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
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08 16:50:17
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3-01522 预算金额:18753216.1800 采购品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
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753,216.1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 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9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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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西2号
联系方式:0753-3333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37209484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相关附件:
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招标文件(2023120802).zip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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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3-01522采购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人: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3-01522采购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第2页-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西2号联系方式:0753-33336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联系方式:020-372094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第3页-电话:020-3720948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鉴于我市文化广场、凤英长廊等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合同即将届满,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区公共绿地的管护和公厕保洁水平,助推绿美兴宁、创文创卫工作,对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管理承包期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项目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1、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地按照县级城市一级绿化养护标准日常养护、硬地清扫保洁。2、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池、体育公园景观湖(2个)的日常水体保洁,音乐喷泉池的定期清洗换水。3、各公共场所内附设7座公厕的一类管理标准保洁、维护。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第5页-标的提供的时间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依照《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当月养护考核合格,在承包作业的次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质量考核应扣的处罚金从当月拨款之中扣除。(2)每次划拨承包经费,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参照《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2%,说明:1.提交说明:①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②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③中标供应商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退还说明:①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②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3‰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第6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公共场所绿化日常养护水费,肥料,农药,养护机械设备,苗木枯死缺失补种费用;公厕管理费用(含水费及设施维护费);体育公园2个人工湖水体景观维护管理,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体保洁、水池清洗、定期整体换水(每月1次以上);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劳保福利、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按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分项报价。3、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其他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一)合同期限1、项目合同期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因城市建设需要,采购人可临时增减中标供应商承包范围及提前终止部分合同内容。3、如中标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养护质量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月度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70分以下,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二)承包经费1、承包经费包含各公共场所绿化日常养护水费、肥料、农药、养护机械设备、苗木枯死缺失补种费用;公厕管理费用(含水费及设施维护费);体育公园2个人工湖水体景观维护管理,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体保洁、水池清洗、定期整体换水(每月至少1次以上);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劳保福利、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2、合同期内承包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养护管理面积增减的,增减面积在总面积的1%(含1%)内,双方不予增减养护费用;超出总面积的1%(不含1%),双方另行协商养护费用。(三)人员配置要求1、公厕管理(含水电费及维护费),实行一类管理标准,采用专人专厕管理模式。2、绿化养护管理,面积544561.61m2,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期间投入的养护等工人数量不低于标准配置人数的80%,每人平均管理绿化面积6000m2以下。★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承包期间,如发生劳资纠纷,中标供应商应依法自行处理。★(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及不得担任除本项目以外的项目经理。如需变更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采购人提出变更项目经理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响应调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项1.0018,753,216.1818,753,216.18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7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地点名称绿地面积(㎡)行道树(株)综合单价1体育公园1292910.79元/月•㎡一、养护管理地段、附属设施一览表2和山河614450.79元/月•㎡13205国道洋里红绿灯至茅塘圆盘469490.79元/月•㎡4明星公园281870.79元/月•㎡5海燕大桥底绿化带4900.79元/月•㎡6贤成丽苑96950.79元/月•㎡-第8页-7谢玉英大楼门口圆盘4640.79元/月•㎡8文化广场358740.79元/月•㎡9凤英长廊194580.79元/月•㎡10兴福路及福兴安置区三角地114960.79元/月•㎡11兴福路红绿灯分流岛3470.79元/月•㎡12欧尚红绿灯分流岛4680.79元/月•㎡13文化广场红绿灯分流岛1160.79元/月•㎡14南坛路红绿灯分流岛3480.79元/月•㎡15沐彬中学门口红绿灯分流岛2950.79元/月•㎡16梅河高速公路兴宁东出口匝道两侧3147.60.79元/月•㎡梅河高速公路西出口匝道两侧-第9页-22617梅河高速公路西出口匝道两侧、西出口公路拓宽路段及站前广场红绿灯分流岛681.340.79元/月•㎡18梅河高速兴宁西出口(S225)公路拓宽路段、205国道洋里红绿灯以西至文峰三路红绿灯以东人行道南、北内侧8066元/月•株19福兴大道519420.79元/月•㎡20东环大道138500.79元/月•㎡20东环大道12806元/月•株21兴宁大道92242.70.79元/月•㎡21兴宁大道56736元/月•株22兴宁东出口道路两侧1740.40.79元/月•㎡22兴宁东出口道路两侧936元/月•株23兴宁西出口道路两侧2790.470.79元/月•㎡23兴宁西出口道路两侧1596元/月•株-第10页-4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75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76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7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78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9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80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81页-___年___月___日-第82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83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84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3-01522采购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人: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481-2023-01522采购项目编号:YXGL23GZ183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8,753,216.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东省兴宁市人民大道西2号联系方式:0753-33336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联系方式:020-372094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20-3720948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鉴于我市文化广场、凤英长廊等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合同即将届满,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区公共绿地的管护和公厕保洁水平,助推绿美兴宁、创文创卫工作,对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管理承包期为三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项目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1、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地按照县级城市一级绿化养护标准日常养护、硬地清扫保洁。2、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池、体育公园景观湖(2个)的日常水体保洁,音乐喷泉池的定期清洗换水。3、各公共场所内附设7座公厕的一类管理标准保洁、维护。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依照《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当月养护考核合格,在承包作业的次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质量考核应扣的处罚金从当月拨款之中扣除。 (2)每次划拨承包经费,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验收要求1期:本项目参照《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2%,说明:1.提交说明: ①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②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③中标供应商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退还说明: ①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②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3.违约责任: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3‰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供应商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公共场所绿化日常养护水费,肥料,农药,养护机械设备,苗木枯死缺失补种费用;公厕管理费用(含水费及设施维护费);体育公园2个人工湖水体景观维护管理,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体保洁、水池清洗、定期整体换水(每月1次以上);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劳保福利、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按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分项报价。 3、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其他要求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合同期限 1、项目合同期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因城市建设需要,采购人可临时增减中标供应商承包范围及提前终止部分合同内容。 3、如中标供应商 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养护质量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月度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70分以下,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包经费 1、承包经费包含各公共场所绿化日常养护水费、肥料、农药、养护机械设备、苗木枯死缺失补种费用;公厕管理费用(含水费及设施维护费);体育公园2个人工湖水体景观维护管理,文化广场音乐喷泉水体保洁、水池清洗、定期整体换水(每月至少1次以上);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劳保福利、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 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 ★2、合同期内承包 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养护管理面积增减的,增减面积在总面积的1%(含1%)内,双方不予增减养护费用;超出总面积的1%(不含1%),双方另行协商养护费用。 (三)人员配置要求 1、公厕管理(含水电费及维护费),实行一类管理标准,采用专人专厕管理模式。 2、绿化养护管理,面积544561.61m2,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期间投入的养护等工人数量不低于标准配置人数的 80%,每人平均管理绿化面积6000m2以下。 ★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承包期间,如发生劳资纠纷,中标供应商应依法自行处理。 ★(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及不得担任除本项目以外的项目经理。如需变更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如采购人提出变更项目经理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响应调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项1.0018,753,216.1818,753,216.18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养护管理地段、附属设施一览表序号地点名称绿地面积(㎡)行道树(株)综合单价 1体育公园1292910.79元/月•㎡2和山河614450.79元/月•㎡3205国道洋里红绿灯至茅塘圆盘469490.79元/月•㎡4明星公园281870.79元/月•㎡5海燕大桥底绿化带4900.79元/月•㎡6贤成丽苑96950.79元/月•㎡7谢玉英大楼门口圆盘4640.79元/月•㎡8文化广场358740.79元/月•㎡9凤英长廊194580.79元/月•㎡10兴福路及福兴安置区三角地114960.79元/月•㎡11兴福路红绿灯分流岛3470.79元/月•㎡12欧尚红绿灯分流岛4680.79元/月•㎡13文化广场红绿灯分流岛1160.79元/月•㎡14南坛路红绿灯分流岛3480.79元/月•㎡15沐彬中学门口红绿灯分流岛2950.79元/月•㎡16梅河高速公路兴宁东出口匝道两侧3147.60.79元/月•㎡17梅河高速公路西出口匝道两侧、西出口公路拓宽路段及站前广场红绿灯分流岛22681.340.79元/月•㎡18梅河高速兴宁西出口(S225)公路拓宽路段、205国道洋里红绿灯以西至文峰三路红绿灯以东人行道南、北内侧8066元/月•株19福兴大道519420.79元/月•㎡20东环大道138500.79元/月•㎡12806元/月•株21兴宁大道92242.70.79元/月•㎡56736元/月•株22兴宁东出口道路两侧1740.40.79元/月•㎡936元/月•株23兴宁西出口道路两侧2790.470.79元/月•㎡1596元/月•株24人民大道与兴合路交叉口渠化岛441.10.79元/月•㎡25兴佛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渠化岛80.79元/月•㎡26高华路路口渠化岛110.79元/月•㎡27南坛路与兴南大道交叉口渠化岛82.20.79元/月•㎡28宁江新城市政道路、兴南大道辅道等地段10701.80.79元/月•㎡7936元/月•株29小计544561.61880430文化广场音乐喷泉保洁管理(含自来水)100000元/年31体育公园,明星公园,明珠文化广场东、西,和山河,山歌亭公厕6座53290元/年.座32凤英长廊公厕1座35000元/年.座二、本项目参照《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按合同标准执行。(一)《兴宁市公厕承包管理考核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厕管理,提升承包企业对公厕管理水平,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明确履行好所签合同约定的有关义务,特制定如下考核规定:一、考核内容1、公厕全天开放。每天应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设施完好。未按规定,一次扣100元。2、公厕应不定时设置檀香、樟脑丸去除臭味,确保空气清新。未按要求施放檀香、樟脑丸,发现一次扣50元。3、公厕内应保持无蜘蛛网,地面整洁无污物,墙壁台面、玻璃、镜子整洁无乱涂乱画污迹,如未及时清扫保洁,一次扣50元。4、便池、便槽及时冲刷无粪迹、尿碱或其它污物,保持整洁干净,未及时冲刷,残留污物,一次扣50元。5、排污道阻塞要及时疏通,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检查发现未及时疏通、及时维修的,一次扣100元。6、管理员不得向游客收取如厕费,违反规定,一次扣承包金额200元。7、要定期消毒,防止蚊蝇滋生,未按要求消杀,一次扣50元。8、不得在公厕内存放与公厕无关的物品,发现一次扣100元。9、公厕卫生状况差被领导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00元;二、考核方法考核小组不定时对公厕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现场拍照,告知承包企业人,并按规定扣相应承包资金。(二)《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兴宁城区园林绿化特点,适应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需要,特制订本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花卉、草坪、地被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兴宁城区的公共绿地。2、术语和定义2.1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2.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2.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2.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2.5 不定芽在枝条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2.6 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2.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2.8 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2.9 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2.10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2.11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2.12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2.13 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2.14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2.15 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2.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2.17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2.18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2.19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2.20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他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2.21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2.22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2.23 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2.24 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2.25 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2.26 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2.27 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2.28 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2.29 人工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蛙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2.30 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2.31 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2.32 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2.33 返青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2.34 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冰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2.35 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2.36 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3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3.1 修剪3.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3.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3.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3.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3.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3.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3.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3.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3.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3.1.6 乔木修剪3.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3.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3.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3.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3.1.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3.1.7 灌木修剪3.1.7.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3.1.7.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3.1.7.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3.1.7.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3.1.7.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3.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3.1.7.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3.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3.1.8 绿篱及色带修剪3.1.8.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3.1.8.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适当提高3.1.8.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3.1.9 藤木修剪3.1.9.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3.1.9.2 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3.1.9.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3.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3.1.10 园林树木修剪时,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3.2 灌水、排涝3.2.1 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3.2.2 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3.2.3 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3.2.4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3.2.5 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3.2.6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3.2.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3.3 中耕除草3.3.1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3.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3.3.3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3.4 施肥及土壤改良3.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3.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3.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3.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3.4.5 用铁蓖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3.5.1 更新、调整和伐树3.5.2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3.5.3 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3.5.4 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3.5.5 更新树种3.5.6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3.5.7 配合有关供电、建设或市政工程。3.5.8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3.6 病虫害防治3.6.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3.6.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3.6.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3.6.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3.6.5 防治方法3.6.5.1 生物防治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3.6.5.2 物理防治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3.6.5.3 化学防治(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3.7 防寒3.7.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4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4.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4.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4.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4.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4.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4.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4.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4.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4.9 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5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5.2 修剪5.2.1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5.2.2 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5.2.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5.3 浇水5.3.1 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5.3.3 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5.4 施肥5.4.1 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5.4.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5.4.3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5.5 除杂草、补植5.5.1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5.5.2 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5.5.3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5.5.4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5.5.5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5.6病虫害防治5.6.1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6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6.1 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6.2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6.3 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6.4 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6.5 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7一级管养规范7.1草坪管养草坪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呈勃勃生机,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7.1.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7.1.2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7.1.3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季节,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7.1.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标。7.1.5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7.1.6补植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8%。7.1.7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污染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7.2灌木和花卉管养灌木和花卉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产出精品。7.2.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常年开花植物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7.2.2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四季有花。绿篱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精雕、细刻,产出精品。7.2.3灌溉、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该种类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0-18%,粘土为21-22%。一般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可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7.2.4除杂草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草时要保持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7.2.5补植、改植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后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7.2.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7.3乔木管养乔木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7.3.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枝条粗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7.3.2修剪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果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瞠不空又通气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进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少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7.3.3灌溉、施肥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木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7.3.4补植、改植及时清理死树,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榕树类达100%,其它树种达90%。以已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7.3.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上,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7.3.6防台风意外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同时要求随着树木的长大,及时将护树带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遇雷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7.4水池管理水池一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7.5园路管理园路一级管理的标准是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7.6环境卫生环境卫生的一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7.6.1清洁、保洁每天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7.6.2清运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7.7绿地维护绿地维护的一级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7.7.1保护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7.7.2监管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投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7.8设施维护设施维护的一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7.8.1保护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7.8.2维修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美观。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促进园林事业的发展,创造整洁、干净优美的环境,巩固“创文、创卫”成果,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依据兴宁市园林绿化考核依据是《兴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绿化管护合同中有关规定的条款。二、考核内容及项目考核内容为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绿地。考核的项目为绿化养护、卫生、安全秩序和设施等。三、考核制度考核检查由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组织,按《兴宁市公共绿地养护检查考核表》分项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考核汇总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承包经费发放及扣除的依据。1、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对承包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承包单位养护管理费用拨付及奖罚的依据。2、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组织检查考核。由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组成绿地检查考核小组,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兴宁市公共绿化及设施时行检查、考核、督促、指导日常养护任务,月末统计考核结果上报局领导审核确认。四、考核打分1、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打分、现场照相、现场指正等方式即时记录。打分按照月度检查中发现问题,归入相应条款打分,扣分一般不超过标准得分,但在日常养护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适当扣款。2、对管养范围内出现的问题,经指正后不按要求整改的;相关部门及领导、市民反映的管护工作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通讯不畅等按规定直接扣分,并加重扣款。五、经济责任及奖罚1、由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组织绿地检查考核评分,考核评分作为拨付经费的依据,每月检查考核情况报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核。2、检查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不承担经济扣款责任,90分以下的每扣1分扣1500元的养护管理费用。月度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70分以下,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公共绿地非因硬件设施建设而是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脏、乱差等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每宗次视情况直接扣1—5分。4、按照“公厕管理每座核定配置1人;绿化养护管理每6000㎡配置1人”的标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期间投入的养护等工人数量不低于标准配置人数的80%,否则每缺少1人当月考核总分扣减1分。六、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和打分表的形式向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汇报;需承担经济扣款的养护单位由兴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给予经济扣款的处罚。附兴宁市公共场所养护检查考核表(综合打分表)考核时间: 年 月 日序号项目综合考核扣分扣分情况说明实际得分1卫生保洁 (25分)2松土(5分)3浇灌排水(10分)4绿化长势 (25分)5施肥 (7分)6病虫防治 (10分)7修剪 (10分)8其他 (8分)合计得分(满分100分)根据考核得分,本月应付养护费元。考核组成员签名:园林所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备注:检查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的每扣1分扣1500元的养护管理费用。月度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在70分以下,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附兴宁市公共场所养护检查考核表(综合扣分表)考核时间: 年 月 日序号分类条考核项目标准得分考核标准扣分备注(扣分原因等)一卫生保洁(25分)1每天全天保洁,及时清理绿地、广场等处垃圾、杂物、杂草,无卫生死角。10发现有垃圾、杂物、杂草,扣0.5分/处;垃圾拾后乱放扣0.5分/处;当天未及时清运扣1分。2绿化景点标志牌、指示牌、座椅、灯箱、景灯、栏杆、垃圾箱及园林建筑小品等设施保持完好,清洁、卫生,水池、小桥流水定期清理换水,水体无漂浮物。5有一项内容卫生保洁达不到要求,扣0.5分,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而被损坏的,有一项扣1分。3树木、草坪修剪后枝叶、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不过夜、不乱丢、不乱抛。4发现一处扣1分。4公厕应每天安排人员管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设施完好。4发现卫生不达标每处扣1分、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每处扣1分。5水景观应保持水位及水量合适,水体应保持干净。2水位及水量未达要求每处扣1分,水体卫生未达标每处扣1分。二松土除草(5分)6绿地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2树穴、地被土壤板结,长期不疏松,扣0.5分/处。7树穴整修,草坪内树穴与绿篱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应有分隔沟。2树穴、绿篱等不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等无明显分隔沟扣0.5分/处。8经同意使用除草剂需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确保不发生药害。1发现1处药害扣0.5分。三浇灌排水(10分)9根据实际,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正常生长。5未及时浇水、喷水,致使树木、草坪生长不良,树木扣0.5分/株,草坪扣0.2分/㎡。10绿地内不积水,坑坑洼洼必须及时填平,确保雨后积水及时排除。5雨后绿地、草坪长期有积水,未及时排涝,扣0.5分/处。四绿化 长势 (25分)11绿地及道路内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树木无大片光秃落叶。5有断枝、枯叶、大片光秃落叶不及时处理,发现一处扣0.5分。12绿地内乔灌木有缺株,绿篱、草花有空缺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10乔灌木未按规定及时补缺,扣1分/株;绿篱未按及时补缺,扣0.5分/米;草花未按及时补缺扣0.5分/㎡。13高大乔木在大风来临时应采取防倒有效措施,因台风等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时,应及时扶正支撑倒伏树木。4因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扶正支撑,逾期扣0.5分/株,无有效措施导致高大乔木倒伏,扣1分/株。14草坪应长势良好,无黄化及明显杂草未拔除迹象。3草坪有黄化现象,扣0.5分/处,有明显杂草未拔除现象,扣0.2分/㎡。15草坪无空缺,如有空缺应及时补植。3草坪有空缺,未按规定及时完成补植的,扣0.2分/㎡。五施肥(7分)16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及时合理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4未按规定及时施肥,扣0.5分/处;不及时覆盖,发现一处扣0.5分。17施肥方法适当,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3如发生肥害,扣1分/处,知识植物死亡,加倍扣分。六病虫 防治 (10分)18发现病虫害应主动报告,积极防治,效果明显。3发现病虫害不报告扣1分/次;不及时防治,有明显危险症状扣1分/次;大面积危险加倍扣分。19使用农药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4用药效果不佳,造成病虫害症状加重,扣1分/次;使用不当发生药害,致使植物落叶死亡,扣1分/处。20结合冬季树木涂白、修剪,及时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及有关病原体。3不实施,有一项扣0.5分。七修剪 (10分)21树木修剪规范整齐,定枝、整枝合理均匀;花灌木修剪及时、准确度、色块、绿篱适期修剪,不脱脚,不缺损,球类修剪圆整。6不及时修剪,扣1分;脱脚、缺损,扣0.5分/处;球类修整不圆,同条路或同块趋向不一,扣0.5分/处。22草坪按照1/3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保持一定高度,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及时扫尽运出。4修剪面不平整,边角有遗留;扣1分/处;不及时修剪,扣0.5分/处。八其他(8分)23着装仪容整洁上岗,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养护管理规范。1无养护计划,现场管理乱,发现一次扣1分,管理仪容不整,不按要求安全作业,不得分。24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1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25养护管理负责人到位,通讯畅通,承包绿地无转包现象;发现破坏绿化现象能及时汇报。1养护责任人经常变更不明确,扣1分;通讯不畅通有一次扣1分;发现毁绿未及时制止上报,扣1分。26凡是群众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来信、来访、热线电话;凡新闻媒体曝光反映的园林管理问题。5提出问题,反映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有一次扣1-5分。合计扣分考核人签名: 被考核人签名: 备注:考核地段包括:文化广场、凤英长廊(含山歌亭)、兴福路、人民大道(205国道穿城段)、明星公园、和山河、体育公园、高速东、西出口段兴宁大道、福兴大道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6%。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招标。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紫妍电话:13078232259传真:/邮箱:gdyxxg@163.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邮编:51061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兴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中380号财政大厦电话:0753-3263280邮编:514500传真:0753-326328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 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兴宁市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签署与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投标授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签字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有效,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3投标(报价)函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报价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①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②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③对本采购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④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串通投标情形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7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8其它无效投标条款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9其他情形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公厕等采用市场化模式管理维护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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