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招标公告(大庆油田万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力神泵业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ZGK47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力神泵业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万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力神泵业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2024年力神泵业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项目,项目概算价格180万元(含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金额产生可能超出计划金额的情况,在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招标及合同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中标结果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截止期限为止。如果合同截止之前,该采购项目在采购内容不变、标准不变、配送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可依据油田公司合同变更指导意见变更合同配送期限,顺延至下一次公开招标签订合同之前,变更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60天。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本次招标采购食品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2.4交货地点:力神泵业食堂
2.5标段划分:2024年力神泵业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项目
2.6计划投资:180万元(含税)
2.7招标范围: 提供力神泵业食堂所需蔬菜、肉类、禽类、蛋、水产品(鱼类、海鲜类)、冻货、粮油(杂粮、大米、食用油、面粉)和调味品等全品类食材,具体品种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没有承诺或虚假承诺将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12月13日09:00:00至 2023年12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 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资质原件的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资质原件递交:
①资质原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质原件递交地点:。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暂定)。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系人: 王嘉媛
联系电话:0459-5727370

招标人: 万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冬
联系电话: 0459-5190070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餐饮食材配送安全监督监管协议 (1).docx

食品质量标准.doc

餐饮食材配送安全监督监管协议买受人:大庆油田万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通用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事宜,乙方在与甲方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监管、检查。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顺畅渠道,并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甲方负责提供相关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乙方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自愿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方依法依规对乙方食材配送安全工作的监督监管协议。一、车辆安全管理(一)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质,做到四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二)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率,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三)运输全过程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一切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一切连带法律责任。(四)乙方所有配送车辆必须上100万的三者险。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使用超期健康证明。(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等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三)乙方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四)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五)疫情期间,按对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证明,或其它证明资料。(六)乙方应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员工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安全常识及岗位风险识别,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七)乙方工作人员除正常五险一金外,须保证做到所有工作人员上“意外伤害险”,上车人员需上“车上人员险”等安全类保险。三、食品安全管理(一)所供食材均符合《国家食材卫生标准》;(二)依据《食材卫生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三)蔬菜水果类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四)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五)鲜肉类、海鲜类等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及海鲜厂家,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送货时附带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第三方如果指定品牌,必须按品牌进货。(六)粮油、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七)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与要求的货物,第三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材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要追究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一切连带法律责任。(八)疫情期间,按着政府的要求采购冷链食品,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文件证书。(九)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的,应当如实记录委托方和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的规定,食品配送各类记录要求保留2年。四、运输安全管理(一)包装管理:容器(框、箱、袋)要求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卫生、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二)运输管理:1、恒温冷藏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保持通风良好,运输食材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并设专人监督。2、食材配送应按类别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盛放,特殊物品必须包装严密,与其它食材隔离。3、送货器具保持干净,无污渍。4、冷冻、易腐食材应当采取保鲜措施。5、有特殊气味的食材与易吸收气味的食材不可混合装运。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擅自使用高温照明和大功率电器设备及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乙方应定期对场所及使用的生产装置、运行设备、电气设施、安全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对自查时发现的隐患和甲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六、环境安全管理乙方不得擅自倾倒、排放对环境存在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固体、液体、气体废物,因此受到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七、疫情防控安全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备防疫物资,并做好维护管理,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及日常管理,在配送期间必须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防疫管控要求必须穿戴全套防护装备,配送车辆及相关设备需每天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记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可能引发灾害性或侵权性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制定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甲方发现乙方在餐饮原料采购、运输、分装、配送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况时,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及时的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甲方有权报请政府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八、其它(一)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疫情防控检查,妨碍甲方对场所及食品的安全管理,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限定整改期限内,乙方未按甲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擅自以甲方名义做任何违法或违反安全规定的活动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分拣、配送的人员和车辆全部由乙方配备,所用标识为庆北工矿服务公司,但乙方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由此引发的安全、不良等后果均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4、合同履行期间,经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给甲方、第三方及自身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5、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人员发生意外而因乙方未保险到位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二)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第三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第三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履行期限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餐饮原料配送合同保持一致,如果合同因故变更履行期限的,本协议与之变更为相同的期限。(四)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随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五)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也可选择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六)附则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买卖及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