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自贡市大安区乡村振兴局)2023)



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094
项目名称: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安区凉水井路264号
联系方式:0813-5522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智兴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海滨广场7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028-8275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2758660

四川众智兴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一、采购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提供专业服务,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服务商一名。二、项目预(概)算预(概)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三、采购需求调查情况是否原因:一年内,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可行性研究已包含本项目需求调查内容。其他不属于财库〔2021〕22号规定的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情形。四、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1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咨询服务项目农、林、牧、渔业1项否五、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提供专业服务,自贡市大安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服务商一名。标的名称: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咨询服务项目(二)技术、服务要求1、项目背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是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四川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川农领〔2023〕8号)文件指标开展,切实做好自贡市大安区2023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实绩考核工作。2、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1)服务内容:①对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进行咨询解答;②辅导采购人进行指标梳理,并提出佐证意见;③指导采购人进行材料收集,并辅导采购人对申报材料进行组卷整理形成最终申报文书;④指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资料整理、提炼、提升,全面呈现自贡市大安区乡村振兴开展效果,确保符合迎检要求;⑤指导迎检工作总体筹划;⑥辅导采购人进行考察路线规划;⑦及时收集并向采购人分享优秀案例,经验方法;⑧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密切沟通,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⑨指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相关工作。(2)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川委领〔2021〕18号)、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的通知》(川委领〔2021〕17号)、《2023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川农领〔2023〕8号)等文件要求等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三)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实质性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各阶段服务具体时间以省市下发的有关申报文件规定为准)2、服务地点(实质性要求):自贡市大安区。3、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迎接省级主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交叉检查并在主管单位公示评选结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4、验收办法及标准(实质性要求):(1)验收办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其他要求:(1)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其相应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因采购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一票否决)导致不能成功创建,采购人应在考核结果发出后向成交供应商付清全部尾款。(3)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需与现场参与项目技术人员一致,否则采购人员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7、争议解决办法(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8、其他相关事宜(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但供应商应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综合考虑后进行项目的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