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 国家文物招标公告(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
“湖南长沙湘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已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现需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我局拟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采购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
2.预算金额:8.5万元
3.最高限价:8.5万元
4.项目内容: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现场会专家对长沙创建实施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吸纳先进经验,借鉴成功案例,融合各方智慧,形成高质量、可操作、能落地的长沙湘江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须提交以下三项资料,各项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参与询价回函。须按照附件1格式。
特别说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包含项目报价。
四、询价程序
参与询价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15:00之前将资质证明材料(不含报价单)报送到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未递交,不具有报价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后,再按要求安排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询价回函及询价报价单(详见附件1、2,报价单请密封)现场参与报价。此次询价以同等条件下最低报价者中标。
联 系 人: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安国瑞
联系电话:0731—85425696
办公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6楼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611办公室
附件:1.关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的回函
2.询价报价单
附件列表
附件1:关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的回函.docx
附件2:询价报价单.docx
附件1关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的回函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贵局2023年12月日关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相关要求,我单位符合询价公告条件,可以承接此次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采购项目事宜。现依据询价公告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将我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报贵局,并委派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到贵单位参加此次招标询价。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XXX单位(盖章)2023年月日附件2询价报价单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根据贵局关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询价公告》相关要求,现就此项目收费报价如下:序号收费项目名称数量费用(元)备注123项目费用合计:元。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咨询 国家文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