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综合治理办租赁信访维稳应急大巴招标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2023)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政法)租赁信访维稳应急大巴采购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政法)租赁信访维稳应急大巴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项目概况:因公务活动需要,从公明街道办事处出发到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租用大巴车2辆,负责本次出行接送服务; 二、 服务范围:租赁大巴车2辆,费用不超过1250元/天/辆; 三、 服务要求:根据具体行程安排行使,要保障行程及时、准确、安全; 四、 服务期限:租赁时长为1天(以具体实施为准); 五、 服务标准:1.按合同约定执行,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车辆,车辆按时参加年检,及时保养,无异常;2.司机身体健康,有上岗资质,职业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驾车熟练、平稳,遵守交规。

项目预算金额:¥2500.0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房管大楼四楼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0755-27109460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治理办租赁信访维稳应急大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