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改造方案招标公告(郸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



项目概况
世纪大道雨污分流及广场南路道路提升改造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1-109

2、项目名称:世纪大道雨污分流及广场南路道路提升改造方案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世纪大道雨污分流及广场南路道路提升改造方案
280000
2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编制世纪大道雨污分流及广场南路道路提升改造方案(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2、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

3.方式:(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提供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23年1月1日以来)。(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本公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需接受网络、数码或其它查验方式验证,留 A4 复印件一套存档并按顺序无缝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郸城县福厚街217号

联系人:马林

联系方式:1513943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诚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大学科技园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838109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838109251

采购人诚信承诺书.jpg

政府采购采购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七)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九)开标前泄露标底;(十)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擅自终止招标活动;(十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十三)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十四)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十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十六)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七)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十八)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十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诚信的行为。采购人:郸城县自然资源局(盖章)日期:2023年12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改造方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