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卡口建设服务招标公告(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3-12-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12-12 08:00:00至2023-12-19 17:30:00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12-22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龙井路北侧富康河畔4撞303室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保严俊
项目联系电话
13324921047
采购单位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
绿春县迎春路2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422440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2492104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2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3-C1-01270-YNHH-0034
项目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5
最高限价(万元):4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事故。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不能存在经营异常或违规违法信息;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不能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以开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12 08:00至2023-12-19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12-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龙井路北侧富康河畔4撞303室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址:绿春县迎春路226号
联系方式:0873-4224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
联系方式:13324921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严俊
电 话:1332492104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定稿).pdf
2023-12-11
下载
其他文件
格式部分.docx
2023-12-11
下载
其他文件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项目 磋商公告.pdf
2023-12-11
下载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NHH-2023-1-092采购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招标代理: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磋商文件.............................................................................................................................................-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五、公告期限....................................................................................................................................................-5-六、其他补充事宜.............................................................................................................................................-5-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6-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磋商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0-1.总则........................................................................................................................................................-10-2.磋商文件.................................................................................................................................................-13-3.响应文件.................................................................................................................................................-14-5.磋商会议.................................................................................................................................................-16-6.评标........................................................................................................................................................-17-7.合同授予.................................................................................................................................................-18-9.知识产权.................................................................................................................................................-19-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9-11.同义词语...............................................................................................................................................-19-12.监督...................................................................................................................................................-20-13.解释权...................................................................................................................................................-20-14.确定中标人...........................................................................................................................................-20-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附件二:问题的澄清........................................................................................................................................-23-附件三:中标通知书........................................................................................................................................-24-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25-附件五:确认通知............................................................................................................................................-26-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附件一:其他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1-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函(二)开标唱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五、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技术规格偏离表(二)技术文件(三)技术支持资料(四)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六、资格审查资料(一)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二)营业执照(三)最近年财务状况(四)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五)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六)磋商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七)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四)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302624。1.2项目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1.3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1.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事故。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不能存在经营异常或违规违法信息;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不能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以开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三、获取磋商文件3.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3获取方式:3.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3.2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3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4-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2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补遗及成交公告均在此网站发布,请定期关注。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地址:绿春县城东郊联系人:范老师联系方式:0873-42244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联系方式:0873-399908813312660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卓瑾、保严俊联系方式:0873-399908813312660688,-5-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地址:绿春县城东郊联系人:范老师联系方式:0873-422440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2MA6N595293地址: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邮编:661100联系人:李卓瑾、保严俊电话:0873-3999088133126606881.1.4项目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1.1.5服务地点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拨款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1.3.2服务周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1.4.1磋商申请人资质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其中:1、财务情况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2、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年份要求: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9.1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10.2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历天前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磋商截止时间5日历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磋商申请人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2.1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历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2.3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答疑或补遗)的24小时内2.3.2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答疑或补遗)的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磋商申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2.3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450000.00元。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或202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7-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3.6.4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4.1响应文件的上传及格式磋商申请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完成后,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确认签名”,表明磋商申请人网上传响应文件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加密版(CA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按“政采云”要求进行编制和加密生成。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线开标: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开标,磋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地点: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5.2磋商程序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响应处理。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构成: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四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7.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要9知识产权见磋商申请人须知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见磋商申请人须知-8-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1同义词语见磋商申请人须知12监督见磋商申请人须知13解释权见磋商申请人须知1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1、关于中小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4小微企业采用自制产品参与采购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用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时,除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填写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1.5磋商申请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监狱企业生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评审价格在享受价格扣除15%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2.1磋商申请单位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或小微企业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节能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鼓励优先采购节能及环保产品。2.2若采购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则不再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1、关于中小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4小微企业采用自制产品参与采购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用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时,除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填写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1.5磋商申请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监狱企业生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评审价格在享受价格扣除15%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2.1磋商申请单位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或小微企业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节能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鼓励优先采购节能及环保产品。2.2若采购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则不再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9-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三)最近年财务状况1.开户银行情况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名称:名称:开户银行电话:联系人及职务:开户银行传真:电传:2.近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2021或2022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2项有要求为准。70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四)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3项有要求为准。71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五)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4项有要求为准。72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六)磋商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3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七)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4十、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注: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四)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HH-2023-1-092磋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目录(格式自拟)一、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愿意以第二次磋商报价作为本项目磋商最终报价。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申请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一定中标。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7.(其他补充说明)。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开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 目内 容1磋商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2服务周期3服务地点4质量承诺5说 明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三)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应包括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所有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5.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产品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或条目号等)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序号。3、各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图纸资料等),若响应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4、供应商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页码或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5、供应商应根据自己所提出的磋商申请标段内容对应填写。磋商申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二)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的内容进行编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计划;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维护方案;4.故障应急服务承诺等;……(三)技术支持资料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和参数”的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明、货物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如有)、图纸资料(如有)等以上证明材料(资料)扫描件。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请自拟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一)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名称:企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二)营业执照(三)最近年财务状况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2.近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2021或2022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2项有要求为准。(四)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3项有要求为准。(五)磋商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申请人须知总则1.4.1.4项有要求为准。(六)磋商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七)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十、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注: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四)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500JH202302624。1.2项目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1.3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1.4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卡口建设服务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1.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事故。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不能存在经营异常或违规违法信息;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中不能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以开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三、获取磋商文件3.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3获取方式:3.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3.2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3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2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补遗及成交公告均在此网站发布,请定期关注。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地址:绿春县城东郊联系人:范老师联系方式:0873-42244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安宁街延长线富康河畔4幢303室联系方式:0873-399908813312660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卓瑾、保严俊联系方式:0873-399908813312660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卡口建设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