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交通运输局2023)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06 12:36:58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48 预算金额:155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彭璐琪 项目负责人:黄永亮
项目概况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
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照财库〔2022〕3 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把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5.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20-8759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联系方式:020-62655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62655581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磋商文件(2023120601).zip
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合同)(1).pdf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挂网.docx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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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48采购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48采购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联系方式:020-875927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联系方式:020-62655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工-第3页-电话:020-6265558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二)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三)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四)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六)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七)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2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3期: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要求1期:一、在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15天至服务期限结束后15天内,根据项目要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内容与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验收。服务完成考核评价表详见《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1-1。二、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5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项1.001,550,000.001,5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1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序号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1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1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第一节项目概况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1.4采购内容单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位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项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2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二节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3第三节服务内容3.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3.1.1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市交通运输局总体预案、三防预案、反恐预案、北江大堤抢险预案及各项预案,确保联络畅通及突发事件信息汇总编写、报送、紧急事务处理及时。3.1.2应急信息接收3.1.2.1突发事件信息接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功能服务,包括接收市级应急联动单位预警信号、信息通报、联合处置请求,交通系统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三防信息和其他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接收后,进行必要的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2.2异常情况信息收集。利用市交通运输局的信息化系统、各大媒体报道,提供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服务,包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出租车动态营运情况、城市道路运行情况、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等。接收后,进行必要的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2.3省、市级上级部门信息接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接收省、市上级部门的信息通报,接收后进行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3协助进行应急信息研判3.1.3.1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具有应急预案的,在规定时间内,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协助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跟进处理。3.1.3.2接报的应急事件信息不具有应急预案的,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责,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多个部门或事态严重的,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处置。3.1.4应急信息编辑支撑对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进行记录、编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道路设施、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事故形态、已造成的后果、伤亡人员信息、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3.1.5应急信息协调处置利用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向相关部门了解、跟进应急事件信息处置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处置进展及需要协调的事项,传达相关工作指示或要求、部署,根据预案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做好“处置指令”的传达工作。3.1.6协助做好应急信息总结评估3.1.6.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统计分析,并就“应急事件处置过程及方式、方法的合理性和预案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总结评估提供素材支撑服务,为相关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以后应急处置提供方法和经验的借鉴。3.1.6.2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总结评估”向省、市上级部门报送工作。3.1.7应急设备设施服务3.1.7.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提供广州市应急办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护及使用服务。3.1.7.2在重大假节日、活动和应急事件处置期间,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在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信息化系统、通讯设备、后勤保障服务。-第7页-3.1.8电话巡检3.1.8.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定期对局直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的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开展巡检,确保联动单位联络畅通。3.1.8.2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在三防应急响应期间,对三防相关应急联系人员进行电话巡检。3.1.9人员信息收集3.1.9.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收集、整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系统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3.1.9.2提供局直属各单位、各区交通局、各区道路主管部门、各联动单位的联系方式更新服务。3.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3.2.1“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的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GPS轨迹等查询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2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出租车动态营运查询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3视频监控服务。利用视频信号,提供白云机场、广州火车站、广州南站、广州东站、公路客运站等综合客运枢纽和广州地区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实时动态查看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4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服务,包括提供广州火车站、广州南站、广州东站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各站范围内人群数量、公共交通运力情况、铁路班次号、站名、到达离开时间、列车正晚点等信息;提供公路客运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发班班次、客流等信息;提供民航客运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班次号、起飞时间、正晚点等信息;提供高速公路的动态信息查询,涵盖实时路况、缓解措施等信息。3.2.5气象信息查询服务。在汛期、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提供气象动态信息查询服务,并在工作群发布气象动态信息,掌握气象对交通运行的影响情况。3.2.6应急指挥平台应用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联通传输服务,熟练操作系统及设备应用,保障视频会议正常召开。3.2.7信息统计分析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监控服务数据和全市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统计、分析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3.2.8工作台账统计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服务,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3.2.9其他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交通业务咨询渠道与相关功能查询辅助。3.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3.3.1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联动处置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等级和要求,通过短信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向相关人员发送应急事件信息联动处置情况,并及时续报应急事件信息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终报应急事件信息最终处置情况。3.3.2政府部门上传下达信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预警信号、应急事件信息、紧急会议信息、广州交通信息快报的报送、发布与传达服务。3.3.3保障工作信息。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在节假日期间,收集交通运输行业部门、单位保障交通运行的工作情况,形成广州交通信息快报,通过采购人审核后,以传真方式送省、市上级部门参考查阅。-第8页-3.3.4媒体信息。通过各大媒体收集的应急事件信息,以短信、粤政易的形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5主动监控行业信息。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各信息化系统,监控发现的营运车辆动态异常情况、突发路况信息等,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6城市路况信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利用城市道路运行分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监测城市道路通行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通过微博对外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信息。3.3.7高速公路路况信息。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业主单位上报,收集高速公路路况情况,以短信、粤政易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8其他信息。提供各类紧急通知代发服务,同时提醒相关单位、人员及时查收。4第四节质量要求4.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4.1.1做好相关应急信息的录入、统计,以便台账管理。4.1.2每天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做好集中归档,形成闭环管理。4.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各项功能操作,根据采购人需求,生成定制化报表与信息在指定渠道发布。4.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4.3.1做好信息发布的归档、统计,以便台账管理。4.3.2每天发布的信息做好集中归档。★5第五节其他要求★5.1配置要求5.1.1配置政务应急电话专线、办公设备等(保证不少于10台办公电脑硬件、不低于20兆互联网专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兆点对点专线与市交通运输局网络互通,以满足本项目提及的系统及视频服务需求),以便工作人员驻场提供服务,同时确保在5分钟内响应采购人的临时应急服务需求,确保7×24小时政务应急服务、应急功能应用服务及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服务开展。5.1.2成交供应商承诺对上述办公的配置应于中标后30天内完成。5.2人员要求5.2.1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不少于10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驻场提供优质的保障服务,保证在运行保障服务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各业务的运行保障工作。5.2.2成交供应商对人员的配置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5.3成果要求5.3.1成交供应商以每月为周期,汇总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情况,提供《交通运输总值应急工作动态》数据编制和支撑服务。5.3.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应急事件信息或相关工作情况,提供《广州交通信息快报》数据编制和支撑服务。5.3.3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结束前1个月提交初步项目全部成果汇编初稿;服务期结束前半个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序号考核项目主要指标分值备注应急事件接收工作情况10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应急事件联动工作情况106务人员配备情况10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应用服务情况30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情况30资料归档及月报情况10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7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8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第八节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54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55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6页-格式十九:(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致: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作出如下承诺: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______支付。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57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58页-格式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59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第60页--第61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2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3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48采购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48采购项目编号:GYZFCG2023-007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5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联系方式:020-875927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联系方式:020-62655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工电话:020-6265558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二)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三)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四)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六)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七)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2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3期: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要求1期:一、在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 15 天至服务期限结束后 15 天内,根据项目要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内容与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验收。服务完成考核评价表详见《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1-1。 二、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项1.001,550,000.001,55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第一节 项目概况 1.1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2项目名称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1.3采购预算 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为¥155万元 1.4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服务期限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1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6项目功能: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相关工作。 1.7项目目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穗府办〔2012〕5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局总值班室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力度。2第二节 服务范围2.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服务,协助接收、研判、协调、评估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2.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2.2.1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动态查询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功能服务系统操作流程。2.2.2熟练掌握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应用。2.2.3统计、分析监控服务数据和应急信息,辅助实施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2.2.4协助收集整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2.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协助通过传真、短信、粤政易、微博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编写、发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3第三节服务内容3.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3.1.1应急信息支撑服务设立7×24小时专职专岗,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市交通运输局总体预案、三防预案、反恐预案、北江大堤抢险预案及各项预案,确保联络畅通及突发事件信息汇总编写、报送、紧急事务处理及时。3.1.2应急信息接收3.1.2.1突发事件信息接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功能服务,包括接收市级应急联动单位预警信号、信息通报、联合处置请求,交通系统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三防信息和其他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接收后,进行必要的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2.2异常情况信息收集。利用市交通运输局的信息化系统、各大媒体报道,提供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服务,包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出租车动态营运情况、城市道路运行情况、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等。接收后,进行必要的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2.3省、市级上级部门信息接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接收省、市上级部门的信息通报,接收后进行核实或确认,并向采购人有关职能处室通报。3.1.3协助进行应急信息研判3.1.3.1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具有应急预案的,在规定时间内,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协助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跟进处理。3.1.3.2接报的应急事件信息不具有应急预案的,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责,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多个部门或事态严重的,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处置。3.1.4应急信息编辑支撑对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进行记录、编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道路设施、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事故形态、已造成的后果、伤亡人员信息、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3.1.5应急信息协调处置利用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电话,向相关部门了解、跟进应急事件信息处置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处置进展及需要协调的事项,传达相关工作指示或要求、部署,根据预案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做好“处置指令”的传达工作。3.1.6协助做好应急信息总结评估3.1.6.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统计分析,并就“应急事件处置过程及方式、方法的合理性和预案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总结评估提供素材支撑服务,为相关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以后应急处置提供方法和经验的借鉴。3.1.6.2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总结评估”向省、市上级部门报送工作。3.1.7应急设备设施服务3.1.7.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提供广州市应急办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护及使用服务。3.1.7.2在重大假节日、活动和应急事件处置期间,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在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信息化系统、通讯设备、后勤保障服务。3.1.8电话巡检3.1.8.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定期对局直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局的24小时政务值班工作开展巡检,确保联动单位联络畅通。3.1.8.2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在三防应急响应期间,对三防相关应急联系人员进行电话巡检。3.1.9人员信息收集3.1.9.1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收集、整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系统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3.1.9.2提供局直属各单位、各区交通局、各区道路主管部门、各联动单位的联系方式更新服务。3.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3.2.1“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的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长期不在线、GPS轨迹等查询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2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出租车动态营运查询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3视频监控服务。利用视频信号,提供白云机场、广州火车站、广州南站、广州东站、公路客运站等综合客运枢纽和广州地区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实时动态查看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3.2.4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提供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服务,包括提供广州火车站、广州南站、广州东站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各站范围内人群数量、公共交通运力情况、铁路班次号、站名、到达离开时间、列车正晚点等信息;提供公路客运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发班班次、客流等信息;提供民航客运的动态信息查询,信息涵盖班次号、起飞时间、正晚点等信息;提供高速公路的动态信息查询,涵盖实时路况、缓解措施等信息。3.2.5气象信息查询服务。在汛期、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提供气象动态信息查询服务,并在工作群发布气象动态信息,掌握气象对交通运行的影响情况。3.2.6应急指挥平台应用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市应急指挥平台的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联通传输服务,熟练操作系统及设备应用,保障视频会议正常召开。3.2.7信息统计分析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监控服务数据和全市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统计、分析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3.2.8工作台账统计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防应急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服务,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台账。3.2.9其他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交通业务咨询渠道与相关功能查询辅助。3.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3.3.1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联动处置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等级和要求,通过短信等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向相关人员发送应急事件信息联动处置情况,并及时续报应急事件信息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终报应急事件信息最终处置情况。3.3.2政府部门上传下达信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预警信号、应急事件信息、紧急会议信息、广州交通信息快报的报送、发布与传达服务。3.3.3保障工作信息。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在节假日期间,收集交通运输行业部门、单位保障交通运行的工作情况,形成广州交通信息快报,通过采购人审核后,以传真方式送省、市上级部门参考查阅。3.3.4媒体信息。通过各大媒体收集的应急事件信息,以短信、粤政易的形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5主动监控行业信息。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各信息化系统,监控发现的营运车辆动态异常情况、突发路况信息等,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6城市路况信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利用城市道路运行分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监测城市道路通行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通过微博对外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信息。3.3.7高速公路路况信息。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业主单位上报,收集高速公路路况情况,以短信、粤政易方式提供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服务,为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支撑。3.3.8其他信息。提供各类紧急通知代发服务,同时提醒相关单位、人员及时查收。4第四节质量要求4.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4.1.1做好相关应急信息的录入、统计,以便台账管理。4.1.2每天接收的应急事件信息做好集中归档,形成闭环管理。4.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熟练掌握“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实时动态查询服务、出租车实时动态查询服务、视频监控服务、综合客运实时动态查询服务、气象信息查询服务等交通应急信息系统各项功能操作,根据采购人需求,生成定制化报表与信息在指定渠道发布。4.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4.3.1做好信息发布的归档、统计,以便台账管理。4.3.2每天发布的信息做好集中归档。★5第五节其他要求★5.1配置要求5.1.1配置政务应急电话专线、办公设备等(保证不少于10台办公电脑硬件、不低于20兆互联网专线网络带宽、不低于100兆点对点专线与市交通运输局网络互通,以满足本项目提及的系统及视频服务需求),以便工作人员驻场提供服务,同时确保在5分钟内响应采购人的临时应急服务需求,确保7×24小时政务应急服务、应急功能应用服务及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服务开展。5.1.2成交供应商承诺对上述办公的配置应于中标后30天内完成。5.2人员要求5.2.1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不少于10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驻场提供优质的保障服务,保证在运行保障服务期内,按质按量完成各业务的运行保障工作。5.2.2成交供应商对人员的配置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5.3成果要求5.3.1成交供应商以每月为周期,汇总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情况,提供《交通运输总值应急工作动态》数据编制和支撑服务。5.3.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应急事件信息或相关工作情况,提供《广州交通信息快报》数据编制和支撑服务。5.3.3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结束前1个月提交初步项目全部成果汇编初稿;服务期结束前半个月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交通运输局。6第六节项目验收6.1在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15天至服务期限结束后15天内,根据项目要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内容与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验收。服务完成考核评价表如下:序号考核项目主要指标分值备注1政务应急信息支撑服务应急事件接收工作情况10应急事件联动工作情况10人员配备情况10资料归档及月报情况102应急功能应用服务应用服务情况303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情况306.2评价结果高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评价结果高于60分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20%后与其进行结算;评价结果低于6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扣除剩余合同金额的40%,后与其进行结算。7第七节支付方式7.1支付比例6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2支付比例30%,在合同服务中期,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中期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采购人完成办理支付手续。7.3支付比例1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及需验收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意见,则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8第八节 人员要求(一)需配备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沟通汇报工作,同时负责全面协调工作。(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的通知” 穗招代理协【2017】3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其他其他,一、综合信用得分 (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 二、履约评价。 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黄工电话:020-62655580传真:020-62655581邮箱:gzgyzxgs@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室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网页相关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照财库〔2022〕3 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9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10联合体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要求2投标总报价没有超出预算金额投标总报价没有超出预算金额3对磋商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条款没有构成偏离的对磋商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及“★”条款没有构成偏离的4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市交通系统总值班室相关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6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的分析理解与认知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0.0;)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服务范围、前期准备工作、现状摸查情况的分析理解认知: (10分):含上述内容且分析理解全面、准确的; (7分):含上述内容且分析理解较全面、准确的; (3分):含上述内容且分析理解基本全面、准确的; (0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对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服务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5.0;10.0;15.0;)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政务应急服务、应急功能应用服务、信息发布渠道运营管理”3项内容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提供的合理化服务方案: (15分):含上述3项内容且有深刻的认知和全面的分析,并提出具体详细可行的合理化方案且配有相关图形或图片解释说明的; (10分):含上述3项内容且有较详细的认知和分析,并提出较详细可行的合理化方案; (5分):含上述3项内容且有基本的认知和分析,并提出了基本可行的合理化方案; (0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服务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0.0;)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程度: (10分):服务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清晰、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并提供详细的服务流程图; (7分):服务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切实可行,提供较详细的服务流程图; (3分):服务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未提供服务流程图。 (0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应急服务预案及技术路线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预案及技术路线的完备程度: (10分):应急预案优于采购人需求且具体完整,并制订合理可行的技术路线; (7分):应急预案满足采购人需求且较具体完整,并制订基本可行的技术路线; (3分):应急预案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基本完整,未制定可行的技术路线。 (0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资历或经验 (10.0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的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2.项目负责人曾获得相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分,不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注:社保证明以《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为准,需提供人员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项目组其他人员的能力水平 (5.0分)其他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供应商满足 《采购人需求》 第(八)节 人员要求 第二点“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得2分; ②具备交通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此项最多得5分,不提供或其他不得分。社保证明以《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声明为准,需提供人员职称证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业绩 (5.0分)(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具有完成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此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或其他不得分。①需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②业绩计算时间以服务合同的签发时间为准。企业实力 (20.0分)每提供一个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或获奖证明得2分,最高得20分。 注:此项最高20分,不提供不得分。①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获得不同年份的同一荣誉或获奖,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供应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③获奖情况不限于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证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上述三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值守、信息支撑等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