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云南省中医医院2023)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3-12-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22 00:00:00至2023-12-29 17: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1-17 09: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预算金额
¥5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4153311
采购单位
云南省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61449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4153311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3-G1-00657-YCZB-0087
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74
最高限价(万元):574
采购需求:1标段: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1套;2标段:电子胃肠镜1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标段2: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1)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 (1)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2-22 00:00至2023-12-29 17: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1-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保证金金额:2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1-17 09:30(2)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保证金金额:3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1-17 09:30 其他:1.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3.开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 0170 014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中医医院
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联系方式:0871-63614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871-64153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
电 话:0871-6415331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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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文件.rar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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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1/YNZC2023-G1-00657-YCZB-0087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71.项目概况72.合格的投标人73.投标费用8二、招标文件84.招标文件的构成85.招标文件的澄清86.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投标文件的构成99.投标报价1110.投标保证金11▲11.投标有效期12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2五、开标与评标1215.开标1216.评标1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4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419.定标1420.中标通知14七、合同签订1521.合同签订方式15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1523.履约担保15八、其他事项1524.质疑和投诉1525.采购代理服务费16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9(一)投标函2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0(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2(五)营业执照33(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九)无重大违法记录33(十)进口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3(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医疗器械相关证件34(十二)信用状况34(十三)投标保证金34(十四)廉洁承诺书35(十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36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7(一)开标一览表37(二)投标分项报价表38(三)商务条款偏离表39(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40(五)类似项目业绩表43(六)售后服务承诺44(七)供货计划及安装、验收方案44(八)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44(九)投标质量保证书45(十)企业综合实力46(十一)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47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9(一)技术规格偏离表49(二)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0(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0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51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6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66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1/YNZC2023-G1-00657-YCZB-00871.2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1.3预算金额:256.00万元;1.4最高限价:256.00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1套是2,560,000.002,560,000.00注:▲(1)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1.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2起至2023年12月29日17: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709:30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4.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170014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联系电话:0871-63614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533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0871-64153311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云南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71-639560995.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云南省中医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1.4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1/YNZC2023-G1-00657-YCZB-0087 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56.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256.0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条”。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 0170 0149联 系 人:张勤联系电话:0871-6415313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2.1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5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6.3.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6.3.2核心产品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26.3.3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1.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合格的投标人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2.1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2.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2.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2.2.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二、招标文件1.2.1.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及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1.2.3.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6.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3.2.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8.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8.3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5)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8)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提供相关进口产品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9)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0)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在有效期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8.4所投货物证明材料:(1)第六章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和资料;(2)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3)投标质量保证书;(4)投标货物售后服务承诺;(5)所投货物说明书、技术资料、产品彩页等;(6)产品原产地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扫描件加盖公章)。8.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6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3.3.9.投标报价9.1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成本价、利润、运费及代理服务费、保险、税收、安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其他货币报价为无效报价。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货物的总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并且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7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4.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1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4保证金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中标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3.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2.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4.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4.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五、开标与评标1.5.1.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1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1.5.2.16.评标16.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6.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6.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6.5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6.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16.8款规定处理。16.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1.19.定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6.2.20.中标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七、合同签订1.7.1.21.合同签订方式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2.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2.1招标文件;2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22.3中标通知书;22.4合同书附件。1.7.3.23.履约担保23.1如招标文件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8.八、其他事项1.8.1.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受理质疑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4.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5.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5.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8.3.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6.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2交货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后完整交货。4付款方式全部产品到货,检测、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工作完毕,设备验收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设备购置款。5质量保证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五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说明: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项目编号:1.8.3.1本合同需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1.8.3.2云南省中医医院设备采购1.8.3.3合同书1.8.3.4签订地点:1.8.3.5云南省中医医院项目采购合同(设备)甲方:云南省中医医院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及相关规定对招标编号为的“云南省中医医院”标段的招投标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共同信守: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示:序号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合计:大写: 小写:¥二、配套附属产品要求(若有附属产品,请按照上表格式列出清单;若没有请填写无):三、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或完工)价并包含运送到使用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安装、保险、质保、税费、调试、培训等费用。除此价款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4.质保期设备质保期年。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2、负责提供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5、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规定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要求,项目或产品质保期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2、保证甲方在合同项目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5、产品交货时:(1)如选用进口材质,必须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2)必须提供(省或市)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6、严格遵守谈判文件、谈判申请文件及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六、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或成交产品和技术及服务与投标文件相符,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七、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八、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内。产品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产品必需的合格证,相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产品质量鉴定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备件、工具等。九、验收及验收标准1.验收:设备产品型号配置与合同一致,产品合格证,相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产品质量鉴定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备件、工具等齐全完整,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安装应用系统后各项功能运行正常,达到系统设计要求。1.项目测试:乙方负责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十、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全部产品到货,检测、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工作完毕,设备验收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设备购置款。十一、违约责任1.如乙方所交项目及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项目或产品,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如乙方逾期完工或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甲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2.如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项目和产品或者所交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符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3.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4.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应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多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本合同继续履行。5.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1%的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招标(谈判、磋商)文件;2、成交单位(乙方)的谈判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3、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附件1:投标售后服务承诺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产品配置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合同章)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12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3614496签订日期:1.8.3.6乙方(公章/合同章)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1/YNZC2023-G1-00657-YCZB-0087投标人:(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8.4.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8.5.(一)投标函致: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合同履行期限)完成交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8.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1.8.8.(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所有资质: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8主营范围:1、 2、 3、 4、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投标人简介(包括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2、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9.(五)营业执照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0.(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资格要求,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1.(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2.(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要求,附有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3.(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4.(十)进口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提供相关进口产品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5.(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医疗器械相关证件附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6.(十二)信用状况1.8.17.(十三)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8.(十四)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19.(十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1.8.20.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8.2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元)其他承诺或声明注: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如有价格折扣,应在投标声明中列出,开标时一并予以公布,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2.(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所投产品注册证名称所投产品注册证型号和规格医疗器械注册号制造商名称/产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企业规模(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单价(元)总价(元)12345…合计注:1、此表中“合计”不能超过“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最高限价。2、此表中“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的价格保持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3.(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质量要求及质保期3售后服务4付款方式5……6789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4.(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价格折扣或优先考虑推荐中标候选人。3、如不提供本函,视为自愿放弃小微企业扣减;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方为有效;如同时所投货物有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都必须提供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应填写后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声明函只填写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不需要填写,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不得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序号货物名称依据标准备注123……注:1、本表不填写不构成废标条款,但造成无法认定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参与该项打分。2、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附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5.(五)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承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时间12345注: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26.(六)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写。1.8.27.(七)供货计划及安装、验收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28.(八)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29.(九)投标质量保证书致云南省中医医院:本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对云南省中医医院委托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最终成交则至货物质保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30.(十)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自行编写。1.8.31.(十一)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云南省中医医院:我方,就参加或受委托参加贵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采购活动,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严守法纪、恪守诚信(一)我方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的政策,以及(相关的集中采购文件)之规定,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二)我方承诺遵守《云南省中医医院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三)我方承诺不向采购我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给予回扣、红包或其他医药商业贿赂。(四)我方承诺,不实施虚开虚受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形式虚构服务套现洗钱行为。(五)我方承诺,不利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操纵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价格和供应牟取暴利。不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制定实施明显不合理的差异化定价。二、履行合同、配合监管(一)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协议必须具备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供应能力,除我方不可抗因素造成供应困难外,保证在采购周期按照中标(挂网)价格及时足量供应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满足临床需求。(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法定原则定价,将价格与成本、供求合理匹配,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价格平衡,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第三方实施垄断、操纵市场或要素成本剧烈变化等情形被动提高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价格的,我方承诺在上述情形终止后,及时纠正价格。(三)我方承诺,及时、全面、完整、规范申报失信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推诿。三、违约担责,接受处置(一)我方承诺,如我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销中存在违背已承诺事项的,我方愿意接受贵院作出的违规企业及“黑名单”评级结果及管理措施。(二)我方承诺,严格管理员工(含雇佣关系,以及劳务派遣、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我方员工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销中出现回扣、红包或其他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我方承诺承担失信违约责任,接受贵院作出的违规企业及“黑名单”评级结果及管理措施。(三)我方承诺,主动维护良好信用,必要时采取切实措施修复信用。承诺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8.32.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8.33.(一)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1.8.341.8.35.(二)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写。1.8.36.(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序号评 审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5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8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提供相关进口产品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8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资格评审标准10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注:开标当天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资格评审标准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格审查程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不予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1)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的要求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款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内容的。7.1.4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综合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7.2综合评审标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20分。7.2综合评审标准3)投标报价得分F1 (满分30分)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7.2综合评审标准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指标响应的程度(满分48.3分);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标注星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及要求,共5条,满分15分,负偏离一条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标注星号(“★”)的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共37条,满分33.3分,负偏离一条扣0.9分,分数扣完为止。注: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2.节能产品(满分0.85分)投标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为节能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0.8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环境标志产品(满分0.85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0.8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2综合评审标准5)商务部分得分F3 (满分20分)1.业绩评审评分(满分4分):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注: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项,加0.5分,加满为止; 2.供应商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的完整性、可行性(满分5分)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等方面。提供完整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且切实可行。第一个档次(5分):技术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第二个档次(4分):技术服务方案全面,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针对性,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的;第三个档次(3分):技术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四个档次(2分):技术服务方案有明显瑕疵,售后服务能力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第五个档次(1分):未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售后服务能力较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没有针对性。3.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项目实施计划具体,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合理、可操作性强,有具体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第二个档次(4分):项目实施计划基本可行,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有具体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第三个档次(3分):项目实施计划一般,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有培训方案,但针对性一般;第四个档次(2分):项目实施计划差,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技术培训方案简单;第五个档次(1分):项目实施计划较差,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无培训方案;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培训方案的本项不得分。4.交货期评分(满分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每提前10天交货(10天,不足10天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5.质保期评分(满分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审机构2.1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3.评标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标纪律4.1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外出;4.8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标期间,未经允许,除所有与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4.10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目的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7.1评审要求7.1.1在综合评分之前,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1.2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7.1.4符合性评审,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7.2综合评分对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依次类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相同品牌处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插入法确定分数,具体分值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F值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统分原则8.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8.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9.评标结果9.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9.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关于中小企业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1.4小微企业采用自制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用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填写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1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2.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2.2节能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环境标志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12.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2.4若采购货物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关于监狱企业14.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4.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4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1.设备名称: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1.数量:1套2.预算控制价:256万元3.技术要求:1、高清电子超声图像处理器1台1.1、显示模式:B模式、M模式、彩色多普勒、能量多普勒、脉冲波多普勒、组织谐波、复合谐波。1.2、超声扫描模式:电子扫描★1.3、超声波中心频率:5~12MHz(5MHz、7.5MHz、10MHz、12MHz)宽频扫描1.4、血流模式:彩色血流模式、能量血流模式1.5、电影回放:有1.6、显示方向:正常/倒转1.7、显示方式:单屏/双屏、B模式/彩色多普勒图像同步动态显示对比。1.8、显示区域:环形:全圆显示、下半圆显示、上半圆显示、滚动;凸阵:扇形★1.9、穿刺引导功能:具有专门为超声内镜设计的穿刺引导线。1.10、视频输出端子:DVI*2、HD-SDI*2、video、Svideo、RGBTV1.11、动态数据格式:AVI、DICOM1.12、网络端子:有1.13、图像调节:增益(包括分段增益STC)、动态范围、对比度、边缘强化、余辉、降噪)。1.14、THI(组织谐波):有1.15、CH(复合谐波):有1.16、画中画功能:内镜/超声图像切换,并可根据医生的习惯进行灵活地设定。1.17、显示范围:1.5、2、2.5、3、3.5、4、5、6、7、8、10、12cm1.18、图像存储:USB存储器、DICOM网络存储设备或FTP服务器1.19、PW模式:从3种高通滤波器中选择:L(低)、M(中)、H(高)1.20、声速补正功能:整体/局部,可提高对声音阻抗不同部位的解像力1.21、信号格式:数字信号:DVI、SDI1.22、图片格式:DICOM、TIFF、JPEG1.23、测量:距离、面积、体积、速度、角度等2、超声电子胃镜(扇扫)1条2.1、CCD形式:新型高分辨率超级彩色CCD2.2、观察方向:≥40º(前斜视)2.3、视野范围:≥140°2.4、观察范围:≥3-100mm2.5、先端部外径:≤13.9mm2.6、插入部外径:≤12.4mm2.7、弯曲角度:上下≥150°,左右≥120°2.8、钳道直径:≥3.8mm2.9、工作长度:≥1250mm2.10、全长:≥1550mm★2.11、扫描模式:彩色多普勒、能量多普勒、脉冲多普勒、B模式、M模式2.12、扫描方式:电子凸形扫描★2.13、扫描角度:≥150°2.14、频率范围:5MHz/7.5MHz/10MHz/12MHz★2.15、穿刺导引功能:具有专门为超声内镜设计的穿刺引导线(≥2种规格可选择)。2.16、镜头清洗功能:可用2.17、焦点:最多2个2.18、接触方式:水囊法、无菌脱气水浸泡法2.19、水囊可拆卸二、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每半年维护保养一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维修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费。2、有专业维修工程师及技术人员,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设备发生故障电话报修时,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不能现场解决问题时,能提供备用机使用,直到设备修复使用。3、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在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按院方要求将设备送达指定地点,设备到货后1周内完成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直到操作人员会使用为止。4、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注:▲(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部分“1.5采购需求”中各设备最高限价,各设备“最高限价”为各设备合计价格,非单价价格。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验报告或图纸或印刷宣传彩页或截图证明等材料证明其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偏离情况不一致而又未备注解释说明的,视为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对应参数条款扣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车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2/YNZC2023-G1-00657-YCZB-0087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71.项目概况72.合格的投标人73.投标费用8二、招标文件84.招标文件的构成85.招标文件的澄清86.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投标文件的构成99.投标报价1110.投标保证金11▲11.投标有效期12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2五、开标与评标1215.开标1216.评标1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4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419.定标1420.中标通知14七、合同签订1521.合同签订方式15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1523.履约担保15八、其他事项1524.质疑和投诉1525.采购代理服务费16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9(一)投标函2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0(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2(五)营业执照33(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九)无重大违法记录33(十)进口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3(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医疗器械相关证件34(十二)信用状况34(十三)投标保证金34(十四)廉洁承诺书35(十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36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7(一)开标一览表37(二)投标分项报价表38(三)商务条款偏离表39(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有)40(五)类似项目业绩表43(六)售后服务承诺44(七)供货计划及安装、验收方案44(八)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44(九)投标质量保证书45(十)企业综合实力46(十一)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47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9(一)技术规格偏离表49(二)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0(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0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51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6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66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2/YNZC2023-G1-00657-YCZB-00871.2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1.3预算金额:318.00万元;1.4最高限价:318.00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电子胃肠镜1批是3,180,000.003,180,000.00注:▲(1)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2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1.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22起至2023年12月29日17: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709:30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4.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170014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联系电话:0871-63614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533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晓倩、杨秀群、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0871-64153311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云南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71-639560995.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云南省中医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1.4项目编号0848-2341ZC217157/2/YNZC2023-G1-00657-YCZB-0087 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318.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318.0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条”。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 0170 0149联 系 人:张勤联系电话:0871-6415313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2.1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5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6.3.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6.3.2核心产品电子胃肠镜26.3.3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1.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合格的投标人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2.1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2.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2.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2.2.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二、招标文件1.2.1.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及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1.2.3.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6.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3.2.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8.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8.3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5)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8)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提供相关进口产品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9)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0)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在有效期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8.4所投货物证明材料:(1)第六章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和资料;(2)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及单价表;(3)投标质量保证书;(4)投标货物售后服务承诺;(5)所投货物说明书、技术资料、产品彩页等;(6)产品原产地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扫描件加盖公章)。8.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6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3.3.9.投标报价9.1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成本价、利润、运费及代理服务费、保险、税收、安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其他货币报价为无效报价。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货物的总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并且此单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7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4.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1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4保证金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中标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3.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2.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4.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4.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五、开标与评标1.5.1.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1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1.5.2.16.评标16.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6.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6.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6.5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合同履行期限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6.9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16.8款规定处理。16.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1.19.定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6.2.20.中标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七、合同签订1.7.1.21.合同签订方式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2.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2.1招标文件;2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22.3中标通知书;22.4合同书附件。1.7.3.23.履约担保23.1如招标文件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8.八、其他事项1.8.1.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受理质疑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4.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清电子超声内镜系统等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