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法律顾问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采取比选方式实施外聘法律顾问项目,欢迎合格的律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需求
依据《辽宁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辽税发〔2018〕65号印发)规定,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拟外聘法律顾问1人,为本局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项目需求”部分。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5万元/人,1人共计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人,1人共计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具有律师执业证。
(六)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时间及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20、13:00--16:30北京时间)。
(1)《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法律顾问聘任报名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4)律师本人身份证明;
(5)律师本人律师执业证;
(6)律师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于报名时间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泰山街88号综合楼506室进行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合格领取比选文件。
五、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9时
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8日9时
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周女士
联系方式:13358815088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法律顾问聘任报名登记表.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聘法律顾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