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程配电箱招标公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389 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56 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4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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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宁波西枢纽站,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全长39.6km,均为地下线。6号线一期工程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13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是南北方向的市区线,线路南起东钱湖地区,穿越邱隘镇、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线路全长约39.5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全长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8号线一期工程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3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Ⅰ标段估算价5000万元,Ⅱ标段估算价5130万元,Ⅲ标段估算价3850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 6 号线一期配电箱 (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Ⅱ标段 7号线配电箱 (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Ⅲ标段8 号线一期配电箱(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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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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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30日0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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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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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董梦超
联系电话:0574-89160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联系人:陈华、章柯 、张硕 、林朝阳
联系电话:15024491660
电子邮件:1027773110@qq.com
招标公告(签章).pdf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 6 号线一期配电箱 (柜))设备招标文件.pdf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 7号线配电箱 (柜))设备招标文件.pdf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8 号线一期配电箱(柜))设备招标文件.pdf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389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波市。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宁波西枢纽站,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全长39.6km,均为地下线。6号线一期工程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13座。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是南北方向的市区线,线路南起东钱湖地区,穿越邱隘镇、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线路全长约39.5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全长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8号线一期工程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2.3招标范围: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2.4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3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2.6标段划分:3个标段。Ⅰ标段估算价5000万元,Ⅱ标段估算价5130万元,Ⅲ标段估算价3850万元。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Ⅰ标段6号线一期配电箱(柜)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Ⅱ标段7号线配电箱(柜)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Ⅲ标段8号线一期配电箱(柜)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16时0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30日09时45分】。六、其他公告内容无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董梦超联系电话:0574-8916012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章柯、张硕、林朝阳联系电话:15024491660电子邮件:1027773110@qq.com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招标编号:(A3302010220020270010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12-271/106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1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董梦超电话:0574-891601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章柯、张硕、林朝阳电话:0574-56125303、15925609933、150244916601.1.4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人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03-011.3.3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1.3.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3/106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不允许负偏差。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2.1增值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报检、试运行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金以及投标人的合理利润。③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4/106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主要系统必须列明生产厂家的名称。④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尽量避免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如出现上述或类似情形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18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5/106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章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电话:15024491660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a.以银行电汇形式的,汇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b.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c.以保证保险形式的,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d.以担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拟投成套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至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拒收: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技术及资信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106商务标开标时间: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下方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入)5.3.1开标补救措施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或电子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不要求8.5.1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1办公室电话:0574-8718774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系统),并在“今日开标”栏目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进入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标。(1)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2)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解密完毕,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7/106名称。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3)开标异议和结果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开标交流窗口提出,招标人通过开标交流窗口当场答复。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者疑问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4)抽取系数: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方式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特别说明事项: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开标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②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通用版不见面开标子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的解密失败或其他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等问题。④“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⑤投标工具,请联系24小时服务电话4000-166-166(服务转7转1);交易系统标书上传、开标系统,联系0574-87187290/7975;系统使用费发票、订单相关,请联系客服电话0574-87187966(夜间18:30至次日9:00咨询QQ群523848305/371887101)。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交易→数字证书互认)。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10.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2020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10.3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5份。8/10610.4特别说明(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3)其他: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4.其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货物招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30%的下浮比例计算。5.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电话:15925609933邮箱:717959216@qq.com6.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7.中标后须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和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贰套(其中光盘壹套,U盘壹套)(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提供),电子文件可采用Microsoft:Word或Excel格式,其中所有文件不得作压缩处理,不得设置密码。装订要求:按A4或A3纸(技术标封面扩展成A3纸格式)印刷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一本投标文件厚度超过5CM需分册装订。8.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9/1061.总则①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正文内容不得修改。10/106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投标文件Ⅰ标段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7/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分项报价表三、其他资料98/106一、投标函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为准。99/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1)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备品备件等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内。(2)中标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签约的除税价:除税总价=投标总价/1.13,除税单价=投标单价/1.13。(3)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00/1062.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6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1.1设备采购项1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101/1063、其他分项报价表(1)设备投标明细价格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地铁仓库/工地到货,含运输保险费)总价(地铁仓库/工地交货价,含运输保险费)(6×7)合价说明:1、本表的合价为分项报价表中“设备”报价部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102/106(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供应商参考单价参考总价说明: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103/106(3)主要设备单价分析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单项名称单项名称单价编号单价编号计量单位项目含盖内容项目含盖内容综合单价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数量费用(元)费用(元)备注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价合价备注1直接费1.1主要部件1.1.11.1.11.1.21.1.21.2车间管理费车间管理费1.3设计费设计费…………2间接费间接费2.1公司管理费公司管理费资料费资料费…………3利润利润4国内税金国内税金…………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需对所报设备的单价,逐个根据本表作出细项分析,对设备中零部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数量、价格。2、国内税金按目前增值税率计算。104/106(4)售后服务费率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Ⅰ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零部件名称/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服务描述参考单价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本表中报出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售后服务的费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零部件、人员服务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内容的费率。2、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3、人员服务费率以人/日为计算单位。105/106三、其他资料106/106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招标编号:(A3302010220020270010002)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12-271/106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1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董梦超电话:0574-891601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章柯、张硕、林朝阳电话:0574-56125303、15925609933、150244916601.1.4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人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03-011.3.3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1.3.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不允许负偏差。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2.1增值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513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报检、试运行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金以及投标人的合理利润。③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主要系统必须列明生产厂家的名称。④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4/106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尽量避免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如出现上述或类似情形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18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章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电话:15024491660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5/1062.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a.以银行电汇形式的,汇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b.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c.以保证保险形式的,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d.以担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拟投成套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至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拒收: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技术及资信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商务标开标时间: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下方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入)5.3.1开标补救措施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06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或电子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不要求8.5.1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1办公室电话:0574-8718774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系统),并在“今日开标”栏目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进入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标。(1)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2)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解密完毕,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称。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3)开标异议和结果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开标交流窗口提出,招标人通过开标交流窗口当场答复。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者疑问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4)抽取系数: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方式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特别说明事项: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开标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7/106②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通用版不见面开标子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的解密失败或其他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等问题。④“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⑤投标工具,请联系24小时服务电话4000-166-166(服务转7转1);交易系统标书上传、开标系统,联系0574-87187290/7975;系统使用费发票、订单相关,请联系客服电话0574-87187966(夜间18:30至次日9:00咨询QQ群523848305/371887101)。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交易→数字证书互认)。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10.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2020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10.3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5份。10.4特别说明(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3)其他: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4.其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货物招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30%的下浮比例计算。8/1065.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电话:15925609933邮箱:717959216@qq.com6.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7.中标后须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和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贰套(其中光盘壹套,U盘壹套)(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提供),电子文件可采用Microsoft:Word或Excel格式,其中所有文件不得作压缩处理,不得设置密码。装订要求:按A4或A3纸(技术标封面扩展成A3纸格式)印刷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一本投标文件厚度超过5CM需分册装订。8.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9/1061.总则①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正文内容不得修改。10/106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投标文件Ⅱ标段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7/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分项报价表三、其他资料98/106一、投标函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为准。99/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1)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备品备件等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内。(2)中标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签约的除税价:除税总价=投标总价/1.13,除税单价=投标单价/1.13。(3)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00/1062.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7号线7号线7号线7号线1.1设备采购项1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101/1063、其他分项报价表(1)设备投标明细价格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地铁仓库/工地到货,含运输保险费)总价(地铁仓库/工地交货价,含运输保险费)(6×7)合价说明:1、本表的合价为分项报价表中“设备”报价部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102/106(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供应商参考单价参考总价说明: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103/106(3)主要设备单价分析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单项名称单项名称单价编号单价编号计量单位项目含盖内容项目含盖内容综合单价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数量费用(元)费用(元)备注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价合价备注1直接费1.1主要部件1.1.11.1.11.1.21.1.21.2车间管理费车间管理费1.3设计费设计费…………2间接费间接费2.1公司管理费公司管理费资料费资料费…………3利润利润4国内税金国内税金…………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需对所报设备的单价,逐个根据本表作出细项分析,对设备中零部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数量、价格。2、国内税金按目前增值税率计算。104/106(4)售后服务费率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Ⅱ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零部件名称/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服务描述参考单价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本表中报出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售后服务的费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零部件、人员服务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内容的费率。2、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3、人员服务费率以人/日为计算单位。105/106三、其他资料106/106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招标编号:(A3302010220020270010003)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3-12-271/106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1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董梦超电话:0574-8916012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章柯、张硕、林朝阳电话:0574-56125303、15925609933、150244916601.1.4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招标人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03-011.3.3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1.3.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3/106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条款不允许负偏差。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2.1增值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385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总价应包括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报检、试运行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金以及投标人的合理利润。③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4/106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主要系统必须列明生产厂家的名称。④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尽量避免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如出现上述或类似情形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18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5/106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章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电话:15024491660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a.以银行电汇形式的,汇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b.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c.以保证保险形式的,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d.以担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拟投成套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至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年(年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拒收: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技术及资信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106商务标开标时间: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下方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入)5.3.1开标补救措施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或电子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签约合同价。不要求8.5.1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1办公室电话:0574-8718774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系统),并在“今日开标”栏目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进入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标。(1)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2)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解密完毕,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7/106名称。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开标结束。(3)开标异议和结果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开标交流窗口提出,招标人通过开标交流窗口当场答复。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者疑问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4)抽取系数: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方式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特别说明事项: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开标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②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通用版不见面开标子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的解密失败或其他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等问题。④“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⑤投标工具,请联系24小时服务电话4000-166-166(服务转7转1);交易系统标书上传、开标系统,联系0574-87187290/7975;系统使用费发票、订单相关,请联系客服电话0574-87187966(夜间18:30至次日9:00咨询QQ群523848305/371887101)。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交易→数字证书互认)。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10.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2020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10.3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5份。8/10610.4特别说明(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3)其他: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4.其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货物招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30%的下浮比例计算。5.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联系人:陈华电话:15925609933邮箱:717959216@qq.com6.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买方”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7.中标后须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和要求: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贰套(其中光盘壹套,U盘壹套)(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提供),电子文件可采用Microsoft:Word或Excel格式,其中所有文件不得作压缩处理,不得设置密码。装订要求:按A4或A3纸(技术标封面扩展成A3纸格式)印刷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一本投标文件厚度超过5CM需分册装订。8.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9/1061.总则①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正文内容不得修改。10/106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投标文件Ⅲ标段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7/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分项报价表三、其他资料98/106一、投标函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为准。99/106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1)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备品备件等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内。(2)中标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合同签约的除税价:除税总价=投标总价/1.13,除税单价=投标单价/1.13。(3)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100/1062.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8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1设备采购项1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101/1063、其他分项报价表(1)设备投标明细价格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地铁仓库/工地到货,含运输保险费)总价(地铁仓库/工地交货价,含运输保险费)(6×7)合价说明:1、本表的合价为分项报价表中“设备”报价部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102/106(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供应商参考单价参考总价说明: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103/106(3)主要设备单价分析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单项名称单项名称单价编号单价编号计量单位项目含盖内容项目含盖内容综合单价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数量费用(元)费用(元)备注序号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价合价备注1直接费1.1主要部件1.1.11.1.11.1.21.1.21.2车间管理费车间管理费1.3设计费设计费…………2间接费间接费2.1公司管理费公司管理费资料费资料费…………3利润利润4国内税金国内税金…………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编制:()复核:()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需对所报设备的单价,逐个根据本表作出细项分析,对设备中零部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数量、价格。2、国内税金按目前增值税率计算。104/106(4)售后服务费率表投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Ⅲ标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零部件名称/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服务描述参考单价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本表中报出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售后服务的费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零部件、人员服务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内容的费率。2、本表中价格供招标方评标参考。3、人员服务费率以人/日为计算单位。105/106三、其他资料106/1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配电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