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2023)



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就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比价,特此发布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本单位日常公务需要,面向社会租用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型。
  三、服务期限: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费用标准
  1.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全天64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全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全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全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2.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至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至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长途租车,由用车单位和租车公司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3.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4.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宜昌注册相应资质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的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均属投标人,配备司机须是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相关证明齐全,包括车辆行驶征、车辆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证、环保证、年检证书等;投标人用于租赁服务的中、大型客车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3.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到位,累计3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本单位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
  六、比价文件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4.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5.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七、比价原则
  本次采购由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比价小组负责,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供应商。当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时,比价文件的将根据比价文件的其它内容参考确定供应商。参与比价的供应商与最终选取的供应商比例不低于3:1。
  八、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3年12月21日17时前送达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10号夷陵新都2楼211室,联系人:向辉,联系电话:0717-78223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