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堂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2023)
项目需求详情
本项目主要负责对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民警、辅警人员的早餐、午餐的供应。由于公安机关人员工作的特殊性,餐食的要求很高,需坚持绿色健康的特点,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加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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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
:2023-12-15 15: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15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2-06 18:39:43
采购编号:JSYZC070201Z20231564926
采购单位: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一)一般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条:餐饮业(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谈判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项目编号:YZGLGAJ-2023-002号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方式:谈判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篇谈判采购邀请书2一、谈判采购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谈判资格2四、谈判有关说明2五、其它有关规定3六、联系方式3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5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5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付款方式7三、知识产权7四、其他7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第四篇谈判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8一、谈判程序及方法8二、评审标准10三、无效响应12四、采购终止1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一、谈判费用13二、谈判采购文件13三、谈判要求1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5五、成交通知15六、关于咨询15七、签订合同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服务部分28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21.1.第一篇谈判采购邀请书1.1.1.一、谈判采购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服务项目461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1.3.三、谈判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一般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条:餐饮业(二)特定资格条件:无1.1.4.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2月6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采购,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714307627@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刘洋,电话:0514-851007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代理机构处报名+平台线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3.按时报名签到。(四)资料费300元/份,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报名截止时间2.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3.电子文件提交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4.纸质文件提交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5.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线下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备注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平台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件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纸质版正本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1.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七)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应自行考察以获取投标相关信息。(八)本项目发布平台https://cg.zbj.com/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九)本次谈判采购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谈判采购保证金。(十)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对采购流程有疑问,请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运营(客服热线400-660-7735,供应商指导QQ群:755712717)。1.1.6.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地址:扬州市淮海路209号联系方式:0514-870530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21联系方式:0514-851007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洋电话:151527320661.2.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1.2.1.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服务项目461二、项目背景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公安分局东区大楼,食堂为保障警辅人员就餐需要。三、项目适用范围本项目主要负责对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民警、辅警人员的早餐、午餐的供应。由于公安机关人员工作的特殊性,餐食的要求很高,需坚持绿色健康的特点,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加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四、服务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负责公安机关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餐具清洗消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2、供应商应根据保障的人员实力、伙食标准科学制定周菜谱(每周四前制定下一周食谱)及主副食品供应数量(每日17时前提报第2日供应量),并及时上报核定。一日三餐搭配应科学合理、品种多样。3、甲方每日就餐人数约为35人,提供早、中两餐,其中早餐餐标为5.5元/人,包含:1粥/1面条、1鸡蛋、1小菜、1包子、1玉米/粗粮;中餐餐标为:15元/人,包含:1大荤(二选一)、1小荤、1素菜、1水果或1酸奶,每餐免费提供米饭和汤,24年下半年预增晚餐,与午饭标准一样。4、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在合同到期后归还采购人。归还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5、供应商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制度。6、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制定的餐饮成本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食物成本,确保食物成本不超过预定标准,同时加强对员工教育,厉行节约,减少浪费。7、供应商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采购人的房屋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爱护采购人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因人为损坏和遗失应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五、其他要求提供每周食谱及相关营养分析。六、预算金额及相关事项1、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46万元2、甲方补贴项目配置员工工资;乙方所需的一切工作人员由其自行组织招聘和管理,并应按国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落实劳动保障;乙方员工正式进入甲方公司上岗前,应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工作时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甲方提供现有的厨具等设备。交付后,自然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人为损坏或丢失等由乙方赔偿;4、甲方承担食堂所需水、电、气费用;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乙方遵守甲方相关规定,节约以上所提供能源。甲方统计每月、电、气等能源使用情况,若高于正常水平,甲方责令整改,若仍超标的,以同类型食堂用量的值为准,乙方自行补贴差价;如用餐人数发生较大变化时,甲方对乙方水电气用量重新核定标准值。5、餐费结算: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刷卡系统中金额统计出餐费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餐费)与甲方进行结算;6、人员工资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服务费)与甲方进行结算;7、乙方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食物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安全,并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相关的卫生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卫生健康证明;确保食堂、厨房及作业环境的设备、器材整洁卫生,根据不同季节经常性做好防鼠灭蝇灭虫害的工作;七、人员配置及管理1、供应商按照项目要求,配备项目投入人员,要求不得低于3人。用工人员管理和安全事项由供应商完全承担。2、供应商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地方职能部门下发的健康证后持证上岗,体检要求严格按照公安局或地方的相关要求执行。所有从业人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合格方能上岗,人员调换及时政审,不得录用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3、供应商应当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举止文明,着装整洁统一,佩戴由供应商制作并经采购人同意的上岗证,自觉遵守营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做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事,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相关领导,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供应商对所属员工负完全的管理责任,如供应商员工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4、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请假需报采购人备案方可离开,管理人员需递交请假或休假申请表,做好现场负责人交接工作,经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所有人员调整或离职需在1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备案。5、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6、供应商必须遵守公安机关保密规定,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供应商及其所属员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营区内接待、滞留地方人员,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1.2.2.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3.二、付款方式1.2.4.人员工资: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预先支付合同总价内人员工资费用的30%;项目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付清人员工资费用余额。1.2.5.餐费: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刷卡系统中金额统计出餐费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餐费)与甲方进行结算。1.2.6.三、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7.四、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采购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8.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无1.3.第四篇谈判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1.一、谈判程序及方法(一)谈判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由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二)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与第(3)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3特定资格条件无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满足对谈判采购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并作出响应。3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谈判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十)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3.2.二、评审标准评价因素分项评价指标分值投标价格(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投标价/投标报价)×20×100%(小数点保留两位)。2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级(2 分)供应商具有管理优秀级食堂的能力。根据其管理的餐饮服务项目, 食品安全年度综合公示的等级评判(满分 2 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优秀食堂项目得 1 分、良好0.5分、一般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食堂现场图片)。2人才储备实力(2分)厨师具有中级厨师证得2分(满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健康证复印件,证书、健康证原件备查);注:项目投入人员需有健康证并提供供应商连续为其缴纳3个月社保凭证,原件备查。2餐饮服务的职责和制度管理(30分)一、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岗位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满分20 分):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个人卫生管理制度;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5、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6、食品专间卫生管理制度; 7、原材料卫生管理制度;8、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9、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等。上述10点制度规范全面,符合管理要求的得2分,制度规范较为全面1分,制度规范基本全面得0.5分,制度规范不全面不完整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0分二、运行质量绩效奖励考核办法(满分10 分)制度规范全面,符合管理要求的得10分,制度规范较为全面7分,制度规范基本全面得4分,制度规范不全面不完整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0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方案、 食品安全、菜品质 量控制(14 分)1、供应商须具备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公司须设立统一配送的仓储基地,对本项目点食品原料进行统一配送,公司有餐饮原材料供应链信息化采购管理系统(满分 3 分),完全符合要求得3分,没有信息化系统不满足要求不得分;2、根据卫生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控制措施、除四害措施和承诺等是否有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3分),满足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3、供应商承诺按政府要求规范处理餐厨垃圾,并承担费用(满分3 分)。满足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4、供应商承诺不使用转基因食品(满分 3 分),有不使用转基因食品承诺的得 3 分,没有不使用转基因食品承诺的不得分;5、有职工标准菜谱、菜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方案有针对性、细化的内容、标准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和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 2 分),满足要求的得 2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14企业实力(10分)1、供应商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标准要求,营业执照中含有此项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在扬州市内有固定的中央厨房得5分。(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中央厨房图片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日期距开标日不少于一年,原件备查)3、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能够在1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完成配送的得2分;承诺在1~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的得1分;超过2小时到达项目现场的不得分。提供服务时间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及投标人的餐饮中央厨房到项目现场的高德导航路线截图,其中:路线起始位置为投标人的餐饮中央厨房,终点位置统一按项目点地址,承诺的时间须与导航时间相匹配,否则不得分。10近三年内业绩(12分)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满分 12 分):每提供一个得(2 分)。(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不提供合同原件不得分。)12企业荣誉(10分)1、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分2分);2、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分2分);3、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分2分);4、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满分2分);5、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10注:1、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2.磋商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1.3.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1.3.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采购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1.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1.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2.代理服务费额: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户名: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行号:313312000111账号:756002010903038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1.4.2.二、谈判采购文件(一)谈判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谈判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谈判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谈判采购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谈判采购文件第二、三篇全部内容。(四)评审的依据为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3.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三)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为准。3、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线下谈判需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线上报名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副本与正本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谈判过程中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为准,作为评判依据。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正本中,须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重新组织采购。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由财政局进行处理,平台也会按照平台规则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理。1.4.5.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1.4.6.六、关于咨询供应商如对谈判采购文件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如对采购流程有异议,请电话咨询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平台运营。1.4.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可以自平台成交公示发布后,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谈判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谈判采购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2.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GLGAJ-2023-002号甲方(买方):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谈判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谈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竞谈判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竞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谈判采购响应文件;(2)谈判采购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参加谈判采购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无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免费维保期8.1免费维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3交付地点:_________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10.3付款方式:人员工资: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预先支付合同总价内人员工资费用的30%;两个季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内人员工资费用的50%;三个季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内人员工资费用的75%;第四个季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付清人员工资费用余额。餐费: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刷卡系统中金额统计出餐费后,开具增值税发票(餐费)与甲方进行结算。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竞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谈判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谈判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乙方按照竞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5、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8、合同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二)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三)供应商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与第(3)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见格式文件)(六)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1.1.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谈判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谈判。1、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谈判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各种税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按第二篇服务需求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1.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二)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项目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2.1.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谈判采购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其他商务承诺2.1.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供应商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与第(3)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六)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说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十)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2.1.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