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 大米 面粉 食用油招标公告(拜城县公安局2023)



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60
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公安局
地 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
联系方式:1869979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建安一区院内物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1759155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挺
电 话:1759155567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1,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pdf145.3K

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项目编号:bcx-gkzb-2023-060招标文件采购人:拜城县公安局代理机构: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货物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采购人(公章):拜城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张乐电话:18699799390邮箱;137158540@qq.com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郭挺电话:17591555678邮箱;1721660149@qq.com联系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建安一区院内物业公司二楼2023年12月20日目录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投标保证金18.开标、评标、定标19.纪律要求20.质疑21.投诉22.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采购清单3.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4.商务条件(不允许负偏离)第四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标附表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4.评标方法5.评审标准6.评标程序第五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货物质量与验收4.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cx-gkzb-2023-060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数量:1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4)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六个月完税证明或其他完税凭证、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需有参加投标人员明细);(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10点00分至13点30分,下午15点30分至19点3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11点00分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拜城县公安局地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联系方式:186997993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建安一区院内物业公司二楼联系方式:175915556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挺电话:175915556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拜城县公安局地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联系人:张乐电话:18699799390邮箱;137158540@qq.com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建安一区院内物业公司二楼联系人:郭挺电话:17591555678邮箱;1721660149@qq.com3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4项目编号bcx-gkzb-2023-060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本级资金6采购内容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预算价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8最高限价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2个月。10交货地点及供货方式甲方指定地点,按照甲方要求供货。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14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5履约保证金无16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18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9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4)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十三、诚信投标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其他资料十五、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离情况12345……注:偏离情况填写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3.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如实逐条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服务方案(物品的配送、运输、服务方案等投标人自拟)十七、食品安全保障(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格式自拟。)十八、配送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九、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投标人自拟)二十、售后服务及承诺(投标人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需要时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二十一、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 大米 面粉 食用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