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2023)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19 11:14:00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7941 预算金额:15396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罗铭仪 项目负责人:罗铭仪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3513023
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9,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1,539,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二十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020-87585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5(18665725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020-85530825 (18665725683)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文件(2023121901).zip

新增加格式.docx

流溪河流域-采购代理委托协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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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7941采购项目编号:GXZC23513023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7941采购项目编号:GXZC235130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39,6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539,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00(个)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本项目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2页-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二十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30号联系方式:020-87585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联系方式:020-855308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3页-电话:020-8553082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39,6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4.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除外)。如果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且在合同履约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5.中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6.除采购人或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或挂靠本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采购人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8.本招标文件涉及到关于“季度”指的是:从项目实施时间开始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例如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则第一个季度指的是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余以此类推。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提供的地点白云区、从化区、花都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采购人将在取得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中标供应商预付款。2.季度进度款:合同总额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4次支付。季度进度款=合同总价/4*季度考核系数。第一个季度至第三个季度在通过季度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进度款。第四个季度进度款及合同余款在通过合同履约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进度款。3.预付款分两个季度抵扣完成,即前两个季度进度款需分别抵扣合同总金额的15%。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支付条款。验收要求1期:(一)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要求不符,将在中标供应商改进服务后重新组织验收。(二)验收时间:1.日常检查:采购人不定期抽查。2.季度验收:中标供应商于每季度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当季度任务全部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开展季度验收工作。3.合同履约验收:中标供应商于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整理服务期内全部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三)验收方式:1.日常检查:按照《工作考核记录表》进行现场检查及下达整改通知。(附件1《工作考核记录表》)2.季度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服务要求、考核要求,审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上季度履约过程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工作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整改完成情况或照片等),并结合《工作考核记录表》内容进行现场打分。3.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采购货物和服务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审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履约过程台账及服务期内全部季度验收考评情况,开展合同履约验收。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专家咨询会议,安排5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家参会(专家会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个1.001,539,600.001,539,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2项目背景以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开展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严格取水用水过程监管,加强供水安全防范,以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监管,着力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需要,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据《广州市水务局落实流域管理事权指导意见(试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流溪河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对白云、花都及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工作目标依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流溪河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白云、花都及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工程缺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进整改完成情况,提升取水供水节水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取水供水节水设施安全运行。3工作范围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管理范围(白云、花都、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各类设施数量统计见表1),检查清单及监督检查表详见《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一)取水户及其取水设施、监测计量设施;(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及其节水设施;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水设施;(三)供水企业及其公共供水设施,含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公共供水管道和市政加压站等;(四)公共消火栓、居民共用用水设施(含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五)专项检查:1.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节水“三同时”、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水务局的布置,及时组织赴现场检查。2.对280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3.对不少于205个社区的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4工作内容(一)常态化检查1.取水户为检查取水户及其取水设施、监测计量设施的建设、运行合规情况,用水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水资源费(税)缴纳情况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市管取水户每年全覆盖检查1次;区管取水户按照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2户。2.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1)为检查非居民计划用水户用水基数调查表、用水计划上报,节水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定额执行、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使用及管理、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节水智慧管理平台、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等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为检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高校、单位等节水载体创建对象的节水工作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为检查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节水设施应用和验收等环节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每年全覆盖检查1次;其他非居民计划用水户每年抽查5%(抽查的计划用水户应与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不重叠,且用水量需达到一定规模)。3.公共供水设施为检查供水企业的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公共供水管道和市政加压站等公共供水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自来水厂、取水设施及市政加压站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第7页-4.公共消火栓为检查供水企业是否落实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每年按1%抽查。5.居民共用用水设施为检查供水企业是否落实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工作;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的巡查养护情况;全市2021年6月以来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引》)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针对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等2类情况,每月分别抽查不少于5个(套);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技术指引》情况每季度全覆盖检查1次。(二)专项检查1.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节水“三同时”、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水务局的布置,及时组织赴现场检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7项工作,每类每季度1次、4个季度4次,总共28次。2.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查阅、座谈交流、记录取证的调研方法对白云、花都、从化区共280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填写《农村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附件3)。3.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查阅、座谈交流、记录取证的调研方法对白云、花都、从化区共410个社区中不少于205个社区的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按照“一社区一档”要求填写《小区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附件4)。(详见表2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量)(三)复核检查对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等交办、反馈取水供水节水设施运行管理问题,要适时赶赴现场跟进、督促;对各区上报已整改的问题,应该赴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工作报告。(四)台账记录做好检查记录情况台账,每个问题拍摄2张照片(1张近景1张全景),发现问题信息及时填报问题台账,要清晰反映问题情况以及提供问题GPS定位坐标点,准确表达问题所处现场位置,并将记录表、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汇总做好基本信息台账,并填写《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检查以人工检查为主,以信息化手段为辅,可采用多样化手段开展检查。(五)问题整改及闭环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由市水务局发文给相关单位整改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完成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台账资料、照片及整改要求反馈至采购人,待交办区整改后,检查项目组跟进整改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六)资料汇编整理中标供应商应对取水、供水、节水设施检查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汇总形成月报、季报,分别于次月、次季度的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至采购人。涉及到复核检查或专项检查,在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形成复核工作报告或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在合同期结束的第15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检查总结报告。同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按需随时提供检查工作计划、现场监-第8页-督检查表、工作照片和视频资料等。(七)其他相关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及采购人需求做好其他与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相关的工作。配合采购人安排5名专家(不低于高级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落实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工作要求(一)人员要求1.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指定1名具备水文水资源、节水、给排水、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工作。2.应设立不少于3个检查组,每组不少于3人。现场检查人员中具备水文水资源、节水、给排水、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少于50%,现场检查人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熟悉掌握设施运行管理、监督和考核的标准及要求,必要时应聘请行业专家一同参与现场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3.配备内业人员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水利类工程师以上职称,驻场办公,负责整理现场检查资料和各问题台账、定期更新检查进度计划台账,以及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等。4.中标供应商应指定1名安全员。原则上,项目人员应稳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一切开支费用均包含在项目合同费用中,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其他费用给中标供应商。5.配备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应当身体健康,能承担现场检查工作,具备在强降雨、台风、高温炎热天气状况下现场检查的基本身体素质。(二)装备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工作需求,配置齐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电脑、投影仪、显示屏、录音笔、拍摄定位工具、噪音监测、扳手、工具梯、防护服、压力测试、水质简易测试工具、听音器)、设备设施以及劳保用品(详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及数量),确保满足工作要求。设备设施以及劳保用品-第9页-序号数量40顶项目1安全帽2手电筒40支3雨具40套4水鞋60双交通标示桩(雪5100个糕筒)6手套2000双7灭火器10台8氧气筒5套9防毒面罩40套交通车辆(不低103辆于5座)注:“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仅指“至少、最低”之意,如中标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驻场人员)、设备越专业或越多,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配齐配足,不得漏配少配,否则以中标供应商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采购人严重影响论处,在合同支付款进行扣减。(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要设立一个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项目部作为办公场所。2.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需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含月、周)、月报,季报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按采购人需求收集整理各区、镇街、相关责任单位的方案、报告、计划等,建立相应的台账。3.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要求足额派出检查人员,组建检查队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名单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针对本项目制订检查服务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检查管理规章制度。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固定岗位值班日志,交接班、请(休)假以及登记等)及内部管理体制,并组织落实,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工作记录、内勤等各方面实行日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检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队伍重要岗位的设置、管理有参与权与审批权。6.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检查队伍的稳定。应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并保证所投入人员及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兼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要求,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各项保护措施。8.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防止检查人员利用统一服装和设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检查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中标供应商对收集的资料、编写的资料、参加会议的内容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要强化-第10页-项目1安全帽2手电筒40支3雨具40套4水鞋60双交通标示桩(雪5100个糕筒)6手套2000双7灭火器10台8氧气筒5套9防毒面罩40套交通车辆(不低103辆于5座)注:“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仅指“至少、最低”之意,如中标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驻场人员)、设备越专业或越多,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配齐配足,不得漏配少配,否则以中标供应商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采购人严重影响论处,在合同支付款进行扣减。(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要设立一个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项目部作为办公场所。2.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需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含月、周)、月报,季报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按采购人需求收集整理各区、镇街、相关责任单位的方案、报告、计划等,建立相应的台账。3.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要求足额派出检查人员,组建检查队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名单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针对本项目制订检查服务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检查管理规章制度。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固定岗位值班日志,交接班、请(休)假以及登记等)及内部管理体制,并组织落实,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工作记录、内勤等各方面实行日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检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队伍重要岗位的设置、管理有参与权与审批权。6.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检查队伍的稳定。应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并保证所投入人员及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兼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要求,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各项保护措施。8.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防止检查人员利用统一服装和设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检查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中标供应商对收集的资料、编写的资料、参加会议的内容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要强化-第10页-项目1安全帽2手电筒40支3雨具40套4水鞋60双交通标示桩(雪5100个糕筒)6手套2000双7灭火器10台8氧气筒5套9防毒面罩40套交通车辆(不低103辆于5座)注:“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仅指“至少、最低”之意,如中标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驻场人员)、设备越专业或越多,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配齐配足,不得漏配少配,否则以中标供应商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采购人严重影响论处,在合同支付款进行扣减。(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要设立一个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项目部作为办公场所。2.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需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含月、周)、月报,季报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按采购人需求收集整理各区、镇街、相关责任单位的方案、报告、计划等,建立相应的台账。3.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要求足额派出检查人员,组建检查队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名单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针对本项目制订检查服务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检查管理规章制度。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固定岗位值班日志,交接班、请(休)假以及登记等)及内部管理体制,并组织落实,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工作记录、内勤等各方面实行日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检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队伍重要岗位的设置、管理有参与权与审批权。6.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检查队伍的稳定。应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并保证所投入人员及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兼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要求,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各项保护措施。8.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防止检查人员利用统一服装和设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检查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中标供应商对收集的资料、编写的资料、参加会议的内容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要强化-第10页-项目1安全帽2手电筒40支3雨具40套4水鞋60双交通标示桩(雪5100个糕筒)6手套2000双7灭火器10台8氧气筒5套9防毒面罩40套交通车辆(不低103辆于5座)注:“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仅指“至少、最低”之意,如中标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驻场人员)、设备越专业或越多,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配齐配足,不得漏配少配,否则以中标供应商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采购人严重影响论处,在合同支付款进行扣减。(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要设立一个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项目部作为办公场所。2.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需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含月、周)、月报,季报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按采购人需求收集整理各区、镇街、相关责任单位的方案、报告、计划等,建立相应的台账。3.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要求足额派出检查人员,组建检查队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名单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针对本项目制订检查服务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检查管理规章制度。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固定岗位值班日志,交接班、请(休)假以及登记等)及内部管理体制,并组织落实,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工作记录、内勤等各方面实行日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检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队伍重要岗位的设置、管理有参与权与审批权。6.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检查队伍的稳定。应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并保证所投入人员及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兼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要求,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各项保护措施。8.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防止检查人员利用统一服装和设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检查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中标供应商对收集的资料、编写的资料、参加会议的内容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要强化-第10页-5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68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69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70页-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GXZC23513023),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71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72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73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74页-___年___月___日-第75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76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77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7941采购项目编号:GXZC23513023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7941采购项目编号:GXZC235130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39,6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539,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00(个)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本项目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二十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30号联系方式:020-875852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联系方式:020-855308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话:020-8553082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39,6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4.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除外)。如果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且在合同履约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5.中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6.除采购人或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或挂靠本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采购人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8.本招标文件涉及到关于“季度”指的是:从项目实施时间开始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例如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则第一个季度指的是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余以此类推。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其中检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提供的地点白云区、从化区、花都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采购人将在取得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中标供应商预付款。2.季度进度款:合同总额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4次支付。季度进度款=合同总价/4*季度考核系数。第一个季度至第三个季度在通过季度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进度款。第四个季度进度款及合同余款在通过合同履约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进度款。3.预付款分两个季度抵扣完成,即前两个季度进度款需分别抵扣合同总金额的15%。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支付条款。验收要求1期:(一)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要求不符,将在中标供应商改进服务后重新组织验收。(二)验收时间 :1.日常检查:采购人不定期抽查。 2.季度验收: 中标供应商于每季度任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当季度任务全部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开展季度验收工作。 3.合同履约验收:中标供应商于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整理服务期内全部验收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工作。 (三)验收方式 :1.日常检查:按照《工作考核记录表》进行现场检查及下达整改通知。(附件1《工作考核记录表》) 2.季度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服务要求、考核要求,审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上季度履约过程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工作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整改完成情况或照片等),并结合《工作考核记录表》内容进行现场打分。3.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采购货物和服务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审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履约过程台账及服务期内全部季度验收考评情况,开展合同履约验收。中标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专家咨询会议,安排5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家参会(专家会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个1.001,539,600.001,539,6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背景以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开展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严格取水用水过程监管,加强供水安全防范,以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强化水资源统一监管,着力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需要,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据《广州市水务局落实流域管理事权指导意见(试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流溪河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对白云、花都及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2工作目标依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流溪河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白云、花都及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工程缺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进整改完成情况,提升取水供水节水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取水供水节水设施安全运行。3工作范围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管理范围(白云、花都、从化区)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各类设施数量统计见表1),检查清单及监督检查表详见《广州市流域管理机构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一)取水户及其取水设施、监测计量设施;(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及其节水设施;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水设施;(三)供水企业及其公共供水设施,含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公共供水管道和市政加压站等;(四)公共消火栓、居民共用用水设施(含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五)专项检查:1.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节水“三同时”、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水务局的布置,及时组织赴现场检查。2.对280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3.对不少于205个社区的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4工作内容(一)常态化检查1.取水户为检查取水户及其取水设施、监测计量设施的建设、运行合规情况,用水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水资源费(税)缴纳情况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市管取水户每年全覆盖检查1次;区管取水户按照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2户。2.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1)为检查非居民计划用水户用水基数调查表、用水计划上报,节水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定额执行、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使用及管理、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节水智慧管理平台、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等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为检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高校、单位等节水载体创建对象的节水工作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为检查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开工的、需要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查、节水设施应用和验收等环节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每年全覆盖检查1次;其他非居民计划用水户每年抽查5%(抽查的计划用水户应与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不重叠,且用水量需达到一定规模)。3.公共供水设施为检查供水企业的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公共供水管道和市政加压站等公共供水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自来水厂、取水设施及市政加压站每年全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4.公共消火栓为检查供水企业是否落实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每年按1%抽查。5.居民共用用水设施为检查供水企业是否落实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工作;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的巡查养护情况;全市2021年6月以来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广州市生活饮用水品质提升技术指引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引》)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针对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等2类情况,每月分别抽查不少于5个(套);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技术指引》情况每季度全覆盖检查1次。(二)专项检查1.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节水“三同时”、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市水务局的布置,及时组织赴现场检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检查频率为7项工作,每类每季度1次、4个季度4次,总共28次。2.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查阅、座谈交流、记录取证的调研方法对白云、花都、从化区共280个行政村的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填写《农村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附件3)。3.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查阅、座谈交流、记录取证的调研方法对白云、花都、从化区共410个社区中不少于205个社区的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按照“一社区一档”要求填写《小区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附件4)。(详见表2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量)(三)复核检查对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等交办、反馈取水供水节水设施运行管理问题,要适时赶赴现场跟进、督促;对各区上报已整改的问题,应该赴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工作报告。(四)台账记录做好检查记录情况台账,每个问题拍摄2张照片(1张近景1张全景),发现问题信息及时填报问题台账,要清晰反映问题情况以及提供问题GPS定位坐标点,准确表达问题所处现场位置,并将记录表、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汇总做好基本信息台账,并填写《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检查以人工检查为主,以信息化手段为辅,可采用多样化手段开展检查。(五)问题整改及闭环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由市水务局发文给相关单位整改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完成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台账资料、照片及整改要求反馈至采购人,待交办区整改后,检查项目组跟进整改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六)资料汇编整理中标供应商应对取水、供水、节水设施检查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汇总形成月报、季报,分别于次月、次季度的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至采购人。涉及到复核检查或专项检查,在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形成复核工作报告或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在合同期结束的第15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检查总结报告。同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按需随时提供检查工作计划、现场监督检查表、工作照片和视频资料等。(七)其他相关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及采购人需求做好其他与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相关的工作。配合采购人安排5名专家(不低于高级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落实合同履约验收工作。5工作要求(一)人员要求1.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指定1名具备水文水资源、节水、给排水、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工作。2.应设立不少于3个检查组,每组不少于3人。现场检查人员中具备水文水资源、节水、给排水、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少于50%,现场检查人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熟悉掌握设施运行管理、监督和考核的标准及要求,必要时应聘请行业专家一同参与现场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3.配备内业人员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水利类工程师以上职称,驻场办公,负责整理现场检查资料和各问题台账、定期更新检查进度计划台账,以及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等。4.中标供应商应指定1名安全员。原则上,项目人员应稳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一切开支费用均包含在项目合同费用中,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其他费用给中标供应商。5.配备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应当身体健康,能承担现场检查工作,具备在强降雨、台风、高温炎热天气状况下现场检查的基本身体素质。(二)装备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工作需求,配置齐全的办公用品(打印机、电脑、投影仪、显示屏、录音笔、拍摄定位工具、噪音监测、扳手、工具梯、防护服、压力测试、水质简易测试工具、听音器)、设备设施以及劳保用品(详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及数量),确保满足工作要求。设备设施以及劳保用品序号项目数量1安全帽40顶2手电筒40支3雨具40套4水鞋60双5交通标示桩(雪糕筒)100个6手套2000双7灭火器10台8氧气筒5套9防毒面罩40套10交通车辆(不低于5座)3辆注:“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 仅指“至少、 最低”之意, 如中标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驻场人员)、设备越专业或越多,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配齐配足,不得漏配少配,否则以中标供应商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采购人严重影响论处,在合同支付款进行扣减。(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要设立一个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项目部作为办公场所。2.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需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含月、周)、月报,季报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工作情况。按采购人需求收集整理各区、镇街、相关责任单位的方案、报告、计划等,建立相应的台账。3.中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要求足额派出检查人员,组建检查队伍,组织开展日常管理。项目人员名单信息(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采购人备案。针对本项目制订检查服务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检查管理规章制度。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检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如固定岗位值班日志,交接班、请(休)假以及登记等)及内部管理体制,并组织落实,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工作记录、内勤等各方面实行日常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5.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检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队伍重要岗位的设置、管理有参与权与审批权。6.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检查队伍的稳定。应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并保证所投入人员及设备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兼顾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要求,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及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车辆检修保养,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各项保护措施。8.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工作,防止检查人员利用统一服装和设备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检查人员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9.中标供应商对收集的资料、编写的资料、参加会议的内容以及在执行任务过程,要强化保密意识,严禁对外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信息,特别是敏感信息、保密信息,以防造成对工作的影响和对单位声誉的影响。10.本项目工作要求高,时间任务紧。紧急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电联、短信等方式)。1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需为项目人员购买意外险,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四)其他要求1.坚持问题为导向,精心组织,细致检查,每检查一个设施需做好记录,杜绝出现监管不力、数据不实等问题。2.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流域内取水供水节水设施进行监管。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3.对于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单位,及时督促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多次检查复核,确认问题整改情况。★4.由于本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在户外,存在一定风险,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如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与采购人无关。5.中标供应商须签定《保密协议》, 项目参与人员均需签《保密承诺书》。6工作成果1.日常检查台账汇编;2.月度检查报告;3.季度检查报告;4.复核工作报告;5.年度检查报告;6.专项检查报告。月度检查报告、季度检查报告、复核工作报告、年度检查报告及专项检查报告,应由高级工程师审核,项目负责人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7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工作考核记录表》及附件2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8表1: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分类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合计1取水户市管取水户(户)1034区管取水户(户)17922063152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户)691227其他非居民计划用水户(公共供水管网计划用水户)(户)3582322368263公共供水设施、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工作情况取水泵站(座)26614水厂(座)48719加压泵站(座)87419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工作情况和供水管网(个)635236531313113184居民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情况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个)93276/369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个/套)4783363835229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技术指引》情况(个)3415655新、改、扩建设项目(个)待定待定待定待定5农村供水保障情况行政村(个)11886762806小区供水保障情况小区(个)2847056410表2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工作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分类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合计1取水户市管取水户(户)1034区管取水户(户)888242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户)691227其他非居民计划用水户(公共供水管网计划用水户)(户)181212423公共供水设施、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工作情况取水泵站(座)26614水厂(座)48719加压泵站(座)87419公共消火栓巡查、养护工作情况和供水管网(个)6437131144居民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情况居民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个)606060180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养护(个/套)606060180新建、在建住宅项目共用用水设施落实《技术指引》情况(个)13660242205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等专项检查任务、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次)对各区全覆盖,根据需要开展。28节水“三同时”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个)2226对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个)1188676280对小区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个)1423528205注: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设施基础数据有更新,检查以最新数据为准,检查工作量不变。附件1《工作考核记录表》序号项目及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扣分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10分)抽查工作制度、日常管理机制不完善,岗位分工不明确、细致,职责不清晰,不配合采购人的检查。每项扣2分2服务质量(现场考核15分)现场考核:随机抽取当季度3个检查、复核点核查。核查点情况与上报情况不符的,每个点扣5分3服务质量(资料查阅+日常工作开展30分)1.工作内容完成情况;2.实施月度计划(含操作细则、人员设备安排、工作方案等);3.取水供水节水设施检查问题台账及复核问题台帐;4.取水供水节水设施检查月报及检查记录档案(含现场照片、问题描述、GPS定位坐标点等信息);1.未按检查办法或上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的,1宗扣1分。2.未按采购人确认的计划安排人员与设备、完成设施日常检查的,1宗扣1分。3.未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整理及上交检查问题台账的,未对问题台账跟进整改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的,扣3分。4.检查本季度每月成果资料,存在记录不清、摸查效果粗糙、溯源未到位、未有签名盖章、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每个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4专项检查工作(15分)对发生违法取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节水监督检查、供水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节水载体创建等专项检查任务、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任务、应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调研情况。1.未按上级通知的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工作,扣1分,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扣5分。2.流域内取水供水节水设施有关突发情况需检查的,未按要求配合完成,1宗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严重程度扣2-5分。5工作质量及效率(10分)完善台账记录表,在工作中及时记录并保存。及时编制月计划、月报告、专项检查报告、验收报告等。在考核验收前,整理检查表等原始记录表,并按照时限要求提交材料。每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6人员管理(10分)1.每月组织一次人员培训及问题分析。2.存在以下问题,则需扣分:(1)不文明服务、不服从管理;(2)不坚守岗位、不秉公办事;(3)人员工作不到位情况。每有一项(一起)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7安全生产管理(10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省市要求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交通安全、巡查安全、设备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1.未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扣2分。2.未做好驻场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预案的,1项扣1分。3.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附件2: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复核问题台帐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序号行政区镇(街)项目名称项目分类主管部门问题描述问题数量巡查照片经度纬度检查时间复核时间复核照片复核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备注 填报人: 审核人:附件3: 农村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编号: 行政区镇街行政村人口数基本情况村内用水形式:市政自来水☑ 小型集中式供水□ 市政+小型混合供水□水质情况:良好□ 差□ 其他□ 水压情况:良好□ 不足□ 其他□水量情况:良好□ 不足□ 季节性缺水□ 其他□ 小型设施数:无□ 有□ 套农村供水改造:已改造□ 计划改造□ 改造中□ 未纳入改造□ 其他□ 项目情况改水类型:2012年-2015年改水□ 2019年农村供水改造□ 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其他类型□ 建设单位: 项目进展:立项阶段□ 施工阶段□(进度 %) 验收阶段□ 移交管理□ 资金来源: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企业出资□ 村集资□ 其他□ 维管情况维管单位:供水企业□ 镇街□ 村委□ 其他□ 水费收缴:正常收费□(水价 元/吨) 未收费□ 其他情况□ 水质检测:定期检测□ 未检测□ 其他情况□ 检测单位: 问题及备注调研组成员组长签名组员签名检查日期附件4: 小区供水保障情况调研记录表行政区镇街社区人口数基本情况□是否实现抄表到户 □是否使用智能水表 □是否使用加压设施 □小区内二次供水水池(箱)是否落实清洗消毒等工作水质情况:良好□ 差□ 其他□ 水压情况:良好□ 不足□ 其他□水量情况:良好□ 不足□ 其他□ 供水改造:已改造□ 计划改造□ 改造中□ 未纳入改造□ 其他□ 项目情况改水类型:城中村改水□ 服务到终端改造□ 其他类型□ 建设单位: 项目进展:立项阶段□ 施工阶段□(进度 %) 验收阶段□ 移交管理□ 资金来源: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企业出资□ 集资□ 其他□ 维管情况维管单位:供水企业□ 物业□ 业主□ 其他□ 水费收缴:正常收费□(水价 元/吨) 未收费□ 其他情况□ 水质检测:定期检测□ 未检测□ 其他情况□ 检测单位: 问题及备注调研组成员组长签名组员签名检查日期★9由于本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在户外,存在一定风险,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如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与采购人无关。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采购人收取18其他中标人标后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三份,如因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一致性所引发的问题将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责任。19开标解密时长6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石工电话:18665725683传真:020-85520192邮箱:120847344@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邮编:51064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二十四】。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2投标函提交投标函及承诺函。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以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4授权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须提供)5“★”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6投标无效情形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流溪河流域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8.0;10.0;)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项目的了解与认识程度(①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了解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③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④项目技术措施等)进行评审: 1.非常了解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详细说明工作难点、重点及配合采购人进行全方位工作,能清楚描述项目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对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有一定了解,能说明工作难点、重点,能描述项目的技术措施但部分不清晰,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对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一般,无法说明本项目工作难点、重点。有项目的技术措施,但描述不清楚,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不清晰且不太贴合采购人需求,仅部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4.无或其他不得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8.0;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项目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①时间安排、②工作进度计划、③关键节点管控措施、④进度措施等内容: 1.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与实际工作需求吻合程度高,关键节点管控措施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与实际工作需求吻合程度较高,关键节点管控措施较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与实际工作需求基本吻合,关键节点管控措施一般,仅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8.0;10.0;)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项目的了解与认识程度(①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了解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③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④项目技术措施等)进行评审: 1.非常了解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详细说明工作难点、重点及配合采购人进行全方位工作,能清楚描述项目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对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有一定了解,能说明工作难点、重点,能描述项目的技术措施但部分不清晰,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对项目范围内环境特点一般,无法说明本项目工作难点、重点。有项目的技术措施,但描述不清楚,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与方法不清晰且不太贴合采购人需求,仅部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合理化建议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6.0;8.0;10.0;)(1)针对项目特点和技术难点,对需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均能提出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合理化建议,得10分。 (2)针对项目特点和技术难点对需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能提出了较合理的建议,得8分。 (3)针对项目特点和技术难点,对需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未能完全提出建议,且提出了的建议一般、可操作性不强,得6分。 (4)无合理化建议或其他情况,不得分。质量服务保障措施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定,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目标、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承诺等内容: 1.具有详细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清晰,质量目标非常明确、质量保证完整可行,有明确的质量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具有较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质量目标明确、质量保证合理可行,有明确的质量承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具有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基本有体现、质量保证基本可行,具有质量承诺但部分不清晰,仅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商务部分企业业绩 (10.0分)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本项目相关类别业绩的,每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1)业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2)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能准确反应出上述评审规定要素内容部分)的复印件。(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企业管理认证 (9.0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2、供应商不具有上述证书的,如其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或管理能力符合上述体系认证相关标准的,并同时提供企业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制度资料为证明材料的,得4.5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9分,第 1、2分项不叠加计算。 1.提供认证证书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方能得分:①相关证书;②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认证有效的打印页,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提供承诺函的,应包括承诺函原件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拟投入的项目人员 (21.0分)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文水资源、节水、给排水、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4分。本子项最高得8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的,得3分。本子项最高得7分。 3、服务团队:a.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中,具备水文水资源(或节水或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取水供水节水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支撑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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