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招标公告(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2023)



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合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就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明标明投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
  2、项目编号:2023JDGC-070
  3、工期要求:本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6日,具体工期要求根据下达任务实际进度要求为准。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
  4、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发包人验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中标价5%的质量违约金;
  5、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具体由发包人指定);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7、其他要求:
  ①各投标人需自行现场勘察,费用及风险自担。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括施工安全、运输安全等;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具备相关资质人员必须配备到位。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内的钱桥街道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结合市、区数字平台下发市政设施破损类照片。
  2、投标人中标后不符合发包人修补要求的,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应急抢修造成一定后果的,因野蛮施工受到处罚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所有项目的抢修必须在2个小时响应,实施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
  四、项目总价
  800000元以下
  五、项目结算
  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审计总价让利8%作为招投标双方的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2个月付清。最终支付金额应以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为准,工程预缴税款必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七、审计费用
  1、结算审计费用按核减额的4%计费,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
  2、结算审计中,核减率≤5%,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100%;5%<核减率≤8%,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承担50%;核减率>8%,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核减率>1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1%扣减相应工程款;核减率>2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2%扣减相应工程款;核减率>3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3%扣减相应工程款;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暂停业务1年。
  3、如惠山区审计局或钱桥街道办事处对于审计费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
  施工材料按无锡市相关规定调整;人工按无锡市相关最新政策调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为“2023年钱桥街道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市政道路的施工类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并承诺年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九、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5:00,截止期后的报名或未按文件要求的报名申请,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江苏合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华清创意园37-801)
  3、招标报名资料获取:登录中国惠山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并当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其本单位近三个月参保证明(不含投标当月)。
  5、报名费:300元/投标人。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钱桥街道为民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锡陆路258号)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代理人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标书提早10分钟进场签到。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龚赟
  联系电话:0510-83201611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合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8068286099
  附件1:招标文件-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doc

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JDGC-070工程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合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2月目录一、投标须知二、开标、定标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四、合同格式及条款五、附件一、投标须知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1.3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见招标公告,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1.4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5%的质量违约金;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2.项目明标总价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该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开标、定标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3.其他有关事项:见招标公告。4.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2)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并按规定在参加开标会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众宣布截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作人员;(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6)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抽取代码球,产生第一轮顺序号;(7)投标人按第一轮抽取的顺序号,按顺序依次进行第二轮中标号的抽取,分别抽到第1、2、3号的单位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8)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监督人签字确认;(9)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公示(3天)。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封袋中提交(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密封处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符合性检查时出具)。符合性检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抽签程序。6.定标(1)招标人在30天内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江苏合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就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进行明标明投,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相关要求: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项目所需机械设备、材料、税费、管理费、规费、人工、措施费、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完工正式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工期:本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6日,具体工期要求根据下达任务实际进度要求为准。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3、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具体由发包人指定)。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2个月付清。最终支付金额应以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为准,工程预缴税款必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发包人验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中标价5%的质量违约金。6、其他要求:①各投标人需自行现场勘察,费用及风险自担。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括施工安全、运输安全等;②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具备相关资质人员必须配备到位。(二)服务费: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七折计取。编标费以标段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江苏省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苏价服〔2004〕483号)规定的七折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及编标费由招标人支付。四、合同条款及格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项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具体由发包人指定)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内的钱桥街道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结合市、区数字平台下发市政设施破损类照片。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三、合同工期工期要求:本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6日,具体工期要求根据下达任务实际进度要求为准。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四、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本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发包人验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上述质量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中标价5%的质量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发包人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工艺和质量,如发现不符有关规定时,发包人有权指正,承包人应负责及时改正,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返工经济损失及贻误工期由承包人负责。所有项目的抢修必须在2个小时响应。实施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资格。本工程工艺及质量标准:根据发包人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暂估):(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工程价款:800000元以内,本工程按实计量,工程量按实调整。结算审计总价让利8%作为招投标双方的结算依据。六、工程审计1、结算审计费用按核减额的4%计费,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2、结算审计中,核减率≤5%,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100%;5%<核减率≤8%,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承担50%;核减率>8%,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核减率>1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审定价的1%扣减相应工程款;核减率>2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审定价的2%扣减相应工程款;核减率>30%,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100%,并按工程审定价的3%扣减相应工程款;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暂停业务1年。3、如惠山区审计局或钱桥街道办事处对于审计费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七、签证所有隐蔽工程均须报监理、发包人现场验收,并提供现场签证,签证单上必须注明签证的原因、位置、数量、尺寸、签证时间和项目预估价等要素并附上相关有效影像资料。签证不全或标注说明含糊不清的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必须在签证项目发生后30日内签证完毕,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2个月付清。最终支付金额应以经双方确认的核定价款为准,工程预缴税款必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九、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订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的设备和人身安全,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及赔偿,发包人概不负责。十、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钱桥街道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名库入库资格。十一、工程质量验收:由承包人牵头,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相关单位,对工程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三、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终止工程项目的实施,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式: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质量保证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按承担施工的全部范围内容进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文件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五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修理费用在承包人质保金中支付。2、发生须紧急抢修时,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省内企业)或48小时内(省外企业)到达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用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发包人将本合同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地方承包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1发包人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1.2发包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在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前认真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发包人审查合格后由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实施情况。1.3发包人必须认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1.4发包人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包人应针对以往施工作业中常见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进行经常检查,抓住施工难度大、危险性大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1.5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备案,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1.7发包人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当承包人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人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清退出场的决定。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8发包人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人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发生下列情况并严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应停工整顿:1.8.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8.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1.8.3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1.8.4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1.8.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且多次不听从劝告的。1.9承发包工程贯彻先订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2.1承包人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人的同意。2.2承包人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2.3承包人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2.4承包人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定开工报告、施工安全措施生产文件,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及施工难度大、危险性大的部位的施工,承包人应事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后实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2.5承包人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2.6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承包人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人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人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人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2.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人查出的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对发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人改进。2.8当发包人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承包人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人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人重新施工。2.9承包人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2.10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人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2.1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承包人自备。如承包人必须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承包人应取得设备和工器具借出方对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确实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的保证。并应取得设备、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的书面资料。承包人对借入的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承包人已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承包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负责。2.12承包人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护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2.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2.14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燃、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2.15承发包工程贯彻先订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2.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2.17承包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承包人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3承包人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人指定场地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人不定期清理,发包人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加倍扣除。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人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承包人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5发包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在发生承包人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人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6其他未尽事宜:/。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和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工程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六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我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二、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1)我方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委托人手中,并由其签收。三、期间我方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农民工工资经发包方和承包人核实后,由发包方直接垫付发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并由其签收;2、由发包方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将在承包人工程余款中按1.5倍进行扣除;3、承包人第一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包方将对其作出警告,若第二次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承包人在今后5年内不得参与发包方的任何工程招标。四、我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本本工程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明标明投)承诺书致: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1、我单位已认真研究和计算招标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均响应和承诺,若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明标总价内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否则,愿意接受各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2、若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保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全体成员到位。如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临时拼凑的队伍进行实施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且愿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我方承诺:本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行贿犯罪及其他违法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因上述承诺不真实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包括:中标后,你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我方赔偿经济损失;你方有权从此拒绝我方的投标申请及清退我方出库)。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确保工程质量不非法分包不违法转包承诺书致: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我单位在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招标中若有幸中标,在这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郑重承诺: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非法分包、不违法转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受业主及其代表监督。在工程实施阶段,我单位保证对本工程不进行非法分包。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报经业主及其代表批准同意,否则,应视为我单位非法分包行为。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出现非法分包或违法转包等行为,我单位甘愿接受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放弃二年投标资格。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之规定,我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二、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1)我方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委托人手中,并由其签收。三、期间我方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农民工工资经发包方和承包人核实后,由发包方直接垫付发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并由其签收;2、由发包方垫付的农民工工资将在承包人工程余款中按1.5倍进行扣除;3、承包人第一次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包方将对其作出警告,若第二次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承包人在今后5年内不得参与发包方的任何工程招标。四、我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廉洁承诺书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为我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七、投标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附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参保证明);5.被授权人本单位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参保证明。备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本次2024年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第一批空标)的明标明投投标工作,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委托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零星修补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