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招标公告(广州大学2023)


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招标公告

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25 19:24:01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11 预算金额:30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海水捕捞产品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岑嘉辉 项目负责人:郑瑜

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569001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海水捕捞产品
鲜水产品(海、水、冰鲜)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metb3@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大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020-3936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83547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岑工、郑工、黄工
电话:020-8354706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招标文件(2023122501).zip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pdf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docx

附件:采购需求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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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适用于所有采购包)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五)★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通知后,应当在次日早上七时前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须提供每批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索证索票材料。2(十一)★采购人如需落实政府政策性要求采购的(如扶贫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可自行采购和结算。33. ★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产品的相关单据(送货单等)和质量检测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45. ★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专车负责送货;送货人员身体健康、有效证照(健康证、驾驶证)齐全、佩戴送货员工作证,进入校区后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5★(1)定价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所报价格在整个合同期执行,不再另行定价。6★(2)《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中未列入的品种,以每月1日为新的定价周期起始,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上一个月的最后三天进行市场调查,按照广州市江南市场、番禺区清河综合市场的市场调查价格,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食堂同品类供货中最低价,取不少于2个报价(其中至少一个上述高校食堂),计算平均值得出未列入品种结算价。对于本项目列明产品品种以外的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品种,如招标人有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正常供应,采购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7(1)★由投标人根据(《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所列产品品类及规格要求进行报价。任何单品超过最高限价或主要代表品种漏报、缺项、错报、多报的,则该包组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主要代表品种供货单价*相应参考用量)。投标总价在“投标客户端”填入“投标单价”。82.★投标人须填写《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内容作为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定价依据以及本项目价格得分的计算依据。如出现《需求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需求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与电子报价数据“投标单价”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EXCEL格式文件须以U盘或光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现场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前将EXCEL格式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2)快递递交:如供应商选择快递递交的,请确保快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快递寄出后将快递单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10室(收件人联系方式:岑工、020-83547060)。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11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569001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采购人:广州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大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11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5690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海水捕捞产品鲜水产品(海、水、冰鲜)1.00(批)详见第二章3,0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大学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联系方式:020-393661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联系方式:020-835470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岑工、郑工、黄工电话:020-8354706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采购内容: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三)财政预算:共人民币3,000,000.00元,其中:采购包1:人民币3,000,000.00元。(四)采购需求:序号分标名称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预算(万元)简要规格描述及技术需求1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详见附件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1批30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表(五)本项目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所有采购内容或服务进行整体响应,并对该包组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采购人需求书中加注“★”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条款,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否则若有一项加注“★”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3.采购人需求书中加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如不满足将会导致评审时严重扣分。4.中标供应商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货物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包组采购的数量。5.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间或金额先到为准。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采购包1的核心产品为原条鲩鱼。二、总体要求(除特别说明外,各包组均适用)(一)产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产品储藏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二)产品内外包装不能污秽不洁或破损。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三)产品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酸败、污染、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现象。(四)非生鲜产品的保质期至少须为保质期到期前6个月的产品,生鲜产品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酸败、污染、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等现象。(四)供应商每批次提供的产品的数量、包装要求、送货时间及送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或季节性原因导致不能供货,应按中标价格提供同等或更优产品,否则按违约处理。(五)★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通知后,应当在次日早上七时前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须提供每批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索证索票材料。(六)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工作,建立不定期回访制度,虚心听取采购人对质量及服务方面的意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七)中标供应商承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中标后转包,不得中标后降低物资质量和配送服务。(八)中标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的检测监测体系、配送体系、生产管理体系及软件,以满足项目的质量保障。(九)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定期及不定期核查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质量、价格、材质等弄虚作假,中标后转包,配送不及时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采购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按违约条款处理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十)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十一)★采购人如需落实政府政策性要求采购的(如扶贫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可自行采购和结算。三、采购产品质量要求鲜水产品(海、水、冰鲜)(一)鱼虾要求产品鲜活生猛,个体大小符合生产要求,体色正常,体态完整,捞离水后,挣扎、蹦跳有力,贝类要求肉质新鲜,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二)投标人应具备养殖基地,以保证供货稳定。(三)投标人应对所供鲜水产品进行第三方检验检测,以保证安全。(四)中标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五)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鲜水产品供应的配送,投入运输车辆。(六)中标供应商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检验员。(七)中标供应商要有自己的货物来源保障能力,即自有或租赁的养殖基地,自有或租赁的配送中心、仓库、冷藏库,自有或租赁的生产线或生产车间等,相关面积及运输距离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应针对配送服务流程(养殖基地-配送仓库-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配送措施)、服务承诺(专人跟踪服务情况)及货物的来源、检验、加工、储存、运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等环节指定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八)中标供应商需制定应急计划与预案及相关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流通环节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输等环节)及对应的应对方案及承诺、②临时增加货品的应急方案及相关承诺、食物中毒处理的应急方案及相关承诺。(九)中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投入配送管理系统,为采购人订货、运输、配送、追溯源、费用统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十)鲜水产品(海、水、冰鲜)的包装符合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有关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的尺寸、形状能够适应鲜水产品(海、水、冰鲜)运输、贮存的需要,保持清洁、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等现象。(十一)供应商针对项目有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对投标产品的来源、加工、储存、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来源清晰具体、验收方案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完善,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十二)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需建立完整的食品溯源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食品的生产、运输、贮存等各环节链条清晰、源头可控,并主动接受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四、配送要求(一)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微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订购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质量、售价、总金额及其他特殊要求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二)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三)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任何条件下,冷藏、冷冻食品都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否则,视为投标人严重违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赔偿并解除合约。(四)供应商需具有冷藏配送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服务车辆的车内温度符合以下要求:果蔬类:2-8℃,肉类鱼类:0-2℃,保温冷藏:-2到-14℃,轻度冷冻:-10到-14℃,快速冷冻:-18到-21℃。(五)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双方应妥善保管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持两份(收货人、小卖部系统后台负责人各持一份,中标供应商送完货后及时交送货清单到系统后台),中标供应商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六)中标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正常须在次日早上七时前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其他临时需要的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七)对采购人临时紧急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1个小时内响应。五、商务要求(除有特别说明外,适用于所有包组,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一)交货要求1.采购人根据实际用量情况,提前一天将订购需求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的物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送入仓库,采购人签收,中标供应商完成交货。3.★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产品的相关单据(送货单等)和质量检测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4.中标供应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以次充好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采取拒绝收货、退货或停止供货等措施,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专车负责送货;送货人员身体健康、有效证照(健康证、驾驶证)齐全、佩戴送货员工作证,进入校区后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6.中标供应商所安排的运输车辆,必须适用产品运输,装车方式切实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7.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运输条件、人员均须符合校园和食堂管理要求。(二)验收要求1.检验流程(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3)每批次每种产品均抽查验收。(4)验收工作人员按采购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产品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供应商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食堂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产品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产品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4.验收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订购数量要求,保证斤两准确,包装完整,以采购人验收时的称量为结算数量。采购人验收产品时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称量,每一品种以三至五单位除去包装后净重的平均数作为该品种的单位净重。(2)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规定,通过官方认可的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合格,食品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新鲜,无变质、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染、无非法添加物。每个产品的质量都必须符合采购人当月价格表上相应级别的标准。包装袋应标注有但不限于注册商标、食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3)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1小时内补货送到。(三)产品采购价格(含税价)报价方式及定价要求鲜水产品(海、水、冰鲜)1.定价要求★(1)定价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所报价格在整个合同期执行,不再另行定价。★(2)《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中未列入的品种,以每月1日为新的定价周期起始,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上一个月的最后三天进行市场调查,按照广州市江南市场、番禺区清河综合市场的市场调查价格,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食堂同品类供货中最低价,取不少于2个报价(其中至少一个上述高校食堂),计算平均值得出未列入品种结算价。对于本项目列明产品品种以外的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品种,如招标人有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正常供应,采购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3)《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中的供货品种为主要代表品种,投标人报价已包括供货物品价格、包装、运输、人工、交通、运营、保险、装卸、退换、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中标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成本风险,采购人不保证具体的采购数量及合同供货金额,采购数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供货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采购人按照实际的采购数量进行结算。《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中的供货品种为主要代表品种,作为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定价依据以及本项目价格得分的计算依据。除此以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招标人须购买其他品种产品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供应,产品价格按照上述第2点内容执行。2.报价方式(1)★由投标人根据(《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所列产品品类及规格要求进行报价。任何单品超过最高限价或主要代表品种漏报、缺项、错报、多报的,则该包组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主要代表品种供货单价*相应参考用量)。投标总价在“投标客户端”填入“投标单价”。2.★投标人须填写《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内容作为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定价依据以及本项目价格得分的计算依据。如出现《需求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需求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与电子报价数据“投标单价”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EXCEL格式文件须以U盘或光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现场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前将EXCEL格式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2)快递递交:如供应商选择快递递交的,请确保快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快递寄出后将快递单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快递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10室(收件人联系方式:岑工、020-83547060)。3.采购人每日约28000-30000人用餐,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至32000-35000人左右,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供货量,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五)付款方式1.双方根据采购人签发的收货单,或者经采购人签字确认的中标供应商送货单,每半个月进行核算、结算一次。即每月5日之前须提交上月16日-30日(或31日)结算资料;每月20日之前须提交当月1日-15日结算资料。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财务结算制度要求时限进行核算结算工作,如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逾期提交核算结算资料的,每逾期1天,采购人有权对当期货款给予1%扣除,扣除部分不再支付(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逾期的情况除外,遇寒暑假、节假日顺延)。2.中标供应商凭抬头为“广州大学”正式发票(发票清单必须与入仓单品类、数量等信息完全一致)、食堂入仓单及仓管员、仓库主管签名认可后,递交到采购人采购部。采购人原则上以网银转账形式支付货款。六、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预算金额的1%。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中标人需在七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或出具履约保函。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需提交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三)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严重违约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包括名誉上、经济上的损失);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有重大违约情形和缴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财务部门在收齐中标人提交的结算支付票据单证文件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该款项。(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低于该批次货物总量50%(不含本数)的;3.未经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当批次货物供应数量低于采购人该批次采购计划数量50%(不含本数)的;4.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食堂供应的除外);5.未按采购人指定地点、秩序卸货的;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溯源及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7.中标人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门,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的;8.中标人运输车辆存放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违禁物品。(五)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且退货数量高于该批次货物总量50%(含本数)的;3.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4.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5.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四)、(五)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采购人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中标人及时整改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从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的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因退货或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供应,造成采购人无法按时供应伙食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或因中标人供货过程问题未有效启动应急措施保证按时供货并造成采购人生产供应的;3.中标人未经书面申请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相关服务人员的。(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50%的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第二次未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3.因中标人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的原因,导致采购人物资供应出现中断或短缺的。(八)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物资导致采购人食堂发生就餐人员中毒事件,中标人除了必须据实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支付受害人损害赔偿金之外,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因政府处罚采购人所产生的行政罚款,并且还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和解除本合同。其中,该项违约金计算标准按每一个受害人员5000元累计计算。另外,若因中标人提供的食堂物资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即使未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现象,采购人仍有权追偿因政府处罚采购人所产生的行政罚款和解除本合同。(九)中标人如有上列情形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可随时向中标人发出限期整改的书面通知。若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十)中标人提供的属过期、变质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的,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后由双方当场销毁或者在采购人通过摄制视频或图片证据后予以销毁。于此情形,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批次全部货款,以及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十一)如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附件附件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采购需求清单》项目名称投标供货单价(元/公斤)最高单价限价(元/公斤)参考用量(公斤)最高限价金额(元)报价合计金额(元)编号物品名称要求单位分量规格1原条鲩鱼鲜活公斤1-1.5公斤/条填写此栏20.005000 100,000.00填写此栏2虾鲜活公斤80-90头填写此栏42.005000 210,000.00填写此栏3原条大鱼(白连鱼)鲜活公斤1-1.5公斤/条填写此栏16.802000 33,600.00填写此栏4大鱼腩新鲜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21.002000 42,000.00填写此栏5原条福寿鱼鲜活公斤0.2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5.802000 31,600.00填写此栏6原条塘虱鲜活公斤2.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1.60500 5,800.00填写此栏7大鱼肉新鲜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22.001000 22,000.00填写此栏8仓鱼鲜活公斤1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6.801000 16,800.00填写此栏9鱼滑新鲜公斤填写此栏23.001000 23,000.00填写此栏10太阳鱼鲜活公斤0.2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7.805000 189,000.00填写此栏11鱼青滑新鲜公斤填写此栏25.001100 27,500.00填写此栏12大鱼头新鲜公斤0.5公斤左右/个填写此栏25.201000 25,200.00填写此栏13黄骨鱼新鲜公斤0.2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5.701000 35,700.00填写此栏14脆肉鲩鲜活公斤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45.001000 45,000.00填写此栏15小龙虾鲜活公斤0.1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58.001000 58,000.00填写此栏16钳鱼鲜活公斤1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1.501000 31,500.00填写此栏17净黄鳝新鲜公斤1公斤20条左右/带骨填写此栏67.001000 67,000.00填写此栏18中泥鳅鲜活公斤1公斤60条左右填写此栏45.001000 45,000.00填写此栏19牛蛙新鲜公斤去皮去头填写此栏54.005000 270,000.00填写此栏20白贝新鲜公斤填写此栏18.001000 18,000.00填写此栏21花蟹鲜活公斤0.4公斤左右/只填写此栏155.0050 7,750.00填写此栏22鲩鱼肉新鲜公斤填写此栏31.502000 63,000.00填写此栏23鲩鱼滑新鲜公斤填写此栏31.501000 31,500.00填写此栏24虾鲜活公斤70-80头填写此栏71.001000 71,000.00填写此栏25大沙虾鲜活公斤25-30头填写此栏100.00200 20,000.00填写此栏26中沙虾鲜活公斤30-40头填写此栏88.00500 44,000.00填写此栏27石斑鱼鲜活公斤0.7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20.00200 24,000.00填写此栏28白鲫鱼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45.001000 45,000.00填写此栏29鲢鱼头新鲜公斤填写此栏15.801000 15,800.00填写此栏30花甲新鲜公斤填写此栏24.002000 48,000.00填写此栏31黄尾鱼鲜活公斤0.2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68.00500 34,000.00填写此栏32小白仓鱼新鲜公斤0.2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6.001000 36,000.00填写此栏33黄花鱼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65.00500 32,500.00填写此栏34鱿鱼仔新鲜公斤填写此栏78.00500 39,000.00填写此栏35刀鱼新鲜公斤0.2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6.801000 36,800.00填写此栏36鲮鱼滑新鲜公斤填写此栏63.001000 63,000.00填写此栏37桂花鱼鲜活公斤0.7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19.00100 11,900.00填写此栏38净黄鳝新鲜公斤1公斤20条左右/去骨填写此栏84.001000 84,000.00填写此栏39小泥鳅鲜活公斤1公斤100条左右填写此栏38.001000 38,000.00填写此栏40鲜鱿鱼新鲜公斤15头填写此栏69.001000 69,000.00填写此栏41青口鲜活公斤25头填写此栏16.801000 16,800.00填写此栏42鲈鱼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50.00999 49,950.00填写此栏43多宝鱼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99.00100 9,900.00填写此栏44老虎斑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195.00100 19,500.00填写此栏45鳗鱼新鲜公斤填写此栏121.00100 12,100.00填写此栏46象拔蚌鲜活公斤0.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231.0050 11,550.00填写此栏47象拔蚌鲜活公斤1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57.0050 17,850.00填写此栏486头鲍鱼新鲜公斤1公斤12只左右填写此栏189.00200 37,800.00填写此栏49东星斑鲜活公斤0.8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78.0050 18,900.00填写此栏50濑尿虾鲜活公斤1以斤34条左右填写此栏121.00200 24,200.00填写此栏51甲鱼鲜活公斤1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75.00100 7,500.00填写此栏52红抄新鲜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73.00500 36,500.00填写此栏53南昌新鲜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49.001000 49,000.00填写此栏54红三鱼新鲜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71.00500 35,500.00填写此栏55带鱼新鲜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56.001000 56,000.00填写此栏56花螺鲜活公斤填写此栏161.00100 16,100.00填写此栏57元贝新鲜公斤填写此栏92.00200 18,400.00填写此栏58八爪鱼新鲜公斤填写此栏66.001000 66,000.00填写此栏59金仓鱼鲜活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52.001000 52,000.00填写此栏60巴浪鲜活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31.501000 31,500.00填写此栏61池鱼鲜活公斤0.15公斤左右/条填写此栏42.001000 42,000.00填写此栏62田螺新鲜公斤剪尾填写此栏33.005000 165,000.00填写此栏63石螺新鲜公斤剪尾填写此栏19.005000 95,000.00填写此栏以上主要代表品种投标合计总价 3,000,000.00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验收要求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说明:1.提交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金额:采购包采购预算的1%; (3)方式:转账、履约保函; 2.退还时间、方式和条件: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严重违约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包括名誉上、经济上的损失);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有重大违约情形和缴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财务部门在收齐中标人提交的结算支付票据单证文件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该款项。 3.违约责任:招标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5.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大学 账号:709473542094000003 所属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港中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海水捕捞产品鲜水产品(海、水、冰鲜)批1.003,000,000.003,000,000.00农、林、牧、渔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大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单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向每个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16100元。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一、信用评价,(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 二、履约评价,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通知》(穗财采〔2023〕55 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19开标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郑瑜电话:020-83544461传真:020-83544461邮箱:gmetb3@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1%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3投标函提交投标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本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无论是电子投标文件还是纸质投标文件,均以本条款要求为准)4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本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无论是电子投标文件还是纸质投标文件,均以本条款要求为准)。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号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加注“★”要求的内容。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9其他情形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鲜水产品(海、水、冰鲜)):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3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8.0分)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评审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8000万,得8分; 2.5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8000万,得5分; 3.3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5000万,得2分; 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保单需体现具体的保障内容,不提供不得分。食品安全检测情况 (7.0分)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 及CNAS资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月内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项须包括不限于“水产类:铅、镉、甲基汞、孔雀石绿、氯霉素”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类似表述,以上检测项均满足的每提供一份合格的检测报告得0.7分,缺项漏项或没有提供不得分,满分7分。 【注: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一个产品提供多份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配送服务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流程(养殖场-冷库-配送仓库-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配送措施)、服务承诺及货物的来源、检验、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须提供对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1)配送服务方案合理、完整、具备针对性及可行性的,得10分; (2)配送服务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完整、具备一定针对性、可行性向的,得6分; (3)配送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均一般的,得2分; (4)配送服务方案未提供或被认定无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应急计划与预案及相关的承诺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就发生的临时性、应急突发性事件及食品配送方案的周密性,时效性等(须提供对方案措施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1)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合理、完善、具备针对性及可行性的得10分; (2)应急响应措施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完整、具备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的得6分; (3)应急响应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可行性均一般的得2分; (4)应急响应措施方案未提供或被认定无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投标人近三年(具体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食堂同类食材供应项目,每提供一份不同用户单位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 注:①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免招标证明)、合同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②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否则不得分;③若合同中未列实施内容的,还需提供合同买方(甲方)盖公章出具针对相应合同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④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买方(甲方)单位的,只计算为一个项目证明材料计算得分;⑤如提供的材料有欠缺、模糊或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材料不得分。养殖基地情况 (8.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自有或租赁养殖基地情况进行评审: 1.养殖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得8分; 2.1500平方米≤养殖基地<3000平方米,得5分; 3.养殖基地<1500平方米,得2分。 注:自有养殖基地提供养殖基地建造合同及该合同对应发票;租赁养殖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开标公告日前三个月租赁费发票、投标人付租赁款凭证;或提供签订合同前租赁养殖基地的承诺函(须明确拟租赁养殖基地地点以及拟租赁场地相关面积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投标人企业实力 (8.0分)投标人获得的以下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 6.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 8.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完全满足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证书状态须为“有效”。】拟安排的车辆情况 (6.0分)1、投标人每提供1辆运输车辆并承诺专供本项目服务使用得1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所提供车辆核载总量≥10吨的,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无效);②车辆原貌照片;③为本项目专用车辆的承诺函。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2: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复印件);②出租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③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出租方一致,否则无效);④车辆原貌照片;⑤为本项目专用车辆的承诺函(需同时加盖出租方公章)。缺少一项均不得分。 注3: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4:提供证件不清淅或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5: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所属关系的不得分。 注6: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7: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复印件)(需体现年审在有效期内)、车辆原貌照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广州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甲方(买方):广州大学乙方(卖方):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采购项目之招标投标文件,就甲方师生食堂物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二条乙方声明条款1、对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以及本合同条款,乙方已认真阅读和分析;对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如有不利后果,自愿放弃因自己工作失误或存在误解之抗辩。2、合同总价,与乙方的投标报价相同,且均为含税价;因漏报、少报项目价款或费用,均视为已全部包含于本合同总价内。如有争议,必须按不利于乙方进行解释并据此执行。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优于《招标文件》中的“用户要求”或“商务要求”所设定的质量或技术之标准、指标、参数、标值、性能、环保与节能标准、附件或赠与、技术或信息服务与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任何优厚条件之表示,即使在本合同中没有相应的文字体现或表述,或即使未经甲方签字,亦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三条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1.项目名称:2.合同预算金额:每年约万元(采购时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具体以实际供货验收结算金额为准。甲方不保证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3.项目及《招标文件》编号: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第四条买卖标的物资名称品牌/商标名称生产厂商名称产地规格备注第五条采购方式1、甲方的采购部应当在前一日18:00之前,以微信等方式向乙方下达食堂物资订货单。2、乙方供货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3、甲方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第六条计量方式1、食堂以公斤(小卖部、绿岛货品以最小计量单位)为计价单位。2、乙方实际提供的物资重量,允许短溢为±0.5公斤(10公斤以下的物资允许短溢率为±2%)。第七条价格及调整1、按招标文件中的定价办法进行定价。第八条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1、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货,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卫生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卫生安全关,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农药或其他毒素超标、被污染的物资。2、针对每批次的供货,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向甲方提交食品生产经营资格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有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给甲方备案核查。3、乙方必须保证每次交付的食用物资合格。每次送货时,应当随《送货单》一并提供与产品生产日期或批次相一致的检验检疫等证明文件(产品上附有标注的),给甲方食堂仓管员留档备查。4、如果乙方中标前有提供物资/产品样板的,甲方则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第九条包装与运输1、乙方必须执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包装及运输要求,产品包装袋/包装盒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部门标准;不得使用有色胶袋或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直接接触食品。2、包装要牢固,要符合保质期的要求,要防渗漏、防污染、防霉变等。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物资,其外包装袋/包装盒上所载明的生产厂商名称、规格等,均须与招标文件中所列出或响应的内容相一致。4、乙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必须适用于该种物资的运输,确保运输车辆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运输的要求。运输车辆禁止存放影响食品安全卫生的违禁物品。第十条交货1、乙方必须保证按订货单的要求,在甲方下达订货单的次日上午7点前送达,按质、按量将食堂物资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大型物资除外)。在经过甲方食堂仓管员及相关人员验收后,将物资搬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内存放。2、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货。乙方安排的送货人员应当持有适合于从事饮食工作的健康证明文件,佩戴送货员工作证;安排驾驶运输车辆的送货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3、乙方的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校园后,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校园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包括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及接受查验,送货人员不得乘坐货梯、不得进入食堂的各功能间。第十一条验收办法1、乙方提供的食堂物资首先以卫生防疫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最后以甲方仓管员称重或按包装计件进行验收。2、乙方要按照甲方订购的物资数量要求送货,甲方仓管员及相关人员现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采购部处理。3、乙方应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在供货品质验收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必须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按食堂规定时间退换、补足。4、若乙方送货数量超过甲方上报订购数量,对于超过的部分,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允许短溢装数量范围之外,甲方有权拒收。5、验收完毕,甲方签发收货单,或者在乙方提交的送货单上签收。6、如个别产品如出现市场缺货,乙方应提前一周书面知会乙方,否则下定货单后不送货,视为违约。7、其他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执行。第十二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约定。第十三条货款结算与支付1、双方根据甲方签发的收货单,或者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乙方送货单,每半个月进行核算、结算一次。即每月5日之前须提交上月16日-30日(或31日)结算资料;每月20日之前须提交当月1日-15日结算资料。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寒暑假、节假日顺延),成交人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等额发票原件(附详细的货品清单)。2、乙方凭抬头为“广州大学”正式发票(发票清单必须与入仓单品类、数量等信息完全一致)、食堂入仓单及仓管员、仓库主管签名认可后,递交到甲方采购部。甲方原则上以网银转账形式支付货款。3、乙方货物的货款必须在次月结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财务结算制度要求时限进行核算结算工作,如中标供应商未按甲方要求逾期提交核算结算资料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对当期货款给予1%扣除,扣除部分不再支付(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逾期的情况除外,遇寒暑假、节假日顺延)。4、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可在结算货款中直接扣减违约金。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货款。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期限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间或金额先到为准。2、本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签字日期互异的,以后签日期为生效日。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预算金额的1%(即¥元整,大写:)。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需在七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或出具履约保函。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户名:广州大学;账号:709473542094000003;所属银行:中国银行;开户行:中国银行新港中路支行。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严重违约造成甲方重大损失(包括名誉上、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有重大违约情形和缴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财务部门在收齐乙方提交的结算支付票据单证文件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该款项。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10%的违约金(即¥元整,大写:),由甲方在乙方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退货数量低于该批次货物总量50%(不含本数)的;3.未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当批次货物供应数量低于甲方该批次采购计划数量50%(不含本数)的;4.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且未影响食堂供应的除外);5.未按甲方指定地点、秩序卸货的;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溯源及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7.乙方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的;8.运输车辆存放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违禁物品;(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20%的违约金(即¥元整,大写:),由甲方在乙方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2.当批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且退货数量高于该批次货物总量50%(含本数)的;3.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4.货物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5.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对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合同期前两个月内发生上述(一)、(二)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在未影响甲方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乙方及时整改的前提下可免予扣除履约保证金;从第三个月起严格执行。(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的违约金(即¥元整,大写:),由甲方在乙方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因退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按时供应伙食的;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或因乙方供货过程问题未有效启动应急措施保证按时供货并造成甲方生产供应的;3.乙方未经书面申请甲方同意,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相关服务人员的;(四)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数额为履约保证金50%的违约金(即¥元整,大写:),由甲方在乙方当次结算周期内应收货款中直接扣除::1.在合同期内的随机质量抽查中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2.乙方无正当理由,第二次未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相关物资的;3.因乙方长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的原因,导致甲方物资供应出现中断或短缺的。(五)若因乙方提供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物资导致甲方食堂发生就餐人员中毒事件,乙方除了必须据实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支付受害人损害赔偿金之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政府处罚甲方所产生的行政罚款,并且还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和解除本合同。其中,该项违约金计算标准按每一个受害人员5000元累计计算。另外,若因乙方提供的食堂物资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即使未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现象,甲方仍有权追偿因政府处罚甲方所产生的行政罚款和解除本合同。(六)乙方如有上列情形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的书面通知。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提供的属过期、变质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的,甲方通知乙方后由双方当场销毁或者在甲方通过摄制视频或图片证据后予以销毁。于此情形,甲方有权扣除当批次全部货款,以及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八)如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终止合同履行的,应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在合同正式终止后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十七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本成交项目乙方须持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额不低于万元整(大写),以提供保险单为准。第十八条合同解释对本合同的解释,除了适用《民法典》规定的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订约过程)解释、体系解释、善意解释等规则外,如果对本合同的内容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合理解释,则按最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解释并据此执行。第十九条法律适用因本合同之成立与效力、履行、解释、票据等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二十条通知1、遇有合同争议或异议情形,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和通讯,应当用书面形式,且均自其送达时生效。2、无论双方关系好坏程度如何,任何一方均不得拒绝签收来自对方的说明函、澄清函、通知书、异议书、催告函、法律意见书等往来文件。3、一方当事人变更本合同中列明的通知或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开户银行或帐号的,应自其变更之日起10日内,将新的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通知或迟延通知对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一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补充协议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订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相冲突者,视为对该条款内容的实质性变更。2、补充协议包括承诺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函件等,但均应以书面形式为之。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的双方或三方均同意将争议(包括票据法上的争议)提交给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程序,适用该会的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二十四条合同构成1、有关补充协议,经双方审定的各种图纸、表格、数据以及技术资料、货物清单,以及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在投标时向甲方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货物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的授权文件、在广州正式登记的技术服务或售后服务机构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下列选择项中,为本合同附件的有(在选择项前打√):(1)附件一:《合同货物配置清单》。甲方:广州大学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工行广州大学城中环支行开户名称:广州大学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3602114819100000192纳税人识别号:124401007348911139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与邮政编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510006签约时间:202 年 月 日地址与邮政编码:签约时间:202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3-26311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569001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021569001],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234……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大学2024年度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三)(二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021569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大学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