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直接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 印刷材招标公告(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2309010020231568492
项目名称: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需求详情:
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1、从原材料采购至生产管理、印刷品出厂检验,公司层层落实、狠抓严管,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材料进厂、不合格产品出厂的现象。 2、严格执行国家印刷行业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印刷品满足客户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在印刷材料选购环节,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用纸,确保选用纸张的白度、厚度、光洁度等;印刷油墨采用环保系列油墨,如有需要,将采用进口胶印油墨。 4、在印制环节,本公司严格执行印刷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严格执行客户提供原稿看校对样并签样后,方可以印刷的程序,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的机会。此外,印刷品在印制和质检中均具有质量记录和检验资料,以便于委印单位随时对产品进行溯源检查。 5、在出货前,我方将对印刷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按照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以此作为质量承诺,如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我方免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服务周期: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施强
联系电话:18182891110
联系座机:0459-6991237
四、参与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直接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试点城市宣传 印刷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