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招标公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2023)
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
[正在报名]
[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
[公开招标]
[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
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62.70.67)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14(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GZCX[20231117]-0025
项目名称: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计划编号:X[20231117]-00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8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址:登录“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62.70.67),点击网站首页中“会员端登录”访问系统,进行免费注册、驱动下载及登记信息填写。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收取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信用代码:112200007710693483
采购单位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联系人姓名:于卿洋
电话:0433-571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2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锡民
电 话:0433--5759123
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3、各类代理机构在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投标人签到。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CGZC[20231117]-0025二〇二三年十二月(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2.4“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予以答复澄清,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5.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5.4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日前,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公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6.投标文件构成:6.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要求胶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7.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帐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及转入、汇入(存入)、实时通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招投标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2.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13.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13.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3.5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3.5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按以下办法处理:13.5.1投标截止时间后没有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评标后没有合格供应商的,可以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获得批准后,采购人、采购中心重新编制谈判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进行采购。13.5.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应当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13.5.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以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获得批准后,采购人、采购中心重新编制谈判文件,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进行采购。14.开标14.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4.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4.3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4.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4.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4.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5)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6)到投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7)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4.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评标16.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并完成对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6.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长白山管委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6.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5对投标文件服务需求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6.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需求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6.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服务需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7)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的或装订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6.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9.签订合同19.1招标人将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0.保密和披露20.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0.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0.3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质疑和投诉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2.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允许提出一次。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7.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违约终止合同18.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8.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0.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1.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2.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3.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3.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经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和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辅助服务(如果有)、辅助货物(如果有)的主要内容2.合同价格:(大写)元,(小写)元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4.服务地点:5.服务方式:供方负责提供服务、辅助服务以及辅助货物并保证验收合格。6.付款条件和方式:6.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6.2财政付款:需方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长白山管委会采购办提交《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验收报告单》等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长白山管委会采购办在收到《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价款中财政付款金额共计元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供方。6.3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元。需方承诺在年月前一次(或分次)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采购中心无关。7.履约保证金7.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7.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供服务之日止。8.合同补充条款: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验收报告单;9.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采购中心加盖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需方:供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长白山管委会地址:地址:政务大厅201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招标文件编号:JCGZC[20231117]-0025(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6:30分(北京时间)。地址:登录“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62.70.67:8082/),点击网站首页中“会员端登录”访问系统,进行免费注册、驱动下载及登记信息填写。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方式:网上下载2.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4:00时之前送达到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四、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6,500.00元(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六、代理机构名称: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务大厅201室联系人:何锡民电话:0433-5759123采购单位联系人:于卿洋联系电话:0433-5710069采购单位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单位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银行账号:0795203011015200006803银行名称: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开户机构: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行号:314249800010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一、服务需求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650,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服务内容、要求:1)接收机频率范围:8kHz~8GHz(工作温度:–10℃到+55℃)2)频率分辨率:1Hz3)二阶截断点:≥45dBm(8kHz~35MHz),≥30dBm(35MHz~8GHz)4)三阶截断点:35MHz~3.3GHz≥5dBm(低失真模式2.8MHz间隔-30dBm)3.3GHz~8GHz≥-3dBm(低失真模式2.8MHz间隔-40dBm)5)解调方式:AM,FM,PULSE,USB,LSB,ISB,CW,I/Q6)中频解调带宽:100Hz~40MHz,多档可选7)中频全景:频跨1KHz到40MHz,多档可选8)静噪门限:可按1dB步进调整,-30dBμV~130dBμV9)增益控制:AGC,MGC10)扫描方式:提供全景扫描、频率扫描、存储扫描11)天线输入:N-母,50Ω12)解调灵敏度:8kHz-35MHz≤-97dBm;(FM:带宽=9kHz,SINAD=20dB,fmod=1kHz,偏移=2.4kHz)35MHz-6GHz≤-107dBm;6GHz-8GHz≤-92dBm(FM:带宽=15kHz,SINAD=20dB,fmod=1kHz,偏移=5kHz)13)尺寸(长×宽×高):320mm×192mm×62mm14)电池充电一次通常可使用3.5小时15)色彩明亮,布局清晰的6.5"彩色显示屏2.手持式天线技术参数1)频率范围:8.3kHz-8000MHz分段实现(自动识别模块)(工作温度范围:-10℃~+55℃)2)储存温度范围:-25℃~+70℃3)刷新频率:1Hz4)VSWR:5)射频输出:N型连接器,可切换有源无源模式6)极化方式:垂直/水平极化(自动识别)7)输入阻抗:50Ω8)天线因子:19—47dB/m(20MHz-8GHz)9)GPS获取定位时间(冷启动):26秒10)电子罗盘可用数据:方位和仰角;精度:典型值1.5°RMS用于0°仰角11)尺寸(长×宽×高):600mm×285mm×60mm重量为1kg12)天线内置GPS和电子罗盘模块;配套便携式手提箱,用于天线安放及携带13)提供专用于归航操作的智能手机应用程序14)采用高对比度的配色方案,即使在明亮的阳光下也便于读取数据15.内置自测试功能,便于实施故排查和维护16)重量为3.5kg(含电池)四、整体功能要求1.具有远程控制功能,能够通过LAN接口对接收机进行远程控制;测量数据经LAN接口传输;I/Q解调数据经LAN接口传输,通过PC上的软件对接收机进行远程控制;2.提供全景扫描(进行射频扫描,覆盖用户可选范围的高速FFT扫描,可选择的频谱分辨率)、频率扫描(通过固定信道间隔在指定频率范围内进行扫描)、存储扫描(对预定义信道进行扫描,提供不少于1000个存储信道);3.具有场强测量功能,能够在仪器内部计算场强,直接以dBμV/m为单位显示场强;4.具有GPS,电子地图显示功能;5.具备测向扩展功能,可通过后续扩展选件,将接收机扩展为具有测向功能的便携式测向机,通过连接测向天线实现相关干涉法无线电测向,后续可扩展相关软件实现信号源自动定位功能。6.具有时域分析功能,对时分复用信号具备分析能力;特别是时间门限触发测量功能,用于5GTDD信号干扰排查功能;7.具备多彩频谱显示功能,可对复杂频谱进行显示;8.具有移动应用的电池运行能力;5.配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数量1便携式监测设备1套2场强测量功能选件1套3快速扫描功能选件1套4地图和定位选件1套5遥控功能选件1套6多彩频谱显示选件1套7时域测量选件1套8手持式方向性天线 1套9设备运输箱1套10设备便携套装(专用背带)1套11线缆和电池1套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请投标人注意:(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需服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二、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各包投标文件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审。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2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价格因素分:基准分值25分。(一)投标报价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二)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3)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4)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企业、微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5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2技术部分35分服务保证措施(10分)供应商详细介绍企业服务保证措施,内部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编制方案、审核制度健全,复核制度科学合理,技术措施先进科学,责任制度明确,质量跟踪等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服务相匹配得10分,以上内容缺一项或描述该项内容粗糙与项目不匹配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不提供得0分。2技术部分35分投标文件技术方案(10分)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内容完整、资料齐全、严谨周密,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逐一描述安装方案、作业流程、成果规格等得10分,以上内容缺一项或描述该项内容粗糙与项目不匹配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不提供得0分。2技术部分35分偏离情况得分(10分)供应商所提交的技术、商务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为10分;任何1项需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分35分快速响应能力(5分)1.具有快速响应的能力,能够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的得5分;能够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能够在12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超出12小时得0分。需做出承诺。3商务部分(40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提供近年(2020-2022年)签署的本项目类似合同业绩,每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3商务部分(40分)履约能力(20分)1、有无线电领域相关的工程师参与安装及售后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每增加一位得1分,最多得4分,没有得0分;2、能够自主编辑和升级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具有大型活动保障及考试保障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4分,不提供得0分。4、具有备用机响应机制,能够提供备用设备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得0分。5、具备无线电系统集成及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4分,不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40分)服务质量(9分)1、AAA信用企业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得0分。2、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不提供得0分。3、企业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不提供得0分。4、企业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不提供得0分。5、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不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40分)投标文件响应程度(7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并连续编码的扣2分;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装订的扣2分;3、招标文件不规范不规整的扣3分。2.3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告知未中标本人的得分与排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长白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4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人。三、服务要求3.1--自系统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系统免费运行维护服务。3.2--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维保服务。3.3--自设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供设备的免费原厂维保服务期。3.4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四、“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三、履约保证金:无四、付款方式、条件:4.1服务完成后,供方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4.2采购人自行付款:供需双方自行签订合同。需方自行支付合同款。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采购中心无关。五、投标文件份数: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附投标文件U盘(作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六、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服务需求及辅助要求》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资格审查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声明(按格式二提交)5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服务、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主要经营场所、主要服务、服务流程等。格式二、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中心发布的《》(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做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及申报材料制作项目(招标编号JCGZC2021-04)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第二部分商务、技术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一提交)2投标函(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三)4投标货物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文件。即该货物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全部或主要以强制采购产品为主的项目)5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四提交)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按格式五)7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年月日 序号投标总价(元)服务时限/交货时间投标保证金(元)备注合同订立后--天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格式二:投标函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项目的编号为---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详细服务内容数量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项(次)。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2.所有投标服务均应标明详细服务内容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四、服务承诺书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白山管委会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服务内容,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提供以下额外服务:(如有请列出具体内容,如无则填“无”)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2年月日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提供的,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4.附件附件一: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4份投 标 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 -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附件二:开标一览表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长白山管委会集中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 1份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年 月 日上午 : -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 注意事项:1、《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电便携式数字监测接收机及相关选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