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 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2023)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JJQ23B00009)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JJQ23B00009)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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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3B00009 采购执行编号:BC202300282
项目名称: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48,390.00元
最高限价:1,248,39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1,248,39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1,248,39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名录中,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栏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0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采购经办人:刘乐
采购人电话:023-4753227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616号交通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余佳财
代理机构电话:023-8122219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乐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753227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11.14.zip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pdf
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xlsx
竞争性谈判-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重新采购).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最高限价:124839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n投标报价汇总表\n投标报价汇总表\n投标报价汇总表\n投标报价汇总表\n\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n序号\n章次\n科 目 名 称\n金额(元)\n\n1\n100\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n\n2\n200\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n\n3\n300\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n\n4\n600\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n\n5\n第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n第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n\n\n6\n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n\n7\n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n合计(即5-6)=7\n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n合计(即5-6)=7\n\n\n8\n计日工合计\n计日工合计\n\n\n9\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n\n10\n投标报价(5+8+9)=10\n投标报价(5+8+9)=10\n\n\n\n\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n子目号\n子 目 名 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101\n通则\n\n\n\n\n\n 101-1\n工程保险\n\n\n\n\n\n -a\n建筑工程一切险\n总额\n1.000\n\n\n\n -b\n第三者责任险\n总额\n1.000\n\n\n\n102\n工程管理\n\n\n\n\n\n 102-2\n安全生产费\n总额\n1.000\n22462.00\n22462\n\n103\n临时工程与设施\n\n\n\n\n\n 103-3\n临时占地\n总额\n1.000\n\n\n\n104\n承包人驻地建设\n\n\n\n\n\n 104-1\n承包人驻地建设\n总额\n1.000\n\n\n\n105\n保通工程\n\n\n\n\n\n 105-1\n保通费\n总额\n1.0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清单 第100章 合计\n清单 第100章 合计\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n子目号\n子 目 名 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202\n场地清理\n\n\n\n\n\n 202-2\n挖除旧路面\n\n\n\n\n\n -a\n水泥混凝土\nm3\n53.790\n\n\n\n -b\n沥青混凝土\nm3\n12.555\n\n\n\n -d\n水泥稳定碎石基层\nm3\n85.575\n\n\n\n 202-3\n拆除结构物\n\n\n\n\n\n -c\n混凝土路肩\nm3\n18.800\n\n\n\n -d\n浆砌块石挡墙及路肩\nm3\n237.400\n\n\n\n209\n挡土墙\n\n\n\n\n\n 209-2\n重力式(半重力式)混凝土挡土墙\n\n\n\n\n\n -b\n现浇混凝土\n\n\n\n\n\n -3\nC25混凝土\nm3\n886.300\n\n\n\n214\n抗滑桩\n\n\n\n\n\n 214-2\n微型抗滑桩\n\n\n\n\n\n -a\n微型钢管桩\n\n\n\n\n\n -2\n钻孔直径150mm以内\nm\n726.1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清单 第200章 合计\n清单 第200章 合计\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清单 第300章 路面\n\n子目号\n子 目 名 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304\n路面基层\n\n\n\n\n\n 304-8\n水泥混凝土基层\n\n\n\n\n\n -a\n水泥混凝土基层\n\n\n\n\n\n -1\n厚350mm,C20砼\nm2\n244.500\n\n\n\n308\n透层、粘层和封层\n\n\n\n\n\n 308-2\n粘层\n\n\n\n\n\n -a\n乳化沥青\nm2\n279.000\n\n\n\n309\n沥青混凝土面层\n\n\n\n\n\n 309-1\n普通沥青混凝土面层\n\n\n\n\n\n -c\n中粒式沥青混凝土\n\n\n\n\n\n -2\n厚50mm,AC-16C\nm2\n139.500\n\n\n\n 309-2\n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n\n\n\n\n\n -a\n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普通碎石)\n\n\n\n\n\n -5\n厚40mm,AC-13C\nm2\n139.500\n\n\n\n312\n水泥混凝土面板\n\n\n\n\n\n 312-1\n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n\n\n\n\n\n -d\n22cm厚C30混凝土\nm3\n53.79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清单 第300章 合计\n清单 第300章 合计\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工程量清单\n\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标 段: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n\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n\n子目号\n子 目 名 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602\n护栏\n\n\n\n\n\n 602-2\n波形梁钢护栏\n\n\n\n\n\n -b\nB级波形梁钢护栏\n\n\n\n\n\n -3\nGr-B-2C路侧波形梁钢护栏(拆旧换新)\nm\n64.000\n\n\n\n605\n道路交通标线\n\n\n\n\n\n 605-1\n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n\n\n\n\n\n -a\n普通型\nm2\n22.00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清单 第600章 合计\n清单 第600章 合计\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 人民币\n\n\n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JJQ23B00009项目交易编号:BC202300282项目名称: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实施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本项目由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委托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具体实施,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重新采购)124.83902.4成交价格的10%1建筑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24.839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6.(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7.1、供应商须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名录中,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1.8.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栏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9.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0.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不提供纸质版谈判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采购公告所附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采购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递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09:0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开始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六)谈判信息1.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09:00:00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谈判(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谈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待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后进行视频谈判及最后报价。(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情形: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供应商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②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11.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二)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84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保证金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1.1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3.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4.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余佳财电话:81222192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联系人:刘乐电话:023-47532270地址: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15.第二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16.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1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二、施工范围及施工工期(一)施工范围:对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进行修复,主要包括拆除并恢复挡墙、修复路面等,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二)施工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查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6个月(从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供应商自拟承诺)。(二)安全要求1.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安全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及交通安全。本项目为边通车边施工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交通管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保通费中,保通费由供应商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四、项目要求(一)信誉要求供应商最近一个年度(2022年)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重庆市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中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为D级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处理。(二)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供应商为其交纳的从2023年6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总工:1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供应商为其交纳的从2023年6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到岗履职承诺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成交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谈判处理(承诺函格式自定)。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或不能按承诺要求到岗履约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处理。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交纳的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五、违约责任1、供应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及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属于供应商违约。除供应商返修达到合格外,采购人按本项目签约合同价的10%扣除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结算和支付延误由供应商负责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因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聚众滋事、扰乱正常施工、干扰采购人及党政机关正常办公、扰乱道路交通等社会公共秩序的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一次,采购人从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5000元/次的违约金。3、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法律法规允许更换的除外)。4、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7日内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5、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采购人从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3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1.17.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一、计划工期、项目地点及验收方式(一)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查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6个月(从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项目地点:江津区(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二)质保要求:缺陷责任期6个月(从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内所有施工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质量问题)及现场服务均为免费。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业主质保要求后,应在12个小时内提出响应方案,并应在48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维护,若超出响应时间,采购人可自行维护,其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附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应表格填写,供应商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供应商应按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其中: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建筑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100章以外清单合计金额(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和计日工)的0.3%计算填报;第三者责任险按工程量清单100章以外清单合计金额(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和计日工)的0.1%计算填报;本项目安全生产费为22462元,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必须按此金额进行填报。供应商竞争性报价函中所填报总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档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3、供应商应参照《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18〕渝非内字023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渝非内字022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及补充配合比定额的通知》(渝交管养(2022)34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中工程量不一致,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响应处理。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为采购人规定数量,作为谈判的共同基础,除非谈判文件予以修改,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7、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措施、管理、规费、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采购文件及补遗答疑、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参照市场行情价格综合考虑计算,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经营水平、管理能力自主合理报价。8、供应商竞争性报价函中所填报总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档中的总报价一致。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9、采购人不组织集中查勘,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谈判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图示内容、工程量清单等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批准。10、本项目未指定弃渣场,弃渣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且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弃渣外运及渣场费均已包含在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内,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结算时,成交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11、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必须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12、本谈判文件中没有列明,但属于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供应商的报价中,其所涉及的费用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中。13、谈判过程中的最终报价环节,供应商只需对总价进行填报,无需再逐项填报单项报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以首次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基数,按照最终总报价减去以最终总报价计算出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费)后的价格与首次总报价减去首次报价中的不可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费)后的价格相比得出的下浮比例,等比例下浮即可;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供与最终报价相对应的标价工程量清单,且此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不能高于首次报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四、结算原则(一)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费用,以及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谈判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二)计量计价原则1.结算总造价计算方式:结算总造价=成交单价×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如有);2.实际工程量按《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版)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并经采购人、监理人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3.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保险费凭保单和保险合同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清单所列总额,超出部分的保费以及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保险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各章合计结算金额(不含安全生产费)的2%据实结算,安全生产费必须足额提取并做到专款专用,供应商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使用台账并报监理和业主审核,供应商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减20%的安全生产费,直至扣完为止,且并不会因此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第100章所列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以外的其他以总额计量的清单项目实行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4、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含签证)、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等发生的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综合单价。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仅对该子目主材的价格进行调整(主材调整原则:按施工同期《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材料价差进行调整,《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按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不含税价差进行调整,《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价差进行调整),其余不作任何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是否为类似项目由采购人确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则由供应商根据《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18〕渝非内字023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渝非内字022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及补充配合比定额的通知》(渝交管养(2022)34号)等相关配套文件计算综合单价,报采购人批准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中人工工日、材料单价及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确定原则:人工工日单价按《重庆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规费费率及补充配合比定额的通知》(渝交管养(2022)34号)的规定执行;材料原价按施工期间变更发生当期《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价格执行(《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按工程变更发生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不含税价格执行,《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不含税价格执行),材料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5%,完成结算财评和审计程序后支付至最终审定金额的97%,预留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完成结算财评和审计程序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工程质保金或保函。六、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等非现金形式。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对因供应商违约扣缴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罚没财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405004开户行: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行号103653014018)注意事项:1.缴纳时需备注:江津区国道G210线K2316+250处和县道X342线K0+150处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2.交完履约保证金后及时到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开具收据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并且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2.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变化的,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法律法规变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除外)。3.本工程如因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采购人原因造成实际总工期延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工期,但供应商不得提出费用索赔。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18.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若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未按时进入视频会议视为放弃谈判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为准)。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在线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内填报。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9.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0.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1.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3.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4.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服务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5.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通过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视频会议参与。1.2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7.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交易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9.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0.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1.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津兴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54%0.31%0.49%1000-50000.23%0.12%0.3%5000-100000.09%0.036%0.16%10000-1000000.014%0.014%0.04%100000以上0.002%0.002%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1.32.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成交后,双方协商签订)1.3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谈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5.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供应商应按附件“工程量清单”的相应表格填写注1: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注2:如挂网工程量清单名称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示项目名称不一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示项目名称为准;(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6.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7.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1.39.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 路基挡墙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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