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保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血液中心2023)



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CQS23C01537)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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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C01537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300401732AF
项目名称: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0,000.00元
最高限价:1,4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
1,440,000.00元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部交通管理,协助制止社会人员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最高限价总计:1,4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2.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月8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8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血液中心
采购经办人:程磊
采购人电话:023-635320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毛艺洁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982 6770716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艺洁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61982 67707169

九、附件

附件下载:公招--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终审稿).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3C01537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300401732AF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采购人:重庆市血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10-二、报价要求-11-三、付款方式-11-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二、评标方法-13-三、评标标准-13-四、无效投标条款-15-五、废标条款-1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6-一、投标人-16-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6-四、开标-18-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中标-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十、交易服务费-21-十一、签订合同-21-十二、项目验收-22-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2-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一、合同主要条款-23-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6-一、经济文件-27-二、服务文件-29-三、商务文件-31-四、其他-34-五、资格文件-40-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血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144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4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北京时间14:00(七)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北京时间14: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6029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血液中心联系人:程磊电话:023-63532032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2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毛艺洁马诗雨电话:023-675619826770716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血液中心安保服务1项服务期:2年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血液中心(本部)2.服务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部交通管理,协助制止社会人员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3.服务标准:按本招标文件项目服务需求及考核方式执行。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总体服务要求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1.1采购人与安保公司共同确定值勤岗位,由安保公司制定岗位职责,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负责全天候24小时对采购人各区域进行安全巡查、消防管控以及工作秩序维护。1.2保障采购人的正常办公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1.3全体保安队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安保公司应对保安队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队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1.4安保公司应保持高度警觉,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非法集会、其它破坏、盗窃等),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采购人无火灾、治安、刑事等事件发生。1.5安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值班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会议制度等等。2.交通管理2.1由安保公司负责管理采购人内的交通(包括采购人院坝、车库、周围通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2引导进入车库和院坝的车辆在指定区域内规范停放。2.3加强对车辆出入管理,防止可能发生的盗窃事件。2.4保持内部道路特别是急救通道通畅,进入院内的车辆必须禁鸣并熄火等候。3.协助制止社会人员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的行为。4.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5.安保公司应每月定期对其派遣的保安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向采购人提交保安培训计划、报告,同时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保安服务报告。6.保安队员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许可,每年原则上队员更换率不超过10%。(二)采购人保安岗位设置1.保安人员15名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倒模式。白班和晚班下表岗位均保证对应人数在岗,轮休人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服务范围:血液中心本部技术综合楼及单位内部所有公共管理区域。岗位设置服务地点保安人员白班晚班轮休人员监控室2人在岗2人在岗5人巡逻2人在岗1人在岗5人收发室1人在岗0人在岗5人车库1人在岗1人在岗5人合计15人(含保安队长1人)(三)服务要求1.服务质量要求:※1.1执勤时间: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倒模式,合理安排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岗位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相关部门对内保管理工作的需要人员值班。1.2加强反恐怖安全防范和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秩序,安保公司应按照反恐、治安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值守要求派出符合上岗资格的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对派出的保安人员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专业培训。并负责相关培训费用。1.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接受消防维保单位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防火巡查、检查,按照消防户籍化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检查、值班工作记录。1.4采取确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中心业务大楼、综合楼等管理区域实行24小时监控防范,加强对守护区域的巡逻防笵,认真如实填写有关巡查记录和外来车辆的进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法处理的各种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1.5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现执勤区域内不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1.6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各种案件和治安事故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秩序。1.7负责履行采购人报章杂志管理及其他事务性签收工作。1.8对发现的各种灾害险情应积极抡救并及时上报。1.9配合、协助采购人做好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当采购人临时需要安保公司组建一支应急安保队伍时,安保公司应该积极配合,并按照采购人在组建队伍的时间、人数、年龄等方面要求,短时间内组建完毕,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安保任务。(安保人员每人、每天包干费用为300元,此费用由采购人额外支付。)2.安保公司须按以下要求派遣保安队员:2.1身体条件:年龄18-55岁(均含本数)之间,身高在165cm及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疾病,无传染疾病,有区级(含直辖市县级)及以上的体检报告;2.2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听从安排,听从指挥,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2.3业务要求:具备较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4文化条件: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3.质量保证及服务:安保公司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安保公司承担。4.保安队员的管理要求:保安队员应服从采购人及保安公司的双重管理。保安队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保安勤务方案,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采购人对保安队员严格实行岗位管理,按条件上岗,按岗考核,对不称职的保安队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出更换安保公司保安队员。(四)其它要求1.保安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更换管理人员。如有调整或更换,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征求采购人意见。未经采购人许可,安保公司不得更换管理人员(主动辞职除外)。2.由安保公司派遣的保安队员不得有犯罪记录,不得有采购人认为明显不适宜安保工作的不良行为或倾向。3.派遣到本项目的所有保安队员未经采购人许可,均不得从事为采购人服务以外的其他工作。4.安保公司须为保安队员配备保安制服及所需器材设备,并按季节、按规定换发制服和装备,保证队容严整。5.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商议后由合同条款明确。(五)人员要求1.机构与人员1.1.设立队长1人,队长年龄45周岁及以下;1.2.人员变更提前与机关协商并备案;1.3.上岗前进行培训,并到工作现场实地实习不少于2个工作日;1.4.血液中心本部监控室值守人员至少4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2.制度资料有工作制度、劳动纪律制度、考核制度等。3.组织纪律3.1.上岗统一着装,仪表庄重;3.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3.3.文明执勤,以礼待人,不打人骂人,不讲粗口;3.4.上岗时不离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喝酒,不看书看报,不玩手机游戏机,不堵博等;3.5.洁身自爱,不监守自盗,爱护公物,不损公利已;3.6.注意节约,不浪费;3.7.安全生产,不生火,不私用电器。4.质量管理要求4.1.有按制度完成工作的记录,各种记录本齐全、完整,如上下班交接本、巡查记录本、考核记录本等;4.2.定期开展质量检查与评价活动,有记录;4.3.坚守岗位,做到按时按要求进行巡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发生工作;4.4.有效指挥车辆,保证通道畅通;4.5.维护采购人工作秩序,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到位并协助处理;4.6.巡查过程中发现特殊情况,如门未锁好、漏水、冒烟等现象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4.7.积极协助采购人搬运、装卸大型物品等;4.8.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有记录;4.9.采购人临时性任务及时按质按量完成;4.10.无干部职工投诉。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21号。(三)考核方式保安服务考核办法:1.保安服务考核为:月考核。序号月考核得分月考核支付比例1月考核得分≥80分100%280分>月考核得分≥70分95%370分>月考核得分≥60分80%460分0%2.月考核。由市血液中心保卫科组织每月工作考核,采取抽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评分细则进行:月考核评分细则第一项:工作业绩(60分)考 核 内 容扣 分 标 准考评方法应得分实得分中标人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责任案件和事故。1.若因工作失职发生案件、事故或物资损坏折款,按照每一千元扣5分的标准扣分(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2.若因工作失职造成人身伤害,轻伤每人次扣2分,重伤每人次扣6分,死亡每人次扣60分。3.事故发生后,未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并积极改进安全防范措施,扣4分。查记录60第二项:内部管理(20分)考 核 内 容扣 分 标 准考评方法应得分实得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制度不健全视情况扣1-2分。查资料2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规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缺一项扣1分。查资料2日常上班有考勤,各岗位值班记录完善。记录缺失一项扣1分。查资料5每月至少召开两次队务会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缺一次扣1.5分。查记录3妥善保管配发的各种设备物资。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按照物资折款每一千元扣2分的标准扣分(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查记录4队员间关系融洽,未发生各种纠纷。队员无违法犯罪行为。1.队员内部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者,视情节一人次扣1-5分;2.队员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者,一人次扣4分;构成犯罪的,一人次扣10-30分。查记录4第三项:业务培训(20分)考 核 内 容扣 分 标 准考评方法应得分实得分制定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没有的不得分。查资料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全年包括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一次消防演练。缺一次扣4分。查记录12按要求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相关培训。未按照要求参加,扣2分。查记录2队员知道“四懂四会”(注)人数达100%。抽查不合格一人次扣2分。抽查4注:“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疏散逃生。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干价(即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服务期内(含法定节假日)所有机械费、工具费、耗材费、人员工资费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服装费、高温补贴、劳保用品、易耗工具、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交通组织费、利润、税金、劳动保险费及五险费(不低于重庆市社保缴纳最低档标准)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三、付款方式服务费采用月支付方式。工作满一个月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计算上月服务费。中标人按考核确定的服务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用。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50%)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12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控制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预防保安服务工作局部或全部停摆、员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或应对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不合理、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无实用性、常识错误、制度管理没有科学性,④管理理念不合实际、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⑤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50%)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2分)1.安保服务方案包含队员的日常管理、招募、培训、上岗方案(包括岗位责任、人员培训、劳动纪律、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安保服务方案中队员的交接班时间设置合理程度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安保服务方案中队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合理程度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4.安保服务方案建立有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报表报送制度(提供周报表和月报表样表),根据报送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不合理、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无实用性、常识错误、制度管理没有科学性,④管理理念不合实际、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⑤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50%)人员要求(12分)1.拟任本项目队长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2.拟任本项目安保队员(除队长)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14人有证的得6分,10人-13人有证的得4分,低于10人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3.拟任本项目队长是退役退伍军人的,提供退役退伍军人证书复印件,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服务部分(50%)应急保障(4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一辆20座及以上的应急保障的车辆,且承诺车辆用于为采购人提供应急保障。提供承诺得4分,未提供或承诺不全的得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进场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进行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企业业绩(2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安保或保安服务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得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单位多个合同、续签合同不重复计算。分包、转包合同不计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及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服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及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及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服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及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