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出渣系统设招标公告(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
一、项目介绍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二、报价须知
若存在IP地址一致情况,将视为串标并否决其投标。对照询价文件中的资质业绩要求上传必传清单里附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采购单位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项目类别
2013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2-05 15:25:32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3 15:25:32
答疑/澄清时间
2023-12-05 15:25:34 至 2023-12-13 15:25:32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0
华能苏州热电厂2024年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_华能苏州热电厂2024年出渣系统设
F0101013
华能苏州热电厂2024年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_华能苏州热电厂2024年出渣系统设
1.000
EA
每一个
2023-11-23
2023-11-23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陆晓芬
询价单位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12-62695015
传真
邮编
215219
15995809435@163.com
手机
15995809435
联系地址
七、附件
华能苏州热电厂2024年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技术规范书.docx
询价文件(2024年度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doc
★必传资料清单★.docx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021版).docx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21版).pdf
苏热报价须知.pdf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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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苏州热电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技术规范书批准:______________会签: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编写:______________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1概述1.1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台SDBF450链斗输送机,采用全封闭型式。设计出力30t/h。设备由刮板、链条、耐磨板、凸齿型链轮、滚动托辊、减速机、链条张紧机构、单驱动机构组成。另有6台链斗式提升机配合链斗机出渣。当链斗输送机故障或者检修停役时,采用链斗提升机将渣由冷渣机出渣口提升至翻斗车,运至渣库。1.2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渣系统检修维护、异常工况下炉灰炉渣和检修时尾部烟道的灰浆清运出厂、锅炉底料装袋后运输(装袋地点为大渣库、小渣库、锅炉零米、其它指定地点,含厂外)、锅炉8米层以下(含设备)卫生打扫工作、锅炉0米沟道清理、石膏装车、炉渣装运进煤场及其他需要协助的工作,主要确定工作范围及要求、工作标准、考核要求及人员配置。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标准的优质服务。1.4投标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1.5投标方应服从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需要,在一个合同期内,因机构变化、人员变化、设备改造等原因引起的工作范围变化,工作量增加,投标方必须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工作安排。1.6投标方为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渣系统设备运行检修维护,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值班员。1.7本项目中标金额中20%作为基本考核费,根据“6考核”和《出渣班月度绩效考核制度》予以给付。2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2.1每月对投标方所承包的设备、系统范围内的检修管理、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按投标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2.2向投标方及时提供有关出渣系统的相关规程、图纸等资料,设备检修的所需的备品、配件、材料。2.3审核投标方提交的总结和相关规定。2.4对投标方在本出渣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电力行业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有权审核投标方新招、辞退、更换、任命的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有权安排班组人员配置,有权要求投标方更换招标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如发生生产岗位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而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或经济损失(异常以上不安全事件、设备损坏等情况),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相应的考核(两倍经济损失)。2.5检查投标方的班组管理工作,对班组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台帐作检查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2.6应将机组检修等计划和安排及时通知投标方。2.7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对现行规程、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修定。2.8负责提供投标方运行管理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不含管理岗位电脑及消耗性办公用品等,提供打印纸)。2.9根据考核标准对投标方进行相关考核。2.10招标方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有权对投标方组织机构、管理要求等进行调整。3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3.1投标方应选派有一定技术水平、实际经验、熟悉设备和系统的人员完成出渣系统各项工作,有义务协助招标方完成华能公司组织的评级、评价等检查工作。执行招标方条款要求和各项规定。在合同期内,投标方必须完全服从招标方的管理,服从招标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遵守合同各项条款,自觉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命令和考核准则,服从值长统一调度,投标方应合理安排工人休息,特殊情况或事故、异常状态下,或生产过程需要,则必须坚守岗位,直至值长同意离岗为止。投标方必须认真贯彻公司及煤机运行部门的工作精神。3.2投标方应设立项目部做好行政管理,同时人员纳入电厂班组管理,配合做好班组建设等工作。投标方选配工作人员应满足招标方的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熟悉招标方工作内容,具有设备操作资质的人员来完成招标方工作(如不具备条件应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培训),选派人员资证需经招标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3.3投标方项目负责人应全天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确保联系畅通。3.4投标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电厂各项有关规定,维护华能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和相关的补助。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3.5投标方的人员的调换要征得招标方的同意,调换人员要接受招标方的考试,并进行安规的培训,此间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3.6投标方应根据电厂设备运行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资料和技术管理措施,并纳入招标方的统一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及总结,并交招标方归档。3.7由于投标方人员自身责任损坏设备,投标方全额赔偿。3.8投标方配置的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换,并能长驻现场,确属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征得招标方管理人员同意。投标方人员在招标方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生产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投标方的人员如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给予调换,直至满意为止。3.9投标方负责交纳投标方在招标方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各种国家规定缴费。3.10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工作人员各种疾病、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其它待遇。3.11投标方对其派往招标方的运行人员,在招标方工作期间的行为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3.12投标方应制定相关技术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危及机组和设备安全的运行事故,并严格落实执行。3.13按招标方厂部或部门要求开展各项有利于安全或推动管理的活动,对不达标的情况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对招标方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认真执行。3.14负责各项安全台帐、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记录及时、准确。3.15根据招标方要求管理相关图纸、资料。3.16按招标方要求完成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定期参加厂部、部门相关会议。3.17参加电厂班组开展的安全活动,每月四次。3.18投标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和数量配备好各岗位的人员,并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和改变人数,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并经招标方同意。新招、辞退、更换、任命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负责人有事必须提前向招标方请假,其余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招标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休假,替班工作由投标方自行完成。投标方驻招标方项目部的机构及岗位设置见本协议第六项“人员配置要求”。3.19如因投标方人员变动,对生产的安全、文明、高效产生影响的,由投标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3.20投标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公司颁布的各项文明生产管理规定。4工作范围及要求4.1检修维护范围4.1.1检修工作范围:以冷渣机出渣口为界点,炉渣至链斗输送机、渣库出渣口及出渣斗式提升机等设备。4.1.2投标方负责管理机务方面缺陷的消缺及故障抢修工作,消缺检修的辅材及消缺检修所需备品配件由招标方提供。设备电热方面的缺陷由投标方及时联系招标方检修部处理。投标方负责安排设备检修停运期间的出渣人员及车辆,并将渣放置于指定堆场(含转堆)。4.2运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2.1链斗机正常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4.2.2提升机定期试转工作。4.2.3提升机坑积水情况检查,及时排空提升机坑积水。4.2.4日常文明生产(包括:设备及附件的擦拭和保洁;设备周围区域的保洁)、运行中设备的定期清洁工作。4.3检修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3.1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维护、检查、润滑、消缺、清理、调整等以及上述工作引起的工作。4.3.1.1检查工作包括:运行中的检查、停机和启机中的检查、停机后的检查。4.3.1.2润滑工作包括:油位、温度检查、油质检查、油脂的添加和更换。4.3.1.3消缺工作包括:运行中的缺陷消除、临检消缺、抢修消缺、设备整治等。4.3.1.4清理工作包括:消缺现场清理、因设备泄漏等原因引起的现场清理等。4.3.2其他维护工作4.3.2.1如电厂出渣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投标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人工出渣及设备的抢修。4.3.2.2设备故障必须由生产厂家进行检修的项目,其费用由招标方与生产厂家另行结算,配合生产厂家及设备的拆装由投标方负责。4.3.2.3负责维护范围内设备各种试验的配合工作(包括外委项目的配合工作)并按厂内管理要求建立台账。4.3.2.4设备计划性检修的验收工作。4.3.2.5检修维护所需材料领用过程中的起重、运输等工作。4.3.2.6维护区内新增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4.3.2.7废旧物资的退库工作。4.3.2.8所维护范围内设备检修、运行期间的保养、保洁和防护等工作。4.3.2.9参加招标方各项安全及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负责对维护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4.3.2.10做好管辖范围内设备简单零部件、配件的测绘,并负责安装。4.3.2.11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抢修和修后检验工作。4.3.2.12其它由招标方合理提出的可能需要投标方配合的工作。4.4日常检修维护工作标准4.4.1所有日常维护工作,均应执行招标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标准。凡发生不符合招标方制度及本协议要求的事件,招标方将对投标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与考核检修部标准相同。4.4.2现场问题及事件反应力:维护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在得到故障信息后,白天应在10分钟,晚间应在20分钟内赶到设备现场组织抢修,不得出现由于人力、物力原因造成故障无法处理的现象。4.4.3安全性指标:无一般及以上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4.4可靠性指标4.4.4.1“七漏”治理工作。4.4.4.2设备油渗漏标准为:以无油滴下为准。4.4.4.3灰、粉渗漏标准为:以目视不可见灰、粉为准。4..5文明生产标准4.5.18米以下地面无可见垃圾、积灰。4.5.28米以下设备、钢结构表面无油污、积灰。4.5.3维护区域内无可见垃圾、无施工遗留物。4.5.40米地沟无堵塞。4.5.5异常工况下炉灰炉渣和锅炉检修时尾部烟道灰浆清运工作。4.5.6其它招标方合理提出的可能需要投标方配合的清洁工作。4.6检修维护工作的要求4.6.1组织机构及管理要求4.6.1.1投标方是招标方生产设备维护检修的检修方,投标方应对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应使所承包的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招标方设备在寿命期内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招标方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奠定可靠基础。4.6.1.2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部门、公司及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发生,每个维修人员都要经过安全培训,接受厂安监、部门及专业三级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4.6.1.3投标方应根据设备检修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并将其纳入招标方的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同时应遵守招标方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并按招标方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考核制度。4.6.1.4投标方在机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中,应服从招标方的生产调度和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正常程序逐级汇报。4.6.1.5投标方在维护、检修、消缺及抢修中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的工艺要求进行,对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投标方应迅速组织人力和机具,配合招标方确定处理方案,积极解决问题、使设备及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4.6.1.6投标方在现场检修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现场设备检修、抢修和参与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需要,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和维护人员应基本固定。投标方应在投标时向招标方提供正式的机组维护组织机构和人员一览表。4.6.1.7投标方内部人员之间需要协调、配合解决的问题,投标方应内部协调解决,不应互相推委,确保检修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4.6.1.8投标方工作人员应提供24小时服务,在厂内指定场所有晚间值班人员,并有联系电话,做到随叫随到,值班名单每月前交招标方。投标方安排人员休息、或有人员变动必须得到电厂同意。在投标方维护范围内的检修工作,因为投标方原因需要招标方帮助处理的,所发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4.6.1.9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在投标方自检后由招标方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记录,技术记录必须齐全、准确、完整,并及时反馈。凡是由维护质量不良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按厂部安全考核定性后,由安监部门对其进行考核。4.6.1.10投标方应每天对设备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6.1.11维护检修所需的常用工具及一般专用工具(如:所有的起重用钢丝绳、葫芦等常用起吊工具、电焊机、检修常用工器具、电源线、设备检测工具、安全用具、照明用具、运输用具(含出渣用工具车、工具箱等)由投标方自备,投标方可借用检修部大型工器具,借用需办理相应手续,用后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4.6.1.12现场维护管理使用的所有车辆由投标方提供,车辆必须具有出厂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车辆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每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运输车辆在电厂厂区内车速严格按规定执行,车速小于5km/h。4.6.1.13投标方应落实装运载设备,负责清理行车道路的抛洒炉渣,每日保持路面的清洁。4.6.2技术管理要求4.6.2.1根据设备的运行、检修情况,投标方有义务提出设备技改建议,经招标方审核确认后实施。4.6.2.2投标方应根据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制定设备处理或整治方案并报检修部。同时应结合招标方锅炉运行情况,提出合理的设备检修和日常预防性维护计划,经招标方审核后实施。4.6.2.3投标方应对检修现场各种围绕检修工作的操作和检修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操作要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同时,应服从招标方管理人员的现场协调。4.6.2.4投标方负责编制重大检修、消缺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措施,并经招标方审定。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按招标方进度要求,圆满完成检修任务。4.6.2.5投标方应建立所辖设备的检修台帐,内容格式要求由招标方确定,检修后按招标方要求负责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的填写,台帐应向招标方提供原件一份、电子版一份。检修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的三天内应向招标方提供更新的检修记录。资料整理要做到工作不漏项,技术数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4.6.2.6投标方应在每月底对当月维护检修工作进行认真小结,并以月报形式及时报检修部。4.6.2.7投标方应按照巡检标准每天定期有相对固定的维护人员参加承包范围内设备巡检,特别是转动设备的油位、油质,做好巡检记录,及时消缺。4.6.2.8投标方负责常规、事故备品备件计划的提出。投标方必须对备品备件计划的可靠性和及时性负责。4.6.2.9必须外委机加工的零配件及其它外委加工修理项目,由投标方出方案和图纸,经招标方专业人员审核,属于备品配件的加工费用由招标方支付。4.6.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4.6.3.1投标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检修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检修水平。4.6.3.2投标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招标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4.6.3.3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考核,考核罚款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若检修后的设备因检修质量原因而发生事故及设备损坏,投标方将负全责,招标方保留追溯由此带来损失赔偿的权利。4.6.3.4投标方对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投标方对所属人员在工作期间因投标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4.6.3.5投标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批准后方可实施。4.6.3.6投标方应组织人力按照招标方的方案对承包设备有责任随时保持所管辖设备及现场文明卫生的整洁,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整改,如达不到要求,应接受招标方考核,考核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4.6.3.7检修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由投标方办理,投标方需有明确的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并考试合格,经本单位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由招标方安监部门审核、领导批准。4.6.3.8投标方所配备的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资质证书。4.6.3.9投标方在维护检修工作时,必须坚持文明生产,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结束后必须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投标方的所有人员应有保护成品、建筑物及工器具的意识,造成损坏的应赔偿。4.6.3.10投标方负责废品的清理,并存放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设备或零部件的报废应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予以确认,双方签字留档。对废品、废油、的处理应符合招标方有关规章制度。5岗位工作标准5.1出渣班项目负责人工作标准,见附录一。5.2出渣班班长工作标准,见附录二。5.3出渣班值班员工作标准,见附录三。6考核招标方将根据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出渣班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对投标方进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项目从工程项目款(20%基本考核费)中扣除。7人员配置要求投标方必须配备人员包括下列人员(可兼任):项目负责人(1名)、班长(1名、可兼任)、安全员(1名、可兼任)、技术员(1名、可兼任)以及运行维护人员(5名)、装载机司机(1名)。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包括装载机司机一名)。以上人员必须缴纳工伤保险。附录一出渣班项目负责人工作标准1.专业知识1.1掌握出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2熟悉出渣主要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性能。1.3熟知出渣所辖所有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方式。2.实际技能2.1能熟练进行出渣设备的投运、停运及切换操作。2.2熟知出渣设备相关知识,能及时根据运行工况,判断异常情况,掌握为使出渣设备安全运行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2.3能协调人际关系,善于沟通,调动项目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4掌握厂内各种管理平台、软件、台账的基本操作方法,了解计算机软、硬件的简单维护方法,了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方法以及数据安全存储知识及相关管理。3.工作内容与要求3.1出渣班项目负责人是出渣班总体事务负责人,负责出渣系统的安全和文明生产。能理解、执行上级下达的文件、规定、指令,贯彻行业标准,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工作经验,能正确判断和处理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具有一定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3.2制定并落实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保证措施。组织督促班组成员执行厂部和煤机运行部的各项运行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3.3带领项目部人员贯彻执行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制度,遵守厂纪、厂规,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完成厂部和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3.4每天到现场及时掌握出渣系统的运行方式或状态,掌握系统的缺陷或检修处理情况,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情况,并落实整改。3.5根据工作要求及项目部人员现状,制定班组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3.6加强项目部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调动班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3.7完成厂部和管辖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4.职责与权限4.1职责4.1.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厂有关规章制度。4.1.2接受厂部和管辖部门的命令执行相关工作任务,主持项目部工作。4.1.3负责所辖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班组及所辖区域的清洁工作。4.1.4对设备的各项操作记录、检修记录及有关技术记录的正确性负责。4.2权限4.2.1对针对本岗位的规程制度有建议修改权。4.2.2有权拒绝执行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命令和任务。4.2.3有权对项目部人员进行组织、指挥和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和分工。5.检查与考核5.1本标准由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与考核。5.2考核标准按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附录二出渣班班长工作标准1.专业知识1.1掌握出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2熟悉出渣主要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性能。1.3熟知出渣所辖所有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方式。2.实际技能2.1能全面负责出渣设备投运、停运及切换,设备的方式调整、维护试验等操作。2.2能及时分析、全面掌握出渣系统的运行状况,对所发生的设备缺陷,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布置防范措施。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准确判断,并果断处理。2.3熟悉出渣班所有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情况,能努力运用企业现代管理知识,完成生产任务,解决出渣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人员思想问题。3.工作内容与要求3.1出渣班班长是出渣班行政和技术业务的负责人,值班期间对出渣设备与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带领和督促出渣班成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人员由于不执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异常情况或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负领导责任。3.2负责协调与锅炉运行岗位及相关专业生产调度关系,使班组工作均衡有序地进行,出渣班各类技术记录、档案齐备正确,符合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管辖专区设备标志清晰、齐全、正确,对设备缺陷和隐患除填写报告登录外,还要联系检修及时处理,保持锅炉0米文明卫生。3.3负责抓好出渣班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3.4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到达现场,领导班组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值长汇报,对发生的事故或异常要如实反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和讨论制定对策,认真吸取教训。3.5参加当值值长主持召开的班前、班后会议,督促和检查值班情况,审阅交接班记录和出渣班日志,督促人员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维护和试验、现场文明生产。3.6定期开展出渣班班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班组人员进行事故预想,提出反事故措施,经常组织人员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防患措施。4.职责与权限4.1职责。4.1.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厂有关规章制度。4.1.2接受上级领导的命令执行相关工作任务。4.1.3对出渣设备各项操作记录、检修记录及有关技术记录的正确性负责。4.1.4负责所辖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维护工作。4.1.5负责文明卫生制度规定的清洁工作。4.2权限4.2.1对本岗位所辖设备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4.2.2有权拒绝执行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命令和任务。4.2.3有权向值班员等发布操作命令。5.检查与考核5.1本标准由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与考核。5.2考核标准按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附录二出渣班值班员工作标准1.专业知识1.1掌握出渣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2熟悉出渣主要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性能。1.3熟知出渣所辖所有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方式。2.实际技能2.1能熟练进行出渣设备的投运、停运及切换操作。2.2熟知出渣设备相关知识,能及时根据运行工况,判断异常情况,掌握为使出渣设备安全运行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3.工作内容与要求3.1出渣班值班员在行政和生产调度上受出渣班班长领导,负责出渣设备的安全和文明生产。3.2在出渣班班长领导下准确无误地完成当班值长发布的各项操作命令,负责出渣设备的启停和切换操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3.3根据运行方式和设备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预想,发生事故时在出渣班班长指挥下进行处理,遇紧急事故应按规程自行处理,并立即向班长汇报。3.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文明生产规定。做好本岗位及设备的清洁维护工作。3.5做好出渣班日志、设备缺陷记录、维护试验记录和交接班簿的登录工作。3.6每班对出渣设备进行巡检,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对带病运行设备要加强监视,作好事故预想。3.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准确、及时完成班长布置的生产任务。3.8负责出渣班工器具的保管和交接。4.职责与权限4.1职责4.1.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厂有关规章制度。4.1.2对设备的各项操作记录、检修记录及有关技术记录的正确性负责。4.1.3负责班组及所辖区域的清洁工作。4.1.4负责所辖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4.2权限4.2.1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或危及人身设备的作业。4.2.2有权拒绝执行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命令和任务。5.检查与考核5.1本标准由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与考核。5.2考核标准按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奖惩制度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出渣系统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