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智慧服务示范招标公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2023)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
采购单位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3-12-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22 00:00:00至2023-12-29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1-16 09: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泰商务中心)9楼社科院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1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磊、魏子成、王甫、高龙昱、后俊、张韵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4105101
采购单位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63809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4105101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3-G3-00648-YCZB-0085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1900
最高限价(万元):1900
采购需求:智慧服务示范项目1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前6个月内完成一期建设,后6个月完成二期建设),采购人通过国家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即可进行终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评审小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2-22 00:00至2023-12-2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1-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和泰商务中心)9楼社科院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保证金金额:18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1-16 09:3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 保证金金额:18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1-16 09:30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4.开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0 1500 2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联系方式:0871-6363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871-64105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魏子成、王甫、高龙昱、后俊、张韵
电 话:0871-6410510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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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政采云 (定稿).doc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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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341ZC215203/YNZC2023-G3-00648-YCZB-0085采购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121.项目概况122.合格的投标人123.投标费用13二、招标文件134.招标文件的构成135.招标文件的澄清136.招标文件的修改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8.投标文件的构成149.投标报价1510.投标保证金15★11.投标有效期1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6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7五、开标与评标1715.开标1716.评标1717.投标文件的澄清1918.评标过程的保密19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919.定标1920.中标通知19七、合同签订1921.合同签订方式19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023.履约担保20八、其他事项2024.质疑和投诉2025.采购代理服务费22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2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7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9(一)投标函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1(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2(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3(五)营业执照54(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4(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4(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九)无重大违法记录54(十)信用状况54(十一)投标保证金54(十二)廉洁承诺书55(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56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7(一)开标一览表57(二)投标分项报价表58(三)商务条款偏离表60(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61(五)类似项目业绩表(若有)62(六)培训方案63(七)售后服务方案63(八)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64(九)投标质量保证书65承诺书68(十)相关重要承诺69承诺函(一)69承诺函(二)70(十一)企业综合实力72(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有)73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5(一)技术规格偏离表75(二)技术方案76(三)实施方案76(四)运营方案76(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76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77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9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341ZC215203/YNZC2023-G3-00648-YCZB-0085;1.2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1.3计划编号:4530000JH202329388;1.4预算金额:1900.00万元;1.5最高限价:1900.00万元;1.6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智慧服务示范项目1项否1900.001900.001.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前6个月内完成一期建设,后6个月完成二期建设),采购人通过国家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即可进行终验。1.8交付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评审小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保证金金额:18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1-1609:30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4.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150023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昆明市金碧路157号联系电话:0871-63638095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0510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磊、魏子成、王甫、高龙昱、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0871-64105101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3.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1.4项目编号0848-2341ZC215203/YNZC2023-G3-00648-YCZB-0085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付地点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前6个月内完成一期建设,后6个月完成二期建设),采购人通过国家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即可进行终验。交付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9.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2.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0 1500 230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5313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二)银行保函1.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2.1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3.1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1.中标结果无异议且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通过保函的方式提供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人附履约担保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质保期满且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采购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附履约担保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3.中标人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其他方面的响应情况进行现场实体软件环境的核验,若发现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则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不要求25.1补充1核心产品:/;25.2补充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5.3补充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4补充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5.5补充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3份(1正2副,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编好页码)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以供采购人存档。25.6补充6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5.7补充71.本项目现场演示环节安排在昆明市环城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9楼开标厅(演示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五、技术参数”部分),需要进行演示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进行现场演示签到确认,代理机构将按开标顺序依次组织须进行演示的各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投标人代表须到开标现场进行演示,否则将视作无效演示,逾期未进行签到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演示。2.现场演示所需的其他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现场提供互联网网络给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可在现场搭建真实的软件环境或使用自带的设备远程连接真实软件环境进行现场操作演示,并在规定的现场演示时间内演示所需功能要求。采用已录制好的视频、PPT等形式进行演示或者偷换概念进行演示的或者放弃现场演示的,现场演示环节不得分。3.不需要进行现场演示的投标人,须填写《放弃现场演示的声明》(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件一”),并附在投标文件第四章“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中“(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不进行现场演示不构成废标条件,但投标人在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涉及现场演示的相应打分部分不得分。4.本项目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开始时间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现场通知为准,不包含评标委员会现场询问及投标人答复时间。25.8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项目团队完成对医院本项目建设调研并完成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双方签字确认,项目技术团队所有人员进驻采购人医院实施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自收到全额发票的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系统上线运行稳定3月后, 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拿到医院互联网医院牌照后,一期建设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4.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通过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评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通过,互联互通五乙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达到终验条件;四项全部通过,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5.终验合格后,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6.终验合格之日起,系统进入维保阶段,维保期满后,如中标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硬件产品无质量问题,系统运行正常,中标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时,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所有款项支付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若中标方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号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若因中标方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备注:(1)若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有变动的,以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内容为准。★(2)项目执行过程中,建设内容将按财政性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协商约定为准,须提供承诺函)。1.1.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付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1.9.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9.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2.合格的投标人2.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2.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3.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二、招标文件1.2.1.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及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1.2.3.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6.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3.2.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8.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8.3所投货物证明材料:(1)第六章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和资料;(2)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3)投标质量保证书;(4)投标货物售后服务承诺;(5)所投货物说明书、技术资料、产品彩页等;(6)产品原产地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扫描件加盖公章)。8.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3.3.9.投标报价★9.1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包干总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利润、运费及代理服务费、保险、税收、安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其他货币报价为无效报价。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总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并且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7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4.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1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4保证金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中标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3.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2.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4.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4.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五、开标与评标1.5.1.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1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1.5.2.16.评标16.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服务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6.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6.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6.5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6.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16.8款规定处理。16.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1.19.定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6.2.20.中标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七、合同签订1.7.1.21.合同签订方式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2.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2.1招标文件;2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22.3中标通知书;22.4合同书附件。1.7.3.23.履约担保23.1如招标文件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8.八、其他事项1.8.1.24.质疑和投诉2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代理公司、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联系人:陈磊、魏子成、王甫、高龙昱。联系电话:0871-6410510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4.6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5.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5.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8.3.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6.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附件为投标人放弃现场演示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附件一:《放弃现场演示的声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我公司(公司名称),于2024年月日时分参与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48-2341ZC215203/YNZC2023-G3-00648-YCZB-0085)的投标,现由于我公司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本项目现场演示环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承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前6个月内完成一期建设,后6个月完成二期建设),采购人通过国家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即可进行终验。2交付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本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后可上线试运行。4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项目团队完成对医院本项目建设调研并完成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双方签字确认,项目技术团队所有人员进驻采购人医院实施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自收到全额发票的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系统上线运行稳定3月后, 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拿到医院互联网医院牌照后,一期建设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4.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通过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评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通过,互联互通五乙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达到终验条件;四项全部通过,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5.终验合格后,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6.终验合格之日起,系统进入维保阶段,维保期满后,如中标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硬件产品无质量问题,系统运行正常,中标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时,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所有款项支付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若中标方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号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若因中标方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备注:(1)若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有变动的,以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内容为准。★(2)项目执行过程中,建设内容将按财政性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协商约定为准,须提供承诺函)。5质量保证期双方签署终验报告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为免费维保期。6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文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3份,丙方1份。说明:(采购文件内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招标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乙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产品名称、功能描述1.项目/产品名称:2.项目/产品功能描述: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软件1硬件(请写明细)(含税)¥:大写:人民币元整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甲方有权拒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围绕本协议项下系统的开发、使用事宜提出相应的要求(含方案、功能模块等的调整、修改),此种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响应和完成,且不因此增加费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软件1硬件(请写明细)(含税)¥:大写:人民币元整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甲方有权拒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围绕本协议项下系统的开发、使用事宜提出相应的要求(含方案、功能模块等的调整、修改),此种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响应和完成,且不因此增加费用。第二条项目工期、地点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乙方入场开工日起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其中要求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开工后,因甲方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除此外,本合同项下的工期不因任何因素予以调整)。具体的工作进度由甲方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2、项目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第三条项目实施组织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质量,完成系统建设,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一)项目团队成员配置1.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及职责:3.乙方必须明确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结构、主要人员、项目核心成员,对项目核心成员的工作任务也应予以明确并在实施现场与业主方共同展开设计及实施工作。项目经理和核心成员在项目验收合格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换。若需调换需提前1个月以上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可进行。如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核心成员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按伍万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项目经理应为项目实际负责人,而非名义上的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1)至少有年以上的IT业从业经历,有成功主持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2)具有很强的理解、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3)必须能够专职、全程负责本项目;(4)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更换前要及时书面跟甲方报备新的人员。如乙方人员不履职的,或履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同等资质的人员。(二)承诺与保证1.在工作现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纪律和各项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并保证安全。2.实施过程中应科学、合理地掌握与其他工作界面的协调、交叉。3.如果甲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被第三人提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上述事宜,甲、乙双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对第三方的赔偿金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应保证其享有本合同项下软件及相关技术方案的合法权益,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甲方在使用所涉及技术方案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乙方保证其许可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是经过良好开发的、可投入使用的并且可以按照相应合同附件所列的技术资料加以利用。6.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7.乙方保证项目方案是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优越的、没有设计缺陷、符合甲方实际的,并满足相应合同的规定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8.乙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9.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对有缺陷的方案进行修改或替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修改或替换的方案的质保期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起算。10.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硬件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本合同约定和甲方采购要求,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或安全隐患。(如有)11.乙方应对货物参数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检测,如发现实物的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甲方有权保留后续的处理权力。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报告财政主管部门,若产生检验、检测、维修、重做、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乙方承担。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乙方应将硬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及加电测试,乙方负责设备和软件的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对甲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2.系统完成安装调试,全面交付上线试运行,经试运行后系统运行正常、稳定。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合同规定的名称、功能进行项目验收,并对验收情况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验收标准以以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如乙方在投标时的验收标准与本合同不一致,则按照乙方所作出的更严格或更有利于甲方的标准履行。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技术方案、系统实施方案、用户操作手册、数据模型(表结构)、用户验收报告。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和工作成果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则视为接受。如果在验收时甲方表明不接受乙方交付的货物和工作成果并明示不接受的原因,乙方应当无条件采取合理之措施进行更换或修改、完善,以达到项目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后视为验收合格,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异议不认可,应在收到甲方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意见。5.验收完成后乙方须在个日历日内移交相关的文档资料。6、验收方式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阶段验收主要在项目分阶段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阶段验收完成后进行整体验收。6.1、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各阶段系统验收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日期,按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各阶段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视为完成相关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及初步验收报告,对此中标人应予以配合。6.2、验收内容包括:6.2.1达到采购合同要求的可执行软件,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6.2.2提交所有程序包括客户端、服务器端须提供完整的安装程序和完整的电子版,以及包括项目管理文档(含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录、项目工作报告)、项目开发文档(含总体设计文档、系统需求说明、系统概要及详细设计、程序源代码、数据字典、数据结构与流程、接口文档、项目测试文档)、上线功能清单、系统部署文档、系统安装手册、安全检查报告、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系统应急措施、质量保证计划、培训资料等电子版技术资料,并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纸质版资料。6.2.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6.3.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6.3.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6.3.2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6.3.3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采购人及相关单位认可的;6.3.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6.3.5没有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或者系统试运行不合格;6.3.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6.3.7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不吻合的。6.4阶段验收合格的标准为:。整体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如任一阶段验收不合格,均由中标人无条件在采购人确认的期限内予以整改、退换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五条质保期、售后服务和质量要求(一)质保期:项目验收通过后,提供年的系统免费维护。(二)售后服务和质量要求1.项目验收通过后,提供年的系统免费维护。在质量保障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供应商负责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模块,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及文件变化,完善系统相关功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本项目功能需求调整完善;持续根据省级要求,与医院其他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持续对接,并根据要求组织培训或其他数据填报工作,以上都是免费的。对于免费维护期结束后,若双方签订维保协议,每年维保费不超过软件费用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免费维护期满后,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中标人提供维保服务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向新的维保单位移交工作和相关文件资料,确保维保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开展,且中标人承诺不得因此而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或费用。2.业务平台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7*24小时电话服务、远程网络、现场等服务方式。(需提供承诺函)3.采购人相关流程修订时,中标人需配合在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流程在系统中更新,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4.对所有的维护活动进行记录,并形成规范的文档,例如记录时间、地点、原因等,最后还要注明完成的时间和人员。(三)如乙方在投标时对售后服务和质量要求的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则按照乙方所作出的更严格或更有利于甲方的承诺履行。第六条合同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含税)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甲方有权拒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围绕本协议项下系统的开发、使用事宜提出相应的要求(含方案、功能模块等的调整、修改),此种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响应和完成,且不因此增加费用。2、支付方式: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项目团队完成对医院本项目建设调研并完成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双方签字确认,项目技术团队所有人员进驻采购人医院实施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自收到全额发票的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系统上线运行稳定3月后,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拿到医院互联网医院牌照后,一期建设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4.中标方协助采购方医院通过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评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通过,互联互通五乙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达到终验条件;四项全部通过,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5.终验合格后,采购方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确认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6.终验合格之日起,系统进入维保阶段,维保期满后,如中标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硬件产品无质量问题,系统运行正常,中标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方确认后30日内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时,中标方应向采购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采购方有权从未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所有款项支付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若中标方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号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若因中标方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备注:(1)若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有变动的,以实际签订合同时约定内容为准。(2)项目执行过程中,建设内容将按财政性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协商约定为准,须提供承诺函)。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提供项目、产品安装、培训所需的环境。(二)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三)甲方负责按甲方的工作程序,组织项目、产品试用后的验收工作。(四)甲方负责在项目验收合格及全部相关手续办妥后,按本合同所约定付款并依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五)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依照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技术服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成果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软件、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合法性、专业性负责。(二)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三)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四)乙方指派具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具体实施技术服务工作。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工作。(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天的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软件、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六)乙方保证以合同包含的软件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七)本系统要满足国家对信息系统三级医院等级安全保证要求,有完善的备份机制,签署数据保密协议。对医院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八)完成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信息整合。(九)此合同含按医院要求免费完成医院相关系统及数据中心和集成平台的接口对接工作。(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及验收后3年内与医院在用或新建的各信息系统免费对接,包括但不限于接口形式,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十一)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进行重做、整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第九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为甲方定制开发产生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嵌含在甲方指定系统中的或乙方在创作甲方指定系统过程中开发的发明创造专利、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和设计等,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磁盘、CD-ROM和其他类似物品等)的知识产权(包括在此软件基础上进行的任何改进的所有权利)及其它相关权益均归属甲方,涉及软件等作品著作权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如上述权益涉及第三方权益,由乙方负责确保甲方不会因此受到第三方的任何权利追索,如因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和支付。(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自行使用和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为甲方定制开发产生的全部成果。(三)乙方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如任何第三方主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利为由对甲方提出的指控,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保密约定(一)合同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就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除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同时,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二)对于合同双方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合同任何一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三)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合同一方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3.合同一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四)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与甲方有关的各方,不另付费.(五)泄密责任:乙方泄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六)本保密条款将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永久有效。第十一条乙方履约逾期(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及阶段进度计划完成相应的技术服务及成果交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违约金。(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除非拖延已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延误交付,将按合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收取逾期违约金。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下,如乙方尚未开始工作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双方均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违约金按2000元计算。一旦达到误期30天最长期限,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三)如乙方所交产品(含软件系统和硬件,下同)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四)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及交付验收成果),未能通过相应评审或验收的,乙方应在30天内自费整改完毕,超过30天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按3000元计算支付甲方。整改期满60天仍不能通过评审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按合同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五)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六)在项目验收后的质保期内,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故障修复服务,或系统停机故障未能在报修3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的,每发生一次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乙方质量违约处理并扣除尾款中的25%款项,直至扣完为止。若质保期未满,尾款已全部扣完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尾款。若发生重大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造成重大生产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乙方未如约履行质保义务,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按200%从尾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七)如乙方出现除上述(二)至(六)以外的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八)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软件系统,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作为对乙方的损失赔偿。(九)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20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十)一方违约的,还应向守约方承担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三条合同解除(一)如果乙方有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或《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未能按《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系统或相关技术资料;2.乙方未能使设计方案达到相应合同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做出补救;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公司或个人。(二)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解除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三)如果甲方在有材料证明的基础上确定乙方在竞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收到司法机关追责;2.“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甲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四)如果甲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合同货款,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索回,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五)由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若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成果接管并收归己有,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均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解除的一切后果。第十四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一)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然终止(第十条除外)。(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按本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第十六条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附件经双方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内容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或更有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第十七条其他(一)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余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合同附件:附件一:技术参数表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标通知书附件四:相关重要承诺附件五: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六: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廉洁合同附件七:数据保密协议1.8.4.附件一:技术参数表序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8.5.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1.8.6.附件三:中标通知书1.8.7.附件四:相关重要承诺1.8.8.附件五: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担任角色姓名身份证号在供应商公司工作年限个人电话驻场人员资格证书名称备注1***XXX530024xxx 年是或否 234567891.8.9.附件六: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廉洁合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廉洁合同甲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乙方:xxx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二、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三、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提供不当利益。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五、乙方指定黄苹作为代表洽谈工作业务。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七、本合同与双方共同签订的(服务类)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廉洁合同与主合同份数相同,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剩余份数,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1.8.10.附件七:数据保密协议数据保密协议甲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乙方:xxxx公司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1)凡涉及甲方所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软件(任何版本)由乙方拷贝、转移或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均属于保密内容。(2)凡乙方以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保密规定。(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5)乙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保密信息)保存于(任何版本)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台服务器。乙方同意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非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用途。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由乙方披露给他人,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并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如未造成损失,但甲方发现有数据泄露,一旦情况属实,甲方亦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100天后,乙方不可恢复地删除服务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留存副本;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任何介质上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7)乙方应约束工作人员遵守同等的保密义务。乙方人员泄露甲方信息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①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②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③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在披露前,应书面告知甲方上述情况。4.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相同,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剩余份数,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系永久有效,不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或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6.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1.8.1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智慧服务示范项目采购投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341ZC215203/YNZC2023-G3-00648-YCZB-0085投标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8.12.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8.13.(一)投标函致: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完成交付。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8.1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8.15.(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1.8.16.(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所有资质: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8主营范围:1、 2、 3、 4、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投标人简介(包括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2、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17.(五)营业执照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8.(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9.(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20.(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21.(九)无重大违法记录(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22.(十)信用状况1.8.23.(十一)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24.(十二)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5.(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1.8.26.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8.27.(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项目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投标保证金(元)其他承诺或声明注: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如有价格折扣,应在投标声明中列出,开标时一并予以公布,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8.(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建设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类别服务要求(或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一期1平台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1.1数据中台一期1平台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1.2服务中台一期1平台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1.3统一支付中心一期1平台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1.4统一消息中心一期1平台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1.5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一期2 门户和核心应用上线2.1患者服务门户一期2 门户和核心应用上线2.2运营管理门户一期2 门户和核心应用上线2.3临床工作门户一期2 门户和核心应用上线2.4核心应用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1互联网医院1.1.11.1.21.1.31.1.4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2在线复诊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3处方流转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4双向转诊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5远程会诊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6健康管理一期3互联网诊疗及其他院外协同的应用接入3.7随访管理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1智能导诊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2诊前预诊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3智能陪诊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4 院内标识与导航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5住院服务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6体检服务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7便民服务二期4院内就医的其他扩展应用接入4.8 云胶片二期5健康宣教运营5.1健康宣教二期5健康宣教运营5.2新媒体运营二期6科研大数据应用以及其他智能化、专科性的应用建设6.1科研大数据应用二期6科研大数据应用以及其他智能化、专科性的应用建设6.2 科研随访系统二期6科研大数据应用以及其他智能化、专科性的应用建设6.3临床研究管理系统(EDC)接口服务运营服务测评服务密码应用建设云服务整体运维服务保障数据中心服务……合价:注:1、此表中“合计”不能超过“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最高限价。2、此表中“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的价格保持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9.(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质保期3售后服务4付款方式5……6789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30.(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依据标准备注123……注:1、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造成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参与该项打分。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附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31.(五)类似项目业绩表(若有)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承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时间12345注: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32.(六)培训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33.(七)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34.(八)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序号担任角色姓名身份证号在供应商公司工作年限实施经验个人电话驻场人员资格证书名称备注1***XXX530024xxx 年在XX医院XX系统实施过程中担任什么角色 139xxxxxxxx是或否 2345678本表可拓展(附:人员相关证书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上述实施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35.(九)投标质量保证书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本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委托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最终成交则至货物质保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采购人将按照《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考核表》相关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附件一: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此表供应商投标时不用填写,在项目实施期间做考核要求)日期:单位:考核人: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备注1工作态度0-10分2业务能力0-20分3实施计划及执行效率0-30分4实施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性0-15分5培训计划及实施效果0-15分6安全文明施工0-10分7项目实施期人员考勤-0.25分/次每天需考勤2次总分合计说明:《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用于对供应商现场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该考核表将在项目阶段性验收前发放到采购人相关科室进行填写,每份考核表总分 100 分,采购人将根据收集后的考核表计算平均分值(平均分值=所有有效考核表分数之和÷有效考核表份数),平均分值低于 85 分(不含 85 分)的,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低于 85 分(不含 85 分)的,每少 1 分从项目合同总金额中扣除10000 元;低于 75 分(不含 75 分)的,低于部分,每少 1 分从项目合同总金额中扣除20000 元,平均分值低于 60 分(含 60 分)的采购人不予项目验收。项目阶段性验收时,采购人对供应商在项目阶段性的实施期内进行考核,发生以下情况将在《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的总平均分中进行扣分:(1)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部门的书面投诉,经查实属有效投诉并且乙方负主要责任的,在该评价期内,发生一次,从总平均分中扣3分;(2)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部门或其他单位的投诉,经查实属有效投诉并且乙方负主要责任的,在该评价期内,发生一次,从总平均分中扣1分。(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行业准规定、国家政策规定、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的,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核完毕后甲方出具考核评价意见及结果表。供应商承诺的实施周期将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实施天数大于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实施完成天数,每超出1个日历日则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0元(由采购人、主管部门等非供应商造成的情况除外)。附件二: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考核表(考核期:)(此表供应商投标时不用填写,在项目实施期间做考核要求)日期:考核单位: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备注1服务态度0-10分2业务、技术服务能力0-20分3服务响应及时性0-20分4是否提供巡检报告或日常问题处理报告0分或10分5服务沟通协调机制和执行情况0-10分6巡检服务执行有效性0-15分7应急响应服务能力0-15分总分合计0-100分《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考核表》用于对供应商维保期内售后服务情况的考核,从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每年对上一年的售后服务,用该表内容进行考核,从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每满一年根据该年度内收集的所有考核表计算平均分值(平均分值=所有考核表考核分数之和÷有效考核表份数),直至项目免费质保期满结束。最终考核结果为85分及以上为合格并按合同条款全额支付尾款,低于85分的,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按下列方式处理:低于 85 分(不含 85 分)的,每少 1 分从项目合同总金额中扣除5000元;低于 75 分(不含 75 分)的,低于部分,每少 1 分从项目合同总金额中扣除10000 元。项目免费质保阶段,采购人对供应商在项目质保期内的驻场售后服务进行考核,发生以下情况将在《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考核表》的总平均分中进行扣分:(1)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部门的书面投诉,经查实属有效投诉并且乙方负主要责任的,在该评价期内,发生一次,从总平均分中扣3分;(2)项目实施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相关部门或其他单位的投诉,经查实属有效投诉并且乙方负主要责任的,在该评价期内,发生一次,从总平均分中扣1分。(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行业准规定、国家政策规定、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的,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核完毕后甲方出具考核评价意见及结果表。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我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附件一《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和附件二《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考核表》的规定,接受采购人对我单位的考核,我方完全同意并承诺遵守所有条款和要求。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电子章):日期:1.8.36.(十)相关重要承诺1.8.37.承诺函(一)★1.中标结果无异议且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项目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通过保函的方式提供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人附履约担保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质保期满且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采购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附履约担保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3.中标人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其他方面的响应情况进行现场实体软件环境的核验,若发现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则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电子章):日期:1.8.38.承诺函(二)★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足够使用的所有软件(含服务器端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第三方控件、容灾备份等第三方软件),均需为正版软件,若由于未使用正版软件引起纠纷或处罚,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正版软件使用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与该项目相关的软件系统集成的实施经验和实施能力,并且需充分理解采购人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如供应商未能充分理解采购人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而造成供应商中标后不能实现采购人预期目标和使用需求的,或是盲目、胡乱、不按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全权负责,采购人会通过相关途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举报。(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要求客户端安装使用无数量限制,投标人开放和提供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程序源代码在院内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开发和维护、应用功能定制、二次开发、接口源代码等,并培训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关于源代码的使用原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软件系统需永久免费开放所有接口和数据;在实施及免费质保期内与采购人现使用的信息系统及医院因业务需求需要对接的系统等信息系统免费无缝集成,免费配合第三方开发接口程序,对接本项目涉及到与第三方软件业务系统所发生的接口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在实施及免费质保期内如因国家及省级政策、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等原因需对软件系统功能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修改的,供应商必须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软件系统相应功能和流程的调整和修改。免费质保到期后,正式维保合同未生效前,因供应商单方终止维保服务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须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等标准,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测认证并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承诺免费完成本系统通过网络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后续整改工作。(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7、若采购人更换与本项目内有接口关系的软件系统,则供应商应免费配合采购人再次进行接口的二次对接、改造、开发等工作。(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8、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六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乙、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智慧管理分级评估3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的相关建设。其中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乙和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由供应商主导,必须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建设、改造、应用和评测服务,通过评审,视为终验。(单独提供以上四个评级承诺,格式自拟)★9.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应免费配合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所有软件与服务能够与医院“一院多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信息化发展要求的内容进行融合,同步医疗业务及数据(单独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项目执行过程中,建设内容将按财政性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协商约定为准,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电子章):日期:1.8.39.(十一)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自行编写。1.8.40.(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声明函只填写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不需要填写,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1.8.41.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8.42.(一)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1.8.431.8.44.(二)技术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45.(三)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46.(四)运营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47.(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序号评 审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无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信用状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资格评审小组;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电子公章); (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公章);(3)按规定格式填写。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1.资格审查程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不予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唯一;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原则上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内容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1)投标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未出现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综合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7.2综合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20分。技术部分F2:60分。商务部分F3:20分。7.2综合评审标准3)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20分)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7.2综合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指标响应的程度(满分30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五、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标注为“*”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共20条,负偏离一条扣1.024分,未标注为“*”的技术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共238条,负偏离一条扣0.04分。注:(1)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2)本项目演示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演示或出现演示不满足的情况,对应技术参数不得分。(3)供应商可在现场搭建真实的软件环境或使用自带的设备远程连接真实软件环境进行现场操作演示,并在规定的现场演示时间内演示所需功能要求。采用已录制好的视频、PPT等形式进行演示或者偷换概念进行演示的或者放弃现场演示的,现场演示环节不得分。2. 技术方案(满分20分);结合项目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清晰分析,方案包括:①现状分析;②总体设计原则;③详细整体设计方案;④对总体技术要求的响应;⑤里程碑事件;⑥对采购人建设目标的分析;⑦技术架构设计;⑧项目安全和隐私设计。以上8项,每提供1项得0.5分,8项全部提供得4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第一档次(16分):技术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无漏项。第二档次(10分):技术方案内容较完整,针对性基本满足要求,无漏项。第三档次(5分):技术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第四档次(1分):技术方案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存在明显缺漏项或未提供技术方案。3. 实施方案(满分5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①实施团队人员配备、实施进度计划表;②项目实施保障措施;③需求分析,功能开发、系统集成、测试、系统上线、验收;④违约责任及承诺;⑤风险控制措施,能够预估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及措施。以上5项,提供1项得0.2分,5项全部提供得1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第一档次(4分):实施方案具体详细、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第二档次(3分):实施方案较为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较为明确,第三档次(2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基本明确;第四档次(1分):实施方案不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不够完整明确或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培训方案的。4.运营方案(满分5分);结合自身经验提供良好的运营服务,方案包括:①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服务;②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运营服务;③引流推广、品牌营销方案的定制;④互联网医院运行的管理办法、流程、规范的建立等,职责划分、运营指导服务:以上4项,提供1项得0.25分,4项全部提供得1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第一档次(4分):运营服务体系及引流推广方案全面、制度内容规范合理并有更多维度的管理制度(如互联网诊疗、信息管理、医嘱、药物配送、医疗纠纷等);第二档次(3分):引流推广方案较好、制度内容编写规范但内容不全或质量不足;第三档次(2分):运营服务体系及引流推广方案一般、制度内容编写不规范且内容不全或质量不足;第四档次(1分):提供的运营服务体系及引流推广方案和制度不合理或无响应的。备注: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引流推广方案和制度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线上和线下引流推广方案》、《权威专科及专家的品牌营销方案》等。7.2综合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20分)1.类似业绩评分(满分5分);(1)异构整合能力业绩(满分3分);投标人所提供良好的异构能力,具备多种系统互联互通,确保与异构的系统无缝对接统与非自产的核心业务系统集成案例,每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成功案例得0.5分,满分1分。以上需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投标人完成对接的相关集成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成功实施并通过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及以上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成功实施并通过互联互通五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2分;注:(2)、(3)项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培训方案(满分3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团队的人员构成;②培训计划内容及措施;③安全保证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以上3项,提供1项得0.25分,3项全部提供得0.75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第一档次(2.25分):实施方案具体详细、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详细完整,第二档次(2分):实施方案较为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较为明确,第三档次(1.5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基本明确;第四档次(1分):实施方案不完整、 服务违约承诺、培训方案不够完整明确或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培训方案的。3.售后服务方案(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团队;②售后服务体系;③售后服务承诺和应急响应方案及违约措施;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以上4项,提供1项得0.25分,4项全部提供得1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量化的评审因素进行进一步评审:第一档次(4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保障措施具体、承诺及违约明确。第二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一般,保障措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承诺及违约内容一般。第三档次(1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保障措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承诺及违约措施未明确具体内容。4.团队人员要求(满分7分);(1)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两项证书的得1分;2)具有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经验,每具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需提供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合同(已验收)、项目验收等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上述项目经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团队其余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团队其余人员,每1人具有如下证书的,得0.5分,满分5分: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②IT服务工程师;③软件设计师;④软件评测师;⑤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和系统架构师;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等相关证书;备注:1人同时具有多个资格证书只计算1次分值,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相关证书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上述实施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审机构2.1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3.评标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标纪律4.1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外出;4.8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标期间,未经允许,除所有与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4.10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目的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7.1评审要求7.1.1在综合评分之前,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1.2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7.1.4符合性评审,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7.2综合评分对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依次类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相同品牌处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插入法确定分数,具体分值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F值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统分原则8.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8.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9.评标结果9.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9.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关于中小企业1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5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2.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2.2节能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环境标志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12.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2.4若采购货物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关于监狱企业14.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4.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建设目标以建设领先的智慧医院为目标,依据国家新医改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要求,建设模式先进、流程优化、管理配套、支撑有力、运作高效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促进医院管理和机制创新,促进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已通过电子病历5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水平及互联互通建设,参照电子病历六级、互联互通五乙、智慧服务三级测评要求对医院信息化进行实施规划,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医患信息互联共享,建立院内院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多样化、全覆盖的智慧服务,提高患者获得感和满意度。具体目标如下:(一)以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为建设目标,在当前医院信平台基础之上,完善基于平台的数据集和交互服务,实现与上级平台基于共享文档形式的交互,建立完善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和基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科研应用。(二)以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3级为建设目标,对标《国家医院智慧管理应用评估标准(试行)》标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医患信息互联共享,建立院内院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多样化、全覆盖的智慧服务,提高患者获得感和满意度。2.项目建设原则1、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在医院已通过电子病历5级基础上,对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级、智慧服务3级和互联互通成熟度五级乙等测评工作对院内整体信息化建设进行评估与规划、并向医院提供各项工作开展的建设评估方案及建设计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完成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2、先进性和易用性原则要求项目涉及系统建设有前瞻性、先进性、成熟性以及可扩展性,符合当今及未来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新潮流;可按评级要求实现系统上云部署,以成熟的开发方式,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和成熟性;要求设计时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理念、跨平台的技术,保证产品在不同平台上的协同稳定的运行、信息交换,以及将来硬件平台的升级换代;建设过程中要求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有很强的防错、抗错能力,有强的故障恢复和应急措施,使系统核心功能不间断地正常运行。3、安全性原则要求项目建设遵循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配合医院完成等级保护及密评密改工作;项目建设要按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对信息系统的建设根据各业务的不同重要性,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要求项目建设工作应尽可能小的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不能对网络的运行和业务的正常提供产生显著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显下降、网络拥塞、服务中断等。项目建设涉及数据库及软件系统最高权限应由医院管控,对项目相关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严格保密,未经医院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4、可扩展性原则要求项目建设在技术架构体系上支持本地及上云技术架构,能支持应用系统的横向扩展和业务系统的功能扩展;系统模块化设计,可根据需要拆接、组合,系统模块及应用模块的设计开发应尽可能为后续的功能预留对外接口;要求系统能够适应多种网络环境和软硬件环境,能在通用的操作系统上运行,如Windows、Linux、Unix、Android、IOS等;能支持主流的数据库产品,能在通用的应用服务器上运行。5、项目化管理本项目的建设要求按照软件工程项目化管理来开发和建设,项目拟派实施团队配置科学、合理,项目建设要有统一的规范和相应的配置管理,涉及第三方厂商的系统、软件变更、需求变化等内容要规范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接受医院的监管。6、标准化和合法性原则按照GB/T13018《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从总体、技术、业务、数据代码、管理、运营等维度制定适合项目建设的标准与规范体系。严格遵从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如按照国家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的要求以及国家信息管理的标准、HL7数据交换标准、ICD-10、SNOMED、结构化电子病历XML标准、WebService、TCP/IP协议、HTTP、HTTPS等等;支持UNICODE编码、支持ODBC、COM和JDBC对数据库的访问,以及LIS遵循ASTM协议等国际信息交换标准等。三、项目建设标准(一)政策依据(包含但不限于)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3、《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4、《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5、《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6、《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7、《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8、《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9、《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10、《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2、《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13、《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14、《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15、《处方管理办法》;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17、《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18、《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19、《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8567-1988);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21、《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22、《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24、《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5-2021);25、《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GM/T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服务示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