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 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YJY-XJ-2023-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国标

95.28
项目施工现场
2023年12月15日后按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

2
商品混凝土
C25
国标

169.31
项目施工现场
2023年12月15日后按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

3
商品混凝土
C30
国标

687.06
项目施工现场
2023年12月15日后按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

合计

951.65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改造开发大路两侧冶金园道路工程、改造沈辽路两侧冶金园道路工程、新建化工园规划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改造沈辽路两侧冶金园管网、新建冶金四街雨水泵站工程。其中改造开发大路两侧冶金园道路工程包括冶金一街、冶金二街、冶金三街等13条道路,共长11940.79米;改造沈辽路两侧冶金园道路工程包括冶金四街、冶金五街、冶金六街等8条道路,共长****.57米;新建化工园规划路道路及管网工程包括化工园22m宽规划路、化工园 24m宽规划路,道路共长928.43米;改造沈辽路两侧冶金园管网工程包括冶金十路、冶金十一路、冶金五街、冶金四街雨水工程,冶金二街污水管工程,新建冶金二街雨水泵站工程、冶金七街雨水泵站工程。有效合同额为23401.1470万元。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过磅验收,商品混凝土数量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折算成方,甲方不定期复磅抽查。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铁建银信(%),兑付期限为: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兑付期限为:个月
□其他(%)
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结算模式:验收通过,甲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货款支付过程中,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实际付款应考虑业主具体拨付情况,根据甲方资金状况进行支付。若因业主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甲方可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货款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① 供应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30天。
9.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10.其他要求: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赵家伟(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4273391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3年12月08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YJY-XJ-2023-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YJY-XJ-2023-001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YJY-XJ-2023-00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国标

95.28

4
商品混凝土
C25
国标

169.31

5
商品混凝土
C30
国标

687.06

合计
951.65
--

--

--

注:在此栏备注出早强、超早强、抗渗P6、P8、膨胀、细石、冬施、防冻F5、防冻F10、防冻F15、防冻F20、补偿收缩、泵送及吊装每方在基础规格上增加钱数。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3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公司/厂(章)
年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 商品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