海帆
电 话: 0991-46559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勤务大队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1: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预算金额
¥61.3757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芮、单海帆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655959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晁先生 ,18997789779、1527667543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芮、单海帆, 联系电话:13659974217、0991-46559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