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2023)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SWJ-2023-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76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餐饮服务,满足采购方在职干部用餐需求,保持食堂干净卫生。(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家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近一年经年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和完税证明、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报告,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10:00至14:00,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售价: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
  地址:新城街道文化社区文化路17号
  联系方式:0997-265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项目联系人:雍梅
  电话:18699776196

文档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