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招标公告(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
浙江兰溪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3第941号)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受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以2023年收获的晚籼谷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加工生产的小包装晚籼米200吨,粒型:长粒型,设1个标段,同一标段要求粒型、产地必须相同;详见交易清单。(为满足储备数月后供货单包净重要求,每包晚籼米按25公斤计重,入库抽包检斤时小包装皮重按0.1公斤/条计扣,每包常温大米净重必须达到25公斤以上。)
二、时间及交易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30。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浙江兰溪20231228晚籼米采购”。
4、竞价交易人资格:具有粮食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杭州、金华、衢州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米加工企业:
1.具备法人资格(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2.具备相匹配的加工能力(提供大米类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3.经营主体必须实体化运营,不得转包。
(报名企业必须将上述资料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传真至0571-89015019),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三、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1、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用户中心”-“交易报名”-“浙江兰溪20231228晚籼米采购”。
2、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3、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2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
3、保证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杭州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19052901040007813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到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3、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六、其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七、联系咨询: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
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
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
传 真0571-89015019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张钰竣淇0579-83189009
兰溪收储公司联系人:商张亮 0579-88943292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第941号交易清单—公示.xlsx (11.309K) 第941号交割细则.docx (18.603K)
浙江兰溪储备粮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941号)
浙江兰溪储备粮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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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委托方
实际存储库点
仓号
产地
生产年限
品种
收购等级
所在货位混合扦样等级
数量(吨)
承储库日正常入库能力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备注
01
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储备中心
8
金华、杭州、衢州
2024
晚籼米
--
--
200
80
包装
2023年产晚籼稻谷,2024年1月1日后加工生产的大米
合计
200
浙江兰溪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粮油交割细则(国粮浙交2023第941号)一、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1、数量:以2023年收获的晚籼谷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加工生产的小包装晚籼米200吨,粒型:长粒型,设1个标段,同一标段要求粒型、产地必须相同;详见交易清单。(为满足储备数月后供货单包净重要求,每包晚籼米按25公斤计重,入库抽包检斤时小包装皮重按0.1公斤/条计扣,每包常温大米净重必须达到25公斤以上。)2.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T1354-2018)二级以上标准,其中水分≤13.5%,黄粒米≤0.3%,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1-2017、GB2762-2017规定的标准;发运粮食温度要求降到常温。3.包装要求:统一彩色编织袋包装(正面需彩色,反面透明),包装物不计价,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必须有晚籼米字样)、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常温储藏6个月、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同一标段包装物需统一,缝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撒漏,如出现撒漏作退货处理。重要申明:竞得方必须随车提供规范的大米出厂质量检测报告,晚籼米进仓前由委托方进行抽检,对粒型、包装、定量、质量不符要求,一律按退货处理(如对进仓质量检测有异议,双方在现场抽样,送委托方指定的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标的物数量完成送货后,由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满仓检测(含质量、卫生指标),如检测不合格,竞得方必需在15日之内(以正式通知竞得方之日开始计算)负责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晚籼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竞得方负责。二、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及验收办法:1、供货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7日,竞得后两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供货迟延,于2024年1月5日止入库晚籼米数量达不到标段数量的50%以上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委托方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2、交货地点和方式:按委托方指定的库点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中心,仓前车板交货,到库前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3、检斤方式:由委托方仓前计量,实行每车抽包检斤。竞得方对磅秤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不得拒绝。三、货款结算:粮食入库完成后,竞得方凭相关入库凭证结算晚籼米货款金额的70%。剩余货款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质量合格后7天内结清。结清货款前竞得方需提供全部货款的正式税票。四、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竞得方和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2、竞得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是具有CMA认证的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五、保证金赔付相关约定1、除违反本细则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2、竞得方违反本细则重要申明中退货约定的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按每吨200元全额赔付给委托方。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不可抗力或本细则中特别说明的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由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4、遇有其他纠纷未在细则中说明的情况按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处理。六、其他说明1、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库前的车板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2、本次竞价接收的粮食质量将严格按公布的质量要求执行,若其中有一项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作退换货处理。3、进库限制65吨(含车身重量和粮食重量)以上的车辆。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储备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