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信息
项目概况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31595 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 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 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 联系电话:17605341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 联系电话:0534-231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 电话:0534-2319718 附件: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发 布 人: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报价六、磋商步骤和要求七、确定成交八、签订合同九、履约保证金十、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31595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方式:0534-2319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电话:0534-2319718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上发布。十、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已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标。联系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供应商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发布人: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联系方式:0534-23197183磋商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各包划分情况如下:01包:支队食堂委托服务管理;02包:车管所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兼投不兼中。按分包顺序评审,供应商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如其他分包再次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开启之日上溯六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19.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7.中小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9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10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2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磋商邀请”解密时间:15分钟。1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证明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未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响应无效。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2.□√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7代理服务费01包:¥12000.00;02包:¥3200.00。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8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汇总审核消费和考核情况,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具正式发票据实结算。20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23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标日;3.查询环节: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另外,如需,我方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1.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号: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甲方)单位名称标的(合同主要内容)12345„备注:本表后附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4.商务部分的其他证明材料五、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及编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备注注:如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六、服务部分1.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及编号从事本行业年限在本项目中工作1234567„„„„„„„„后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2.服务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报价六、磋商步骤和要求七、确定成交八、签订合同九、履约保证金十、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31595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方式:0534-2319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电话:0534-2319718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上发布。十、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已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标。联系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供应商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发布人: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联系方式:0534-23197183磋商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各包划分情况如下:01包:支队食堂委托服务管理;02包:车管所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兼投不兼中。按分包顺序评审,供应商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如其他分包再次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开启之日上溯六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19.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7.中小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9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10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2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磋商邀请”解密时间:15分钟。1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证明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未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响应无效。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2.□√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7代理服务费01包:¥12000.00;02包:¥3200.00。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8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汇总审核消费和考核情况,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具正式发票据实结算。20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23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标日;3.查询环节: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另外,如需,我方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1.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号: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甲方)单位名称标的(合同主要内容)12345„备注:本表后附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4.商务部分的其他证明材料五、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及编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备注注:如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六、服务部分1.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及编号从事本行业年限在本项目中工作1234567„„„„„„„„后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2.服务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报价六、磋商步骤和要求七、确定成交八、签订合同九、履约保证金十、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31595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方式:0534-2319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电话:0534-2319718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上发布。十、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已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标。联系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供应商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发布人: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联系方式:0534-23197183磋商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各包划分情况如下:01包:支队食堂委托服务管理;02包:车管所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兼投不兼中。按分包顺序评审,供应商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如其他分包再次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开启之日上溯六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19.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7.中小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9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10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2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磋商邀请”解密时间:15分钟。1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证明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未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响应无效。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2.□√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7代理服务费01包:¥12000.00;02包:¥3200.00。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8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汇总审核消费和考核情况,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具正式发票据实结算。20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23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标日;3.查询环节: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另外,如需,我方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1.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号: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甲方)单位名称标的(合同主要内容)12345„备注:本表后附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4.商务部分的其他证明材料五、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及编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备注注:如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六、服务部分1.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及编号从事本行业年限在本项目中工作1234567„„„„„„„„后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2.服务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报价六、磋商步骤和要求七、确定成交八、签订合同九、履约保证金十、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000202302000304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31595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方式:0534-2319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电话:0534-2319718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上发布。十、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已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标。联系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供应商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发布人: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1760534131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人:王海霞王炳路联系方式:0534-23197183磋商项目名称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购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各包划分情况如下:01包:支队食堂委托服务管理;02包:车管所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兼投不兼中。按分包顺序评审,供应商被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如其他分包再次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开启之日上溯六个月任意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19.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7.中小企业声明函。7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9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10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1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2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3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磋商邀请”解密时间:15分钟。1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证明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未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响应无效。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2.□√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7代理服务费01包:¥12000.00;02包:¥3200.00。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8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汇总审核消费和考核情况,双方签字认可后,开具正式发票据实结算。20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一年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最高限价01包:80.04万元;02包:21.0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23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标日;3.查询环节:资格审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另外,如需,我方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1.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号: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相对方(甲方)单位名称标的(合同主要内容)12345„备注:本表后附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4.商务部分的其他证明材料五、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技术服务名称及编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程度备注注:如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六、服务部分1.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资格证书及编号从事本行业年限在本项目中工作1234567„„„„„„„„后附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2.服务部分要求的相关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第三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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