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2023)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异龙湖西半湖水体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7191.02万元
  建设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建设内容:(1)生境改善:包括生态围隔消浪、野杂鱼清理、以及基底生境改善。其中工程设置生态围隔共22560 m,野杂鱼清理面积与基底生境改善面积分别为1.8km2和5km2。
  (2)水生态修复:包括沉水植物修复、底栖动物调控、鱼类调控。其中,沉水植物种植面积1.8km2,苦草、微齿眼子菜分别为0.9 km2和0.9km2;鱼类投放金线鲍和鱇浪白鱼各11520尾,乌鳢5760尾。
  (3)长效管护:主要包括工程实施后的日常养护、跟踪监测及应急处理,通过对工程实施后沉水植物的日常养护、水质及水生态状况的跟踪监测研究、以及针对突发生态环境问题的应急处理,保证工程措施长治久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政编码:662200
  联系人:吴均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银鹏大厦A座14楼
  邮编:6502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71-64167311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