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移动办案招标公告(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LDL20231109014JCXM1;
任务书编号:采购计划-[2023]-03554号。
2.项目名称: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支持法院法官移动办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643016元。
6.最高限价:643016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日历日)交付,服务期至交付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4.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随时关注公告信息。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关注及查询相关信息,变更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
联系人:杜瑞民
电话:18504350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依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644室
联系方式:魏宇 13943024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宇
电话:13943024300
4、监督机构: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JLDL20231109014JCXM1采购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依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评审表(三)综合评分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用户采购需求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磋商响应保证金四、磋商报价表五、项目技术方案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性质(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①(五)声明②(六)声明③(七)声明④(八)声明⑤(九)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符合性承诺书(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七、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八、项目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31109014JCXM1;任务书编号:采购计划-[2023]-03554号。2.项目名称: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支持法院法官移动办案,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预算金额:643016元。6.最高限价:643016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日历日)交付,服务期至交付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4.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随时关注公告信息。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关注及查询相关信息,变更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联系人:杜瑞民电话:185043509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依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644室联系方式:魏宇139430243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宇电话:139430243004、监督机构: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通化市江南大街996号联系人:杜瑞民电话:1850435099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依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644室联系方式:魏宇139430243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宇电话:139430243003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项目编号:SJLDL20231109014JCXM14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项目概况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7采购范围通化中院移动办案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8*服务期合同订立后30天(日历日)交付,服务期至交付之日起一年。9*质量要求合格。10*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2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4供应商提出问题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5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投标疑问的提交: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5494363@qq.com16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7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18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补充文件(如有)等19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21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24*磋商有效期90天(日历天)2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采用电汇形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以“担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担保公司或银行开具的担保函扫描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75494363@qq.com,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并自留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内,否则投标视为无效。*注:若在规定时间前,磋商保证金未能到账、未将开具的有效保函、支票等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视为无效。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和未成交人返还磋商保证金或担保函原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磋商保证金。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简称”磋商保证金。户名:吉林省依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62361745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支行未按规定时限足额转入、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无效,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26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2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0年至今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响应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响应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审办法”。29*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2份(内含word版本及PDF版本)。30*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如有修改,除了按采购人书面请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31*装订要求*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用纸统一使用A4规格复印纸。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3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3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3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5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36开启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同时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37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专家确定方式: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8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39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40质保金按合同约定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由中标单位向招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万元。41.2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最高限价:643016元41.3结算方式一次性采购1年服务,服务费按年支付。41.4付款方式一次性采购1年服务,服务费按年支付。41.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41.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41.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据财政部《财政部2023年09月14日民政部2023年09月14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2023年09月14日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八)声明⑤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未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九)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符合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序号起止时间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123……注:1、供应商应将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金额等。3、供应商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八、项目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证书123……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或磋商单位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填写,不适用无须填写)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办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